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招标办法示例一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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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分18
4.审查结果18
4.1提交审查报告18
4.2重新招标18
4.3补充说明18
第四章招标申请文件格式19
目录21
一、招标申请函2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3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3
2-2授权委托书24
2-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25
三、联合体协议书26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8
五、申请人上五年承担过的工程业绩概况表29
六、承诺书30
第五章附件31
附件一:
31
招标合格通知书(投标邀请书)31
附件二:
32
招标结果通知书32
第一章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号:
/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工程造价:
结构形式:
/;
工程规模:
MWp;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资格: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权证证号: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是√否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招标内容:
2、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产品的销售、安装;
3.企业在当地有服务点;
4.具有承装修试五级以上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伞级以上资质;
5.申请人(联合体某方)上五年度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
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7.申请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招标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招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招标申请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主申请人,并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主申请人必须符合上述"
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中第1、2、6、7、8条的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必须符合上述"
中第1、3、4、6、7、8条的要求;
4、联合体主申请人或成员中须有一方符合上述"
中第5条的要求;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4、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6、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投标,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装机容量10k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EPC总承包或系统采购集成业绩。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传真: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采购、集成、配套安装工程及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等各项工作。
1.3.2
计划工期
1.3.3
质量要求
按照行业规范严格执行,整套系统质保期不低于5年,组件寿命不低于25年,衰减率到第25年不得高于20%。
1.4.1
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资格条件要求:
2.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太阳光光伏产品的销售、安装;
3.在当地有服务点;
其他要求:
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
招标截止时间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正本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3.3.2
招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6份。
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份数:
3份,电子版光盘上应清晰标记出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称。
3.3.3
招标文件
装订要求
1.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申请文件厚度控制在2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并注明分册编号,分册装订的目录须分册编制且页码须从起始页重新编码。
4.1.2
封套上标注内容
招标人全称:
招标人地址:
申请人全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在2016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申请截止时间
4.2.2
递交招标申请
文件的地点
4.2.3
是否退还招标文件
否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审查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招标人代表:
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
5.2
招标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6.1
招标结果的通知时间
招标结束后当天通知所有申请人。
6.3
招标结果的确认时间
8.4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邮政编码: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标会议。
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招标申请文件无效。
参加招标的人员应熟悉递交的招标申请文件情况,能够对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招标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9.2
招标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或修改申请文件。
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
修改招标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招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送达时间,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9.3
申请人所提供所有资料、信息等须真实、有效、合法,招标人享有对申请人提交的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
经核实,如申请人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招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项目招标投标黑名单,拒绝其以后(或一段时间内)参加本市投标,并可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将其清出市场。
因申请人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
申请人应在递交招标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以便审查委员会核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上五年承揽过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提供);
6.其他需提交材料。
注:
以上第1条至5条为招标时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任何一项材料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初步审查或详细审查不合格。
9.5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等须真实、有效、合法,招标人享有对申请人提交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
经核实,如申请人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投标资格或预中标资格,扣缴投标保证金;
已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或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扣缴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可将其纳入本项目招标投标黑名单,拒绝其以后(或一段时间内)参加本项目工程招标采购,并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将其清除市场。
因投标人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招投标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业绩。
9.7
对于招标人已明确答复但申请人反复或多次提出相同问题,无事实依据等异议、质疑、举报、投诉行为,或异议、质疑、举报、投诉事实经查实不属实而未被受理,已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将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本项目招标投标黑名单,拒绝其以后(或一段时间内)参加本工程招标采购。
因质疑、举报、投诉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8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公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申请人须知正文、招标审查办法、招标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申请人,指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到达招标会议现场并提交招标申请文件的法人。
1.2资金来源
1.3招标范围及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招标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招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招标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均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招标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招标会当天申请人要递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疑问。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进行通知申请人招标文件的修改。
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的最新修改信息。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招标申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时间”栏目进行网知。
3.招标申请文件的编制
3.1招标申请文件的组成
(1)招标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料复印件];
(4)申请人上五年承揽过同类工程业绩概况表(附合同、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5)申请人承诺书;
(6)其他相关资料。
3.2招标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3招标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4.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招标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招标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招标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封套内,招标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单独密封。
招标申请文件及招标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均须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一同提交。
原件资料中须附提供资料明细清单一份(格式自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原件资料不用密封。
4.2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招标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2招标审查
招标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招标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招标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招标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招标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解释
对未通过招标的申请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6.3确认
通过招标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招标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招标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招标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招标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招标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招标。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招标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招标结果公布前透露招标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招标审查办法
招标审查办法前附表
1
招标申请人数
招标申请人在3家(不含)以上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与携带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一致。
招标申请函
招标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申请文件
招标申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招标申请文件签署情况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格式提供了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
(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以各方提供的原件为准)
资质等级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为准。
)
隶属关系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以各方提供的原件为准)
同类工程业绩
申请人上五年度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
(见后附说明)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企业业绩
20
上五年度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每一项得4分,满分20分。
企业信誉
招标人依据对申请单位的市场行为、综合实力等进行打分,1-2分。
合计
22
说明:
1.同类工程界定:
EPC总承包指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上五年度承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2.1合同原件;
2.2业主证明原件(须体现项目名称、承包内容、光伏发电规模等,业主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且与合同业主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2.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不满足以上要求,不予认可。
招标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1.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通过招标的人数规定见第三章“招标审查办法前附表”。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见本章“招标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招标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招标。
3.2详细审查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3)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招标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当场对所提交的招标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招标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招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评分
本章“招标审查办法前附表”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招标,不再进行评分。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正文部分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招标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招标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招标
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3补充说明
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最终意见。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章招标申请文件格式
正本
或
副本
XXXXXXXXX
系统采购集成项目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招标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授权委托书
2-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
三、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提供)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申请人上五年承揽过的业绩概况表
六、承诺书
七、其他要求资料
XXXXXXXXX: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招标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资格,我方拟委派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招标申请文件中有关我方能力和信誉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6、我方在此承诺,招标申请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申请人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盖章)
日期: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招标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我们,(联合体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以下称“授权人”),共同授权联合体成员—(被授权人单位全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有关(项目名称)招标、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参加(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