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小册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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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17、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18、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哪一机关以法律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任何公民,非经什么机关决定和执行,不受逮捕。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0、禁止什么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什么方法侵害公民的身体?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1、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什么方法侵害公民的住宅?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例外情况是什么?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什么权利?
取得赔偿的权利。
24、我国妇女在什么方面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等方面。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谁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6、哪一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多久?
五年。
28、在我国,怎样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9、在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0、法律和其他议案通过途径?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1、哪一机关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哪些机关的职务.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两届。
34、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谁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谁继任主席的职位?
副主席。
3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什么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8、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谁担任?
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39、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什么机关批准后生效?
40、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
人民法院。
4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是否公开进行?
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42、我们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人民检察院。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
《义勇军进行曲》.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在哪一年制定并颁布施行的?
1954年。
45、在我国,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年满多少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周岁。
46、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由序言和哪几部分组成?
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组成。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48、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哪两部分?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4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多久?
5年。
50、我国公民在什么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51、城市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分别属谁所有?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52、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3、国家保护和改善哪些方面,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54、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哪一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
56、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由什么机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追究吗?
不受法律追究。
58、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什么机关批准?
国务院。
59、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谁负责?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60、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批程序是?
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6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哪些单位的工作?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62、哪部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
6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什么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政治原因。
65、法律对待所有中国公民的态度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什么权利?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7、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
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什么机关批准?
68、宪法的核心价值是?
保障人权。
69、“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是哪一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2004年。
70、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是?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71、我国现行宪法是哪年公布施行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72、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过四次局部修改,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73、现行宪法由哪几部分组成?
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74、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75、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2)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76、我国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7、我国宪法规定,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8、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79、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80、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8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十五个方面的职权。
这十五项职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
第四,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第五,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第六,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82、《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指的是?
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83、依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谁的监督?
原选举单位。
84、有权决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特别行政区及其制度的机关是?
8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准损害谁的利益?
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8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有权批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机关是?
87、我们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实行民主集中制。
88、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是?
总理负责制.
89、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90、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是?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91、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
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
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
公民;
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
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9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什么地位?
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93、哪一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的规定?
1993年。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哪一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
1999年.
95、什么是国家象征?
国家象征包括哪些?
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96、《宪法》序言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是什么?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97.我国对选民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8、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
1、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4、坚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5坚持集体行使职权;
6坚持公开。
99、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和教育的权利;
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享受生活保障权;
(7)其它权利。
100、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
(6)劳动的义务。
(7)受教育的义务。
(8)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9)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0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什么样的经营体制?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的双层经营体制.
10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的分配制度是什么?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0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总额不得超过多少?
3000人。
1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05、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4)差额选举原则;
(5)无记名投票原则.
106、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何特点?
(1)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2)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3)权利和自由的真实性;
(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07、什么是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
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议案如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既是发表自己政见、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表现,也是衡量一个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
108、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2)辞职被接受的;
(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4)被罢免的;
(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
109、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10、我国实行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四级两审终审制.
111、我国国家主席的外交职权有哪些?
《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112、“一国两制”方针在宪法上体现为什么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113、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114、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增加的哪条规定,更加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重视?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15、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16、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什么?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
11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何修改宪法?
119、我国宪法规定哪些行为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义务?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20、宪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1)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什么时候颁布,什么时候修订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98年11月4日颁布,在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2、什么叫村民?
什么叫村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村民,是指户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并参与自治组织活动的公民.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3、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村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如兴修水利、兴办学校、修桥建路、修建码头等.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植树造林、整理村容、美化环境、扶助贫困等。
(2)调解民间纠纷。
这项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委员会完成,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这一任务包括加强治安防范、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主要通过下设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完成。
(4)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4、村民委员会与基层党组织是怎样的关系?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保证这些组织依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同时,村党支部也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具体来说,一要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村民的选举结果,不得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是支持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维护村民会议的权威.三是支持和组织村民开展民主监督,帮助完善各种监督制度。
四是支持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凡是村民委员会权限内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自主决定。
5、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是怎样的关系?
(1)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不是领导关系。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
(2)乡镇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是乡镇政府的应尽职责,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指导不是强迫命令,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等方式引导,支持和帮助是对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上的阻力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在物质上提供援助.(3)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不得干预就是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
(4)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因为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因此村民委员会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协助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土地管理、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优抚救济、扶贫助残、消防宣传等.
6、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是多少?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7、对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以及产生是怎样规定的?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8、哪些村民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9、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哪些人员进行选民登记?
答;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10、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11、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有哪些规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12、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要具备哪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