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085431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34.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能源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锥形交通标、警示带等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的配置、验收、检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玉湖新能源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

光伏电站,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模式,遵循“谁主

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计划、采购、验收、检验、使用、保管、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合格有效”。

第七条分公司负责对各项目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进行监督。

项目公司应遵照本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全过程管理。

项目公司负责人对本项目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负全责,项目公司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

项目公司应按需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发现安全工器具缺陷和隐患,保障使用安全。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一)制定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二)对各项目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使用、检验、报废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负责审查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具有行业准入许可证,负责审查安全工器具报价单位资质,负责审查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资质。

第九条各项目公司的职责:

(一)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需求计划及采购计划;

(二)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安全工器具;

(三)组织相关方对安全工器具到货检验,保证采购的工器具均为合格产品;

(四)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定期检测预试安全工器具,保证安全工器具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对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安全使用;

(六)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安全工器具领用、归还应严格履行交接和登记手续;

(七)做好安全工器具报废及处置工作。

第三章购置及验收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配置应按湖口分公司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各项目公司安全工器具购置应填报计划,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应选购具有政府生产许可、安全认证和出厂合格证,且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

第十一条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的责

任:

(一)必须对所供货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二)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三)根据用户需要,向其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二条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项目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经试验合格后,才能配置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应退回处理。

第四章试验及检验

第十三条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DL/T1476-201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所规定的周期、检查试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在《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记录》簿上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包括:

(一)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二)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三)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四)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

(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

(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

(四)《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

(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

(六)《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

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DL/T846.6);

(七)《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124);

(八)《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DL/T1476)。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

(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并记入台账。

试验报告至少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第五章检查及使用

第十七条安全工器具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

(一)各项目公司应组织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经认定合格。

(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部分》、《风力发电

场安全规程》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

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中心检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2.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三)安全工器具无“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标签,标签不清,有效期超期,一律严禁使用。

(四)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五)安全工器具不得移做它用,借给他人时做好记录。

(六)现场使用的安全(绝缘)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使用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全部责任。

(七)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核准与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八)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使用时,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九)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I类工具;

若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十)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十一)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十二)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藕合器进行联接。

(十三)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十四)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

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起来。

(十五)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第十八条各项目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周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对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应隔离存放,做出禁用标识,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各项目公司负责人应每月对安全工器具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分公司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各项目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十条安全帽

(一)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

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

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

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全部报废。

(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第二十一条安全带

(一)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二)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

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三)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四)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

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五)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第二十二条绝缘手套

(一)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二)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三)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第二十三条绝缘杆

(一)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二)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三)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罩的上

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四条电容型验电器

(一)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清晰完整的标明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检验日期等。

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三)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四)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六)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第二十五条核相器

(一)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二)核相器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

第二十六条绝缘靴

(一)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

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

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二)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

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三)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第二十七条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根据使用电压的高低等条件来选择,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八条接地线

(一)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

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二)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三)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四)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五)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

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六)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七)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

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八)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第二十九条梯子

(一)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二)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

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

(三)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

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

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四)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

(五)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六)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七)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

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八)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九)在场站内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第三十条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一)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

-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二)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

(三)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四)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

(五)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

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一条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一)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

(二)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人体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

(三)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

第三十二条SF6气体检漏仪

(一)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二)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分钟,并用SF6气体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

第六章保管及存放

第三十三条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第三十四条各风电场(光伏电站)应明确负责人,负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第三十五条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

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工器具应由风电场(光伏电站)统一编号。

第三十七条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第三十八条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

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第三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使用人员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安全工器具柜内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器具及其它物品。

第四十条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第四十一条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第四十二条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者专用包装盒内。

第四十三条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

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第四十四条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

内,严禁重压。

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五条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第四十六条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

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第四十七条各项目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使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章报废

第四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一)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的。

(三)外观检查明显损坏影响安全使用的。

第四十九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做破坏处理,并撕毁“合格证”。

安全工器具报废情况应纳入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十条属于固定资产的安全工器具报废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工器具报废处置应按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应要求执行。

第八章管理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各项目公司应制定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按附件2执行。

第五十二条对安全工器具使用和各类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避免人身和设备事件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表彰。

第五十三条公司将安全工器具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围,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各项目公司每年应对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公司将依据自查报告对各项目公司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安全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五十四条因安全工器具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或安全事件时,应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调查,对责任单位、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参考标准

2.安全工器具分类

3.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4.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5.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6.风机作业安全工器具配置及检验周期参考表

附件1

参考标准

1.国家标准GB2811~2812-1989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

2.国家标准GB6095~6096-1985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

3.国家标准GB11176-1989电绝缘橡胶板

4.国家标准GB7059.1~3-1986移动式梯安全标准

5.国家标准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6.国家标准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7.国家标准GB17620-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通用技术条件

8.国家标准GB13398-1992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

9.国家标准GB17622-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10.国家标准GB2890-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11.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2.电力行业标准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

13.电力行业标准DL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

14.原第一机械工业部JB2413-78绝缘操作杆、测量杆

15.《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DL/T1476-2015)

16.《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与存放技术要求》(DL/T1475-2015)

1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18.《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网(安监/4)289-2014)

1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22.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

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23.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修订版)

 

附件2

安全工器具的定义与分类

一、安全工器具分为个体防护装备、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识牌四大类。

二、个体防护装备是指保护个人避免受到急性伤害而使用的安全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导电鞋(防静电鞋)、个人保安线、SF6气体检漏仪、含氧量测试仪及有害气体检测仪等。

(一)安全帽是一种用来保护工作人员头部,使头部免受外力冲击伤害的帽子。

(二)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是一种带有高压近电报警功能的安全帽,一般由普通安全帽和高压近电报警器组合而成。

(三)安全带是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坠落伤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腰带、围杆带、金属配件等组成。

安全绳是安全带上面的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

(四)防静电服是用于在有静电的场所降低人体电位、避免服装上带高电位引起的其他危害的特种服装。

(五)防电弧服是一种用绝缘和防护的隔层制成的保护穿着者身体的防护服装,用于减轻或避免电弧发生时散发出的大量热能辐射和飞溅融化物的伤害。

(六)导电鞋是由特种性能橡胶制成的,在220~500kV带电杆塔上及330~500kV带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