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控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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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控制程序
文件名称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
评价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2004年7月10日
文件编号
SEB23G/1/05-04B
页数
共7页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程序
(依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
1996标准)
(依据GB/T28001-200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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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号
23G/1—
持有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张润梅
审核人
宿春亮
批准人
修改记录
版本号
修改页
修改内容概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45
文件名称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
评价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2004年7月10日
文件编号
SEB23G/1/05-04B
页数
共7页第1页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整合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行并持续改进,对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及服务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辨识与评价,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公司办公区域内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及更新与管理活动。
3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相关文件或引用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
5职责
5.1管理者代表
负责对公司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确定和批准。
5.2安质部
是本程序中有关安全方面危害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
负责对公司所属项目部上报的有关安全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单》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公司有关施工安全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5.3社保部
是本程序中有关职业健康方面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及公司所属项目部上报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心、测试中心、机关各部室及公司所属项目部上报的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公司《重大危害因素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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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
评价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2004年7月10日
文件编号
SEB23G/1/05-04B
页数
共7页第2页
5.4.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办公区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5.5测试中心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5.6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并归口上报。
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5.7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6工作程序
6.1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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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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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04年7月10日
文件编号
SEB23G/1/4-0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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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
6.2.1危险源辩识应包括:
a)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b)工作场所的设施;
c)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考虑以下三种状态和时态:
三种状态
正常:
指正常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异常:
指非正常但可预见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紧急:
指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紧急状态下发生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三种时态
过去:
过去发生、其伤害和环境影响遗留至今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现在:
现在正在发生的、其伤害和环境影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将来:
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伤害和环境影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6.2.2环境因素辩识要考虑的八个方面: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弃物管理、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土壤污染、原材料与资源的消耗、当地其它环境问题及社区问题。
6.3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6.3.1工作条件危害性评价法:
用与系统风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作业条件的风险性,风险性以下式表示:
D=LEC
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
D—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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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的判别标准
表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6.3.1.2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判定
表2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暴露
6.3.1.3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的判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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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
40
3-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
15
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7
伤残/经济损失1~10万元
3
重伤/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1
轻伤(损失1~105工日的失能伤害)
6.3.1.4D—风险性分值的确定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风险性程度,根据公司情况,D值等于或大于70分值以上的显著危险、高度危险和极其危险统称为重大风险;D值小于70分值的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统称为一般风险。
如表4所示。
表4风险性分值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5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
70—160
显著危险,需整改
3
20—70
一般危险,需注意
2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
6.3.2直接判断法: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根据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风险,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6.4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50
6.4.1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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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环境影响规模
b)严重程度
c)发生的频次
d)影响持续的时间
e)控制情况
f)相关方的要求
g)对组织公众形象的影响程度
6.4.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6.4.2.1是非判断法
凡符合下列原则之一,可直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a)超标排放的污染物。
b)使用量占成品生产成本8%以上的原材料。
c)消耗量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资源、能源。
d)可回收利用,而未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e)对企业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环境因素。
f)潜在的、发生后对环境会造成较大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环境因素。
g)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物质。
h)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文规定的。
i)过去超标排放,后建立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的污染物。
j)相关方投诉较多的问题。
k)可回收利用,而没有回收利用的资源、能源。
l)发生过污染事故或伤亡事故。
m)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超过3000吨者。
6.4.2.2专家评价法
由公司项目部或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召集具有一定环保专业知识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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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的专业人员,根据本程序所列评价依据和专家的经验与学识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评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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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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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23G/1/05-04B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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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法涵盖不了的部分重要环境因素,并由专家签字确认。
6.5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工作流程
a)公司项目部或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涉及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及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评审,编制《危害因素清单》、《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环境因素识别排查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对一般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害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应归口上报公司安质部和社保部,并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控制。
b)安质部、社保部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及公司所属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分别归口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公司《重大危害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动态控制。
6.6危险源、环境因素更新
遇下述情况,应及时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a)组织的活动发生变化。
b)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c)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提出要求。
d)出现事故、事件、不符合。
e)施工工艺发生变化。
f)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等)。
g)相关方抱怨或提出要求。
h)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
i)其它情况需要时。
7相关记录
7.1《环境因素识别排查表》CRESSJL05-01
7.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CRESSJL05-02
7.3《LEC法风险评价表》CRESSJL05-03
7.4《重大危害因素清单》CRESSJL05-04
52
环境因素识别排查表
部门:
识别:
日期:
复检:
日期:
评价:
日期:
确认:
日期:
CRESSJL05-01第页/共页
序号
活动/产品/服务
环境因素
存在地点
环境影响
备注
53
保管单位:
保管人:
保存期:
3年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评价:
日期:
复检:
日期:
确认:
日期:
CRESSJL05-02第页/共页
序号
重要环境因素
存在部门
及工艺过程
环境影响
管理计划
目标指标
控制/应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54
保管部门:
保管人:
保存期:
年
LEC法风险评价表
CRESSJL05-03第页/共页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伤害
可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估
是否为重大
危险源
L
E
C
D
55
单位:
评估人:
年月日
保管单位:
保管人:
保存期:
3年
重大危险源清单
CRESSJL05-04第页/共页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伤害
可导致的事故
判别依据
现有控制措施
改进措施
不符合法律法规
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直接观察到
定量评价LEC法
56
单位:
评估人:
年月日
保管单位:
保管人:
保存期: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