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编委办公室Word文件下载.docx
《川汇区编委办公室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川汇区编委办公室Word文件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川汇区编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川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上述机关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审核区直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审核、报批全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全区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
指导督促并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规定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
2、机构设置
川汇区编委办公室参与编制决算的单位有机关本级和1个办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1.川汇区编委办公室本级;
2.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2.5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3万元,增长15.98%。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2.5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02.55万元,占1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5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2.55万元,占10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5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3万元,增长15.98%。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3万元,增长15.98%。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5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共计102.55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收支较上年减少。
坚持理性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5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4.13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66.4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6.0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46%。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理性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2017年,本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配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
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