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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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篇一:
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运输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充分发
挥其运输职能,从而达到高效、低成本、满负荷运营,根据公司有
关财务结算、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和装载机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照此制度
予以经济处罚。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四条坚持按时上班、自觉签到、事先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签到(不签
到视为迟到),严禁早退(按旷工论处)。
迟到、串岗罚款5.00元/
次,旷工除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外,罚款5.00
元/天。
连旷工3天,罚款金额另行通知(无活不签到者按旷工处
理)。
第五条公司车辆一律实行晚间回厂归队制度(长途在外或特殊事故不能
回厂者除外):
对无故拒不回厂者按100.00元/次罚款。
第六条服从调配:
对无故不出车(不服从调配,临时找理由视为不服从
调配)者罚款50.00元/次。
第七条用户告状,不论原因罚款50.00元/次。
第八条严禁顺路搭载,发现一次除追缴搭载额外收入外,罚款
200.00元/次。
第九条严禁挪用(侵占)公款:
对司机代收货款必须无条件及时上缴财
务,因公借款不得挪做他用。
发现一次不论何种原因,除罚款200.00
元外一律坚决辞退,并对其挪用侵占公款公司将依法追讨(未追回
之前,其工资一律扣发)。
(特别提示:
罚款必须当天以现金方式上缴财务科,隔日上缴或拒绝交纳需从工资强行扣除的均加倍从重处罚,但最低限额不得少于应交罚款的两倍)
第三章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十条公司车辆实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
日常维护由司机负责,
定期保养由运输公司经理指定地点统一保养。
小修公司内建小修理
厂,配件、轮胎要以竞标的形式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司机每天
发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水等再启动,启动后需使发动机预
热5-10分钟,空气滤清器需要经常检查并勤清扫,违者罚款50-100
元/次。
第十一条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实行车辆维修档案监控制度,维修、
保养费用实行请款报帐制度,事先需请示主管经理并由主管经理在
请款单上签字方可予以借款,事后凭发票在主管经理处签字,同时
需向财务提供公里表数据、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帐抽取借
款单。
对
拒不及时报帐者月末将按报帐金额的5%予以处罚并从工资扣除。
第十二条车辆随车工具一经遗失,司机自行负责赔偿,拒不赔偿者工资
加倍罚款。
第四章车辆违反国家《道路交通法》及肇事的相关处理第十三条除超载罚款公司承担外,其他个人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交警判定为“人为事故”造成的交通肇事,其交警勘察费、裁
决费均有司机自行解决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肇事后的大修费用司机承担1%的损失赔偿,运输公司主管
领导承担大修费用的0.5%。
第十六条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得当,响应要快捷迅速,实行
专人专管,责任要明确。
第五章车辆燃油的管理
第十七条加油一律实行集办理油卡加油制度,油卡由服务公司统一协
调办理,未经许可,司机不准现金加油(现金加油财务不予报销)。
同时,遵照《关于进行车辆油耗考核的通知》进
行考核。
第十八条司机每月需给服务公司提供公里表数据以备加油档案。
第六章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加强说教引导工作,注重安全教育与
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培训。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逐步建立车辆档案,制定
车辆安全行驶规则,一车一档,定期存档。
第二十一条运输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实行签
字放车,收车登记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安全、准确、及时的运输是司机的职责,公司坚持宁停一分,
不抢一秒。
慢就是快的思想,严禁疲劳驾驶,安全、及时的达到目
的地是司机的职责,影响工作者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三条严禁酒后驾驶,发现除停班外一次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四条小车驾驶室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
元。
第二十五条各车司机应勤洗车,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影响公司形
象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各车司机通知例会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司机应积极主动的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交纳合同
保证金500.00元(亦可工资扣除)。
否则,公司对职工个人的各种劳保待遇一律不得享受。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月出勤率达100%的司机月奖励50.00元。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月提成工资达到1500.00(散罐车、平板车司机达到
1600.00)元的司机月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三十条本制度于20XX年2月1日起实施。
二0一0年一月三十日
篇二:
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太银铁路横山隧道工程砂石料的供应,项目部组建运输车队,专门从事砂石料运输任务。
为了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
1、运输车队的车辆由太银项目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管理和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任驾驶员应进行每天的日常保养和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所有车辆及随车所有证件和工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
如遇驾驶员交接,原车驾驶员必须将车钥匙、所有证件和随车专用工具全部移交给另一位司机,有义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
4、车辆出车时,应由调度填写“派车单”,“派车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及时装、卸,不得拖延时间。
7、为了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不允许超载,如超载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8、车队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按时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
9、车辆在运行前,必须严格按新车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10、车辆的维护:
①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
护的原则。
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
解体。
②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维护的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一)日常维护: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其作业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二)一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其作业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护工负责执行。
其作业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③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④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操
作说明书要求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⑤维修工必须认真进行维护作业,确保维护质量。
车辆维护后,应将车辆维护的级别、项目等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签发合格证。
二、调度管理
1、车队调度必须公正及时安排车辆任务,开出派车单,不得拖延,不得偏向。
2、车队调度要随时掌握外出车辆的动向和位置,保持联系。
项目部领导对车辆的调动要及时通报司机。
3、车队调度必须每天统计车辆行使里程、耗油量、运输方量,并在月底合计上报。
二、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遵守《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
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三、车辆用油管理
1、以实际行车里程和用油量计算出的百公里耗油量为考核依据。
百公里耗油量根据国家按各种车型规定的用油标准及实际车况来计算各种车型的用油数据。
2、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指定油站加油,采取一车一卡制。
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将油加满,杜绝在外加油现象发生。
每次加完油,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油卡上签字确认。
3、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驾驶员,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采取批评教育、车队通报,直至停车待岗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车辆维修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对号入座”,保证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1、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实行日常定点(维修班)
维修。
按照申请、鉴
定、预算、审批、下修车单、修后回执审核等程序进行。
2、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时,驾驶员要在10分钟内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由队长组织人员做出鉴定,填好记录备案,并及时向项目部分管领导汇报。
3、日常小修(500元以下)由车队队长与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签发修车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维修班)修理。
4、对超过日常小修范围的,由车队书面请示项目部,由项目部分管领导阅审,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
对数额较大的维修,须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报请项目部经理批准修理。
5、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项目部分管领导、项目部经理。
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队长和项目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车。
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6、更换下来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做好登记后,统一集体保管。
7、维修班在接到修车通知单后,应立即做修车方案,并及时同车队沟通,经同意后方可修车。
车辆维修完毕后,要向车队送达维修回执,车队做好登记备案。
8、例行保养:
指设备在运行的前后和运行过程进行的
检查保养,心内容是检查,主要检查要害部位和易损部位。
例行保养由操作者按规定检查项目与顺序对设备进行“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等作业。
9、定期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者进行,确保两次一级保养间隔期的正常运行。
②、二级保养:
其目的在于保持设备各个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两次二级保养间隔期内的正常运行。
③、三级保养:
设备在经过较长时间的运行后,除进行必要的一、二级保养外,还要进行较彻底的三级保养,以发现和清除隐患,确保设备在两次三保间隔期的正常进行。
④、特殊保养:
包括停放保养、封存保养、走合期
保养、换季保养、转移前保养。
⑤、设备的二、三级及特殊保养由维修工进行保养,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执行。
六、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项目部和车队的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
3、驾驶员必须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时刻保持车辆清洁、室内舒适。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听从车队安排出
车任务,亦可直接听从项目部领导的吩咐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违法违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6、严禁驾驶员擅自出车,未经车队同意或未经院领导批准,而驾车外出的视为擅自出私车。
8、驾驶员应在指定油站,凭票、对号加油,不得擅自将油加给与车号不符的外部车辆。
9、交接班制度:
设备交接时,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转交接记录”,严格做到“六交清”。
a.交清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
b.交清记录情况;
c.交清备品、附件及工具;
d.交清设备技术状况;
e.交清所做的生产准备及清洁、养护情况;
f.交清上级指示和注意事项。
10、认真学习随机带的维修保养手册,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11、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
主要内容是:
坚持三检,
篇三:
道路运输单位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xxx公司道路运输单位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
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及心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心每月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心安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心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定期进行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攀枝花市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心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心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
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心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相关部门备案。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