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5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参建单位:
〔1〕监督单位:
xx
〔2〕发包人: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承包人:
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根底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到达施工承包合约条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工期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约确定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以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操纵,不能突破概算。
〔四〕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
新开河道新建河道段353.3m,桩号M0+762.2~M1+115.5,原河道整治段762.20m,桩号M0+000.0~M0+762.2,本工程岸坡18.5m高程以上采纳草皮护坡,18.5m~17.0m采纳生态袋护坡;
高程17.0m以下采纳高镀锌石笼网。
左岸轴线桩号Z0+000.0~Z0+054.6为排涝闸左岸翼墙段,本次不对其进行边坡处理,仅在裸露坡面种植草皮。
监理工作内容:
(1)对上述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直至工程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各阶段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地监控,对全部相关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理。
对施工阶段(含各类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与施工等、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等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及平安实施操纵。
对合约、信息、平安和文明施工进行治理,在工程实施各方面对内、对外的协调,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完成;
按国家有关档案治理的要求完善监理档案。
〔2〕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方法,包含:
审查工程方案和施工方案;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标准、标准施工、审查技术变更;
操纵工程进度和质量;
检查平安防护设施;
检测原材料采购配件质量;
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
验收工程和签发付款凭证;
审查工程价款;
整理合约文件和技术档案;
提交竣工汇报;
处理质量事故等。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催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约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打算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约工程开工令。
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操纵:
依据工程建设合约总进度方案,编制操纵性目标和年度施工方案,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确定措施情况。
催促施工人采取确定措施,完成合约的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操纵性进度方案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提出调整操纵性进度方案小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方案的调整。
5)施工质量操纵: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操纵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承建合约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监理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根底,按水利部《水利水电根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6〕工程投资操纵: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操纵目标和分年度投资方案。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方案,审核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指令。
7〕施工平安监督:
检查施工平安检查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爱护设施并提出建议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
参加重大平安事故调查。
8〕主持监理合约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阶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治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应,按监理合约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
按期进行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一般治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1〕其他相关工作。
监理效劳期限:
202X年3月20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加保修期12个月〕。
第二局部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平安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工程平安生产监督治理目标
1)创立“平安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2平安监理的依据
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平安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约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约文件;
4〕《监理规划》;
5〕施工组织设计。
1.3本细则适用于城区河段防洪排涝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平安监理工作。
1.4监理机构对平安施工监督治理所承当的职责
1)协助发包人对承包人平安资质、平安保证体系、平安施工技术措施、平安操作规程、平安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平安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平安施工技术措施。
3)当承包人平安生产严峻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平安生产情况。
2监理平安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平安生产委员会,这是平安治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平安生产监督治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平安监督治理机制。
平安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图1-1平安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
3.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措施
(1)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催促承包人落实平安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平安技术措施;
(4)催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平安技术交底;
(5)检查并催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技术标准和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平安防护措施;
(6)催促检查承包人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平安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平安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觉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觉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
4.施工打算阶段的平安监理
4.1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以下有关平安生产的文件:
1〕平安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
2)平安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
2)平安生产保证体系
3)平安治理组织机构及平安专业人员配备
4)平安生产治理制度、平安检查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
5)实施性平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平安度汛措施、平安操作规程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平安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8)职工平安教育、培训记录、平安技术交底记录
4.2依据承包人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机构配合发包人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承包人〔含分包单位〕平安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约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平安保证体系;
(2)建立相应的平安生产组织治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平安治理人员,建立各项平安生产治理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实施性平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平安技术措施、平安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
(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平安状态,施工现场的平安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预防不符合要求的平安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
(6)对全部从事治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平安教育,重点对专职平安员、班组长和从事特别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强化职工平安意识。
(7)分局部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
(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5.施工阶段的平安监理
5.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有关平安生产的过程文件。
5.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平安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
5.3全面落实各项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及平安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平安。
5.4认真执行平安检查制度,强化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平安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平安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打算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5接受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的平安监督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组织的平安检查活动。
5.6平安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平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觉违章作业及平安隐患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整改。
5.7强化平安生产的一般治理工作。
5.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平安检查汇报。
5.9组织或协助对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汇报。
6大型土石方作业平安监督治理规定
6.1总则
(1)为强化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平安监督治理,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平安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规定的监督治理要点,检查、催促承包人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平安治理工作。
6.2一般原则
(1)承包人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劳动爱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爱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平安和健康。
(2)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安排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平安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
(3)施工中应强化技术治理,严格操纵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平安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4)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
在开挖过程中假设发觉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异,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平安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推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预防发生事故。
(5)在开挖地域内,假设发觉有不能识别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马上汇报有关单位处理前方可继续施工。
(6)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强化平安监测措施。
(7)合理地安排出碴路线和弃碴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阻碍其它工程工程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清脆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平安。
(8)在大风、大雨和照明缺乏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
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6.3土方作业平安监督治理要点
(1)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
假设土坡上发觉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马上进行处理。
(2)发觉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马上进行平安检查和处理。
(3)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
(4)在开挖的过程中,发觉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解后再进行开挖。
(5)依据土质和填挖深度等情况,设计平安边坡及马道。
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
当在边坡高于3m、陡于1:
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平安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
(6)假设施工地区受其它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7)雨后、春溶、解冻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后,均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处理。
(8)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法、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平安施工交底工作。
(9)采纳特别方法进行土方开挖,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并进行平安施工交底,作业过程中应有人员进行平安监护。
7高边坡平安监督治理规定
7.1总则
(1)为强化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平安监督治理,预防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平安事故,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规定的监督治理要点,检查、催促承包人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平安治理工作。
7.2一般原则
〔1〕开工前,承包人依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平安措施,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平安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
〔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法,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平安措施。
〔4〕边坡全部暴露的岩石依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
〔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预防水流冲刷边坡。
〔6〕高边坡施工时,应认真检查边坡稳定性,全部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
〔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特意的平安警戒人员,发觉不平安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平安状态,凡不符合平安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9〕强化施工人员平安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平安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
8施工用电平安监督治理规定
8.1总则
(1)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平安,预防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工程现场施工用电平安监督治理。
(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标准或规程规定。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规定的监督治理要求,检查、催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平安治理工作。
8.2施工用电平安监督治理要点
(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平安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含:
(a)现场勘察;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c)进行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制定平安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专业人员
●安装、维修或撤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
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操作证。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平安用电根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平安用具;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电工作业平安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证使用性能可靠;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爱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爱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觉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平安技术档案
(a)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平安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含: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b)平安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撤除后统一归档。
(c)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
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平安巡检每月一次。
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
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
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
(d)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
对不平安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
(4)用电平安的根本规定
(a)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
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纳TIV-S接零爱护系统。
(b)施工现园地有用电设备,除作爱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爱护装置。
(c)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爱护。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d)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爱护装置和漏电爱护器。
(e)严格实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开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爱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
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
(f)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平安围栏,并有醒目的平安警示牌。
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识。
(g)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爱护器;
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爱护;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平安电压;
潮湿作业园地、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平安电压;
夜间施工时,作业园地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
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h)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开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i)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替代熔丝。
(j)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严禁购置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仓储人员应强化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预防受潮、污染、损坏。
8.3事故汇报
(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汇报和处理。
(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
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包人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治理有关规定处理。
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包人、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4)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
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良工作;
造成严峻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当责任。
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治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9设备及物资存放平安监督治理规定
9.1总则
(1)为强化设备、物资存放的平安监督治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规定的监督治理要点,检查、催促承包人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平安治理工作。
9.2设备、物资存放的平安要求
(1)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平安、文明生产的要求。
(2)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
(3)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
(4)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
沥青应放置在枯燥通风的园地。
(5)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铺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预防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
(6)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
依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铺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
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肯定范围内;
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
严寒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9.3物资存放平安保卫监督治理要点
(1)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平安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2)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
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3)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
消灭不平安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4)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
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平安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5)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
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过失和丧失。
(6)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
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
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7)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8)仓库是存放公共物资的园地,任何人不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二〕质量操纵保证导则
1.1本导则适用于城区河段防洪排涝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质量操纵工作。
1.2
工程质量操纵的根本依据
(1)工程施工合约文件及其技术条款;
(2)质量监理合约文件及监理标准;
(3)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4)经发包人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5)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方法。
1.3工程质量操纵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操纵核心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1.4工程质量操纵标准
(1)合约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