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交底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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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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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驻地办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办的领导下,组织监理人员,完成监理部交管的各项工作,并向项目办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检查
2.主持完成一切监理业务工作,主持制定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向驻地监理工程师交派任务并授权。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下达分部开工令。
4.审查和签认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和完工证书、中间计量证书和分项工程计量证书。
5.在项目办授权范围内签署和签发开工令、复工令、返工令、变更令、退场令等各种指令。
6.审查各级月报表、报告。
7.巡视工地,根据现场情况认定或修改、否定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指令。
8.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工程计量支付及合约中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9.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督促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㈡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织参加技术交底,对所监理合同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分部开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3.巡视工地,检查本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查试验与质量检验工作。
4.审批试验段的技术报告,并对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提出审批意见。
5.主持参加技术例会,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参加交工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工作。
7.完成驻地监理办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8.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时,履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9.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㈢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负责审查承包商道路工程的重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检测试验设备、工序控制和管理。
3.监督检查和抽查承包商的道路施工质量。
4.监督检查和抽查承包商的检测频率和检测试验结果。
5.监督检查承包商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6.复核中间计量。
7.指导承包商道路工程检测试验工作。
8.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9.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㈣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桥梁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负责审查承包商桥梁工程的重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检测试验设备、工序控制和管理。
3.监督检查和抽查承包商的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4.审查本项目施工检测数据和试验资料。
7.指导承包商结构工程检测试验工作。
㈤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范围的测量工作。
2.审核承包人的测量资料,保持全线导线点准确,水准点统一完整准确。
3.监督检查承包人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承包人各项测量记录。
4.审查批准承包人测量的内业成果及道路、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平面位置。
5.审查各相邻合同段交接处平面位置、高程是否与全线一致并且保证准确。
6.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防护措施,保证不受损坏。
7.会同计量工程师做好计量工作。
㈥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计量支付工作,每月编写计划、统计报表和监理月报。
2.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延期、索赔报告,收集汇总有关认证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变更工程单价,对变更工程提出初步评估。
4.负责督促承包人每月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展报告,做好汇总计量统计工作及图表上墙工作。
5.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
6.负责所有来往文件、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及监理日志的保管,做好归档工作,随时准备提供有关资料。
7.参加工地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㈦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合同段所有材料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
2.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置、试验人员、设备,使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所有试验检测工作。
3.经常检查各种材料进场与堆放情况,审查原材料配合比、试验结果,并按频率进场抽检试验,根据规范要求对材料能否使用签认意见。
4.按规范频率对底基层、基层、沥青砼等工程进行抽查试验,为工程质量认证提供资料。
5.每月汇总试验结果,建立试验档案。
6.监督检查承包人定期校正仪器工作。
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㈧监理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本人所监管的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监理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工程隐蔽部位、关键部位、不易补救部位、容易产生缺陷部位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专业工程师,以求尽快妥善处理。
3.随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材料和机械情况并做好记录。
4.配合试验工程师做好质量抽检工作,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
5.协助测量工程师做好施工放样、工程计量工作。
6.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对本合同段工程的主要监理方法、监理规程及制度
㈠工程质量控制
1.巡视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巡视工地一次,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巡视过程中掌握的工程形象进度,抽检项目和抽检结果、工料机动态,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对上次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的检查落实情况等,承包商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问题所在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旁站
现场监理将对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控制,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现场监理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该部位的施工,并上报驻地高监,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现场监理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在监理日志中写明施工部位、施工过程、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等。
3.监理通知
监理对于工程中的一般要求及承包商违反合同文件中的一般行为以监理通知的形式予以控制。
4.监理指令
对于承包商违反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由驻地高监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承包商改正,监理指令要写明依据、项目、不符合事实和改正要求等,监理指令可根据情况抄送业主,以便加强改正力度。
5.停工令和复工令
由于承包商屡次违反、严重违反技术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
现场监理有权对工序进行停工,专业监理有权对分项工程进行停工,驻地高监有权对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进行停工,但必须及时上报业主。
停工令必须详细写明停工的项目、范围和内容;
停工的依据和原因;
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在承包商纠正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达到了整改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令,停工令、复工申请和复工令要对应存档。
6.监理文件
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监理通知、监理指令、停工令后,承包商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将就上述问题发出监理文件,上报业主及有关监督部门,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承包商应就监理文件中指出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报送有关单位。
7.砼浇筑批准制度
承包商在浇筑砼前要报送相关已完工序,如:
模板预验记录;
钢筋隐检记录;
钢筋焊接报告;
砼配合比等。
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应有足够的验收及整改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并经验收后由承包人填报《砼浇筑申请单》
8.工序验收
8.1在每道工序完成之后,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填报工序报验单并附相应质量证明资料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序验收,工序验收的条件是工序完工,自检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自检资料齐全,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应在整改后重新报验。
8.2工序验收内容
工序验收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两项。
实体验收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两部分,监理组验收人员必须亲自动手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全频率、全工序验收,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隐检和预检单,自检资料和原始记录等一切与本工序有关的保障资料。
当本工序未做到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8.3验收时间
监理在接到承包人的报检申请后,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予以尽快验收,做到随叫随到,24小时全方位进行检验。
9.分项工程验收
分项验收的条件包括分项工程完工,承包商自检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资料齐全,承包人向驻地监理办申请分项工程验收,驻地监理办在接到申请4日内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内容包括;
资料检查(施工单位资料及现场抽检资料)、外观检查、实测实量、评定打分,分项工程的验收成果是承包商计量支付的依据。
㈡工程进度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进行控制的原则是:
总体安排、阶段控制、单项管理、月度统计。
从工程量角度必须采用的计划有:
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从工作量角度必须采用现金流量计划。
2.进度计划控制对策
2.1调整当月进度计划
当本月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要以监理指令或认为合理的其它形式,建议承包商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2.2在下月进度计划中采取弥补措施
当本月实际进度落后于当月进度计划时,驻地监理办要以监理指令、监理文件或工地会议纪要形式通知承包商在下月计划中采取切实可靠的弥补措施,以保证总体工程进度。
㈢工程费用控制及合同管理
1.按合同计量原则:
所有计量工作均应符合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2.按实计量原则: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数量为业主提供的预计工程数量,不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计量工程量应是按图纸和实际要求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计算和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按质论价原则:
所有计量的工程项目均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品等级,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视工程质量情况,决定按质论价。
4.及时计量原则:
计量工作应随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每月进行汇总。
5.准确计量原则:
计量工作应做到不重计、不超计、不漏计。
6.计量方法
6.1不可变量的计量
对于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不会随工程的进展发生变化,此类工程项目可直接将根据合同文件从图纸中计算工程数量作为计量数量。
6.2可变量计量
虽然按设计图纸施工但工程实施中工程量会随着工程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按业主和监理指令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数量只能通过现场的实际
测量确认,由承包人、监理根据合同文件上报业主,经业主批准后才予进行计量。
7.分项完工计量
7.1承包人应对质量评定达到规定等级的所完分项工程,以原清单细目为单位进行计量,填报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单,同时附详细的质检资料及验收资料。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核;
自检资料不全,无验收资料的不予计量。
7.2业主对其计量进行最终认定。
㈣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监理审查同意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施工场地与机械设备,并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文明施工,监理负责督促检查。
㈤资料管理
1、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报验的资料必须是施工单位自检后的真实资料。
资料填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
2、各种资料均采用项目办规定的表格进行填写。
3、所有表式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其本人签字。
4、所有资料及时报验。
㈥工地例会制度
在施工过程,驻地办每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
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驻地监理办主要人员。
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的及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
(4)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监理工程师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的及落实情况;
(6)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建议;
(7)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
(8)监理工程师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
(9)业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示。
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业主项目负责人审阅,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四、监理工作目标
㈠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满足合同要求,使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投资省、效益高的目标。
㈡本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及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文件施工,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及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等级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文件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