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思品复习提纲1七下八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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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作用
法律概念与特征法律的尊严违法行为
(两类四种)
预防犯罪刑罚种类
(+)
1.专门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置了四道防线:
①保护:
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
特殊的法律保护
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②保护:
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它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
人身权利的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③保护:
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
境。
它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保护等方面
④保护:
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的措施。
法律护我成长
1.手段:
常用的有效手段:
①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求助。
有效
途径②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权益。
2.手段:
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保障权益的最后屏障。
有三种类型:
用法律保护自己
①诉讼:
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惩罚罪犯的活动。
②诉讼: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③诉讼:
俗称“”,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是解决
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①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既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尊严、社会稳定
善于②善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全体公民的责任。
斗争
③要讲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与不法分子斗争
[知识图谱]
法律护我成长
特殊的法律保护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道防线: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4.司法保护
有效途径注意事项
两种手段:
1.非诉讼手段
2.诉讼手段
(三点注意事项)
《思品》八下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一、关于权利指南P10
[考纲条目]知道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涵义;
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广泛性的观点,明确正确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人民的构成: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3.我国人民的地位: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
指《》所赋予的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最具有重要意义的权利,它具有固定性与法定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辨证统一的基本性质。
2.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
人民
含义
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一致
国家的主人
不同历史时期,人民含义不同
范围
比人民大,包括社会成员
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其他敌对分子。
性质
概念
3.法律保障是实现公民权利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
我国建立了以为核心、以
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
①保障:
我国《》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②保障:
将公民的权利以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③保障:
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权利,主要通过法院审判完成。
三、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1.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十分广泛。
2.宪法规定的公民九大基本权利:
指南P11
(二)正确行使权利:
依法行事、依法行使权利。
包括下列五方面:
1.尊重他人权利。
2.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要采取合法方式,按法定程序行使自由权利。
5.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为核心,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公民的权利保障体系
(我国国家性质)
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行使权利
二、关于义务指南P14
[考纲条目]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懂得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比较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
的区别与联系;
了解公民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
理解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忠实履行义务的要求。
一、公民的义务:
(一)我们的法定义务:
(1)法定义务:
是和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在我国,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正确认识我们所履行的义务,是提高遵纪守法的前提。
每个人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3)公民的基本义务:
法所规定的义务,主要内容有:
(详见指南P14,共六项)
(二)我们的道德义务:
(1)道德义务:
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有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
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20字道德规范:
我们应尽的义务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
道德义务
区别
法律规定,具有性。
范围小
不承担,会受到制裁。
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靠舆论监督,无强制性。
范围大。
不承担,会遭受谴责。
联系
两者密切联系。
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
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时,即成为义务。
二、忠实履行义务:
忠实履行义务是做个好公民的最基本要求。
公民在履行义务时,必须遵守下列三条件: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因为:
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不能不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去做。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否则,就是。
公民的权利一致性公民的义务忠实履行义务(遵守三条件)
义务有时可转换义务
《思品》八下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指南P18-25
人身权利
(一):
生命健康权指南P18
[考纲条目]知道公民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理解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懂得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要求;
知道不能侵害他人生命健康。
明确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一)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人格权:
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权等。
2.生命健康权:
(1)概念:
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受的权利。
(2)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失去意义。
(二)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
1.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生命健康权权与我同在
《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
(2)禁止虐待、遗弃对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禁止非法招收未满16周岁的对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16-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3)我国法律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一般不低于周岁,我国明令禁止使用。
目的与意义:
见指南P19
3.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将受到法律制裁。
二、实施生命健康权:
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是权利,也是义务。
1.权利:
公民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遭受
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寻求法律保护。
2.义务:
(所禁止的行为就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1)除为正义献身,生命健康权不得转让和抛弃,轻生与自残与道德相悖,与法不合。
(2)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包括:
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为民除害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权;
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和生病,因为这是侵害权;
三、维权方式:
根据《民法》,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2.赔礼道歉3.物质损害赔偿。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的人身权利)
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实施生命健康权的要求
人身权利
(二):
人格尊严权指南P22
[考纲条目]掌握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内容;
了解公民享有名誉权的含义和表现;
肖像权内容,肖
像权受侵害的表现形式及保护途径;
知道姓名权的含义和受侵害的表现形式及保护途径。
[知识框架]:
一、人格尊严权:
人格权的核心(指南P21-22)
1.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表现:
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等
4.维护人的尊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指南P22)
1.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客观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它为人们自尊、
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权
2.名誉权的意义:
客观公正的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3.侵害名誉权的表现:
(1)行为:
公然漫骂,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
(2)行为: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3)新闻报道失实: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
(4)诬告陷害行为:
有明确动机诬告陷害他人。
4.侵害名誉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
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受害人精神损害;
受害人财产间接损失。
5.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责任。
三、肖像权(指南P22)
1.肖像权: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是肖像人的标志。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
(1)权:
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2)权:
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
(3)权:
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2.侵害肖像权的表现:
(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四、姓名权
1.姓名是每个人的基本标志。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3.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表现:
和他人姓名(注意BP44的具体表述)
[知识图谱]人格尊严权
权权权权
人身权利(三):
隐私权指南P25
[考纲条目]了解隐私的内涵、知道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知道隐私权的内涵和内容;
明确尊重他人隐私的要求,理解隐私受侵害的表现形式及保护方式。
一、隐私指南P24
1.隐私是指公民不愿为人所知或不愿公开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其内容包括:
(1)私人信息:
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情况。
(2)个人私事:
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3)私人领域:
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隐私不等同于丑闻,隐私有其特点:
(1)合法性,这是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
(2)私人性,仅与个人相关。
(3)隐密性,不为人知或不欲为人知;
(4)主观性,是否为隐私,取决于权利人的主观感受,所以,要尊重权利人的感受。
二、隐私权指南P25
1.隐私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内容包括:
隐私权受保护
(1)私人生活安宁权:
权利主体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私生活,不受他人干扰。
(2)个人信息的控制与保密权:
权利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传播有控制、保密权。
(3)私人通讯保密权:
权利主体人对个人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有保密权。
(4)个人对隐私的利用权:
权利主体人有权依法或自己的意愿利用隐私从事有关活动。
2.隐私权的重要性:
赋予了公民对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
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
维护个人的独立与自由;
其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
能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
三、侵害隐私权的表现:
指南P25
1.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违德,也违法。
2.监视、偷窥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方式刺探他人秘密。
3.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注:
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不属于侵权行为。
四、尊重与维护隐私权
能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一)尊重隐私权
1.尊重他人隐私,一要树立意识;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与信誉意识(最忠实的守护)。
2.尊重自己的隐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确保自己不受伤害。
(二)依法维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伤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
(1)与侵权人协商;
(2)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3)若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知识图谱]隐私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的表现尊重隐私权维护隐私权的方式
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指南P28-36
(一)受教育权指南P29-30
[考纲条目]理解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的道理;
知道受教育的含义;
理解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和特征;
懂得受教育权受侵犯时要采取合法方式予以维护的道理;
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知识框架]
一、教育及其意义指南P29
1.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既是人类文化的一种的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也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意义:
(1)教育对个人成长有重要作用。
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可以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总之教育对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
(2)对民族、国家而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教育成就未来。
二、受教育权
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是一项基本人权。
2.受教育是权利,也是义务
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
为此,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
义务教育。
所以,受教育也是一项。
3.义务教育
(1)含义: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2)特征:
(根据BP61)
①性;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②性;
不收学、杂费。
它与免费性连在一起。
③性;
全国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包括教科书、教学标准、建设标准、公用经费等。
(3)必要性:
接受义务教育是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义务,主要有三项: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4)法律保障:
1986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
三、维护受教育权BP63
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非诉讼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四、履行受教育义务
为了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当履行受教育义务;
在这个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当珍惜受教育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知识图谱]教育受教育权
意义
是,也是。
义务教育维护受教育权
(二)财产权(一、财产属于谁)指南P32-33
[考纲条目]知道财产所有权的含义和内容;
明确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和方式;
懂得当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受侵害时,寻求法律救助的道理。
一、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分类:
按照财产的归属划分,可分为个人财产、集体财产和国家财产。
2.公民的个人财产:
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活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下列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非法财产)
施工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
3.财产所有权
含义: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1)权,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2)权,财产所有人对财产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3)权,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
是所有权的存在以实现经济利益和价值增值为目的的最终体现。
(4)权,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二)法律维护财产所有权
1.多种法律手段维护财产所有权:
(1)《》第13条规定: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2)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可依据,追究侵权人的责任,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3)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可依据,
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通常采用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2.法律维护财产所有权的意义:
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三)维护财产所有权的有效方式:
方式。
包括:
1.确定的归属,这是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前提。
2.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
3.请求法院强令侵权人被破坏或灭失的财物;
4.请求法院责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撤消或予以行政赔偿等
[知识图谱]财产财产所有权
多种法律维护维权的有效方式
(++)()
(二)财产权(二、财产留给谁三、无形的财产)指南P33
[考纲条目]了解遗产、继承人的含义;
明确遗产的必备条件;
知道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继承顺序,了解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含义;
懂得依法维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继承权的道理。
了解智力成果的含义、表现;
理解智力成果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知道智力成果权的内容范围;
明确维护智力成果权的方法。
二、财产留给谁
(一)遗产及其条件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因此,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
(二)继承权
指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人:
法律规定的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包括: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的范围根据关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
2.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继承法》里有两种:
(1)继承:
由法律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继承方式。
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该方式。
(2)继承: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其最大优点是被继承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财产,但遗嘱必须有效。
继承优先于继承。
注:
遗赠受我国法律保护。
遗赠: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
指南P33
3.继承权发生纠纷时的处理原则:
法律、道德兼顾
(1)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也应注重情义、发扬互谅互让的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