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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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的概念是不断发展的,具有阶段性的特征。
在我国古代,“城”——是指以高墙围起来,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意义的聚落。
城墙、护墙的修筑最早用于防御野兽侵袭,后用于防御敌人的侵入。
“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
“市”——“市井之地”,是商品交易的场所。
随着社会发展,“城”中的人口逐渐增多,为经营便利,手工业、贸易不断向“城”集中,“市”便在城或城边出现。
--→“城市”一词被用来表示这种集政治权利、军事力量和贸易活动为一体的人口集中的居住地,并在近现代引申为一级城市型聚落的行政建制单元。
在古代,“镇”与“城”的概念类似,特别是军队驻扎的地方称为镇(“镇”最初的涵义是“一方之首山”(一定区域最高而大的山),在首山驻有兵马,遂为“镇守”)。
随着贸易的发展,到宋代,镇才逐渐摆脱军事色彩,发展成贸易集镇,在近现代引申为一级政区单元。
3.城市是一种综合的概念。
日本山田浩之认为,城市必须具有3个特点:
①密集性(城市的一般性质);
②非农业土地利用(经济性质);
③异质性或多样性(社会性质,指城市社会中各种各样人的存在以及他们的社会联系)。
4.城市是一个“点”,也是一个“面”。
城市是一种区域现象,从较大围看,城市仅表现为区域空间的一个“点”,是区域的中心,并有自己的影响围(腹地),城市间、城市与腹地间有各种网络(交通、信息、资金等)连接;
从城市本身看,它占据一定的土地,有特定的围,有其部结构,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
(三)城市的定义
城市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系统,因而几乎不可能给出一个综合的、完整的、为各方面普遍接受的城市定义。
从各专业、各学科角度给出的主要定义有:
1.城市的发生定义
(既从城市的起源给出的定义)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三次大分工的产物。
2.城市的功能定义
(城市区别于乡村不仅在于人口集聚程度的不同,更主要的在于其功能的特殊性)城市是工商业活动,即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场所,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群居住的场所。
3.城市集聚的定义
(集聚是城市重要(本质)特点)城市是人口十分密集的场所,也是产业、资金、技术、文化和建筑物密集的场所。
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聚居地。
4.城市的区域定义
城市是区域的中心(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具有区域中心的作用)。
5.城市的景观定义
城市是人“集中”利用“空间”的结果,是以人造景观为特征的聚落类型,具有复杂、多样的城市景观[土地利用的多样化、建筑物的多样化、空间(地面、空中、地下)利用的多样化]。
--→构成城市外部形态和部结构的差别,使城市呈现出不同特色。
6.城市的系统定义
城市,特别是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城市各组成部分在城市空间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和制约的有机体)。
此外,还可以从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等方面对城市加以定义。
总之,城市是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非农业人口集中,以从事非农活动为主的居民聚居地;
是一定地域围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
是各产业、部门、要素有机结合的大系统。
(四)城市、镇、城镇的区别
城市、镇、城镇都是与乡村相对应的,都是城市型地域的称谓,但三者有本质的区别:
①城市(城、市):
经国家批准设有市级建制的城镇。
②镇:
尚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不同于村镇、乡镇等集镇)。
③城镇(市镇):
市和镇的统称。
二、定义城镇的标准
城镇的划分是根据城市定义确定出的划分指标来进行的。
目前,世界各国定义城镇的标准差别很大,常用的划分指标有:
1.人口规模
即根据集聚人口的大小来划分。
凡是达到某一特定最小人口限额的地区,视为城镇。
(单纯以居民点下限人口数量划分城镇的有50多个国家,多数以1000-10000人作为城镇的最小人口限额,联合国以2000人作为城市人口规模的下限。
)
2.人口密度
通常用来作为划分城镇的辅助指标(部分国家作为主要指标)。
(如澳大利亚:
>
500人/km2或>
1000人;
加拿大:
400人/km2或>
1000人。
3.行政地位
是划分城镇的重要参考指标。
许多国家为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往往把较高层次的行政管理机关驻地设为城市。
(如印度,规定“具有市政府、自治机关、兵站或市镇委员会的地区为城市”,单纯行政地位为划分标准的有30多个国家。
4.非农业人口比重
是反映人口聚居地经济活动性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划分城镇的重要特征指标。
(如南斯拉夫,人口在5000-14999,>
30%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
3000-4999,>
70%;
2000-2999,>
80%。
5.服务设施(城镇特征)
少数国家把居民点是否具有城市性的服务设施(下水道、自来水、供电、交通系统、医院、市场、教育机构、法院等)作为城市的标准。
(如秘鲁,特区的首府及具有街道、市场、自来水、下水道、电灯等设施的人口聚居地的中心可设市。
6.建筑物集聚程度
主要是城市化已进入到郊区化阶段的少数发达国家将其作为划分城镇的参考指标。
(如法国,居民居住地相距<
200m;
挪威,住房间距<
50m等。
不同国家,国情不同,选择的划分指标也不同。
有些侧重于强调某一或某几个特征;
有些有明确的数量指标,有的只有定性的指标。
世界上有近70个国家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往往只是从法律上规定哪些居民点为城镇。
.
〖由于各国划分城镇的标准不同,所公布的城市人口数量和城市化水平的口径不一,缺乏可比性〗
第二节城市地域
一、城市的行政地域
确定城市的行政管辖围即城市的行政地域主要是为了管理,只是不同国家城市的行政地域在空间尺度上有大有小,情况不一。
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是城市行政地域小于城市实体地域,我国绝大多数情况是城市行政地域大于城市实体地域。
二、城市实体地域
城市的本质特征本来是对城市的实体地域(城市建成区)而言的,划分城市的实体地域主要是为了区分城乡。
按理说,根据各国确定的城市定义,城市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有了自己的辖区围,就可以把城市与乡村区分开来,其实不然。
实际上,城市的行政管辖围和实体围相一致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于是就出现辖区界线与实际城乡界线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常用的途径就是对城市实体围的划定使用详细的规定。
为解决城市实体(景观地域)与城市行政界线(行政地域)不相符合以及城乡之间界限不清的问题,使城市间具有可比性,许多国家在人口统计时不采用城市的行政界限,而是从国家的社会经济特征出发,按照一些可量度的指标重新定界。
为了确定城市的实体界线,更好区分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美国提出了“城市化地区(urbanizedarea)”这一城市景观地域概念。
依据美国国情普查局的规定,全国的城镇人口包括:
①“城市化地区”的人口:
A.中心地方(中心城):
15000人,设有建制的地方
B.外围密集居住区[以普查小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的]
②城市化地区以外,2500人以上“地方”的人口。
三、城市的功能地域
城市建成区或城市化地区反映了城市作为人口和各种非农业活动高度密集的地域而区别于乡村,代表城市的实体地域。
可是城市实体地域的边界易于变动,取得各年的资料比较困难。
更重要的是以一日为周期的商业、教育、就业、娱乐、医疗等城市功能所波及的围已经超出城市建成区或城市化地区。
城市社会越发达,城市与周围地域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越频繁,城乡之间的分界也越模糊,这就要求建立一种城市的功能地域概念来适应这种变化。
(一)都市区
“城市化地区”的概念与“城市建成区”的概念是类似的,它反映了城市作为人口和各种非农业活动高度集聚的地域而区别于乡村,是城市的景观地域概念。
由于城市景观地域界限容易变动,并与行政界限的不一致性--→获取相关资料比较困难;
随着城市发展中的离心扩展过程,城市的就业、教育、娱乐等功能波及的围已经超出了城市化地区--→需要建立一种城市的“功能地域”概念来反映城乡之间的功能差异。
国外最为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大都市区。
1、都市区MA(metropolitanarea)概念
MA是一个较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核心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以县为基本单位。
[在美国也叫“标准大都市区(SMA)”、“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MSA)”、“大都市统计区(MSA)]
2、都市区的组成
一个大都市区必须包括1个>
5万人口的中心城或城市化地区,总人口>
10万,它由两(三)部分组成:
[①中心城(Ⅰ)]
②中心县:
即中心城市所在的县,已经城市化了的地区(Ⅱ)
③外围县:
具有某些大都市特征,和中心县有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的县(Ⅲ)
3.、都市区与城市化地区的关系
●一个都市区一定包括一个或几个城市化地区。
●都市区包含乡村,城市化地区不包括乡村。
●都市区的外界与县界吻合,相对比较稳定;
城市化地区不一定和城镇的行政边界一致,随时间而有变化。
4.中国都市区的建立
v实践和理论建设的需要
—中国城市化进程表现出新特点
城市发展区域不平衡,城市群现象,城乡界线模糊,城市建成区扩展,城市郊区化出现,城乡联系活跃
—就城市论城市的传统规划思想和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
城乡结合部管理问题,城市部外来人口集聚区管理问题,区域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问题
城乡之间功能渗透问题
—理论研究与国际接轨
v中国确定都市区的简明指标
—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可作为都市区的中心市;
—都市区外围县(市)的划分:
全县(市)劳动力构成中二、三产业占75%以上,县市连绵而不间断;
—由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作为确定县(市)都市区归属的依据;
—从县(市)中心始发到各地中心城市的客流的最大流向作为确定其都市区归属的辅助指标。
(二)大都市带
1、大都市带(megalopolis)的概念
也叫城市带、大城市连绵区。
它是由连成一体的,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存在密切作用的许多大都市区(包括中小城市及已经城市化了的地区)首尾相连,呈带状连绵分布的规模巨大的城市集聚区(城市地域复合体)。
大都市带都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
一般位于中纬度平原地带(便于农耕、居住、交通联络-→人口、城市集聚)。
其地域组织特点为:
①多核心:
区域有若干个高密度的大城市核心(中心城),每个中心城与其外围郊区县之间有着紧密的社会经济联系--→组成许多大都市区,大都市区之间多为集约化农业区,为城市提供食物供应。
②呈带状空间结构(交通走廊):
中心城和大都市区多数沿铁路、高速公路等城市对外交通走廊和信息网络呈带状发展的,是高度发达的产业带。
③密集的交互作用:
大都市区部(中心城和郊区县之间)和大都市区之间有着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④城市连绵、规模庞大:
城市人口>
2500万,是带密集分布的城市不断扩展,使城乡景观差别模糊的高度城市化地区。
⑤国家的核心区域:
集外贸门户职能、现代工业职能、商业金融职能、文化先导职能于一身,社会经济高度发达,是洲际、甚至世界意义的政治经济中心,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中起着中枢作用。
2、世界主要大都市带
20世纪70年代,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认为,世界上已经形成了6个大都市带:
①波士华大都市带(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带):
以纽约为中心,北起波士顿,南至华盛顿,沿大西洋沿岸,跨越10个州,长1000余km,宽200余km,集中了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和华盛顿等5个大都市及其毗邻地区,总人口3700万,占有美国制造业的70%。
②芝匹兹大都市带(美国五大湖沿岸城市带):
以芝加哥为中心、东起匹兹堡、布法罗、克利夫兰、底特律,西达圣路易斯,中有密尔沃基、哥伦布,呈半圆状南绕五大湖。
③日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带(日本东海道城市带):
以东京、名古屋、大阪为核心,包括横滨、京都、神户等特大城市。
④英格兰中部大都市带:
从伦敦,经伯明翰,到曼彻斯特、利物浦的大都市带。
⑤西北欧大都市带:
阿姆斯特丹到鲁尔、法国北部的大都市带。
⑥中国东部城市密集区(长江三角洲城市带):
沪宁杭地区,包括,、、、、、、、,、、、、、,共计15个沿江城市。
3、正在形成的城市带
①美国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带(圣圣城市带):
以旧金山、洛杉矶两大都市区为主体,从北部的圣克拉门托向南一直延伸到圣迭戈
②巴西东南沿海大都市带:
以圣保罗、里约热卢为核心的巴西城市密集区。
③意大利波河平原大都市带:
以米兰、都灵、热那亚为中心,沿地中海向南延伸到比萨、佛罗伦萨,向西延伸到罗马、阿维尼翁。
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加拿理学家麦吉分析了亚洲一些农业国家经济核心区域都市区的迅速发展,认为在中国东部沿海、中国西海岸、印度尼西亚的爪哇、泰国等地由于非农业活动从城市核心向周围乡村的渗透,导致农业/非农业在同一个地理区域的高度交错、融合和互补,也出现了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市带的城市地域。
4、大都市带(区域城市化)的形成原因
产业空间组织发生变化:
生产过程的不同环节出现空间分离
☐管理、协调、信息、研发向中心城市集聚
☐生产活动、生产制造基地向低成本地区扩散
☐城市(区域)产业分工由水平结构向垂直结构转变
【城市产业体系的水平结构:
工业经济时代,城市产业结构建立在制造业基础上,每个城市的主导部类不同(钢铁城市、纺织城市等)。
每个产业的管理/控制、研究/开发和制造/装配等生产环节往往集中在同一城市,城市之间的经济活动差异在于部类不同而不是生产环节不同。
城市产业体系的垂直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控制、研究/开发和制造/装配等环节分别聚集在不同的城市(区域),空间经济结构重组表现为制造/装配环节的扩散和管理/控制环节的空间集聚。
】
(三)都市连绵区(MetropolitaninterlockingRegion)
1986年,周一星在分析中国城市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时,提出了都市连绵区这一概念,以与大都市带这一概念相对应。
所谓都市连绵区是以都市区为基本组成单元,以若干大城市为核心并与周边地区保持强烈交互作用和密切社会经济联系,沿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分布的巨型城乡一体化地区。
都市连绵区的形成条件:
Ø
具有两个以上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作为发展极(总人口规模达到2500万人以上,人口密度达到700人/㎞2)
有对外口岸
发展极和口岸之间有便利的交通干线作为发展走廊
交通走廊及其两侧人口稠密,有较多的中小城市
经济发达,城乡间有紧密的经济联系
(四)城市群(Urbanagglomerations)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围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据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五)城镇密集区
这是对城镇分布比较密集、相对发达的地理空间的一种称呼,是一个比较中性的、一般的可以广泛使用的词汇,用这个概念做规划被误导和误解的可能性很小。
这一名词未能广泛推广的原因可能认为比较一般化、字太多,实际上它是比较科学而准确的名词。
城市的乡村地域城市边缘区
主城区域城市影响区乡村腹地
最大通勤带核心建成区
①②
周末或季节性ⅤⅣⅢⅡⅠ
生活空间
卫星城地方城市
地方城市
独立居民点
城市的地域结构示意图
注:
主城区域:
即中心城,包括城心地区和中间市区两部分
城市边缘区:
即“城乡结合部”、“城乡交错地带”、“郊区”,包括:
①缘区(近郊区,外围市区),②外缘区(远郊区,郊区)
Ⅰ+Ⅱ+Ⅲ:
大都市区Ⅰ+Ⅱ+Ⅲ+Ⅳ:
城市影响区Ⅰ+Ⅱ+Ⅲ+Ⅳ+Ⅴ:
城市功能区
第三节中国市、镇建制标准和统计口径
一、中国市、镇建制标准
建国后,为加强城市设置和管理工作,从50年代起制定了具体的市镇建制标准。
尽管在不同时期,依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对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但总体而言,我国的市镇建制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标准:
①聚居人口规模;
②城镇的政治经济地位
1.1955年标准
⑴设市标准①聚居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
②聚居人口不足10万,重要工矿基地、省级机关所在地、规模较大的物质集散地、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
⑵建制镇标准①县级或县级以上机关所在地;
②常住人口2000以上,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
③常住人口1000-2000,非农人口占75%以上;
④休疗养人口超过当地常住人口50%的疗养区;
⑤少数民族地区标准从宽。
2.1963年标准
①设市的基本标准未变,但从严掌握(要求农业人口小于20%)
②建制镇下限标准提高,规定:
常住人口3000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5%以上;
常住人口2500-3000,非农人口占85%以上,其它标准未变。
3.1984年标准
现行的设镇标准是1984年颁布的,调整如下:
①县政府所在地
②总人口2万以下,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含自理口粮人口)超过2000,可撤乡建镇
③总人口2万以上,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站全乡人口的10%以上,可撤乡建镇
④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矿区、物质集散地、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非农人口不足2000,确有必要也可设镇。
4.1986年标准
1986年对设市标准作了较大调整:
①非农人口6万以上,年GNP2亿元以上的中心镇,可设市(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工矿科研基地著名风景名胜区、边境口岸、交通枢纽,虽不足6万,不足2亿,确有必要也可设市);
②总人口在50万以下的县,县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到40%,年GNP3亿元以上,可撤县建市;
③总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县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12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到40%,年GNP4亿元以上,可撤县建市;
④自治州、地区、盟所在地镇,非农人口10万以下,年GNP3亿元以下,确有必要也可撤县建市
⑤市区非农人口25万以上,年GNP10亿元以上的中等城市(设区的市),可实行市带县体制
5.1993年标准
1993年又对1986年设市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要点主要有:
①按照人口、经济、基础设施指标结合人口密度进行分类确定;
②增加了第三产业比重和地方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和自来水普及率、道路铺装率、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指标(具体见P24,表2-1)。
最近,我国又对建制镇标准进行调整。
到2001年,我国的市有662个,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65个,县级市393个;
建制镇20374个。
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
城镇有三种地域概念:
①城市景观地域;
②城市功能地域;
③城市行政地域。
一般来说,城市行政地域中包含了许多乡村地域和农村人口,其围比景观地域和功能地域大;
城市景观地域仅相当于建成区,不包括其外围在生活方式上已经城市化了的地区。
—→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多采用城市功能地域(如美国的大都市区)来划分城乡,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将市镇的行政界线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且划分标准经常变化—→我国城镇人口的统计混乱,既难以纵向衔接,也难以横向比较(与其它国家、各地之间在城市化水平上均不具有可比性)。
—→给城市和城市化研究带来困难。
1.1955年制定市镇设置标准时,城镇人口包括市、镇的总人口以及城镇型居民点人口,由于当时市和镇的郊区围较小—→城镇人口中农业人口只占15%左右—→比较合理的。
2.1963-1982年,为控制城市规模,规定城镇人口只包括市和镇中的非农人口—→城镇人口与城镇居民、城镇地域实际相脱节。
3.1982—1990年,重新采用1955年标准统计,但由于市镇设置标准放宽,和市带县、撤乡建镇、撤县建市体制的普遍推行—→城镇辖区围迅速扩大—→城镇人口远大于城市化实际水平。
4.1990—2000年,又重新制定城镇人口统计标准:
—→存在以下问题:
①设区市的城镇人口统计中,因含有大量农村人口—→数据偏大;
不设区的市和镇的统计偏小。
②各县市、各省区之间在城市化水平上具有不可比性
5.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采用城镇统计区标准—→城镇人口统计与国外逐步接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实行的新标准的精神实质:
1.引用“人口密度原则”,用人口密度把设区市的区分成两类。
这一原则克服了原来对设区市城镇人口的偏大统计问题。
2.引入“建成区延伸原则”,克服了原来对不设区市和建制镇人口的偏小统计问题。
三、市带县体制
(一)市领导县的体制产生的背景
改革开放初期,发挥城市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地级或地级以上的市才有资格领导县
(二)市带县地域解析
市带县的市域围是行政地域概念,不是城市地域概念
城市因所带县的数目不同而缺乏可比性
市带县的市域围不等同于都市区
(三)市带县体制的弊端
1.市带县体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2.导致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
3.致使市县利益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协调
4.造成了虚假城市化现象
5.并未完全实现“以市带县”的初衷
总之,市带县体制是我国以城市为主体的一种地方行政体制。
20世纪50年代初,仅有个别城市辖县(如旅大),1958年起,为保障大城市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曾推行市辖县体制。
1983年起,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再度推行市带县体制,代替地区行政公署制,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城乡分割和部门分割的矛盾,发挥城市作用,带动周围农村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经济区(城市经济区)。
但由于城市的大量设置—→一些小城市(地级市)也管辖许多县—→“小马拉大车”现象,不利于城市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中国城市统计口径的讨论
(一)城镇地域和城镇统计口径存在的问题
1、没有一个保持稳定的城镇和城镇人口的定义
2、用现在的市镇行政区为基础的各种城镇统计指标难以反映中国城镇的实际状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