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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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
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浙天成招【2018】第137号
项目名称:
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
采购单位: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委托,就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内容:
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880个配电站,巡视清扫3次/年·个,最高限价45万元。
建设规模:
余姚区域内所属配电站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要求工期:
按通知要求
招标范围:
巡检及清扫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6月3日-2018年6月8日,上午8:
30-11:
00,下午14∶00-16∶30。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浒山街道浒崇公路271号君得利大厦二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资质证书复印件
(c)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标书价格: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000元(现金),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做无效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9、投标地点: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浙江省余姚市余姚体育场145号)。
10、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浙江省余姚市余姚体育场145号)
11、招标人: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余姚体育场145号
邮政编码:
315100
联系人:
康振兴
1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浒山街道浒崇公路271号君得利大厦二楼
联系人:
岑云、孙清清、王锗、马银龙
联系电话/传真:
5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综合说明
概况:
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的配电房环境巡检及清扫项目
建设规模:
余姚区域内所属配电站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要求工期:
按通知要求
招标范围:
巡检及清扫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为:
60天(日历天)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
投标文件递交: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浙江省余姚市余姚体育场145号)地址:
余姚市体育场路145号
7
投标截止日期:
2018年月日下午14:
00时止
8
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下午14:
00时
地点: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浙江省余姚市余姚体育场145号)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费率
1.5%
0.80%
0.45%
一、总则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一、项目说明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清扫范围:
余姚区域内880个配电房
现场操作工作要求:
1、施工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技能与工作经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委托方确认后,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2、施工方工作人员进入委托方工作区域,应严格遵守委托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方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清扫保养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经招标方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三、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四、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参加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以及招标单位要求提交其他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单位,将作为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投标报价的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评标、合同部分协议条款、技术操作要求附表等组成。
2、投标单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或作为废标。
七、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能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的说明
九、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清扫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文明安全、利润、税金、竣工资料整理、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单位没有填写或漏写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或优惠。
十、计价方式
1、本项目巡检清扫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并根据承包人的投标报价确定。
2、本报价(合同价)为承包价,不论国家政策或材料市场价格有否波动变化,项目竣工后合同价不予调整。
3、承包商应根据各变电所场地状况及要求,按实际清扫量正确计算项目的工程量。
4、投标方对本项目的所有单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十一、计价因素
1、本项目报价时需考虑以下有关因素:
a、实施场地位于各变电所,相对有一定距离;
b、变电所具有高压带电运行设备,应采取一定防护措施;
c、进出变电所应遵守门卫保卫制度,每天进出需办理手续;
d、变电所内设备较多,不得损坏财物与设施,否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上述条件,考虑自身实力和市场风险,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干扰因素,进行报价。
3、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二、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条款,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商务标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投标书附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2)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报价书;
(6)廉政保证书(附件)。
2、技术标
(1)技术标封面;
(2)企业资格文件:
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两年企业财务经营状况;
(4)投标人单位情况;
(5)以往履约情况;
(6)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7)项目负责人学历;
(8)项目负责人业绩;
(9)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及相关承诺;
(10)成本及人员薪酬分析;
(11)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解决措施;
(12)拟投入本项目相关设备、工具及人员安排;
(13)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到招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投标公开的每一投标人。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投标公开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十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副本若干份,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商务标、技术标: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分开包装。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公开函中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如有补充通知,以补充通知为准。
2、招标单位拒绝在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十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六、开标、评标
十八、开标
1、招标单位根据情况确定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2、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