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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四)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

3.旷工超过1天者。

如在本年休假后发生上述情况,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五)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特殊情况最多可分为3次。

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总***公司各部室、各分支***公司应制定各***公司员年休假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在保障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有秩序地安排员工休假,对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员工休假计划的总***公司部室及分支***公司负责人年底将进***公司通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从总***公司部室及分***公司奖金总额内列支。

对已安排员工休假但员工仍未休假的,视同因个人原因不休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探亲假

(一)因配偶或父母在外地不能利用公休日与其团聚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需到外地探亲的根据路程远近可享受相应天数的路程假。

(二)在我***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公司员,可享受探亲假。

(三)假期:

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每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每次20天。

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每次20天;

4.员工配偶为公派出国研究生,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及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1年以上者,可申请出国探亲,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5.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90天(难产、双生105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6.探亲假须一次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七条病假

(一)病假的认定原则上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为准;

未实***公司医疗保险的地区以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为准;

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工作所在地治疗的,凭相关证明,以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为准。

(二)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看病或接受治疗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挂号收据证明除外),视具体情况,一个月累计请假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可按出勤处理。

(三)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事假

员工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家庭和个人私事,可以请事假。

第九条婚假

(一)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假期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

对方在外地并需到外地结婚的,根据路程远近可享受相应天数的路程假,路费自理。

(二)婚假须一次性使用,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一)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另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休产前假,需在预产期前15天办理产前的请假手续,产前假休满15天仍未生育继续休假的,凭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无医院证明的按事假或抵减产假天数处理;

产前假休假不足15天即生育的,不足15天的天数,可延长到产后休假。

2.晚育(女满24周岁已婚初育)的女员工,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

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妇,晚育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但须由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经男方部门领导批准可由男方使用15天或全部使用。

3.女员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在哺乳期内,上班确有困难的,在产假期满前,经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再增加产假3个月。

4.女员工按计划怀孕,经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时间按病假待遇办理。

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进***公司产前检查,持医院预约证明或孕期保健卡,经直接领导同意,按出勤处理。

6.女员工接受孕期教育,持所在街道或医院证明,经直接领导同意,每次上课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按出勤处理。

7.符合晚婚、晚育、独生子女条件的女员工,婴儿未满一周岁前,工作期间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

两次时间可合并使用,但不可跨日使用,按出勤处理。

(二)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符合晚婚、晚育条件,凭医院证明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至30天的计划生育假;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计划生育假。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有产假、产前检查、哺乳时间和计划生育假等有关待遇,其休假天数和占用工作时间均按事假处理,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丧葬假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可请丧葬假3天,赴外地料理丧事根据路程远近可享受相应天数的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负伤,凭医院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申请,经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及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可休工伤假。

第十三条学习假

(一)***公司员经批准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教育,其听课、面授、考试、答辩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凭相关证明,可请学习假。

学习假年内累计最多为10天,超10天者,按事假处理。

(二)当年其他假别休假(不含年休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学习假。

第十四条其他假

(一)员工义务献血后,凭献血证明自献血之日起给予3个工作日休息时间,休息期间按出勤处理。

(二)员工参加支***公司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艺、体育等社会活动,参加***公司内组织的休养、培训、集训或指派学习等,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出证、陪审或协助破案等活动,民主党派的员工参加党派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凭有关证明,可按出勤处理。

但由于员工本人或亲属的原因被传讯、审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员工出席家长会,凭学校通知单,半天之内按出勤处理。

(四)员工遇拆迁,凭拆迁办出具证明,1天之内按出勤处理。

(五)员工为其独生子女定期检查身体,持妇幼保健部门证明,经直接领导同意,半天之内,按出勤处理。

(六)女员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1天,按出勤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按半天累计计算,其他假别均按1天累计计算。

第三章请假程序

第十六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分支***公司:

1.班子成员:

(1)分***公司、异地支***公司(烟台、聊城、玉溪支***公司)、二级分***公司***公司:

年休假报总***公司批准,其他假别请假3天(不含)之内的报总***公司备案,3天及以上的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异地支***公司(烟台、聊城、玉溪支***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年休假报总***公司批准,其他假别由分***公司***公司长批准,请假10天及以上需报总***公司备案。

(3)二级分***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所有休假由上级管辖***公司审批。

(4)分支***公司班子成员在休假期间,须指定工作代理人。

2.其他员工按照管理权限自***公司审批。

(二)总***公司:

1.部门负责人:

年休假报分管***公司领导及***公司长批准,其他假别请假3天(不含)之内的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3天及以上的报***公司长批准。

请假时须同时指定工作代理人。

2.部门副总经理、非管理职务的四、五***公司员:

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其中,稽核分部主任参照部门副总经理流程审批。

3.其他员工由直接上级及部门负责人批准。

其中,稽核派出机构其他员工由直接上级及分部主任批准。

第十七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须在休假前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年休假、探亲假在休假前5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

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假别、原因、起止日期和天数,并附有关证明,按审批权限审批。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葬假、工伤假、学习假须同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二)遇特殊情况须续假者,须在休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三)员工遇急事而不能当面请假时,须在不能按时上班前采用电话等方式向直接领导说明原因,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八条销假程序

员工因工作需要未按申请休假时间休假或休假未休满,可申请销假。

填写销假单,写明销假原因、销假假别、销假日期和天数,按请假审批权限审批,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全***公司实***公司标准工作时间,即每日8小时,每周5天工作制,每周法定工时为40小时。

特殊岗位如保卫、电脑机房、储蓄柜台等人员,实***公司不定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考勤按总、分***公司实***公司分级管理。

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营业机构设兼职考勤员。

考勤员的职责为:

按照考勤内容,监督、检查员工的出勤情况,保管请假单据;

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核对、汇总本单位上月考勤情况,并将汇总情况(含各种请假单、公出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二条员工每工作日上班前及下班后由本人亲自刷卡(或签到),因公出而全天不在单位的可不刷卡(或签到);

一天内部分时间在单位的,在单位时间段须履***公司刷卡(或签到)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请假须据实填报请假原因及假别,考勤员须及时、准确、完整记录考勤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出

员工因公事离***公司必须事前填写公出单,报直接上级批准。

第二十五条加班

(一)各单位、各级员工要提高工作效率,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安排员工加班或延长工时。

必须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月度内加班工时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分管***公司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加班:

1.按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办理业务的;

2.由于抗御自然灾害或支持参与公益事业,统一组织加班的。

第二十六条迟到、早退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未按时到岗工作,或提前离开岗位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二十七条旷工

(一)员工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5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遇员工无故不到岗,直接领导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在部门了解具体情况的同时,须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八条借调(交流)人员考勤管理

借调(交流)人员自借调(交流)日起,在借调(交流)单位记录考勤。

借调(交流)单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借调(交流)人员上月考勤情况报原单位人力资源部。

因工作需要临时返回原单位的,2个工作日内(含)须经借调单位负责人批准;

2个工作日以上的,须同时报借调(交流)单位及原单位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五章薪资支付与扣减

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及请假时,按日或小时基本薪资支付或扣减薪资(执***公司专业序列薪资***公司员,按考核工资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日或小时基本工资×

加班薪资支付比例×

实际加班时间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

21.75

小时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

8

(二)请假薪资扣减方法:

扣减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扣减标准×

请假期间实际包含的工作日天数×

扣减比例

日基本工资扣减标准=月基本工资÷

当月实际工作日天数

扣减奖金=日奖金扣减标准×

日奖金扣减标准=(季度奖金÷

3+年终奖÷

12)÷

第三十条加班薪资支付比例

(一)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小时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报酬;

(二)安排员工在公休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报酬;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报酬。

第三十一条请假薪资规定

(一)年休假视同出勤,不扣减薪资。

(二)工伤假期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公司。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学习假,每请假1天,扣发1天奖金。

(四)探亲假:

1.国内探亲:

每请假1天,扣发1天奖金。

2.出国探亲:

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每请假1天,扣发1天奖金;

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所有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五)病假:

1.基本工资扣减:

每请假1天,

连续工龄未满2年,扣发日基本工资的40%;

连续工龄满2年未满4年,扣发日基本工资的30%;

连续工龄满4年未满6年,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

连续工龄满6年未满8年,扣发日基本工资的10%;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不扣基本工资。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不含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放,并停发除住房补贴外所有福利待遇。

2.奖金扣减:

(六)事假:

每请假1天,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及奖金;

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发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当月全部奖金及除住房补贴外所有福利待遇。

(七)请假半日的,按应扣工资、奖金的一半扣发。

第三十二条违规违纪薪资扣减

(一)迟到、早退:

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的5%。

(二)旷工:

每旷工1天,扣发一个月的奖金和所有福利待遇,扣当月基本工资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代刷卡:

每发现一次,扣发持卡人及代刷卡人一个月的奖金,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虚假考勤:

每发现1次,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奖金,考勤员在本单位考勤管理中有作弊***公司为的,扣发考勤员当月50%奖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分支***公司所在地有关休假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总***公司规定执***公司(少数民族地区有特殊规定的或与当地法律法规冲突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派遣制员工有关考勤参照本办法执***公司。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公司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公司发)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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