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075189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和2020年5月20日在企业网站上完成了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了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环评文件并提供了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禹越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西港村村委公告栏及建设单位门口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公告粘贴,同时准备了征求意见稿全本纸质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公众参与过程有效、结果可信。

2.首次环境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委托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在企业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的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提供了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同时公布了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公众参与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公开时间、公开途径和公开内容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要求。

2.2公开方式

2.2.1网络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网址如下: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网页截图见图1。

图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网页截图

2.2.2其他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未采取除网络公开之外的其他公示途径。

2.3公众意见情况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后,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示时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2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征求意见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的途径等,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禹越镇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西港村村委公告栏及建设单位门口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公告粘贴,同时准备了征求意见稿全本纸质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在企业网站及环评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2日,建设单位公示网址:

,环评公司公示网址:

征求意见稿公示网页截图见图2-3,公众意见表内容见图4。

图2征求意见稿公示建设单位网页

图3征求意见稿公示环评单位网页

图4公众意见表

3.2.2张贴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中“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的要求,在本项目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在禹越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西港村村委公告栏及建设单位门口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告示的张贴。

公告张贴照片见图5-10。

图5禹越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近照

图6禹越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远照

图7西港村村委公告栏近照

图8西港村村委公告栏远照

图9建设单位门口近照

图10建设单位门口远照

3.2.4其他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采取除网络和公告张贴之外的其他公示途径。

3.3查阅情况

建设单位提供多份纸质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往查阅《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发布期间建设单位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4.全文报批前公示情况

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成后,建设单位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将环评报告全文(报批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一起在企业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本项目报批前信息公开的时间为2020年6月2日,网址如下:

图11报批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公示截图

5.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质疑、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召开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公众参与会议。

同时本项目也未涉及科普宣传等措施。

6.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本项目各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7.其他

7.1存档备查情况

本项目各次网上信息公开情况均可在企业网站上进行查阅,同时建设单位对公示网址及网址截图进行存档。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张贴公告原件及公告张贴照片均进行存档。

7.2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无。

8.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