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心得范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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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心得范文Word格式.docx

大量事实表明,一个地方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执政为民的责任,贯穿为民所系的情感,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这个地方的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也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

反之,一个地方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与群众离心离德,对群众漠不关心,其所作所为必然会得到老百姓的反对,也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增多。

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办事情必须首先考虑群体的利益,听取呼声,摸准脉搏,以群众情绪为第一信号,以实惠群众为根本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真正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拥护。

近年来,我们对凡事关全局、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反复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上上下下几个汇合,各方面都比较成熟后才正式出台实施。

同时对于群众急切盼望解决的“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我们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进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真挚感情,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其次要坚持讲清道理,理顺情绪。

有些社会矛盾,是于群众思想认识不高而引发的。

因此,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仅仅靠以情感人是不够的,还必须把以情感人和以理服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宣政策,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要宣传群众。

要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学会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减少甚至避免各种盲从行为和违法行为。

二是要说服群众。

一方面要采用释疑答惑、阐明政策等方法理顺群众的情绪,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另一方面要善于从法律角度指出过激行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克制、主动收敛、平息事态。

三要教育群众。

通过理想、信念、道德和典型实例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

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思想境界提高了,对待利益得失的态度就会更加理智,就能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自觉化解和消弥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二、要处理好“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的关系。

  实践证明,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坚持预防和处理并举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抓“事前预防”就是为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抓“事后处理”是为了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同志往往只注重“事后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单纯沿袭过去那种“救火式”、“应急式”的工作方式。

比如信访案件,总是在出现了“集体访”、“越级访”后才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甚至是上访群众已经赴省进京了,还没有了解到信息,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

也有部分单位和同志在社会矛盾“事后处理”过程中办法不多、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特别是面临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结果造成了矛盾的扩大和升级。

因此,必须做到“事前预防”、“事后处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绝不能顾此失彼。

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一方面要抓牢基层基础,坚持超前防范。

社会矛盾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只有把基层基础工作抓实抓牢了,各种矛盾就能“发现得了、处置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为此,在工作思路上一定要强化前瞻性、超前性、主动性,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任务前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要健全信息网络,将情报信息延伸到社区、村组和企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网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要加大排查力度,采取定期排查、即时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要改变坐等接待、被动办信的传统工作方式,变“等访”为“下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与他们沟通和交流,化解他们心中的“疙瘩”,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主动化解矛盾,抓好事后处理。

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主动化解。

对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调解为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对信访稳定案件,特别是对集体访和老上访户的问题,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同时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把握的基本要求之一。

实践表明,在化解社会矛盾时,如果缺乏对矛盾的周全分析,缺乏对政策的透彻理解,缺乏对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通盘考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往往容易导致对局部问题或个体问题的处置失当,产生连锁反应和遗留问题。

有的即使暂时平息了事态,解决了问题,却带来了新的矛盾隐患。

因此,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时,必须正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胸怀全局,通盘考虑,慎重决策。

具体来说,要做到三点:

一要站位高。

群众利益无小事。

实际工作中,千万不能忽视小问题、小矛盾,不能“以事小而勿为”。

有的矛盾虽然一开始只是小问题,但如果不引起重视,不及早化解,就会扩大事态,影响全局。

因此,对出现的任何局部问题或个体问题,不管其涉及的利益有多小、群体有多少,都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真对待,逐个进行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和判断事态发展,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真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要着眼远。

任何社会矛盾的形成、出现、化解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和稳定。

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来处理社会矛盾,其结果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但不能息事宁人,反而会形成更多的历史遗留问题。

因此,在处理社会矛盾时,一定要深谋远虑,思前顾后,既要立足当前工作需要,又要着眼长远利益,依据有关政策,合情合理合法进行处理,达到既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又不造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双赢”效果。

三要顾得全。

从根本上讲,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调整群体利益的过程。

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政策,权衡得失,而是凭主观臆断判定群体利益,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攀比,从而产生连锁反应,激化更多的新的矛盾。

因此,在化解社会矛盾时,绝不能抱侥幸心理,顾此失彼,而要顾大局,识大体,通盘考虑,根据不同矛盾群体合法利益的大小合理界定群体利益,做到“一碗水”端平,使处理对象心服口服,使其他利益群体心平气和。

  四、要处理好堵截与疏导的关系。

  堵截与疏导实质上是一个对立的关系。

当前,一些群众总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从而动不动就聚众闹事,缠访闹访。

针对这种状况,要切实有效地把矛盾控制在当地,确保不经常发生非正常访,必要时应当采取堵截的办法,而不能听之任之。

对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插手利用的,应依法予以打击。

当然,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上,堵截只能治标,疏导才是治本之策。

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应更多的采取疏导的方式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靠思想教育疏导。

要改进和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引导群众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前进中的困难,正确认识和处理利益得失问题;

引导群众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一些觉悟较低的群众,要耐心帮助、细心开导,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把路径讲清;

对一些有过分要求的,也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要完善领导接访、定期信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对于无序上访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疏导和处理。

二是依靠积极化解疏导。

一方面要立足于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真正把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牢牢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扭转过去那种等到矛盾问题暴发之后再去化解的被动局面。

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要敢于正视,勇于面对,坚绝克服消极、厌烦和畏难情绪,做到不拖、不躲、不回避。

只有这样,矛盾和问题才能切实得到平息和化解,从而不使矛盾激发升级。

三是依靠发动群众疏导。

社会矛盾的防范和化解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仅靠发挥职能部门和干部的作用,而不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不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难以收到好的成效的。

因此,在社会矛盾的疏导和化解上,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

特别是在一些政策性、法律规定性很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上,必须把政策法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在广大群众中达成共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孤立极少数牵头人物,形成平息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达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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