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相关法律法规内容Word文件下载.docx
《院感相关法律法规内容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感相关法律法规内容Word文件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医院感染的报告制度有哪些?
(全员熟记)
⑴散发医院感染病例诊断后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出现暴发流行趋势应及时报告院感科。
⑵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⑶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二、《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卫医发【2001】号,2001.1.2发布并实施
5、什么是医院感染?
(全员熟记)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
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6、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医生熟记、护士知晓)
⑴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候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⑵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⑶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有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⑷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⑸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7、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⑴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
⑵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⑶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⑷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全员熟记)
卫医政发【2009】73号,2009.7.20发布,2009.12.1实施
8、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
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9、什么是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
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10、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该如何处置?
⑴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⑵医院发生疑似或者确认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监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全员熟记)
WS/T311-2009,2009-04-01,2009-12-01实施
11、如何对不同传播途径的疾病进行隔离与预防?
⑴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
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的传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⑵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5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6建筑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12、隔离标志有哪些?
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13、普通病区的隔离要求有哪些?
⑴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⑵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m。
4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⑷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双排不应超过6床。
14、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有哪些?
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
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耐万古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
其他多重耐药菌
患者安置
单间或同种病原同室隔离
单间隔离
人员限制
限制,减少人员出入
严格限制,医护人员相对固定,专人诊疗护理
手部卫生
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眼、口、鼻防护
近距离操作戴防护镜(吸痰、插管等)
进入病室戴口罩,近距离操作戴防护镜(吸痰、插管等)
隔离衣
可能污染工作服时穿隔离衣
应穿一次性隔离衣
仪器设备
用后应清洁、消毒和/或灭菌
专用,用后应清洗灭菌
物体表面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擦拭用抹布用后消毒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抹布专用,擦拭用抹布用后消毒
终末消毒
床单位清洁消毒
标本运送
密闭容器运送
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外包装污染时加套袋
生活物品
无特殊处理
清洁、消毒后,方可带出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
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双层污物袋,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解除隔离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连续两次培养阴性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全员熟记)
WS/T311-2009,2009-04-01发布,2009-12-01实施
15、什么叫手卫生?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
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16、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⑴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7、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⑴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⑵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
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之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8、医务人员在哪些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⑴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⑵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六、《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全员知晓)
卫通【2009】4号,2009.3.2发布2009.9.1实施
19、什么是标准预防?
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0、标准预防防护措施有哪些?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口罩、帽子、手套、隔离衣、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七、《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8】130,2008.8.27发布并实施
21、多重耐药菌定义?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哪些耐药菌加强目标性监测?
(医生熟记)
是指有多重耐药性的病原菌,为一种微生物对三类(比如氨基糖苷类、红霉素、B-内酰胺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耐药,而不是同一类三种。
。
加强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等实施目标性监测。
22、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传播的措施有哪些?
⑴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
⑵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必须进行接触隔离,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不能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⑶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⑷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卫生洁具、医疗护理物品单独使用;
⑸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八、《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卫医发【2004】108号,2004.4.6发布,2004.6.1实施
2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分几级?
分为三级,分别为:
一级暴露、二级暴露、三级暴露
2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如何处理?
发生职业暴露后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九、《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员知晓)
国务院第380号国务院令,2003.6.26发布实施
25、什么是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包括使用后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管、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
26、医疗机构是是否需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7、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
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⑵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⑶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⑷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1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⑺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
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28、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员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29、医疗垃圾分哪几类?
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学性垃圾、损伤性垃圾、药物性垃圾。
3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多少时应进行封口?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1、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加一层包装。
32、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时限是多少?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医疗垃圾流失该如何处理?
⑴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垃圾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⑵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⑶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⑷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⑸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⑹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十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员知晓)
(卫办医发[2005]292号), 2005年12月28日实施
3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35、使用后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十二、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产科、病房手术室、总务科人员知晓)
卫政法发[2005]123号
36、产妇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理?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诉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