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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现有同专业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我们在实践性、应用性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更广泛的探索空间。

2、专业发展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九大音乐院校以及部分综合性大学音乐院系,都在积极加大对音乐表演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

肩负着黑龙江专业音乐表演人才后备力量培养的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曾有得天独厚的人才教育传统底蕴。

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无论在创作、表演、教学或理论研究领域,都具有较高的水平。

就近年来各项国家级、省级音乐类专业比赛的结果来看,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不仅在同类型院校,甚至相对于本科院校而言,培养人才的能力都具有相当的实力。

鉴于此,我院以声乐表演专业方向为龙头的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应当继续为我省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音乐表演及复合型人才,担负起继承、弘扬和发展黑龙江音乐优良传统的重任。

(二)专业建设的基础条件

1、专业定位准确

根据黑龙江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状况需求,遵循音乐艺术专业发展的特殊规律,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将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

培养具有一定音乐表演基础理论、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能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岗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辅导、组织音乐活动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表1:

专业定位表

服务面向

演艺、音乐文化产业

就业去向

各类音乐表演艺术团体,群众文化部门,企业、部队、学校、社区及农村文化工作部门等

就业岗位

器、声乐演员、音乐产业及音乐教育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声、乐器演员(包括钢琴、琵琶、扬琴、二胡、阮、打击乐等)

相关专业

音乐表演(民族器乐、声乐、键盘乐器、管弦乐、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音乐舞蹈等专业方向)及音乐文化产业

为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按规律办学,即:

以一对一课堂教学为基本形式,以重奏、合奏、重唱、合唱课及乐队、合唱队、室内乐等工学结合模式为重点,结合校内外舞台艺术实践,全面打造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课程体系基本合理

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及专业教学规律,音乐表演专业设置了相适应的课程。

即:

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政治和人文素质教学内容,占总学时的20%);

专业基础理论课(包括基础乐科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占总学时的25%);

专业技能课,即主修乐器演奏、演唱专业课(包括独奏、重奏、合奏、合唱、重唱等课程,占总学时的35%);

舞台艺术实践课程,(包括毕业汇报演出以及其他类似的舞台实践演出形式,占总学时的20%)。

该课程体系,基本适应音乐表演专业强调基础、凸显舞台实践技能的办学思路。

3、具有一定的专业教学实力

本专业的教学团队以本院师资为基础,以省内外一流音乐专家为补充,基本构成了一支知识、职称、技能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现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专职教师77%;

兼职94%来自于行业一线。

4、校内外实训条件基础较好

本专业拥有设备优良的校内实践实训场所,如专用教室、专业琴房、重奏、合奏教室、排练厅、实验剧场、录音棚等。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本专业出于办学需求,与行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省歌舞剧院、市歌舞剧院、龙江剧院、省群众艺术馆、肇东群众艺术馆、三亚南山艺术团、大庆交响乐团等,为学生实习、实训建立了多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本专业以“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洽会”等相对固定的实践与服务模式,开展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5、教学效果显著

不断深化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工学结合”办学理念。

在教学过程中以习奏、习唱音乐会、个人独奏(唱)音乐会、师生音乐会、综合音乐会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汇报强化表演技能的培养。

近三年策划、组织的演出活动达200余场,其中各类大型的综合性演出近30场;

各班毕业音乐会及专业汇报50多场;

学生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8场;

教师个人或师生音乐会5场;

教学教研汇报30多场;

外事演出数十场。

各类常规性及非常规性的艺术实践活动,不断为教师和学生创造充分展示自我表演才能的空间,通过舞台实践,使教师们进一步提高了诠释音乐艺术的能力;

学生们则从中获得除课堂以外更为实用的知识和体验。

同时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根据需求进行仿真性的工作能力培养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实践的积累,本专业形成了较完整的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机制与平台,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教学成果,近年来,在国内各类比赛中,本专业师生频频获奖,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以来,共有50多人次获奖,其中国家级奖项十几人次,省级奖项30多人次。

例如,在2007年的黑龙江民乐大赛中,本专业有4名师生获得一等奖,9名获二等奖;

尤其在2007年我院民乐学生参加中央电视台CCTV民乐节目录制,取得了轰动效果。

二、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

1、总体目标

坚持以声乐演唱专业(方向)为龙头,以民乐、钢琴、流行音乐表演、管弦乐演奏等其他专业方向为支撑,一方面传承经典,巩固、加强现有的音乐表演专业领先地位;

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广泛吸纳现代音乐表演元素,从创作、教学、实践等方面,加强对传统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探索在现代理念与环境下,应用性人才培养模的实践。

通过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实施对高职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与教学改革、专业教学团队与实训基地建设,将该专业建成定位准确、规模适度,人才培养质量领先省内先进水平。

2、具体目标

(1)针对群众性音乐活动中的策划、组织、交流、协调等各方面的岗位能力需求,强调“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探索,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根据应用性和实践性的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加强重奏(唱)、合奏(唱)等课程建设,两年内完成具有特色的合奏、重奏及各类组合类形式的教学内容与训练体系。

2012年底以前,按照院级精品课程的标准建成10门优质核心课程。

(3)加强校内外实训条件改善。

逐步建立以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青少年交响乐团为主,其他各类组合表演类型演出团体为补充的综合性音乐表演艺术团。

两年内,再组建合奏及室内乐实训室各1-2个;

在所有各实验实训场地配套建立适时录播系统。

进一步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着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完成人才培养中顶岗实习、社会服务、舞台艺术实践等环节的建设。

(4)以优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来保证培养质量。

通过三年建设,逐步为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流行音乐表演等专业方向培养或引进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带头人。

同时,培养或引进2名录音和演播专业教师、引进1-2名流行音乐专业教师,1-2名作曲、指挥专业骨干教师,培养7—10名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和梯队建设,全面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素质和教学、教研与实践能力。

(5)加强特色专业与专业群建设。

结合示范性音乐表演专业的建设,努力发挥声乐专业的教学特色,拓展音乐表演的舞台呈现形式。

(6)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重点做好目标明确、各教学环节监控程序完善、教学信息收集、反馈及时、教学评估机制健全等完善的质量监控项目。

三、专业建设内容与措施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针对群众性音乐活动中策划、组织、交流、协调等各方面的岗位能力需求,依据音乐表演专业的特殊教育规律,从艺术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出发,强调理论够用,重在技能培养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是“一专多能”复合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职业岗位技能需求分析,每年根据现有人才培养目标及“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实践性、应用性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合理性目标。

2、以综合性表演艺术团建设为载体推进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改革

充分把握职业教育的规律性与艺术教育的特殊性,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以创建音乐表演艺术团模式建设为内容,完善教学与艺术实践建设创新方案,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增添相应的乐器和教学设备,为满足专业发展及教学需求,完善相应的校内实训场所硬件建设及改造。

逐步建立以民族管弦乐团为主体,其他各种组合表演形式类型团体为补充的音乐艺术团教学模式。

包括弹拨乐团、打击乐团、合唱团、流行音乐乐团等组合。

进行常规性的乐队训练,结合“项目制”节目排练形式,积累一批表演形式多样、能适合各种演出需要的组合类节目。

②逐步健全艺术团保障机制。

以各种类型表演艺术团体为单位,结合节目制的项目结构,建立有固定人员编制的创作及演出等机构运作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音乐艺术团的机构,包括演奏人员、运作模式、管理办法等。

建立常规性的乐团选拔、训练、演出机制。

结合重奏、合奏课程改革项目,选拔具有优秀演奏素质的学生,以跨年级的基本结构,形成一套有序的学生选拔运作模式。

制定年度音乐艺术团建设预算、决算制度。

形成团员培养、选拔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以及获奖演出奖励等激励性机制。

保障音乐艺术团每年对外联络演出、比赛,邀请名家指导、委约作品等建设性活动的项目经费。

3、实施“亮点工程”

根据就业倾向,在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过程中,对每届学生在教授制或专家工作室的教学模式的配置下,选拔具有优秀素质的培养对象,突出重点培养、确立为本专业培养精品的教学模式。

4、拓展就业能力培养

根据不同的生源情况及不同潜质的学生,科学确立系内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并确定跨系选修课程的改革方案,增加顶岗实习机会,为就业能力的拓展,提供平台。

(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建设

1、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体系构建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从职业岗位(群)的工作任务要求出发,按照高职教育艺术人才的培养规律,逐步构建科学的专业教学体系。

具体思路:

根据现行各专业方向课程结构,以“注重基础、强化技能、关注发展”为基本理念,逐渐建立和完善四大课程结构内容:

即完成专业必修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的科学分配比例;

本着“理论够用,强调技能”的课程设置原则,改革调整现有课程结构,将《视唱练耳》、《乐理》两门课程合并为《视唱练耳与乐理》,将音乐欣赏分别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相结合,构成四个课程单元;

强化专业素质和舞台表演技能的培养,加大专业实践环节及工学结合教学项目内容的比例,切实保证音乐表演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进一步把握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的特殊教学规律,针对应用性人才的技能培养目标,聘请社会行业的一线专家,深入课堂,指导教学;

同时结合项目制内容,完善顶岗实习的教学环节。

职业能力与课程体系分析

将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训练、专业艺术实践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中,以舞台表演技能为培养核心。

2、优质核心课程建设

按照职业岗位需求,围绕工学结合,实现课程优化整合,重点建设10门优质核心课程。

建设中西音乐史和作品赏析,使其成为省级精品课程;

建设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琵琶、扬琴、笛子、重奏与合奏、合唱与指挥、重唱等课程,使其成为院级精品课程。

配合核心课程建设,组织骨干教师与行业人员共同编写配套专业教材,并做好各门课程的多媒体课件建设工作。

3、艺术创作与研究

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引导师生积极开展艺术创作,要求每位具有创作能力的专业教师每年至少完成1项创作或改编作品,系每年至少收集到7部优质作品,其中包括一部大型作品,两部中型作品,四部小型作品。

另外,每年将按计划组织采风等相关田野调查活动,收集、整理具有地域特色的音乐元素,鼓励用于创作。

逐步形成用于教学、演出的音乐表演专业原创作品资料库。

加强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项目研究,逐步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两年内至少完成10项院级教科研项目及15项创作作品,围绕音乐表演艺术团建设,推进工学结合改革,立项开展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结合音乐艺术团建设,开展合奏、重奏、合唱、重唱等课程教学改革,真正实现工学结合,实现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进行合奏、重奏、合唱,重唱类课程改革,完善乐团建制与选拔机制。

经过一定的考核和选拔,成立各种表演艺术团A团和B团两种建制。

其中A团为优质人才培养基地,以出成绩、出成果为主要教学目标,优先提供参加各级各类演出、比赛、培训等艺术实践实训机会。

B团为优质人才储备基地,作为A团乐队成员的梯队建设,主要以新生为主。

以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主要教学目标。

经过每学期的考核,灵活机动的调整A团和B团的成员结构。

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把节目制作作为项目单位也作为教学环节单位,与各级各类舞台艺术实践活动紧密联系。

调整重奏、合奏、重唱、合唱各课程教学大纲,增加具有地方性音乐特色的教学内容的比重。

大纲中制定的教学进程曲目即为舞台艺术实践演出曲目库。

除教学大纲规定曲目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生具体情况,增加合适的补充教材,形成舞台实践补充曲目库。

即实现了教学内容的丰富多样,也达到了积累音乐表演艺术团演出曲目的目的。

从而真正实现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各艺术团除常任的艺术指导师(指导教师)以外,根据教学与演出的需要,可临时调整、聘任其他艺术指导。

在以教学为本的前提下,灵活调整教学形式。

由各艺术团常任艺术指导制定每学期教学与实践安排。

⑤确立学生能积极参与节目排练、演出以及组织演出等策划与舞台监督工作的激励机制,同时配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音乐应用能力教学内容,逐步加强音乐制作与应用、音乐活动策划与组织等课程的建设,全面为学生提供“工学结合”环境,培养一专多能应用型音乐表演人才的培养目标。

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课程标准建设

建立健全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设计课程标准,并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常规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校内生产性实践项目和与多方联动顶岗实习任务的内容,对接相应专业及教学计划进程安排,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行业职业标准融入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

对照文化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聘请行业专家一同修订课程标准。

“双证书”制度的建立。

制定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的相应制度,组织学生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使全系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不低于90%。

(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注重实践基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论证、管理和评估制度;

根据本专业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改造部分校内实训场所,调整、补充相应的硬件设备;

新建或改建本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两年内使校外教学基地总数达15个左右。

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两年内,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构建音乐表演专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网络体系,完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管理机制,为提高学生的岗位能力、职业素养与业务技能提供保障。

将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更好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重点提高其使用效率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同时确定5个重点建设的紧密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全面达到共同培养学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深度开展准订单培养、教学评价、课程开发、教材建设、艺术创作等产学合作办学目的。

(1)创建音乐表演艺术团模式

充分把握职业教育的规律性与艺术教育的特殊性,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以创建音乐表演艺术团模式建设为内容,完善教学与艺术实践建设创新方案。

两年内逐步为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增添相应的乐器和教学设备,完善相应的校内实训场所硬件建设及改造。

逐步建立、健全音乐艺术团的机构,包括民族管弦乐团、弹拨乐团、打击乐团、合唱团、流行音乐乐团等组合。

②逐步健全音乐艺术团保障机制,建立相应的运作模式、管理办法。

形成团员培养、选拔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以及获奖演出奖励等规范性机制。

保障音乐艺术团每学年有对外联络演出、比赛、邀请名家指导、委约作品等建设性活动能力和项目经费。

(2)排练场地建设

①根据音乐表演专业现有教学、实训场地情况,为保证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的正常开展,需改建排练厅3间,大琴房10间。

②各校内实训场地硬件设备按照专业标准要求建设,如实木地板、地胶、把杆、镜子、隔音设备等等。

(3)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教学所需乐器购置

针对民乐、钢琴、管弦、流行等各不同专业方向教学、实践所需乐器要求,逐年逐步完善各专业方向乐器设备购置。

(4)各实训场地实时点播、录播系统建设

①专业实训场所的录播、点播系统改造和利用

购买可在排练教室应用的录播器材,在10处校内实训场地实现实时录播功能,使师生能够适时检测各自排练、演奏的效果。

同时建设专业教学点播系统及所设教学资源库,实现对实践实训教学效果和相关教学资料的适时检验与监控,保证实践实训活动能高效开展。

②合理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院录音棚和演播厅资源的利用。

(5)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①根据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在常规课堂教学以及艺术实践环节中的需要,建设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资源库。

内容包括与音乐表演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乐谱及音像材料等。

②设立原创作品委约基金,鼓励具有创作能力的教师积极创作。

原创作品经过评审也将逐步引入教学资源库,并对被采纳的作品,根据作品的体裁、规模,依照创作管理办法,给与一定的委约作品经费。

③建立一套完整、有序的教学资源库管理体系。

资源库实现能及时进行资源编目、存档、流通的功能,便于师生随时查找、使用。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根据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教学特点及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在现有黑龙江省歌剧舞剧院、哈尔滨市歌剧院、黑龙江省龙江剧院、黑龙省评剧院、三亚南山艺术团、省群众艺术馆、肇东群众艺术馆、哈尔滨交响乐团、大庆交响乐团等校外实训基地基础上再发展2-4个符合专业教学需求,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在校学生提供一个优质实习实训平台。

3、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机制建设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主管艺术实践的系领导进行统一安排、计划、管理,结合本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教学需要及学生顶岗实习的安排,每学期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建立一整套有利于提高基地使用效率的运行管理制度。

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四)师资队伍建设

1、专业带头人建设

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本专业中青年专业教师现状,加强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两年内培养专业带头人共4名。

提供机会参加专业培训、学术研讨、国内外相关院校专业交流、学历提升等,使其不断提高专业境界和影响力,能领衔学科和专业建设。

在专业带头人培养中,要把专业带头人的专业建设理念及管理能力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建设。

2、骨干教师建设

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积极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提供攻读学位、专业培训、教学观摩、加入相关专业学会的机会。

3、“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制订具备“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双师”能力培养,鼓励艺术创作与实践,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省内外艺术团体进行挂职锻炼;

定期组织青年专业教师深入基层进行采风,同时支持当地音乐艺术教学、演出实践活动;

不断拓展同本行业内专业演出团体和演出单位的横向联系,积极参与各类市场化演出活动;

聘请行业专家来院传、帮、带,鼓励通过行业学会兼职获得更多平台,以使其贴近行业、拓宽视野。

4、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聘用黑龙江省内外音乐表演领域的专家、文艺机构的业务骨干作为本专业的兼职教师,建立一支力量强大的兼职教师队伍,使兼职教师人数达到25人左右。

为保证兼职教师教学质量,拟定兼职教师考核依据,逐步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

另外,依托省、市文化系统人才集聚优势,以多种形式吸引行业专家和“领军人物”来院任教、培育稳定持久的“专家型”教学资源。

(五)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在学院总体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框架内,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和监控效应,以修订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重点完善目标、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分类评价为重点完善控制系统、以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为重点完善信息系统、以建立学生及家长沟通渠道为重点完善反馈系统。

从而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

1、修订教学质量标准

建设以专业为主线的教学基本建设的质量标准。

聘请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完成重点培育专业及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各专业职业领域、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教学安排、教学条件等内容,为学生选择专业、学院组织专业教学和专业评估提供依据。

组织行业专家,共建工学结合课程及相应教材建设规范。

通过三年的建设,形成相对稳定的教学质量标准,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与目标。

为学院和各兄弟院校进行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和标准。

2、课堂教学质量分类评价

调查分析原有课堂教学评价集中一统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评价办法,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的特点与属性,修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形成独具特色的课堂教学分类评价办法。

通过2年的施行校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提高教学评价的信度、效度及区分度。

3、健全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征询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

根据《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及《毕业生信息反馈调查表》等所反馈的信息分别进行统计,撰写出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

4、健全学生、家长意见反馈制度

为保证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到位,定期召集学生反馈教师教学情况,对所提意见与建议汇总、分析并进行相应改进,以提高教学质量水平。

听取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和内容;

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六)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以高水平的专业演出和教学团队为载体,根据社会各类音乐艺术活动需求提供教学、教学指导、专业演出、文化普及等一系列社会服务类项目,提高本专业在省内乃至全国的社会知名度,为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建设一支以声乐专业为核心,其它音乐表演专业为支撑的高等音乐人才教育团队,支撑和引领音乐表演人才的培养,在建设边疆文化大省活动中,在社会音乐普及方面,占据教学与服务的领先地位。

继续面向社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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