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巷道掘进及安全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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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平巷道
中心线与水平面平行的巷道,包括:
(1)平硐
平硐,具有一个直通地表出口的水平巷道。
用来开拓矿床、运输矿石、通风、排水、行人等。
两端都有出口同地表相通的水平巷道,又称为隧道。
(2)沿脉巷道
沿脉巷道,是设有直通地表的出口,在围岩或原矿体里开掘的与矿体垂直或斜交而穿过矿体的水平巷道。
3.倾斜巷道
其中心线与水平面斜交,包括:
斜井、斜天井和放矿溜井。
矿山各类巷道如图5—3所示。
(二)按第二种方法分为探矿巷道、生产巷道、采准巷道
1.探矿巷道探矿巷道是为了探明矿体、矿石储量,了解地质构造、矿床埋藏条件或者为取得精确的地质资料等而开掘的各种矿山巷道。
2.生产巷道
生产巷道,是指为了开拓矿床,在地表与矿体之间进行运输、通风、排水和行人等而开掘的巷道。
有平硐、竖井、斜井、石门、井底车场及脉外阶段运输平巷等。
巷道开拓方式如图5—4所示。
3.采准巷道
采准巷道是为了准备采矿而开掘的巷道。
它把矿床分为阶段和采区(矿块),包括主要沿脉巷道、穿脉巷道、采准天井、采矿人行通道等。
二、井巷掘进安全要求
(一)平巷掘进安全要求
(1)平巷掘进时必须按地质资料做出施工设计、技术施工设计,要在设计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2)掘进工人必须熟悉巷道内的安全规程、作业场所及安全通道。
(3)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照明,备好合格的长短撬棍及打孔工具。
(4)进工作面前要检查炮烟(采用检知管或其他仪器测定一氧化碳的含量),敲帮问顶,处理好浮石。
撬渣应从安全地点向前推进,禁止顺序撬渣。
(5)严禁打干孔,开钻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要先停风后停水,倒渣前要将渣堆洒透水、认真清洗掌子面和帮顶。
(6)严禁使用旧炮孔。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盲炮,发现有盲炮应采用铜勺处理,或在其旁300mm左右处打一平行孔处理。
打孔时要注意掌握角度。
(7)凿岩时,必须站在旁侧,不准骑风钻腿子;
扶钎工应站在凿岩机旁侧,防止断钎伤人。
(8)同向凿岩时,距离小于5m时,只准一端打孔,小于7m时,只许一端放炮;
异向凿岩100m以内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
(9)一巷道多机作业时,必须考虑凿岩工作的安全和方便。
采用凿岩台车时,每台凿岩机担负的断面为2~2.5m2,气腿式则为1—1.2m2。
(10)凿岩时的噪声,应力求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在未达标前,必须发放个人防护噪声用品以保护作业工人的健康。
(11)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2)加强通风防尘工作。
(13)做好支护。
(14)在乎巷复杂地质条件下掘进工作的安全要求:
①先排水疏干巷道。
②采用可靠地撞楔法、刻槽支柱法、穿梁护顶法等稳固巷道。
③在地质条件不明的巷道掘进凿岩时,应先掘凿小规模巷道,而后逐步扩大断面进行永久芝护,确保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掘进安全。
(二)竖井掘进安全要求
(1)在表土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竖井内应设置梯子,不准使用其他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②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及时架设、加固井圈,并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防止井壁沙土危失导致空帮。
③在流沙、淤泥、沙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施工时,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2)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物体下坠的措施,井口必须装设严密可靠的井口盖和井盖门。
卸渣设施必须严密,不准向井下漏渣漏水。
井内工作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拴绑牢司或置于工具袋内。
严禁向井筒内投掷物料或工具。
(3)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
升降吊盘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绞车、悬吊钢丝绳及直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的所有作业人员。
移动吊盘,要有专人指挥,移动完毕必须加以固之,将吊盘与井帮之间盖严,并经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准作业。
(4)在下列情况下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带的一端正确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①拆除保护岩柱或保护台;
②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或拆除设备;
③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作业;
④乘吊桶时;
⑤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⑥井筒施工时的吊泵司机。
(5)用吊桶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关闭盖门之前,禁止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②吊桶上方必须设置保护伞;
③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以便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④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悬挂吊桶的钢绳应设置稳绳装置;
⑤吊桶内的岩渣应低于桶口边缘0.1m,装入桶内的长物件必须牢固绑在吊桶梁上;
⑥乘吊桶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⑦吊桶上的关键部件,每班必须检查一次。
(6)用抓岩机出渣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作业前,须详细检查抓岩机各部件和悬吊的钢丝绳;
②爆破后,工作面必须经过通风、洒水、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和处理残药与盲炮,方准进行抓岩作业;
③不准抓取超过抓取能力的大块岩石;
④抓岩机卸岩时,不准人员站在吊桶附近;
⑤禁止用手从抓岩机叶片下取岩块;
⑥升降抓岩机,必须有专人指挥。
(7)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的金属安全梯。
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不得小于5t。
(8)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信装置。
掘进与砌壁平行
作业时,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要有明显的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
严禁不经过井口信号工而直接向卷扬机房发出信号。
(9)井筒延深时,必须有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
采出岩柱或撤出保护盘,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斜井掘进安全要求
(1)在露天进行斜井开口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进行,并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
(2)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或铲运机出渣前,要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准有人。
(3)斜井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井口应设置联动阻车器;
②并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应设保险杠,并有专人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
③斜井内人行通道一侧,每隔20m设一躲避硐;
④井下必须安装通信装置。
(四)天井、溜井掘进安全要求
(1)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必须设置距离工作面不小于6m的安全棚。
3)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设梯子间、渣子问等设施;
梯子间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
;
②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大于6m;
③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o.m和o.6m;
④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⑤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子的蹬间距离不大于o.3m;
⑥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隔开。
4)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5)天井掘进到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6)溜矿格矿渣不准放空,应保证有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2)用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连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管、水管接头以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信装置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故障,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准作业。
②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③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
④信号通信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
⑤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帮和浮石;
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准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⑥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
⑦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钢轨断开;
吊罐检修,应移到安全地点进行。
⑧吊罐天井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
(3)采用爬罐法掘进天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爬罐运行时,人员必须站在罐内,如遇卡帮或浮石,必须停罐处理;
②爬罐行至轨顶端时,应使保护伞接近工作面,工作台接近导轨顶端;
③正常情况下,禁止采用自垂下降;
④运送道轨应用装配锁固定,安装道轨时,应站在安全伞下处理好浮石,再将导轨固定牢靠;
⑤及时擦净制动闸上的油污;
⑥其他安全事项,应遵守吊罐法掘进的有关规定。
(五)井巷支扩应遵守的规定
(1)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
在松软或流沙性岩层中掘进,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
(2)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
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及时跟至工作面。
(3)架设木支护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
永久支护应进行防腐处理。
②支架架设后,应用木楔在接榉附近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
顶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塞紧,梁、柱接榉处须用扒钉固定。
③斜井支架应加撑与拉杆。
坡度大于30°
的斜井的永久支护,棚间应设顶柱。
④柱窝不准打在脱帮的松石上。
⑤掘进放炮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用扒钉、拉条、撑木等加固。
⑥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应及时交换修复。
(4)井巷砌碹支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必须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
②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
③在跨度大于4m的巷道架设碹胎时,金属碹胎各节点须用螺栓连接,木碹胎的各节点必须牢固可靠。
④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支撑重量3倍的安全系数。
⑤碹胎的下部不得用于支撑工作台。
(5)竖井砌碹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竖井的永久性支架与掘进工作面之间,应安设临时井圈,井圈及背板应用楔子塞紧。
永久性支架及临时井圈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
②竖井穿过表土层、松软岩层或流沙层时,临时井圈必须紧靠工作面,并应加固;
圈后背板要严密,并及时砌碹;
砌碹前,每班要有专人检查地表和井圈后的表土、岩层、流沙的移动及流失情况。
发现险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进行处理。
③竖井的砌碹,必须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
岩帮与碹壁之间的空隙,应用碎石填满,并用砂浆灌实;
如碹外有水,必须用导管引出,砌碹完毕,要进行封水。
(6)喷锚支护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有专门设计;
喷锚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型式、角度、喷体厚度、强度等,应在设计中规定。
②砂浆锚杆的眼孔必须清洗干净,灌满灌实。
③锚杆应做拉力实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
在井下进行锚固力试验,应有安全措施。
④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并用螺母拧紧。
⑤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必须将喷枪口朝下,且不准朝向人员。
⑥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必须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
在动压巷道,必须采用喷锚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法;
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喷锚,必须预先做好防水工作。
⑦喷锚作业,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并配备良好的照明装置。
(7)胶结充填料中的二次掘进,必须待胶结充填料达到规定的养护期和强度后方准进行掘进,同时应架设可靠的支护。
(六)井巷维护与报废的安全要求
(1)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
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
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维修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3)维修斜井和平巷,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
②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一次拆除的棚子不得超过两架。
③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在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区进行维修,必须在支架之间用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
④清理浮石时,工人必须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
⑤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
⑥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准有人。
(4)维修竖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固定的平台上作业,平台上应有安全保护设施和联络信号。
②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③作业前,应将各中段马头门及井框上的浮石处理干净。
④各中段的马头门应设专人看管。
(5)报废的井巷和硐室,必须及时封闭。
封闭之前,人口应设明显标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员人内。
(6)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硐的人口,应封闭、填实,并在其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和挖掘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
(7)废竖井和倾角大于30°
的废斜井的支护材料禁止回收,如必须回收,应有主管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倾角小于30°
的废斜井或废平巷的支护材料的回收,必须由里向外进行。
(8)修复废旧井巷,应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固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和温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
(9)修复被水淹没的井筒时,对陆续露出的井巷,必须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的措施。
(七)防坠安全措施
(1)竖井、斜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进出口设栅栏门。
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
井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必须设绕道。
禁止人员通过提升间。
井筒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2)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
(3)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地点,下方2m以内必须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否则必须系好安全带。
(4)在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