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运大巷起底措施Word格式.docx
《辅运大巷起底措施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辅运大巷起底措施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审
批
意
见
一、工程说明:
根据生产技术部安排及《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通知单》(2017)第034号文要求,辅助运输大巷道路维修由我单位施工,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主,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组织:
1、施工时间:
2017年月日----月日
2、负责人:
闵庆雷
3、安全负责人:
刘培阁
4、技术负责人:
顾许平
三、主要技术要求:
1、施工地点:
辅助运输大巷与二盘区胶带运输巷交叉点前后20m范围。
2、施工顺序:
起底平均厚度0.6m找平底板铺干拌料厚度100mm垫层夯实铺设水沟混凝土预制块铺设混凝土预制块灌缝(用混凝土砂浆进行灌缝填塞密实,填实灌满后将面层及缝隙清理干净)。
3、施工要求:
1)混凝土预制块路面必须铺设稳固、表面平整,无松动和缺棱、掉角;
2)缝宽均匀、缝格顺直,棱角整齐;
3)混凝土预制块铺设完后必须保证巷道高度。
4)、底板铺设干拌料采用水泥:
黄沙:
石子体积比为1:
2:
2。
5)、铺设水泥预制块规格400×
300×
200mm。
6)、使用风镐将路面由里向外进行起底,起底浮煤及时用防爆车运输升井,起底形成的台阶及时垫平,保证车辆正常通行。
7)、起底完成后,用干拌料垫底,然后按要求铺设水泥制块,铺设水泥制块时,仍要保证车辆正常通行。
8)、在辅助运输大巷与二盘区胶带巷交叉口处前后20米范围起底并铺设方砖,巷道左侧留300*300mm水沟。
9)、保证起底范围巷道底板至第二趟疏放水管路距离不低于3.2米。
10)、底板方砖铺设要求:
起底铺砖段保证巷道底板平缓过度,确保车辆通行顺畅。
11)、施工期间要保证辅助运输大巷运输车辆正常通车。
4、施工方式:
人工起底或局部采用放振动炮
采用7655型或ZQS-50型风钻打眼,风源来自井下压风机站。
四、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做到先检查后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好后再生产。
2、放炮前,用皮带和木板等保护好放炮地点20m范围的电缆、风水管路、等设备,防止被炮蹦坏。
3、放炮管理
(1)装药结构:
正向装药结构。
1)、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7)、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粉末,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0)、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1)、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d、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2)、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车辆、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工作地点风量不足。
13)、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
1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7)、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
18)、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3)、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4)、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5)、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设置放炮警戒,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26)、挖掘放炮时,严格执行‘浅打、少装、轻放’的原则,并注意保护好施工处巷道内风袋、电缆等各种设备设施。
27)、每次放炮前,班长必须安排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设置放炮警戒,警戒线处应有警戒牌,网或栏杆,只有将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后,班长方可通知安排放炮,警戒人必须由班长亲自布置,亲自撤除。
放炮、撤人警戒距离为直线段不少于100米,曲线段不少于75米。
(附图放炮警戒示意图)
(2)起爆方式
起爆使用MFd-200型发爆器,联线方式为串联。
(3)利用铲车进行装煤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铲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铲车司机必须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3)必须坚持使用铲车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纪录。
5)在淋水条件下工作,电器设施要防水措施。
6)检修或检查铲车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7)用铲车装运溜槽,链条等设备时,等铲车停后,方可人工向铲斗上装,严禁煤机运行时向上装。
8)严禁用铲车强拽电缆,人拉电缆时,距煤机距离不得小于10m,拉电缆时必须站立,严禁坐着拉电缆。
9)机器运行时,机器运行范围内不许站人或放置任何设备、工具。
10)其它严格按《ZC—100铲车操作规程》执行。
11)铲车作业时,必须有照明。
(4)车辆运输措施:
1、在运输前司机应先检查车辆的各项性能是否能满足运输要求,包括车辆照明、指示灯、刹车、气压、喇叭、方向、油压,水位等。
2、在车辆完好的情况下,由持证司机先将防爆胶轮车或叉车沿运输路线试行一次,沿途中司机密切注意拐弯处能否满足车辆最小拐弯半径,车辆装载重物时速度不超过5km/h,拐弯处行驶速度不超过2km/h,拐弯时车辆及时鸣笛,提醒过往车辆与行人注意安全。
3、运输前设备装车必须固定牢靠,运输过程中谨慎慢行,尤其是在转弯过程中,避免损坏车辆、设备及管线。
4、必须在施工地点前后50m各设置一个醒目的安全施工标识(前方施工,车辆慢行)。
5、车辆行进至工作地点前必须鸣笛、减速(5KM/h)。
6、施工人员在得知车辆要通过时,要将路线清理畅通,并且将施工设备和工具,移动至安全地点。
7、车辆遇到施工人员时必须停车,待人员绕行到车尾后,才可以匀速通过。
五、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风动工具时,先检查工具的完好性,所有风水管路接头及风水阀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节伤人。
2、摘除风动工具前,必须刚好上一级阀门,卸压后方可摘除。
3、装卸水泥制块时,必须要重拿轻放,防止破坏水泥制块棱角,更重要的是不能伤及他人和自己。
4、放炮时,严格执行‘浅打、少装、轻放’的原则,并保护好放炮地点的风水管路,管线、开关、电缆等设施。
5、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联锁"
放炮制度。
6、所有要害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打眼工衣袖要扎好,不准用手稳钎子,钎子出不来时要先停风煤钻,再扒矸石。
正常打眼时,严禁用手扒矸石。
8、搬运水泥砖块时要配合好,喊清口号,抓稳抓牢,防止滑落伤人。
9、风头连接要结实,风管连接采用正规U型卡,严禁用铁丝代替。
10、施工人员必须穿上反光标志服。
11、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施工。
12、本措施未提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综掘一队
2017年03月9日
措施学习签名
传达人:
传达地点:
传达时间: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