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金融投资企业薪资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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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薪资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资之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二)经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亦可将薪资直接汇入员工之银行帐户内。
(三)但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则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第九条平均薪资
(一)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平均薪资之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资=前三个月内平均薪资总额(基准内薪资+基准外薪资)/前三个月内之平均勤务日数
(二)平均薪资之计算,不含临时性的薪资及奖金。
第十条休业津贴
(一)公司因经营不善或受社会经济变化之影响,不得不暂时休业时,得于休业期间给付员工之休业津贴。
(二)休业津贴则依平均薪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员工。
第十一条无工作经验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无工作经验之员工薪资,除参考基准内薪资之计算外,并与同业间之薪资比较后决定。
第十二条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员工,其薪资计算除依第11条规定外,对于员工任职前之经历及年龄,则依职能资格等级来区分。
(二)若为单纯的劳务之勤务时,不论其学历及经历,而给予其职能等级第1等之职务。
第十三条未经公司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第二章基准内薪资
第十四条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是由年龄薪资、年资薪资及职能薪资所构成,其标准如下:
(一)年龄薪资第15条(年龄薪资参考表)
(二)年资薪资第16条(年资薪资参考表)
(三)职能薪资第17条(职能薪资参考表)
学历别
职能资格等级
总合职
定型职
中学毕业
1等14级
9,050
高中毕业
1等24级
11,250
10,050
二、三、五专毕业
1等34级
12,500
11,050
大学毕业
1等22级
14,125
12,875
第十五条年龄薪资
年龄薪资以15岁为基准年龄,每月以给付肆仟元之薪资为基准,每增加一岁则按下列标准给付。
16-25壹佰贰拾元
26-35壹佰伍拾元
36-45壹佰元
46-50陆拾元
50岁以上之年龄薪资则以捌仟元为基准。
第十六条年资薪资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标准给付年资薪资
1-15年壹佰元
16-30年陆拾元
31年以上肆拾元
第十七条职能薪资
(一)职位包括总合职及定型职两种。
(二)“总合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8种等级,并依据职能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三)“定型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四种等级,并依据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四)职能资格等级需经由人事科评定后,依评定之标准划分员工最低等级、级职薪资及升等,其评定标准如下:
总合职、职能资格等级区分
职层
等级
职位
管理职
8等级
总经理
7等级
总经理/副总经理
6等级
副总经理/三总师
5等级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4等级
部门副经理/主任
管理职/一般职
3等级
主任/上级职
一般职
2等级
中级职
1等级
初级职
定型职/职能资格等级区分
主任
总合职的职能薪资及运用
职能
最低
级职
等级额
评定
S
5级以上
A
4级
B
3级
C
2级
D
1级~0
E
初级~上限
1-1
8400
125
525
500
375
250
125~0
2-1
11000
150
750
600
450
300
150~0
2-
3-1
14000
185
925
740
555
370
185~0
3-
4-1
22600
235
1175
940
705
470
235~0
4-
5-1
1500
1200
900
300~0
5-
6-1
28600
1875
1125
375~0
6-
7-1
35600
2250
1800
1350
450~0
7-
8-1
44500
2500
2000
1000
500~0
8-
定型职的职能薪资及运用
7800
100
400
200
100~0
16200
625
13200
160
800
640
480
320
160~0
16700
210
1050
840
630
420
210~0
第十八条附加薪资
(略)
第十九条职务津贴
各级主管之职位别,得依下列规定给付津贴。
但主管因晋升(降级)时所发生之异动,其薪资计算则依第7条之规定处理,并采取按日计算。
(一)总经理14,000元-16,500元
(二)副总经理11,200元-14,000元
(三)部门经理8.800元-11,200元
(四)部门副经理6,200元-8,800元
(五)主任3,800元-6,200元
第二十条特别津贴
对于职务困难度高、责任艰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员工,公司得视其工作困难程度,给付特别津贴。
第二十一条扶养津贴
有扶养家属义务之员工,得依规定申请办理扶养津贴。
但扶养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
(一)配偶1,000元
(二)直系亲属六十岁以上者400元
(三)直系亲属及弟妹未满18岁者400元
第三章基准外薪资
第二十二条时间外勤务津贴
员工因业务上需要而必须在勤务时间外继续完成业务时,公司得依员工加班时数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予时间外勤务津贴: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一个月规定平均上班时数′1.30
第二十三条假日出勤津贴
假日出勤津贴之计算同前条之规定办理.但隔日补休者,则不给付该项津贴。
第二十四条深夜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时间乃自晚上十时至翌日清晨五时为止之勤务,其津贴之计算,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管理阶层之主管不得申请时间外勤务、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务津贴。
第四章调薪及升迁
第二十六条调薪
公司视业务成长率及员工之绩效成绩及贡献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调薪。
第二十七条定期调薪的内容
(一)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及核定调薪两部分。
(二)自动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的年龄薪资(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及年资薪资(依第十六条之规定)
(三)核定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之职能薪资(依第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金
第二十八条奖金的支付
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据人事科及各单位主管评估在职员工之勤务考绩、出勤率及贡献程度后,决定奖金发放之标准。
第二十九条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7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自去年10月21日开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与七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二)下期(12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至本年度4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止,并与十二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第三十条附则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