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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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
提
醒注意,防止事故。
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
——红色:
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
警告、注意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
指令标志等
要发出的指令等
——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
安全通道、通行标志、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标志
——红白间隔条纹:
禁止跨越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
警告危险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2)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和文字等构成,用以表达特定
的安全信息。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
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
志。
基本标志位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
式为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表明安全设施场所等)
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c)各矿山项目必须按照如上标准规范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这只不同的安全警示标
10.1.3
设立矿山边界围栏或者警示标志
严格依照
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区周围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换。
a)露天矿边界
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
有人坠落危险的地点设明显的警示标志或盖板、栅栏
——钻孔
——井巷
——溶洞
——陷坑
——泥浆池和水仓
10.1.4
对矿山边界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松散岩土层、植物和不稳固矿岩进行处理
a)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b)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
2m
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
等。
若存在这些已发生事故或影响工作的情况存在,
则应尽快清理。
清理方式有:
1)推土机清理
2)挖掘机清理
3)人工清理
c)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并加强周边检查
10.1.5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的照明工作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必须做好相应的照明工作,并且必须符合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中规定的相关制度;
所要安装照明
c)废弃巷道照明
d)采空区照明
e)溶洞照明
4
f)陷坑照明
g)泥浆地和水仓照明
10.1.6
防尘措施
a)采场道路防尘措施
利用水或者其他液体,使之与尘土相接触而捕集粉尘,从而降尘。
具体措施
有以下:
1)湿式凿岩,钻孔
2)洒水降尘
——在采场道路及两侧、支架等处洒水
3)除尘装置
——干式除尘装置;
——湿式除尘装置。
4)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b)爆破堆积等场所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
——利用喷雾器等压力容器喷洒
2)利用水泡泥和水封爆破
3)个体防护
10.1.7
平台建设
a)安全平台建设
b)清扫平台建设
c)运输平台
10.1.8
边坡处理
a)边坡浮石处理
1)采场内必须无边帮浮石;
2)生产过程中边帮浮石未清理完毕前,其下方不得生产;
3)雨季前后加强检查清理边坡浮石。
b)边坡松动处理
10.1.9
标志设置
a)重要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的钻孔设置警示标志
c)废弃巷道警示标志
d)采空区警示标志
e)溶洞内警示标志
f)陷坑处警示标志
g)泥浆地和水仓处警示标志
h)其他洞口临边护栏与盖板警示标志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2.1.1
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符合要求
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对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未爆破作业创造良好的条
件。
b)穿孔作业应当符合的规定:
1)抛空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
0.5m;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炮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线上;
4)炮孔中岩渣应尽量清除干净。
c)改变网孔参数,必须进行试验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
d)穿孔作业前检查;
穿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消除隐
患。
穿第一排孔时,钻机作业应垂直台阶坡顶线设置;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靠帮
并段)才准平行设置,但其钻孔中心距坡顶线不得小于
3m;
e)穿孔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验收。
对不合格的炮孔应该及时清理,成
孔后应该妥善保护;
f)当钻头或钻具掉入炮孔时,应尽量打捞取出,如不能取出,铲装时应注意回
收;
g)当采用重新穿孔方法处理拒爆深孔时,新孔距离拒爆口不得小于孔径
10
倍,
新孔方向必须与拒爆孔方向平行。
10.2.1.2
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a)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c)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d)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e)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
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f)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
一指挥。
g)
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
现象,
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
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
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h)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0.2.1.3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挖掘机安全作业
挖掘机的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挖掘机工作时,
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1m: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b)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应满足:
1)同一平台上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挖掘机之间的间距;
汽车运输时
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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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且不小于
50m;
2)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阶段方向错开的距离:
在上阶段进行辅助作
业的挖掘机超前下一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
倍的距离,
且不小于
50m。
10.2.1.4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运输相关图纸及资料
1)建立健全各种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2)有运输线路图、技术参数和矿山专用桥梁、河堤、水域、电网、油气站、
厂区、办公生活与居民区分布图;
3)各类车辆必须牌证齐全。
b)运输设备路径要求
1)汽车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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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技术参数要满足要求;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及高堤路基外侧设置护栏、挡车
——墙等;
道路与铁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示牌;
——汽车运输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有警示标志;
——卸矿地点设置牢固可靠地挡车设施,
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小于该卸矿点各
——种车辆的最大轮胎直径的
2/5;
——采场加油站应设在安全地点。
2)带式输送机运输要求:
——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主要包括防止跑偏、撕裂、断带、过速保护、过载
保护、放大块冲击等装置、信号、电器联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各装料点和卸料点应设有与输送机连锁的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
——机头、减速器及其他旋转部位设防护罩;
——人员跨越输送机处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
——带式输送机两侧专用走廊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宽度不小于
1m,
另一侧不小于
0.6m。
人行道的坡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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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设置踏步;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滚筒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0
倍、
不小于钢
丝绳直径的
100
倍,且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得少于
40mm。
必须设置防止胶带托槽
和多滚轮传动的叠绳保护装置;
3)架空索道运输要求:
——驱动机必须同时设置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两套装置,
任一制动装置出现
故障均应停止运行;
——索道各站都应设有专用电话和音响信号装置,其中任一种出现故障,均
应停止运行
——离地高度小于
2.5m
的牵引索和站内设备的运转部分,设置安全罩或防
护网;
高出地面
0.6m
以上的站房在站口设置安全栅栏。
c)运输作业过程要求
1)汽车运输作业:
——严禁超载运输,严禁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车辆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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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
2)带式输送机作业:
——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
——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3)架空索道作业:
——索道经过厂区、居民区、铁路、道路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索道线路与电力、通讯架空线路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八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一切索道线路上的作业并停止运转。
10.2.1.5
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排土场基本要求
1)排土场位置
——排土场应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确保采矿场、
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耕种区、水域、隧洞等的安全。
其安全距离应
在设计中作出规定。
2)人员和机构
——设置专职人员对排土场进行观测和管理;
较大的水力排土场设置值班
室,专人负责定期观测和记录。
3)设计资料
——排土场设计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
——有下列设计图纸资料:
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
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
b)排土场作业要求
1)排土工艺参数
——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
总边坡角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排弃岩土的岩土比、岩土混排或分排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将岩土分层
交替堆置。
2)警示标志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
3)排土作业
汽车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有专人指挥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服从指挥人员的
指挥;
——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
雨、
——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排土作业;
——夜间作业时,作业点应设置良好的照明设施;
——卸排作业场地应经常保持平整,并保持有
3%~5%的反坡;
——汽车运输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牢固可靠的档车设施,
其高度不小于轮胎
直径的
l/2;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距排土工作面
50~200
米限速
15km/h,小于
50
8km/h;
离。
铁路运输卸排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运行中不应卸载(曲轨侧卸式和底卸式除外);
——卸车完毕,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排土犁推排作业:
——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不应站人;
单斗挖掘机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土坑的坡面角不应大于
60°
,不应超挖卸车线路基。
人工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禁止人员站在车架上卸载或在卸载侧处理粘车。
c)排土场日常管理与维护
1)排土场安全检查
——排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排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
坡等项目;
——捧水构筑物与防洪安全俭查,内容包括:
排水构筑物检查和截洪沟断面
检查。
2)排土场防洪和排水
——排土场应有可靠的截流、坊洪和排水设施;
水力排土场必须有足够的调
洪、贮洪容积,设置防汛设施;
——较大的水力排土场配各通讯设施和必要的水位、坝体沉陷与位移、坝体
浸润线观测设施。
3)排土场防震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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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地区的排土场,
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措施
及应急预案。
4)复垦
——在结束施工的排土场平台和斜坡上普遍植被。
10.2.1.6
交接班管理制度
a)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b)坚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标准穿戴整齐劳动防护用品
c)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交接班记录。
无记录或不完整不交班;
设备不清理擦洗好不交班;
物料不堆放整齐不交班;
隐
患处理不妥当不交班
d)交班人向接班人说明运行工况
e)为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而负责
f)严禁酒后交接班与作业
10.2.1.7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a)基本要求
1)边坡要求和检查制度
——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较大的矿山,应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
制度。
2)图纸资料
——矿区地质普查或其他地质资料报告;
——具有同向切坡面的边坡有滑坡分析报告;
——边坡岩体地质结构面分析图;
——日常观测、检查记录。
b)现场管理
1)边坡检测
——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边坡应进行定期检测,
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
整理边坡检测资料,指导采场安全生产。
2)边坡检查
——边坡的形式、角度及几何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
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检查有记录。
3)边坡隐患处理
——采场或排土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禁止人
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处理。
4)最终边坡控制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
大爆破;
——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
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
运输平台;
——保持阶段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
——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
施。
c)安全技术措施
1)边坡治理规划
——编制边坡治理规划,制定边坡治理的技术措施计划。
2)边坡稳定措施
——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有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帮岩体软弱结构面
(夹层)
或直接冲刷边坡的措施。
13
10.
10.3
劳动防护用品
10.3.1
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
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
制度化。
根据《劳动法》和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
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a)采购
本制度所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安全帽、安全带(绳)
、矿靴、防尘口罩、
护目镜、电工用具、手套等。
各矿山项目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需求提出购买劳动防
护用品的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购买的劳动
防护用品必须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销售商处购买,
购买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妥善保管产品说明书及商品标签、合格证。
购买回来的用品
必要时可做破坏性试验,并将具体的数值记录下来。
b)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岗、按需求发放,发放时应当对被发放人进行正确的
穿戴、使用培训,建立特殊劳保用品发放清单;
将发放和培训情况分别作记录。
外来人员也应当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发放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介绍完整
的正确使用方法,或演示。
c)贮存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存储于无有毒有害、无易燃易爆、无危险化学品物质、无
火灾其他安全隐患的干燥场所,并且应由专人保管,还需做好防盗措施。
d)检查
各矿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坚持日常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佩戴
情况,
对检查情况做记录。
对于不按要求佩戴的应当严厉批评教育,
并责令改正。
e)保养
员工应当爱惜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定期清洗,擦拭,并妥善保管。
仓库
内的用品也应该定期查看,避免受潮受压。
f)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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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矿山项目除了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外,还应当定期进行相应检
测,检测作相应记录。
g)使用与评估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风险,所有身处施工现场的人必须
佩戴安全帽,对头部进行保护;
遇到对眼睛有危害的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镜或
眼罩;
遇到对面部伤害的作业时,应使用面罩进行作业;
遇到对听觉造成损害的
作业时,应该佩戴耳塞进行作业;
遇到手容易受伤的作业时,应当佩戴合适的手
套进行作业;
遇到脚容易受伤的作业时,必须穿着合适的鞋或靴子;
遇到有毒场
所作业或者粉尘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口罩或者呼吸器;
遇到易发生
烫伤或冻伤的作业时,应穿戴合适的工作服或外套;
遇到有触电危害的作业时,
必须佩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绝缘防护用品。
h)更换与处理
如有破损、受污染、老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应由保管员
收回存放,并换发新的用品,对换发作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