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规范化统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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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内进行建设的,填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地址;
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进行建设的,填主体工程的建设地址。
项目单位填写项目主体工程的详细建设地址即可,由基层政府统计部门填写建设地址代码。
(5)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即取自企业工商(民政、编委)登记副本所列资料。
临时机构的一律填写派出机构的相关资料。
(6)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应根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划分,不能根据项目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
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
如某矿业公司的“镁及镁合金生产线”项目,行业类别应为“镁冶炼”。
行业类别要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来填报。
行业代码为四位,根据行业小类填写。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
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如军工转民用)的,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行业类别代码可由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指导下填列。
(7)建设性质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建设性质。
新建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
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于新建。
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指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的企业、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包括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企业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不增加本企业主要产品设计能力的车间的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
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
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
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
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的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
迁建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
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单位。
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
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指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
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内涵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
(8)技术改造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根据建设性质划分,技术改造投资包括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项目投资。
(9)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取自开工(施工)许可证。
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如果没有设计,按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这个指标是计算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和一定时期内施工项目个数的依据。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
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
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
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
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时间。
(10)本年全部建成投产时间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取自项目竣工报告。
已投入使用,且项目竣工报告产生期估计超过一年以上的,填列项目交付使用日期。
单纯购置的不填开、竣工日期。
(11)控股情况以法人企业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分类,并按出资人对企业的控股程度,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非法人单位投资项目按投资比重划分。
本制度中控股情况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填国有控股。
(12)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在建指建设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
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建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在建”,但不计算施工项目个数,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
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指建设项目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
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13)城乡分组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
县城及以上区域内发生的投资,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均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
不包括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
(14)园区建设项目代码按浙江省园区分类统计专用代码填列。
(14)浙商回归引进项目投资从省外、境外引入本市的内外资项目,不包括从省内市外引入本市的项目。
在各市政府审核基础上,由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经济协作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认定。
如何填报该指标:
请各地区到经济协作办系统去收集浙商回归引进项目的具体资料,进行该指标的填报。
(15)产业集聚区就是同一产业集聚在同一个地方,产业集聚能产生较高的经济利益,因此很多地方都在提高产业的集聚度。
目前浙江共有14个产业集聚区。
按浙江省级产业集聚区投资项目汇总代码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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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数据部分填报:
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1)计划总投资
计划总投资是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
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工程进度,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
计划总投资数据取自项目批文。
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
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
②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④填报时注意:
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若包含“铺底流动资金”,统计报表中则填列扣除“铺底流动资金”后的数据。
(2)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它是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建设总进度的指标,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3)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
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
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
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
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
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住宅本年完成投资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
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
投资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投资额数据的取数规则:
①工程进度:
取自施工方每月25日报投资方的进度报表。
上报数据是指经投资方确认的数据。
要求各填报单位做好原始数据的留底工作,作为日后执法检查的依据。
该数据同时产生投资构成分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二块数据,前者指土建部分的投资进度,后者指所有涉及管线、设备安装的投资进度。
②甲供材料:
取自投资方提供已安装的设备器材、已使用的各种材料金额,具体操作时以工程领料单为依据。
该项数据同时填入投资构成中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中。
③土地购置费:
投资方购入用于项目使用的土地价值,数据取自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转让合同副本(或管理使用权证书副本)。
④土地开发费用:
指投资方用于土地通电、通水、通路与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费用,按实际进度填写,数据取自施工方的进度报告。
⑤其它费用:
指投资方用于项目的,不属于上述四项的费用。
如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项目设计费、评审费等。
3、本年房屋施工面积、本年房屋竣工面积(含其中住宅)数据取自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报告。
投资额数据填报时的注意点:
投资完成额是指项目已经建成部分的经费使用情况,也就是已经物化了的资金。
月报数据是当前月份投资进度的累计数,所以投资数据只能一月比一月大,不可能出现减少的情况。
形象点说,假设花费100万元建造完成了一幢房子,就是拆掉,也需要化钱去拆掉,因此,投资额只可能大于100万元,而不可能小于100万元。
(4)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
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包括:
①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
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
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
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
②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
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③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④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⑤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⑥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
安装工程包括:
①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②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设备工器具购置是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器具购置”中。
①设备:
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
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
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
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
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②工具、器具:
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
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其中:
用于更新的设备指为更换陈旧设备而购置的设备。
用于更新的设备与原有设备在台数和价值上不一定相等。
购置的设备如不是用于更换原有设备,而是用于新增或扩大生产能力的,不能作为“用于更新的设备”统计。
#购置旧设备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
旧设备一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
(单纯购置旧设备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应当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建设用地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①土地购置费
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基建会计中先计入其他投资支出,最终进入无形资产,企业会计中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
②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③土地复垦及补偿费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④土地使用税
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耕地占用税
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
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⑥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
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旧建筑物购置费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费用。
单纯购置房屋建筑物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注意点: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标一定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才能填报。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建设项目个数部分数据填报:
(1)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
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2)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
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
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房屋竣工面积。
(3)房屋竣工价值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
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
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
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
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
购置土地的费用;
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
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
房屋竣工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4)施工项目个数指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的建设项目个数。
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恢复施工的项目,本年进行过施工又在本年内全部停缓建的项目。
(5)本年投产项目个数指报告期内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经过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
建成投产项目个数是反映报告期建设成果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