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244573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第五条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04〕147号)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指南》及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计量方法作出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一)安全部门办公设备费用类

1.安全部门办公费用,包括电脑、专用小型打印机、照相机、文件资料柜等;

2.配备安全检查车辆的,每月给予车辆使用费6000元。

(二)安全培训教育类

1.“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专兼职安全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

3.一般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4.“三类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有关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或讲座的差旅费、培训费;

5.购买各种供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的安全报纸、刊物、图书资料、影像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设计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单位编印的安全学习资料等;

6.开办一线工人安全培训学校的有关费用;

7.其他与安全培训教育有关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类

1.安全活动(国家统一开展的安全月和港投集团开展的安全月活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宣传品等;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

3.办安全生产简报、板报等;

4.悬挂、张贴安全标语,设立安全标志牌等;

5.其他与安全宣传有关的项目开支。

(四)劳动防护用品类

按照国家标准给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噪音耳塞、防静电工作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手套、防静电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护胶靴、安全带和安全网等有关国家规定的必需劳动防护用品。

(五)防暑降温药品及设备类

1.防暑降温的药品;

2.防暑降温的设备,如操作台(车)等增配的电扇、空调等(野外作业)。

(六)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类

1.配电房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维护;

2.因消防需要设置的砂池、水池;

3.因消防需要的各种消防器材;

4.救生衣、圈,急救药箱等器材费用;

5.超过2米高度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维护;

6.对高边坡、桥梁、登高爬梯、基坑、泥浆池等增设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传动或皮带轮的安全网(罩)及其维护,送料传动皮带的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

7.蓄水池上面的防淹溺措施及其维护;

8.防止施工机械倒车压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维护;

9.特种设备的仪表及其维护;

10.漏电保护装置、防静电和防雷装置;

11.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如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噪声检测仪、粉尘检测仪;

12.其他与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的有关费用。

(七)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

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所需的费用。

(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类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或咨询、整改治理、监控所需的费用;

重要安全措施方案的评审费用。

(九)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类

1、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设备,如防毒面具、药品等;

2、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演练所需的费用;

3、其他与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直接相关的项目费用。

(十)安全生产预防与监控类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防台风、防洪、防滑坡等自然灾害预防与监控费用。

(十一)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评审费用

1、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十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

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明确规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有:

1、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2、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5、爆破、拆除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隔离、防护等设备费用;

6、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费用;

7、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8、其它正常工序施工的辅助费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不得挪用或挤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按合同段安全费用清单制定全年及月度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批;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附有采购清单、发放记录、监理审核签认记录等。

3、施工单位每月编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量报表,同时附采购清单、购置发票、监理查验签认记录作为附件;

自制临时设施无购置发票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计列,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4、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收支情况备查。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制度,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应当要求其改正;

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责令改正,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部省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考核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分季度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达标或达到优良等级的,分等级确定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费用。

存在重大隐患未落实防治措施或发生施工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当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费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进行审核,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和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

合同文件所列安全生产费用数目为计量支付的最高限额,但该额度不作为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限额。

总承包单位须严格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相关分包单位或劳务协作单位。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施工单位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方法

(一)安全生产专项费计量支付按“实报实销”原则执行,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总监办、项目办审核后,纳入当期统一计量支付报表中,按月计量;

(二)有发票的按发票计量,没有发票的按评估价计量;

(三)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照范围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量,不得按照工程完成量乘以提取比例进行计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照规定比例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实事求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除将依法追究责任外,在下一个月的计量款中扣除被骗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骗取费用的5~10倍予以处罚;

(二)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接受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办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