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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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的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备品备件和工具的费用。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工作而支出的全部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等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而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等)。
(4)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
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
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6、本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7、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提出的维护服务方案和建议。
2、甲方有权监督维护服务的实施并考核评估总体维护服务结果,具体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二。
3、甲方应阐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
5、所维护的光缆线路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使乙方人员得以进入必要的工作地点,但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定。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和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并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考核细则。
(3)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周、月、巡检周期、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巡检周期计划安排。
3、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对于因情况紧急乙方来不及通知甲方或者通知后甲方未能及时做出要求的、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甲方较大损失的,乙方可以先行处理,事后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需中断线路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甲方申报,并在甲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建立至少两台故障响应电话(一台固定电话,一台CDMA移动电话),并具备全天上网接受工单的能力。
5、遇恶劣天气暂停野外或露天作业(包括抢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7、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光缆线路的安全。
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本合同项下维护范围内甲方光缆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8、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按时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9、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10、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
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11、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
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12、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
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2、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人员、车辆、工具等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人员偷盗甲方光缆或其他资产的情况,双方确认后,不论偷盗金额的大小,除由乙方免费修复外,甲方有权在对乙方考核中按盗窃金额的10-20倍扣除相应合同款项。
构成犯罪的,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
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
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
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光缆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赔偿等。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如乙方因服务质量而被扣除的金额连续2个月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20%,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
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甲方向其关联公司披露的,不在此限。
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
6、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
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7、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合同价格明细(略)
附件二
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