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ocx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6-10-01实施
2006-09-04发布
发布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
Dischargerequirementforaquaculturewastewater
DB33/453—2006
代替DB33/T453-2003
XX省地方标准
ICS65.150
B50
备案号:
1前言
为控制水产养殖废水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X性附录。
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DB33/T453—2003。
本标准由XX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XX省海洋与渔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XX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郭远明、丁跃平、金彩杏、X敬萍、钟志、X琴、X士忠。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
1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测定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封闭性水体水产养殖、育苗废水的排放。
12 规X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6920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74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铅、锌、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1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6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程
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3195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6489水质硫化物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17873.3海洋监测规X第3部分:
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17378.4-1998海洋监测规X第4部分:
海水分析
GB17378.7-1998海洋监测规X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13 排放要求
指标分级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淡水水域: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海水水域:
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
海水水域:
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淡水水域:
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3.1.1和3.1.2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标准值
排入淡水水域的要求见表1。
表1 排入淡水水域的要求
序号
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色、臭和味
水体不得带有异色、异臭和异味
水体不得有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和味
2
漂浮物质
水面不得出现明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3
悬浮物质(增量),mg/L
≤50
≤150
4
pH
6.0-9.0,不超出该水域正常变动X围的1.0pH单位
6.0-9.5
5
溶解氧,mg/L
≥3.0
--
6
高锰酸盐指数,mg/L
≤8
≤20
7
非离子氨(以N计),mg/L
≤0.060
≤0.10
8
硫化物(以S计),mg/L
≤0.5
≤1.0
9
总氰化物,mg/L
≤0.20
≤0.30
10
总氮(增量,以N计),mg/L
≤1.5
--
11
总磷(增量,以P计),mg/L
≤0.20
--
12
铜,mg/L
≤0.50
≤1.0
13
三唑磷,mg/L
≤0.00050
≤0.050
14
敌敌畏,mg/L
≤0.10
≤0.20
15
敌百虫,mg/L
≤0.10
≤0.20
16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
--
排入海水水域的要求见表2。
表2 排入海水水域的要求
序号
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色、臭和味
水体不得带有异色、异臭和异味
水体不得有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和味
2
漂浮物质
水面不得出现明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3
悬浮物质(增量),mg/L
≤100
≤200
4
pH
7.0-9.0,不超出该水域正常变动X围的1.0pH单位
6.0-9.0
5
溶解氧,mg/L
≥3.0
--
6
化学需氧量,mg/L
≤6.0
≤10
表2(续)
序号
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7
非离子氨(以N计),mg/L
≤0.060
≤0.10
8
硫化物(以S计),mg/L
≤0.50
≤1.0
9
总氰化物,mg/L
≤0.10
≤0.20
10
无机氮(增量,以N计),mg/L
≤0.50
--
11
活性磷酸盐(增量,以P计),mg/L
≤0.050
--
12
铜,mg/L
≤0.20
≤0.50
13
三唑磷,mg/L
≤0.00050
≤0.050
14
敌敌畏,mg/L
≤0.10
≤0.20
15
敌百虫,mg/L
≤0.10
≤0.20
16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
--
14 测定方法
4.1淡水测定方法见表3。
表3 淡水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分析方法
检测下限
依据标准
1
色、臭和味
感官法
--
GB/T5750
2
漂浮物质
感官法
--
--
3
悬浮物质
重量法
2mg/L
GB/T11901
4
pH
玻璃电极法
--
GB/T6920
5
溶解氧
碘量法
电化学探头法
0.2mg/L
--
GB/T7489
GB/T11913
6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高锰酸钾法
0.5mg/L
GB/T11892
7
生化需氧量
五日培养法
2mg/L
GB/T7488
8
非离子氨
见附录A
9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0.005mg/L
0.0033mg/L
GB/T16489
GB17378.4-1998
[19.2]
10
总氰化物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004mg/L
0.002mg/L
GB/T7486
GB/T7486
11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0mg/L
GB/T11894
12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0mg/L
GB/T11893
13
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50mg/L
0.010mg/L
GB/T7475
GB/T7474
14
三唑磷
见附录B
0.00001mg/L
--
15
敌敌畏
气相色谱法
--
GB/T13192
16
敌百虫
气相色谱法
--
GB/T13192
17
总大肠菌群
发酵法
--
GB/T5750
注:
部分项目有多种测定方法,在测定结果出现争议时,以第一法为仲裁方法。
4.2海水测定方法见表4。
表4 海水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分析方法
检测下限
依据标准
1
色、臭和味
感官法
--
GB/T5750
2
漂浮物质
感官法
--
--
3
悬浮物质
重量法
--
GB17378.4-1998
[28.1]
4
pH
pH计法
--
GB17378.4-1998
[27.1]
5
溶解氧
碘量法
电化学探头法
--
--
GB17378.4-1998
[32.1]
GB/T11913
6
化学需氧量
碱性高锰酸钾法
--
GB17378.4-1998
[33.1]
7
生化需氧量
五日培养法
--
GB17378.4-1998
[34.1]
8
非离子氨
见附录A
--
--
9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0.0002mg/L
0.0033mg/L
GB17378.4-1998
[19.1]
GB17378.4-1998
[19.2]
10
总氰化物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0005mg/L
0.0003mg/L
GB17378.4-1998
[21.1]
GB17378.4-1998
[21.2]
11
无机氮
GB17378.4-1998
[21.2]
12
活性磷酸盐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0.00062mg/L
GB17378.4-1998
[40.1]
13
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011mg/L
0.080mg/L
GB17378.4-1998
[7.3]
GB17378.4-1998
[7.4]
14
三唑磷
见附录A
0.00001mg/L
--
15
敌敌畏
气相色谱法
--
GB/T13192
16
敌百虫
气相色谱法
--
GB/T13192
17
总大肠菌群
发酵法
--
GB17378.7-1998
[9.1]
注:
部分项目有多种测定方法,在测定结果出现争议时,以第一法为仲裁方法。
15 检验规则
5.1淡水养殖废水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处理按GB/T12997、GB/T12998和GB/T12999的规定执行。
5.2海水养殖废水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处理按GB17378.3的规定执行。
5.3检验结果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数值取位与表1技术指标一致。
5.4本标准采用单项判定法,所列指标单项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附 录 A
(规X性附录)
非离子氨含量测定与换算方法
A.1对于淡水,按照下列方法测定氨氮、水温、pH值以及盐度: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79)、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7481);
水温: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5);
pH值:
玻璃电极法(GB/T6920);
盐度:
盐度计法(GB17378.4-1998[30.1])。
A.2对于海水,按照下列方法测定氨氮、水温、pH值以及盐度:
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