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学习内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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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和其他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可安装开启式配电柜(箱);
3、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内应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柜(箱)以个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5、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由专业电工保管。
6、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采用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标准配电箱;
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时:
固定式距离地面应在1.3m~1.5m之间,移动式离地面应在0.6m~1.5m之间。
7、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面级保护的要求进行配电。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其中开关箱作为未级漏电保护,其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不大于。
8、严格按JGJ59-99规范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用电行业标准,并做好配电箱、开关箱的防雨措施。
(四)用电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1、照明
(1)特殊场所用的照明使用低压36V电压照明,线路敷设宜采用绝缘瓷瓶沿顶敷设;
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应小于24V;
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2)阶段和主体阶段,现场作业区照明应采用固定镝灯照明,架设高度不低于3m,灯具金属外壳与保护PE线连接可靠。
钢筋和木工作业区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电源线宜采用塑铜线穿管沿防护棚敷设。
(3)装饰阶段为了预防现场线路敷设混乱,提高安全系数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带安全防护罩的白炽灯,照明线路采用塑铜线沿顶棚利用瓷瓶固定明敷。
(4)现场照明使用专用回路,安装漏电保护器。
(5)室内灯具高度不低于2.5m,室外灯具不低于3.5m。
(6)低压照明变压器采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型。
2、电气设备
(1)焊接设备:
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m,二次线采用YHS型橡胶套铜芯多股电缆,二次线电缆长度不大于3m,进出线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焊工人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2)手持电动工具: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如果是Ⅱ类设备,必须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不大于。
(五)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核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用连接。
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4、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保护接零、一部分保护接地。
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六)安全用电防护监理要点
1、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场内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禁止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2、电工在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其安全距离为:
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
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隔离、屏蔽措施。
3、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4、使用高温灯具设备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
5、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
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式做穿管保护;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6、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后方可拆除;
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7、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
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七)安全用电保护监理要点
1、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电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并严格执行,任何人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内容,改变开关的配置、线路走向,做到临时配电合理、变更手续齐全。
2、监督施工单位设置专职电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电气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作业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器作业均由持证电工完成,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电气及相关作业。
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一)一般安全监理要点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应知并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瓦斯检测等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警示、标识。
4、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锅炉房、发电机、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外设围栏。
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
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
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
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土石方开挖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之前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
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橇“神仙石”。
施工按设计边坡比一次做好标准。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的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
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0、上下作业面同时施工时,作业人员、机械必须错开作业面。
(四)挖掘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
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项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上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
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坦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的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5、高度,防止偏卸或砸坏车箱。
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6、挖掘机作业时,其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人车通行。
(五)推土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推土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
;
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
,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
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装载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地面离0.5m左右;
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
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
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6、装载机在下坡过程中禁止熄火。
(七)压路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碾压。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空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
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
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3)换向离合、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八)平地机安全操作监理要点
1、配备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
2、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开机前,检查平地机四周有无障碍物及其它危及安全作业因素,并让无关人员离开作业区。
4、检查液压控制器、制动器、行车制动安全标志等是否正常。
5、作业过程中,如遇报警信号灯亮或报警音鸣响时,应尽快停止平地机工作,查明故障并予以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6、驾驶平地机时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或制动踏板上,起步、停车或转向应使用离合器。
7、在陡坡上作业时,不得使用铰接机架,以防止翻车造成严重的人机损伤。
8、作业后把平地机停放在平地上,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拉上住车制动、刮刀及附属工作装置降至地面,关掉发动机,取下点火钥匙。
9、按保修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九)联合碎石机安全监理要点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按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2、安装机器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受任何干扰,排除危险,方可进行安装。
3、作业过程中,随时观察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设备是否完好,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合格。
4、严禁在碎石机工作期间,往口窥视,不准用手式钢钎在颚口内搬运石块。
5、移动式联合碎石机,进入工地就位后,应放下支撑,将轮胎悬空,垫平支牢,方能开机。
6、碎石机作业后,将电箱内所有开关置于“断”的位置,锁闭电器箱,以防意外。
(十)空压机安全监理要点
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器的安全性能,持证上岗。
2、空压机必须安装稳固、安全可靠,方能进行作业。
3、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检视各种气压表、油温表、关键仪表是否运转正常、符合安全运行标准,如发现异常或损坏,应立即停机检修。
4、储气罐内的最大指示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防止管道脱落,气压伤人。
5、空压机附近,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危险地方应挂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空压机在运输中,要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7、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十一)凿岩机安全监理要点
1、配备机手,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持证上岗。
2、开机前,检查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漏油等现象。
3、起动时应用信号通知有关人员,身体各部及衣服不得触及钻杆、排气管,以免伤人。
4、在悬岩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绑紧无误后,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方可工作。
5、放炮时,凿岩机具必须放置在安全地方。
爆破安全监理内容
(一)爆破制度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爆破物品管理责任制;
2、施工单位应明确爆破安全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现场涉及爆破的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
4、监督施工单位设置专职安全员,并监督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民爆物品的全过程管理。
5、核查施工单位在编制爆破安全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6、爆破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工区负责人申报,经驻地办安全专监、高监审批后,报石锁指挥部安监保处通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7、根据爆破安全施工方案,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爆破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8、施工单位必须与涉爆人员进行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也要简单明了。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9、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二)爆破员的是否符合施工条件
1、必须具备爆破资质,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不聋、不哑、视力正常,手脚无残缺,身体没有严重疾病。
3、应知道爆破物品的性质、性能、成份、加工、用途并会安全操作。
4、应知道爆破作业的信号和警戒,会安全引爆。
5、对爆破现场的设备、器材和建筑物进行检查;
对矿尘瓦斯测定,以免因爆破而引起其他事故。
6、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药与爆破。
(三)爆破物品使用监理
1、监督施工单对爆破物品领用、使用、储存安全,要求帐物相符。
2、施工单位使用爆炸物品严格遵守实消实报,剩余爆破物品当日退库的制度,严禁乱丢乱放,要有专人看守,爆炸物品应放在视线以内,不准放在工棚或接近油库等危险品和人多的地方。
2、发现爆炸物品短少、丢失或被盗,要立即报上报公安机关追查。
3、严禁施工人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等其它活动。
4、监督施工单位是否私存爆炸物品和转赠、转借、倒卖或以物换物。
5、警戒不严,信号不明,不得放炮。
6、酒后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四)爆破物品入、出库核查要点
1、爆破器材入库时,保管员应对相关产品手续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按入库验收单名称、规格、数量、厂家进行入库。
2、爆破器材入库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法定证件或其它规定不入库;
(2)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型号不符不入库;
(3)质量不符合库容量、混存不入库;
(4)质量不符合或严重破损、受潮的不入库。
3、对入库产品外包装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记录,将产品入库信息存入计算机关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4、爆破器材出库时,保管员检查提货人的提货单、运输证、押运证(人)是否齐全,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都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发货。
5、做好出库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出库产品的信息、流向,按规定交给提货人,以便今后调查。
收、发双方签字备查。
6、爆破器材出库要坚持“四不发”: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运输证或没有本单位的领料单据不发;
(2)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车况不良和押运人员不到位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失效、变质、生产日期或性能不清、包装破损的不发。
(五)爆炸物品的领取监查要点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及项目部、工区的管理、使用规定,方能发放炸药。
2、由爆破员做出爆破计划后,经现场技术员签字核实,工区经理签字同意后方能发放炸药。
3、爆炸物品由施工队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方能领取。
坚持两人以上领取制度。
4、领取爆炸物品时,严禁带火种入库,一经发现,取消领取资格。
5、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按当班用量领取,认真填写领取、使用、清退记录等手续。
6、不准一人同时领取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
领出的爆破器材必须分类运送和妥善保管。
7、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
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和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禁止携带烟火。
8、凡到工区库房领取爆炸物品的施工队,必须征得工区经理和专职安技员签字后方可到库房领取炸药,否则不予领取,要求领用人员必须是安技员或炮工,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发放。
(六)装炮安全监查要点
1、装炮前事先检查炮眼,清除炮眼周围和炮眼内的杂物、碎石,炮眼内如有积水,要在装炮前一小时吸干,不能吸干的要用防水炸药或对炸药进行防水处理。
炮眼内如有深浅不一致的裂缝和洞穴,要用泥石或石块堵死。
2、准备好放炮用的专用工具(木质炮杆、铝质、铜质药撮子、利刀)信号标志,音响和封炮口的松土等。
3、按检查的炮位情况,选择爆破的退出路线和躲炮地点,以最近退出需要的时间确定最短导火索的长度。
4、使用的爆破器材,事先要检查是否符合规格要求,硬化的硝铵炸药,只能用手捏碎,不能用力砸打,使用时容易造成危险的不再继续使用。
5、装药时要根据抵抗线的大小和炮眼的深度、土质、计算装药,不能盲目装填。
6、往炮眼内装、运药时禁止使用铁制工具,炸药要轻轻放入,导火索插入雷管内不能用力过猛和来回转动,不能用力撞击雷管,插入炮眼时,雷管集中穴要朝向炮眼底。
7、导火索要根据药量的多少和退出路线的长短来定,但最短不少于0.5米,最长不超过10米,超过4米长的要用双路导火索。
(七)爆破器材现场加工
1、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处)、住宅和爆破作业点加工;
禁止边装药边加工起爆药包。
2、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带有安全一防护、铺有软垫疾苦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工作台上存放雷管不超过100枚,且安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都每次只准拿出一枚表逐一进行加工。
3、切割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应使用锋利的刀具在大板上进。
每卷导火索、导爆索两端均切除不小于5㎝的端头。
4、雷管内有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的弹出杂物;
杂物弹不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5、加工好的起爆体(药包)、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6、起爆体重量每个不应超过24㎏。
7、不在装有爆炸物品的容器或箱子上加工炸药包。
8、不合格产品一律清退,不得遗失或私藏。
(八)爆破核查要点
1、在统一规定的放炮时间,并事先准备好简明、响亮、易辨别的信号和标志,布置好安全岗哨。
2、整个放炮过程,由现场负责安全的同志统一指挥。
3、预告信号发出后,组织清理检查危险区域、岗哨,整理所需工具、设备。
4、清理、检查、整理完毕,确认无不安全情况后,方能发出爆破信号。
爆破员接到信号后,方能引爆。
引爆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数炮。
5、为了保证安全操作,使爆破员心中有数,引爆前可用一个信号导火索,其长度为放炮中最短导火索的三分之二为准,如果时间已到,信号导火索已用完,不管炮点完与否,爆破员都必须迅速退到安全地点,不能再停留在现场或继续操作。
6、露天爆破5~1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井下爆破3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检查。
如果出现瞎炮,待瞎炮排除后,才能发解除信号,检查爆破效果。
(九)爆破现场的检查
1、只准爆破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瞎炮、残药,首先要标识清楚,然后再作处理。
2、检查现场有无因爆破造成的危石,支柱松动,塌方和毒气等安全现象。
3、只有确认爆破现场安全后,才准其他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桥梁施工安全监理要点内容
(一)桥梁施工一般安全监理
1、高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