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136136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25.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1)非基金型态

I公司

当地政府单位核发之成立证书,如公司登记证明文件。

如无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有当地主管机关存盘纪录之公司章程。

(II)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之资格证明。

II其他依法成立之组织,如政府投资机构、慈善团体、基金会及学术单位,应出具当地主管机关核准成立之证书或函件。

如无证书或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有当地主管机关存盘纪录之组织章程。

(II)为申请人成立依据制定之法令专章。

(III)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之资格证明。

(2)基金型态

I.出具当地主管机关核准成立之证书或函件。

如无证书或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当地主管机关网站公布基金完成注册登记之纪录。

(II)可显示当地主管机关收件或存盘纪录之公开说明书、信托契约书或私募备忘录等文件。

II.以子基金型态申请办理登记者,如无法出具符合I规定之文件,应检附下列文件替代:

(I)母基金符合I规定之文件。

(II)子基金成立之法令依据及足以证明母子关系之相关文件。

2.3基金型态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应于登记表声明事项第2点勾选「避险」或「投资」及「避险」者,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要于完成登记后,请投资人或交易人提供基金章程或成立契约及投资或交易策略说明文件等相关文件。

(四)作业流程

1.登记表数据传输:

由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在线传送该填具完成之申请登记数据,经系统在线检核无误后,证交所即制发「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如表1-2。

2.相关资料:

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传送申请登记数据至证交所系统后,检送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亲签之登记表英文版(应与传输至证交所数据内容完全相同)连同打印完成之登记表中文版,送证交所备查,由证交所定期进行相关数据之检核,上述(三)申请文件第2项所述之文件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备齐留存。

3.不予登记: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证交所或期交所得不予登记:

3.1登记书件内容或事项经发现有虚伪不实之情事者。

3.2登记书件不完备或应记载事项不充分,经证交所通知五日限期补正,届期不能完成补正者。

3.3违反管理办法、证券管理法令或期货管理法令,情节重大者。

二、变更

已完成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登记事项内容如有异动者,其代理人(或代表人)应即向证交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说明

1.更名

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更名申请登记表」,如表1-3-1,经系统在线检核无误后,即可打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更登记证明」,如表1-4,并可径至证券商或期货商办理开户变更,相关书件资料无需送证交所备查,惟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要随时请投资人或交易人提供相关数据。

表1-4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更登记证明

┌──────────────────────────┐

│身份编号:

├──────────────────────────┤

│户名│

├────────────┬─────────────┤

│投资人新中文名称:

│投资人旧中文名称:

│││

├────────────┼─────────────┤

│投资人新英文名称:

│投资人旧英名名称:

├────────────┴─────────────┤

│代理人及保管银行│

│新代理人:

│旧代理人:

│新保管银行:

│旧保管银行:

│完成变更登记日期:

└──────────────────────────┘

注:

新代理人为期货商者,依规定仅得开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开立证券交易帐户及新台币存款帐户。

2.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

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登记表」,如表1-3-2,并打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更登记证明」,如表1-4,即可径至证券商或期货商办理开户变更,相关书件资料无需送证交所备查,惟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要随时请投资人或交易人提供相关数据。

3.其余项目之变更:

除上述变更,登记表第五项股东背景资料及第六项其他基本数据之变更,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自行于证交所系统维护更新,相关书件数据无须送交证交所备查。

表1-3-2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登记表

│1.申请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2.代理(表)人及保管银行│

│旧代理人:

│新代理人:

(公司章)│新保管银行:

│联络人员:

│新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信箱:

└────────────┴─────────────┘

三、注销

(一)申请作业说明

1.申请注销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其代理人为保管银行者,应于证交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注销申请登记表」,如表1-5,并将纳税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台北市国税局出具同意函传真至证交所确认后,即可打印完成注销证明,如表1-6,并至证券商或期货商处办理开户注销。

2.申请注销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其代理人为期货商者,应于证交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注销申请登记表」,如表1-5,并将表1-5传真至证交所确认后,即可打印完成注销证明,如表1-6,并至期货商处办理开户注销。

表1-5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销登记表

│身分编号│

│2.保管银行及代理人│

│保管银行:

│代理人:

(公司章)│

│联络人员:

│电话:

表1-6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注销登记证明

│身分编号:

│投资人账户名称:

│投资人英文名称:

│完成注销登记日期:

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登记

管理办法第十条、证交所营业细则第七十七条之四及期交所   业务规则第四十四条之四办理。

本作业要点所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系指在中华民国境内   之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机构投资人。

1.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年满二十岁,居住于中华民国境内领有华侨身分证明书、持有侨居身分加签之护照或外侨居留证。

2.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

外国法人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应填具完成「境内华侨及外国人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申请登记表」,如表2-1。

表2-1境内华侨及外国人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申请登记表

┌──┬───────────────────────┐

│侨外│中文:

│人名│英文:

│称或│(须与所检附之居留证完全一致)│

│姓名││

├──┼───────────────────────┤

│侨外│□1.日本│

│人国│□2.美国│

│籍│□3.英国│

││□4.其他欧洲国家(国名:

)│

││□5A.香港□5B.澳门│

││□6A.新西兰□6B.澳洲│

││□7.其他(国名:

│类别│□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出生日期:

公元年月日│

│├───────────────────────┤

││□外国机构投资人(法人)经经济部核准设立日期:

││西年月日│

│声明│1.本人拟汇入贵国投资有价证券或从事期货交易之│

│事项│资金非来自大陆地区│

│(自│2.本人所提供之文件与内容属实且无虚假。

│签署│3.申请人绝不以不当手段干扰金融市场运作。

│日起││

│生效││

│)││

│申请│中华民国年月日│

│日期││

├──┴───────────────────────┤

│申请人:

│地址:

│联络电话:

│代理申请证券商或期货商:

│经办: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则由负责人签名)

签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备齐下列文件:

2.1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

2.2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

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

1.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检具上述贰一(三)2文件,委托证券商或期货商向证交所办理。

2.登记表资料检核:

由证券商或期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传送该填具完成之申请登记数据,证交所即进行各项传输数据之检核,并由证交所系统在线提供申请登记结果。

分述如下:

2.1完成登记:

即所传输之各项数据经计算机检核完成,且国籍非中国大陆地区者,始完成向证交所申请登记作业。

由证券商或期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打印申请登记表,交由申请登记之境内华侨及外国人亲签后,打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如表2-2,即可办理开户。

证券商或期货商于登记完成后,境内华侨及外国人之相关书件资料,无须送交证交所,由证券商或期货商自行保存贰一(三)申请文件复印件、申请登记表(经申请人签署)及完成登记证明等文件。

表2-2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

│证券商开立账号为:

(九九八开头加三位流水号及一码检查│

│码)│

│身分码:

请依完成登记证明之账户名称办理开户。

2.2重复登记:

即所传输之数据与其他核准或完成登记之外资英文名称、国名及出生(核准设立)日期完全相同。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证交所或期交所得不予登记:

3.2登记书件不完备或应记载事项不充分者。

二、变更及注销

已完成登记之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登记事项内容如有异动或申请注销者,应经由证券商或期货商检附下列文件专函向证交所申请办理。

(一)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复印件。

(二)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

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

肆、投资编号之编码原则

一、外资编号之编码原则

F编号之编码原则

┌─┬───────┬────────────────────┐

│类│境内│境外│

│├───┬───┼───┬────────────────┤

│别│华侨及│外国机│华侨及│外国机构投资人│

││外国自│构投资│外国自├──┬──┬────┬──┬──┤

││然人│人│然人│银行│保险│基金型态│证券│其他│

││││││公司││商或││

││││││││期货││

││││││││商││

├─┼───┴───┴───┴──┴──┴────┴──┴──┤

│F│F│

├─┼────────────────────────────┤

│N1│1日本2美国3英国4其他欧洲国家5香港、澳门│

││6纽澳7其他(如加拿大、新加坡等)│

├─┼───┬───┬───┬──┬──┬────┬──┬──┤

│N2│8│8│7│1│2│3│4│5│

├─┼───┼───┼───┼──┼──┼────┼──┼──┤

│││││9000│9000││9000│9000│

│N3│50001│00001│50001│1│1│90001│1│1│

│││││││││││││││││││

│N7│99999│50000│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9│9││9│9│

│N8│检查码│

├─┼───┬───┬───┬────────────────┤

│证│││││

│券│998│998│997│990-996│

│帐│958│958│957│950-956│

│号│││││

├─┼───┼───┼───┼────────────────┤

│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面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