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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和审议公司关于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技术引进、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公司改制、重组、破产、裁员实施方案、履行集体合同以及财务预决赛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与公司协商确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和改制、重组、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

(4)监督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厂务公开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情况。

(5)评议、监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意见。

(6)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

(7)推荐市级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2.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程序

2.31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的程序

(1)预先公布议案。

行政领导须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日,将拟提交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送交工会分发至各小组、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下同),并及时发至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收到议案后应及时向本小组职工传达议案内容,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提前审议。

各小组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日,组织本小组职工代表提前审议议案,并将审议结果连同各职工代表收集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书面报送工会。

各专门小组根据议案内容,在全面审议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审议,必要时可进行专题调查,并于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4日,将审议意见和调查情况汇总书面报送工会。

工会将各小组报送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报送的专题审议和专题审议和专题调查情况整理归纳后于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3日送交行政,行政根据审议意见、建议和专题调查情况修改议案。

提前审议可与征集提案同时进行。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审议。

在正式会议上由公司行政领导作工作报告、相关人员修改议案的报告,职工代表可就报告内容进行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4)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建议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领导应认真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如不能统一时,应按行政领导的决定试行。

工会可将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上级工会。

(5)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通过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领导应尽量采纳或修改。

在采纳或修改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出说明后由职工代表投票表决。

经表决,占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即为通过,占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反对即为不通过。

凡职工代表大会不通过的议案,不得实施。

(6)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决定权范围的议案,可进一步进行咨询或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根据多数职工代表的意见直接对议案进行修改。

经表决,占应用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即为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公司各方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领导如对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印。

复印后,仍有不同意见,行政领导应按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3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成为由党委、行政、纪检、工会等各方面负责人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由职工代表、公司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有关部门组成的职工代表大会评议领导人员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评议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由各方面分别组织职工代表和公司领导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掌握评议领导人员的意义、政策、内容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代表和被评议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公司领导人员作述职报告。

(4)以职工小组为单位,对公司工作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5)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的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果要及时公开。

(6)整理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职工代表大会対职工评价较高的公司优秀领导人员,可以向上表主管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对于职工意见较大,民主测评结果不符合称职要求的公司.员,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批评、处分或要免的建议。

(8)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召开专题会议整改措施。

(9)工会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及上级主管主部门处理意见在一周时间内向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反馈。

2.3.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推荐、选举、罢免企业领导人员的程序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政工部门、职工代表太会或职工股东(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相美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民主推荐、选举的目的、意义、条件、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

相关工作方案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4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原则和要求

2.4.1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必须坚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为中心,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公司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4.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必须让职工代表明确议案内容,掌握方针、政策和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履行规定的各项民主程序,再进行表决。

在履行民主程序时,必须公开、公正、透明,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让职工代表畅所欲言,体现真实意愿,保证职工代表大会效果。

2.4.3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平台,要监督和防止有人借职工代表大会做出達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决议或决定。

2.5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提案2.5.1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是指列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问题。

议题的内容应包括所要审议的问题的要点、提出议题的依据、实施议题的方法和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要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创新、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定中心议题。

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1)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之前,由公司工会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各方面意见,充分了解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职工群众追切要求解決的重大问题。

(2)公司工会与行政进行协商,并提请党委会讨论,形成对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初步意见。

(3)召开职工小组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初步形成的中心议题,并征求意见。

(4)由公司工会向行政反馈联席会议对中心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供行政起草工作报告吸纳。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经理、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就这一重大事项作为议题召开临时会议。

2.5.2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这些方案和建议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集审査委员会审査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改革、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和生活福利及职工保险缴纳等,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議;

'

问题。

职工代表提案一般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提案的理由、依据、具体要求和P的办法。

职工代表提案由一人提出,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并由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或以集体名义提出。

征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一般程序是: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適知,,選.提案征集表。

(2)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3)各小组收集提案送交工会或提案委员会。

(4)由提案委员会与行政及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立案建议,并形成提案章査报告。

(5)提案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对征集的所有提案分别做出应予立案、暂不立案、不予立案的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表决通过。

(6)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确立的提案分别父由公司行政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7)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检査督促有关大会提案的落实,并积累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8)各有关部门落实每项大会提案后,须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并由提案人签字确认,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须进一步落实。

(9)各项大会提案的内容、审查、立案、领导批示、责任单位、落实期限、检査情况、落实结果、提案人意见等均应在提案表中反映。

每年首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须向大会报告上一年度提案的落实情况。

2.6职工代表大会的第各

2.6.1公司工会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有美事项,形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向公司党委报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待公司党委回复后,成立由公司党委、行政、工会等方面组成的筹各组。

待第备工作就结在职工代表大会者开目,7日,由公司工会向上级工会报送本単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

上级工会应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回复。

2.6.2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开会前一月开始。

由公司工会車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经第备组协商后,提交党委讨论决定。

方案应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中心议题和提案征集、会期、规模、议程、大会主席团候选人、文件材料及大会其他第备事项。

如果是首届或換届职工代表大会,还应包括职工代表(包括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旁听职工)的分布和选举、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等内容。

2.6.3按照(2.5.1)确定的中心议题起草文件。

行政负责起草行政工作报告和需提交大会审议、审査和决定的有关议案;

工会及各专「]委员会负责起草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提案审査报告、提案落实情况报告及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临时解决问题的说明等。

2.6.4上述文件需提交公司党委讨论,并至少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7日前送达职工代表做好提前审议、审査准备。

与此同时,各专门小组按照(2.6.2)开始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2.7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2.7.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公司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

(2)工会主席报告本属(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第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査情况的报告。

(4)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2.7.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要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和规定的民主程序.主持好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如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总数一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列席代表和旁听职工参加会议

(2)公司行政领导人员做工作报告,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印发给职工代表,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

(3)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

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査的议案,均应由行政有美负责人向大会报告。

(4)工会主席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提案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工会主席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本次大会确认。

(6)以职工小组为単位对以上报告和议案分组进行讨论。

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革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題西良。

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小组讨论。

(7)各小组应有人认真记录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可安排时问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有条件的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大会选举和表决。

选举或变更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及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举参加招投标评议委员会的职工代表或企业行政领导人等1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如遇集体合同重签或续则由工会主席和行政领导人员签订集体合同。

(11)表决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内容。

(12)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2.7.3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小组结合各自情况,讨论落实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职工代表要向各自选区的职工传达贯彻大会精神。

公司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飛稱会的提案、决定和决议。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要督促检査大会提案、决定和决议的落实。

2.8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工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向广大职工宣传有关公司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2)组织职工认真选好职工代表。

(3)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4)主持职工代表大会小组组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5)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职工代表进行调査研究,开展巡视、检査、质询活动,检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6)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候选人。

(7)组织职工代表培训、述职及旁听职工的选择等工作。

(8)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9)组织公司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2.9记录和文书档案

(1)职工代表大会记录(包括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公司领导人员和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有关记录。

(3)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记录。

(4)工会接待受理职工代表申诉的记录。

(5)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文件和工作制度的建档。

(6)历次职工代表大会文件(报告、决议、决定、议案、讲话等)的建档,职工代表出席、讨论、表决等情况的记录。

(7)历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审査、处理的资料

(8)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和处理结果。

(9)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第三章职工代表

3.1职工代表的条件

3.1.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3.1.2职工代表的素质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

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关心集体,遵纪守章,联系群众,办事公正。

3.2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

3.2.1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公司职工代表的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并依照有关规定确定为100-200人左右。

3.2.2公司职工代表由一线职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公司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

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代表一般不得高于职工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公司女职工所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相适应,职工代表中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3.3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3.3.1选举职工代表,按以下基本步骤进行:

(1)制定选举方案。

根据公司职工人数和基层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1及名额分配办法,并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

公司工会要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意义和作用,以及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向全体职工广、理行宣传。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以支部为单位划施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选举时,须有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选举,并获得应到会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

(4)职工代表资格审査。

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査。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5)组成职工小组。

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単位,组成各代表小组,并选举产生小组长。

3.3.2职工代表的补选和撤换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自任职后,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予其任期的,经征得职工代表同意后,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任期属满。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企业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由原选举单位按照规定补选,补选代表程序与选举代表的程序相同。

职工代表对选举単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代表。

撤换职工代表的程序一般是:

(1)选举单位向公司工会提出撤换要求及原因

(2)公司工会及时进行核实、答复。

(3)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以参加報度并可以申

(4)经应到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作撤換职工代表的决定。

(5)将撤換决定报送公司工会并由工会各案(6)原進举单位职工按照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选举新的职工代表。

(7)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审査通过后替补被撤換的职工代表缺额。

3.4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3.4.1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參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巡视检査、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等民主管理活动。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时,接正常出動享受应得的待遇。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旁动合同。

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

3.4.2职工代表的义务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見和要求,定期向本选区的职工

群众报告履行职衰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3)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5列席、特邀职工代表和旁听职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部分退(离)休人员或中层千部及其以上的领导人员、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如工作需要可受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还可以邀请部分职工旁听。

旁听取工由公司职工组织,并由工会听取旁听职工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监督。

3.6职工代表奖励

在公司民主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公司给予通当奖励。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4.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1.1公司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1.2分、子公司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车队车间班组建立管理小组。

4.1.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属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取工代表大召开临时会议闭工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经营者、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4.1.4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公司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上以上出席,方可看召开。

4.1.5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期召开或換属,召开会议前必须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4.1.6由公司职一工代表大会选举、表決的事项,必须获得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口可通过。

选举或对重要事项表決,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果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表决方式时,须作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意恩的表决程序4.1.7法律、法规规定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決定的事项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不具有效力。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未按照法定程序应提清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常议表決职工本定和方案需要修改时,作出的决议和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4.2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4.2.1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产生的程序术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品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公司党委、纪检、行政领导,以及工会、青年团、女职工组织负责人组成。

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主席团人数50%°

具体选举程序是:

(1)由公司工会同公司党政领导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人数构成比例等方案。

(2)由工会召开职工小组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的侯选人名单。

(3)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全体职工代表以元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团成员,占应到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根据需要可从主席团成员中选举大会秘书长。

秘书长由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工会主席担任。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属正式职工代表,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4.2.2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

大会全体報疲由主席团成员轮流主持。

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职工小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同题。

4.3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4.3.1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

公司根据需要设置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生活福利、评议监督千部、提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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