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及防范措施完整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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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是在揭示了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是导致与构成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
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筑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与相关物体结合,违背客观事物规律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
1、高处坠落事故具有类别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规律,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把高处坠落事故大体分为如下九种类型:
(1)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2)脚手架上坠落;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4)石棉瓦等轻型局面坠落;
(5)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6)登高过程中坠落;
(7)梯子上作业坠落;
(8)屋面作业坠落;
(9)其它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2、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是指由于人们在高处作业中违背了客观事物规律,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原因所具有的普遍性。
具体又分为,个性原因规律和共性原因规律。
2.1个性原因规律
个性原因规律,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规律。
例如:
(1)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
行动时误落入洞口;
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误;
洞口没有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
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脚踩探头板;
走动时踩空、绊、滑、跌;
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
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
站在栏杆上操作;
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
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
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
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
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
随着重物坠落;
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
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
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屋面坡度大于25°
,无防滑措施;
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
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2.2共性原因规律
共性原因规律,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规律。
(1)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
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
以及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
(2)根据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
其表现,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
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也有的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根据。
(3)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
其表现,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形成了自然发展,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量变过程。
(4)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
其表现,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
二、高坠事故的预防措施
1、强化安全管理
1.1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
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做到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力量充实、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2安全管理机构的运行
1.2.1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的职责
施工企业必须明确总包是第一责任人,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及总分包的关系。
总包的安全职责:
对分包队伍的资质的审查及对分包工人的技术与安全常识的考核。
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应严格把关,在进场施工后应随时审查,避免“层层转包”及“挂*”现象的出现。
同时应做好对工人的技术、安全考核工作。
分包的安全职责:
①切实控制人员素质达到上岗要求。
②负责组织新老工人学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负责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负责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实施。
2、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灌输安全对生产、进度、质量、核算的作用不可忽视。
设立一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农民工夜校),并将防止高处坠落作为一项必须的内容。
但在施工现场上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也很重要,是其它任何教育所无法替代的。
3、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有力保证,尤其要做到对高处作业的设施、材料、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地检查验收,加强防坠落设施的检查。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避免和减少高坠事故的发生,必须把好以下八道关。
(1)要重点抓好对架子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把好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关。
从高坠事故分析,主要原因有架子工在操作中不慎坠落,脚手架存在缺陷和工人违章操作(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因此,架子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架子搭设规范,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必须始终超过施工层高度1.5m,防护栏杆、连墙杆、踢脚杆、密目式围护网、脚手内立杆与构筑物的水平封闭必须按国家标准设置,脚手架必须搭设斜道,严禁工人翻爬脚手架和使用探头板,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硬弯、毛刺,钢管和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要严把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关。
从发生的许多起高坠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很多是使用安全带和虽使用安全带但安全带系结未生根而造成。
因此,工人进工地戴安全帽必须扣好帽扣,各工种在高空危险部位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上高空作业。
(3)要搞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把好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关。
体结构和装修阶段大大小小的洞口和临边较多。
因此,易发生安全安全检查事故的位置如楼梯口必须设双栏杆;
预留洞口必须设盖板和围栏;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栅和水平封闭;
人员进出通道口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屋檐边必须设外脚手防护,楼面边无外脚手必须设水平挑网,阳台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塔吊进出口通道边和卸料平台边必须设双层防护栏杆,并采取封闭措施。
(4)要加强对工人的操作技术和知识的教育,特别要把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关。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青年工人。
安全教育贵在警钟长鸣,贵在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
(5)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把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关。
事故隐患主要是施工现场缺乏自我检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所造成。
由于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人人参与,天天进行安全检查;
上级组织对下级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跟踪复查。
(6)要加强对登高作业人员的管理,把好劳动合理组织关。
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登高恐惧症的人员,以及年龄偏大体质较差、从事特种作业但未经劳动部门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要加强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育,把好职工的遵章守纪关。
反三违的核心是要求每个职工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8)要把好夜晚施工灯光照明和登高作业气候条件关。
要防止因狂风暴雨等恶劣气候和夜晚灯光照明不足、通道情况不良而发生事故。
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6级以上的大风及雷暴雨天气,禁止在露天进行悬空作业。
总之,高处坠落是建筑业颁发的“五大伤害”之一,做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从本质上超前有效地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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