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教学文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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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教学文案Word格式.docx

詹志友浠水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编制完成时间:

2010年12月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促进浠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5)《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空间规划纲要》(编号:

056),湖北省人民政府空间规划编制组,2008年7月;

(6)《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

(7)《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8)《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

(9)《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1997-2010)、(2003-2010);

(10)《浠水县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1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定浠水县城区规模的批复,鄂建函[2009]355号;

(12)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三条空间层次界定

本规划所称县域是指浠水县行政区范围,面积1949.3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包括清泉镇(城关镇)、丁司当镇、兰溪镇、散花镇,总面积约637.2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

中心城区范围东至胡家坪、河东街,南至姑嫂山,西至京九线(含货场),北至月山村11组,面积约42平方公里。

第四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浠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五条规划重点

(1)确立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发展战略;

(2)统筹区域与城乡发展;

(3)调整中心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4)健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5)规划各类产业用地发展空间;

(6)规划合理、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

(7)突出城市特色。

第六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20年,远景展望2020年以后,其中:

近期:

2009-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第七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八条城乡总体发展战略

(1)沿江集聚战略:

北部与黄州对接形成“黄团巴一体化地区”,南部与黄石、蕲春共同构建“散花(黄浠蕲)集聚发展区”,引导县域人口和产业重点向散花、巴河地带集聚,并积极接纳外来产业和人口集聚。

(2)双核带动战略:

规划形成散花-清泉双核带动结构,既能够辐射广大县域,又能够对接区域发展前沿。

(3)农村转型战略:

推进土地整理,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村数量和农村人口,传统农村归并复垦或转型为农业作业点,环境条件较好或有旅游发展潜力的农村向休闲养老型、旅游渡假型村庄转型。

(4)休闲旅游战略:

以县域山水旅游资源为依托,修建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整合旅游渡假型村庄,构建休闲旅游体系,迎接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

第九条城市发展目标

空间结构目标:

对接城市圈、打造核心区。

到2015年,清-巴-兰-散发展框架基本建成,县域基层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0年沿江城镇带形成,县域基层服务体系发展完善,农村完成转型。

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促进产业结构由低水平的1-3-2排序(38:

28:

34)向2-3-1结构转型,到2020年调整三次产业比重为20:

45:

35。

第一十条经济发展战略

(1)努力培育支柱产业簇群,积极接受外来产业转移,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结构。

(2)依托县域自然及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

(3)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统筹城乡经济与产业。

第一十一条社会发展战略

(1)积极应对老龄化、新一轮婚育高峰等人口结构性变化,规划相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社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2)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农村村庄总量减少、人口减少、布点体系优化。

(3)大力建设文化、旅游设施,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全面繁荣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十二条环境发展战略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的空间管制。

(2)坚持环境优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发展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十三条区域发展战略

推进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

在武汉城市圈层面,努力培育核心职能,加强与黄冈、黄石、蕲春及周边城市的联系与协作,打造武汉城市圈东部“核心集聚区”以及黄冈市域的“核心发展区”,建设湖北省沿江经济带。

在黄冈市域层面,实施大尺度集聚战略。

以黄州-团风-浠水一体化结构为基础,培育“黄冈市域核心发展区”。

在浠水县域层面,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农村转型。

依托县域各类自然与人文资源,大力发展各类旅游区,并带动周边及沿线村庄向休闲旅游渡假型村庄转型;

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自然村逐步过渡为农业作业点或复垦为耕地。

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移动并定居,引导农村总量及人口总量减少,大力促进城市化发展。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乡统筹基本原则

第一十四条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以核心发展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为依托,发展城乡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体系;

以现代农业的技术进步为依托,合理布局新的农村居民点。

减少农村数量,扩大城镇规模,城乡联动、统筹发展。

第一十五条统筹城乡人口及土地

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城市人口的增加与农村人口的减少相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挂钩。

降低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

第一十六条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发展现代农业与发展非农产业相统筹。

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业劳动力,同时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人口城市化提供产业支撑。

通过人口在城市的集聚激活内需、培育市场、带动非农产业的发展,最终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一十七条引导农村迁并、转型

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各乡域、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应符合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

引导人口向镇区、城区集中居住。

具有转型条件的农村可保留一定的兼业人口。

减少村庄的数量,散户、散村逐步迁并,按照村镇布点规划建立成规模的村镇与居民点。

在引导人口集聚、村庄达到合理规模的基础上,整治村容镇貌,完善文、教、体、卫、商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布点和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农业生产、休闲旅游和初级非农生产为依托,具备田园化生活特征的新型人居社区。

转型地区的村庄按规划配套建设休闲、旅游服务设施和农业生产辅助设施。

人口与城镇化

第一十八条县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规划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132万人,城镇化水平55%,城镇人口73万人。

积极落实湖北省关于促进沿江经济带发展及省委关于黄石浠水跨江联合发展决定,大力推进城市化。

第一十九条城镇化“系统推进”策略

(1)改变传统的低水平的城镇体系结构,集中发展中心城市和重点区域,以非农产业的集聚为基础,促进优势区位发展。

(2)现代农业与非农产业联动发展,引导产业系统形成良性循环。

(3)改革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政策,为城市化提供政策支撑。

产业发展规划

第二十条产业发展方向

积极招商引资,接纳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开展城市圈协作,接纳武汉、黄石等产业转移;

积极开展国际产业分工协作。

第一产业: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农业劳动力。

第二产业:

稳定现有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医化、汽配、建材。

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建筑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旅游休闲、养老休闲等产品制造业。

第三产业:

建设物流及市场体系,配套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贸会展等商务功能,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结合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休闲产业;

结合城市圈建设及旅游业发展,推进房地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商业、文教体卫、养老、社会福利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二十一条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都市农业发展区

在散花城区东南部规划都市农业集中发展区。

2、非农产业集聚区

核心发展区是全县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材、汽配、造船、商贸、物流、会展、信息、咨询等。

3、旅游业

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与拓展,以各类旅游景点为龙头,整合周边村庄、水系、农田、及各类自然要素等,打造各类综合旅游区。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二十二条县域城镇空间布局

规划引导县域城镇体系形成“集聚发展区+分散发展区”的分类发展结构。

集聚发展区:

整合巴河、兰溪、散花、清泉等镇,打造“浠水核心发展区”,促进“黄州-团风-巴河”地带和“散花-蕲春”沿江地带的一体化发展。

分散发展区:

以大致均匀布点为原则,利用现有镇区和规模较大的聚居点,规划20个县域基层服务中心,依托基层服务中心,引导新农村集中建设,形成集中建设区。

现有中心村及村庄不再发展,有条件的应拆除复垦,具备转型条件的可以引导村庄转型。

县域基层服务中心的功能主要是:

为农业地区提供生活服务和现代农业生产服务,对农产品及地方资源型产品进行初加工,以及为休闲旅游业提供服务。

表1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城镇功能分区

组成城镇或集中建设区

核心发展区

清泉、散花、巴河、兰溪

休闲旅游及现代农业发展区

散花:

马垅;

巴河:

西河、巴驿;

兰溪:

六神港

洗马:

洗马、堰桥;

蔡河:

蔡河;

团陂:

团陂、华桂、松山

关口:

关口、三店、胡河;

丁司当:

丁司当;

白莲:

白莲

竹瓦:

竹瓦、朱店;

汪岗:

汪岗;

绿杨:

绿杨;

清泉:

余堰

第二十三条县域城镇规模引导

县域城镇规模引导见下表。

表2县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表

等级

2020年规模(万人)

城镇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

数量

中心及副中心城市

24

清泉(24)(县域中心城市)

1

20~30

散花(25)(县域副中心城市)

重点镇

2~8

巴河(6-8)、兰溪(3-6)、团陂(2-4)、洗马(2-5)、白莲(2-3)

5

一般镇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

集聚人口或服务人口1~2

余堰散花:

马垅

西河、巴驿兰溪:

堰桥团陂:

华桂、松山

丁司当关口:

关口、三店、胡河

竹瓦、朱店汪岗:

汪岗

蔡河绿杨:

绿杨

(粗体字所示为镇)

17

第二十四条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清-巴-兰-散”核心发展区主要发展带动性、协作型、中高端产业,并形成集群;

其他城镇及基层服务中心主要发展综合服务业;

各城镇均积极引导旅游业及现代农业发展。

表3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表

城镇(发展区)

职能类型

主导产业、主要职能

核心

发展区

清泉

政治中心、综合职能

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旅游服务

散花

经济中心、县域副中心

积极与黄石对接,发展加工制造业、旅游业、港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

巴河

综合型

积极与黄冈对接,发展造船、物流、建材(水泥、矿石、黄沙)、水运、旅游服务

兰溪

港口物流、加工制造、旅游服务

镇区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

服务型

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

西河、巴驿

洗马

洗马(镇区)

商贸、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

堰桥

蔡河

蔡河(镇区)

铁沙、铁矿、至石矿、旅游服务

团陂

团陂(镇区)

华桂

建材生产、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

松山

关口

关口(镇区)、三店、胡河

丁司当

丁司当(镇区)

白莲(镇区)

水电、石材、山林资源、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

竹瓦

竹瓦(镇区)、朱店

汪岗(镇区)

绿杨(镇区)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规划目标

建设湖北休闲旅游强县、华中地区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二十六条旅游发展策略

(1)休闲导向

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开展自助游、自驾游,减少对旅游行程的限制,让游客充分享受休闲,最大限度激活旅游潜力。

(2)系统整合

充分利用浠水现有各种自然资源,如村庄、山林、河流、田野、温泉等,通过相邻资源的有效组合,将各类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打包经营,增强龙头旅游景点的特色吸引力。

(3)服务跟进

在龙头旅游景点辐射范围内,考虑其服务半径殖入次一级服务的关键设施点,制造旅游需求。

结合各龙头景点的服务分区及现有村庄转型进行布点,建立如郊野商务中心,探险集结点、驴友集结点、旅游司令部、科考教育大本营等等。

第二十七条旅游区划

以自然地理区划和交通联系为基础,整合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形式和各类旅游产品,划分形成综合旅游区。

全县可划分为四大综合旅游分区:

(1)南部综合旅游分区:

包括清泉、丁司当、兰溪、散花四镇,整合策湖、天然寺、千年古县城。

(2)西部综合旅游分区:

包括巴河镇,整合望天湖-芝麻湖综合旅游区。

(3)东部综合旅游分区:

包括绿杨、洗马、白莲、蔡河四乡镇,整合三角山、白莲河、斗方山等旅游景区。

(4)北部综合旅游分区:

包括团陂、关口、汪岗、竹瓦四镇,整合华桂山、团陂温泉等旅游资源。

各综合旅游区带动发展各类特色休闲旅游村落:

(1)三角山景区:

度假村、养老村;

(2)斗方山——白莲河水库景区:

渔人村;

(3)华桂山景区:

桂花村、温泉村;

(4)望天湖——芝麻湖景区:

莲藕村、渔人村、民俗村;

(5)策湖景区:

渔人村、民俗村、度假村、养老村。

第二十八条旅游交通

与高速公路各出入口、黄冈市域大交通网及长江旅游码头对接,打造旅游主线网和支线网,配套建设旅游公共交通,提升进入浠水旅游的便捷性。

近期可先行建设主线网。

第二十九条旅游服务设施

依托城区及各乡镇基层服务网点,配置旅游服务设施。

适度建设高档次酒店宾馆,合理布局,规范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进入景区景观地段。

各旅游区配置游客服务中心,健全和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的旅游资讯设备和导游职能,并成为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窗口。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条县域交通发展策略

(1)大区域对接:

利用武汉城市圈及外围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化县域交通体系,做好县域与武汉城市圈交通体系的对接。

(2)县域交通体系网络化:

沿江、沿山构建南北干线,连通山区与沿江带构建东西干线,形成东西南北便捷通达的网络化交通体系。

(3)县域核心区:

强化县域核心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县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1、公路规划

县域高速公路包括大广北高速、沪蓉高速、武英高速。

完善一级公路网络:

建设江北一级公路、大别山腹地公路(麻阳一级路),201、202、308省道提升为一级路。

连接团陂、蔡河、洗马,规划大别山旅游公路。

县域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河道沿线或水系区域规划建设旅游公路。

2、铁路规划

京九铁路配合区域铁路网调整建设。

完成线路电气化改造。

3、县域城际轨道或城际快速路

与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相配套,规划预留城际轨道交通线或城际快速路,形成黄冈-巴河-兰溪-散花-黄石的城际快速连接线,形成城市圈层次的快速公共交通网。

规划散花城区与清泉城区快速连接线。

4、水路规划

规划长江通航标准为一级航道,巴水巴河口-上巴河32.5公里为Ⅲ级航道,浠水河口兰溪-浠水城关21公里为Ⅳ级航道。

5、港口规划

规划形成巴河、兰溪、散花三大港口形成的组合港口群。

随着腹地经济的发展,沿江各港将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临港工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港口群。

6、县域交通运输中心

依托高速公路、港口、城际快速连接线等,在散花镇区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依托铁路、公路在清泉城区形成交通运输次中心。

第三十二条县域给水工程规划

1、城市水源保护

地表水源:

规划水源以地表水为主,规划沿白莲河设置两处取水口,沿长江设置三处取水口;

沿巴河设置两处取水口;

沿浠水河设置三处取水口;

沿蕲水河设置一处取水口;

结合策湖的生态修复,远期在策湖设置一处取水口作为散花城区备用水源;

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河流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水域至江流中泓线,陆域至江堤。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自一级保护范围向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水域至江流中泓线,陆域至江堤。

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保护区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2、规划用水量预测

规划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规划县域范围2020年城市最高日总用水量为43.8万m3/d。

3、供水设施规划

规划建设白莲河城乡一体化水厂,近期水厂规模为11.09万m/d,远期扩大其规模至25万m/d。

该水厂可为县城和各乡镇水厂提供水源。

只要原有水源水质能满足要求,亦应保留,形成双水源或多水源。

清泉城区内现有南城、二中两座水厂保留,扩建南城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7万m/d,扩建二中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8万m/d。

散花镇内现有一座水厂供水能力1.3万m/d,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5万m/d。

另外新建水厂1座从长江取水,供水能力10万m/d。

远期策湖实现生态修复后,可在策湖设置取水口,将其作为散花备用水源。

巴河镇内现有水厂一座保留,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4万m/d。

兰溪镇内原有水厂保留,提升其供水能力至3万m/d。

洗马镇内原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5万m/d。

、白莲镇镇区内现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万m/d。

规划团陂镇新建水厂一座,供水能力为1.5万m/d,从巴河取水。

现状关口镇水厂保留,同时向查畈供水,规划供水能力为0.5万m3/d,从浠水河取水。

规划绿杨乡继续从水库取水,基本满足供应。

其他一般镇水源以就近便捷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地下水。

山区水源地附近禁止开山采石,以涵养水源,防止人为污染。

规划末期浠水县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规划各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各镇区、集镇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加枝状形式铺设,沿主次街道布置,以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

有条件的村庄尽可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系统,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性。

过于偏远的村庄可自建小型取水设施。

推进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保证乡镇居民生活用水质量。

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第三十三条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量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规划城市污水量按照需水量的80%计算,总体日不均匀系数取1.3,规划预测浠水县域2020年城市污水量27万m3/日。

2、设施规划

清泉城区与散花城区以雨污分流制为主,在清泉城区浠水河南北两岸分别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北岸处理规模5万m3/d,南岸处理规模4万m3/d。

在散花城区长江边新建污水处理厂2处,日处理规模各为5万m3/d。

规划远期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包括巴河镇、兰溪镇、团陂镇、洗马镇和白莲镇都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在每个镇区的水体下游建设污水处理厂。

县域其它城镇污水排放量相对很小时,建议自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统一排放,近期可以使用合流制排水,远期规划使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规划要求各级城镇工业废水应进行企业内部处理,严禁有毒有害物超标排放,生活污水在排入下水道之前,应利用地埋式无动力污水装置处理,排水做到有组织排放。

第三十四条县域电力工程规划

1、电量与负荷预测

采用人均综合用电量法预测,2020年浠水县域的用电量290400万kWh,县域最大用电负荷为645MW。

2、输变电工程

规划新建一座散花220KV变电站,变电容量为2×

150MVA;

规划对张家湾变电站进行扩容,扩容后的变电容量为2×

新建下列110KV变电站:

城南110KV变电站(3×

31.5MVA),麻桥110KV变电站(3×

31.5MVA),丁司当110KV变电站(1×

31.5MVA),巴驿110KV变电站(2×

40MVA),三台110KV变电站(2×

31.5MVA),大桥110kV变电站(2×

50MVA),策湖南110kV变电站(2×

50MVA),三店110kV变电站(3×

50MVA),余堰110kV变电站(3×

50MVA)。

将现有浠水110kV变电站增容至40+40+31.5MVA,散花110kV变电站增容至2×

40MVA;

将团陂、白莲2座35KV变电站改造成110KV变电站,改造后变电容量均为2×

31.5MVA。

新建城北、胡河、华桂、三角山、堰桥、大灵、六神港、茅江、大马7座35KV变电站。

第三十五条县域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网络

近期以建设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为方向,进一步建设全县长途传输网,加快农村通信网络建设,实现村村通电话的目标。

远期在全县建成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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