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业免抵退税操作流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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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单中打开“向导”中“退税申报向导”,我们可以看到退税申报总共列示十一步,我们点击第六步“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再点击画面右侧的“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则出现所属期,录入要生成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所属期,点击“确定”即可。
4、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生产企业携带已生成的预申报软盘(出口明细)及要附送的退税申报单证,到退税机关或通过远程网络进行退税申报预审,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退税部门将预审疑点生成文件存于企业申报软盘中返还企业或将远程网络反馈的预审信息下载。
出口企业将预审反馈的数据通过申报系统中“反馈信息处理”菜单下“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远程申报反馈信息)”“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申报软盘反馈信息)”“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直接读入至企业申报系统,并通过申报系统对预审疑点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前应首先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然后将增值税申报的有关信息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第7栏)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
(2)、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18栏)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时,“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第15栏)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栏填报
(4)、若本期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累计申报数”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不一致,企业应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栏内的数据对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进行调整。
2、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增值税申报表的录入
(1)免抵退销售额:
指当期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一致;
(2)免抵销售累计:
指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3)不得抵扣税额:
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致;
(4)不得抵扣累计:
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
(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5)销项税额: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录入;
(6)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录入;
(7)上期留抵税额: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录入;
(8)进项税额转出: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录入;
(9)免抵退应退税额:
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伤其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生成到本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不用再人工录入。
(10)应抵扣税额:
系统自动生成。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栏“应抵扣税额”一致;
(11)实际抵扣税额: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致;
(12)应纳税额: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致;
(13)期末留抵税额: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致;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录入的数据。
(四)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表的录入
2、打印退免税申报表并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3、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
例6-1:
好辉工贸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塑料袋的加工制作。
产品既有出口又有内销。
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为210204123456789,海关代码为2102345678,该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进料加工采用购进法进行核算。
征税率17%,退税率13%。
1、2006年6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汇率100美元=800元人民币):
(1)进料一笔:
手册号
进口总值
出口总值
复出口商品码
手册有效期
C0901*******美元
102000美元
3923210000
2007年6月25日
(2)进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笔:
报关单号
进口商品代码
进口数量
到岸价
手册号
086212545
3901902000
72000千克
90000美元C0901*******
(3)当期出口货物报关单三笔:
报关单号
出口日期
核销单号
出口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
离岸价
手册号
单证不齐
016602052
6月26日
046039688
18000千克
26000美元
C09016120967
信息齐全
086757751
6月28日
046039689
26000千克
40500美元
BH
086800146
6月30日
046039690
21900千克
35500美元
(4)当期内销货物销售额2000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发生额217840元,上期无应退税额。
2、7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汇率100美元=803元人民币):
101000美元
3901200090
2007年6月1日
086201190
3901200090
7000千克
8900美元C0901*******
086807609
7月20日
046039686
23700千克
38000美元
C09016120802
BH
086758164
7月14日
046039685
37500美元
7月26日
046039687
14900千克
23000美元
(4)收齐前期单证(BH)
40500美元C0901*******信息齐全
35500美元C0901*******信息齐全
(5)核销手册一本:
剩余边角余料
C0901*******元(海关补税单上注明的价格)
(6)内销销售额800000元,当期进项税额20000元,上期留抵税额180000元。
3、根据以上资料:
(1)计算6月该企业应纳或应退税额并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及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计算该企业7月应纳或应退税额并填报出口退税相关报表。
解题如下:
(1)6月应退税额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200000×
17%=34000元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26000+40500+35500)×
8×
(17%-13%)-90000×
(17%-13%)=3840元
应纳税额=34000-(217840-3840)=-180000元(即期末留抵税额为180000元)
免抵退税额=26000(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
13%-90000×
13%=-66560元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6560元
免抵退税额=0元
填报增值税申报表(见表6-10)
填报免抵退申报汇总表(表6-11)
(2)7月应退税额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800000×
17%=136000元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8000+37500+23000)×
8.03×
(17%-13%)-{8900×
(17%-13%)-56000×
(17%-13%)}=31019.52元
应纳税额=136000-(20000+180000-31019.52)=-32980.48元(即期末留抵税额为32980.48元)
免抵退税额=﹛37500×
8.03+(40500+35500)(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
13%﹜-8900×
13%
-56000×
13%-66560=49615.54元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32980.48元
免抵税额=16635.06元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所附单证包括:
①
出口发票;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③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④代理出口协议或合同(副本)、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时提供)。
以上单证应为原件,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后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等单证,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后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包括:
手册封面、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预录入)、手册第一页(加工备案合同)。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后附进料加工手册中海关核销记录页复印件(核销手册的月份才有此表)。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系统自动生成)
(6)《生产企业免税货物申报明细表》(来料加工)(表6-9)
(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8)申报系统生成的明细和汇总申报电子数据。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期限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在每月1-15日内对当期(以增值税纳(免、抵)税申报期为基准)及收齐的前期出口单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外贸(工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流程
一、外(工)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4、向生产企业购进货物;
5、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海关报关出口货物;
7、从海关取得出口报关单;
8、收汇核销;
9、从外汇管理局取得收汇核销单;
10、凭有关单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11、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
12、出口企业从银行取得出口退税款。
二、外贸(工贸)企业退税申报业务流程
外贸企业采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与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该系统可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免费下载并安装到企业的计算机上。
外贸企业初次使用系统时,应对系统做初始配置。
修改企业的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信息。
(二)基础数据的采集
货物出口后,企业应及时将有关的原始单证资料收集齐全,在原始资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按"
单票对应法"
的要求将进货和出口资料进行匹配,将本企业当期出口货物退(免)税纸质凭证的基础明细数据采集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主要项目):
(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主要项目):
(3)退税进货分批单的录入
3、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外贸企业携带已生成的预申报软盘及要附送的退税申报单证,到退税机关或通过远程网络进行退税申报预审,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退税部门将预审疑点生成文件存于企业申报软盘中返还企业或将远程网络反馈的预审信息下载。
出口企业将退税申报预审反馈的数据通过“预审反馈处理”菜单下“退税申报预审信息接收”(远程申报反馈信息)或“退税申报预审信息读入”(软盘申报反馈信息)直接读入至企业申报系统,并通过“退税预审信息处理”对预审疑点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出口企业将单证申报预审反馈的数据通过“预审反馈处理”菜单下“单证申报预审信息接收”(远程申报反馈信息)或“单证申报预审信息读入”(软盘申报反馈信息)直接读入至企业申报系统,并通过“单证预审信息处理”对预审疑点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4、汇总并查询申报数据
首先汇总申报数据,点击“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中“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进入退税汇总表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录入“申报年月”栏,退税汇总表数据自动生成。
点击“保存”保存生成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数据。
再查询汇总数据。
《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表》各栏次汇总合计数必须与《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各栏次汇总合计数相吻合,方可直接生成申报数据。
若有错误,请选择错误数据查询及调整,用外加功能"
X"
找出错误的原因并修改。
用"
L"
键比较数据出错所在。
5、生成退税申报软盘
在预审无误的基础上,企业在"
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
中点击“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
“A:
\200704明细”“A:
\200704汇总”(如2007年4月数据),并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将原始资料按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6、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
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
(三)数据备份
每月申报数据录入生成申报数据报送税务机关的同时,在本企业申报系统中进行备份。
通过点击“系统维护”菜单下“系统数据备份”,点击“是”,即可将全部系统数据复制到用户指定的备份目录下,以后可以根据备份数据恢复有问题的系统。
(四)数据导入
当系统数据丢失时则需要将备份的数据导入到重新下载的申报系统中。
这是通过点击“系统维护”菜单下“系统数据导入”,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找到截止丢失前最后月份的备份数据,并且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点击“导入”即可。
三、外贸(工贸)企业退税申报资料:
(一)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申报的资料
外贸(工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使用退税申报软件打印上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表5-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表5-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表5-3)各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数据软盘及下列出口单证,向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申报: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必须用申报软件打印生成);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完税分割单(原件第二联)(仅指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
对外贸企业自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外贸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提供"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或"
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
但对外贸企业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和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等其他尚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货物,还须提供"
。
3、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
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
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
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表5-4)(仅指有进货分批的企业);
7、属委托出口的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原件);
8、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进料加工业务申报的资料
属进料加工退税业务的,除上述单证外,还应附送如下单证:
1、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2、属作价加工的附送退税机关开具的《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原件)
3、属委托加工的附送委托加工协议副本(原件)
4、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全套复印件)
5、《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例5-7:
美笛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海关代码为2101234567,纳税人识别号为210202234567890,该公司2007年2月经营情况如下:
(1)用于出口的购进货物明细如下:
进货凭证号
开票日期
商品名称
数量
计税金额
征税率
征税税额
退税率
①330206314001357900
07/02/06
印台
61480个
312941.88元
17%
53200.12元
13%
②330006314009876543
07/02/10
发动机
3500千克
917190.24元
155922.34元
17%
③330006314002468600
07/02/15
大葱
21945千克
81738.46元
17%
13895.54元
5%
(2)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美元汇率100美元=800元人民币):
商品代码
美元离岸价
出口进货金额
①817016367
2007/02/20
067386150
96122000
61480个
52566
312941.88元
②517054759
2007/02/28
067369034
0703902010
12000
81738.46元
③517054759
8412909090
153500
917190.24元
(3)另外购进服装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68000元,该批服装全部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