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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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模板

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

 

比选文件

 

编号:

RCGS-YDYSDL

比选人: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

注意事项

各比选申请人:

为遵循比选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比选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文件原件以供审验,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所造成一切后果将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无须提供);

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最近6个月(2021年1至6月)单位参保社保证明;

4、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2021年1至6月)单位参保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彩色复印件。

特别说明:

各比选申请单位必须将以上证明文件装在牢固的资料袋中,且资料袋上必须标记有比选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一章比选公告1

1、比选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

4、报名、比选资料的获取2

5、比选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2

6、发布公告的媒介2

7、联系方式2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6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6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6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6

附件一拆封记录表7

附件二中选通知书10

第三章比选资料格式11

一、比选函1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

(二)授权委托书14

三、资格审查资料15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5

(二)比选申请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16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7

(四)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18

四、承诺函19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24

第一章比选公告

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芒市新桥至田头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德政复〔2021〕12号)开展,项目监督单位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资金来自:

项目建设资金,并已落实,比选人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的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位于德宏州芒市境内,起点位于芒市帕良西北侧,设置枢纽立交与G56杭瑞高速连接,路线总体由北向南布设,经帕良、木康、芒排到达曼燕上寨,设置曼燕立交连接环城东路;之后路线沿山脚继续布设,经发电厂村设置隧道穿越山梁到达芒杏,设置芒杏立交连接环城东路;之后路线设置隧道穿越山梁到达大仙仁洞东侧,沿地形展线到达项目止点,止点位于芒市芒咩西北侧,设置枢纽立交与瑞孟高速连接,路线全长17.3公里。

全线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

2.2标段划分:

本项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内容:

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组件工作。

包括用地分类面积表、权属汇总表,位置示意图、平面布置图、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示意图及其他有关材料。

按审批权限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发包人要求办理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具备工作开展条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踏勘论证意见和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意见)之日起60日内提交送审,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直至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

2.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组件报告,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项目估算投资:

45.99亿元人民币。

2.7服务地点:

德宏州境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资质或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

3.2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

3.3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信用中国”(【网址】)的结果截图。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比选资料判均无效。

3.6比选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7本咨询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报名、比选资料的获取

4.1电子报名:

请比选申请人于2021年6月22日9时0分前把报名资料(格式自拟)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达到比选申请人资格后,比选人直接向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资料。

5、比选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时0分。

现场拆封:

在比选资料所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指定的比选现场递交比选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拆封。

5.2比选时间同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比选地点为: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我局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地址:

芒市勐焕路1号

联系人:

张生威

电话:

********、********

特别说明:

“芒市新桥至田头高速公路”与“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为同一个项目。

2021年6月18日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名称: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芒市勐焕路1号

联系人:

张生威

电话:

********、********

2

责任科室

名称:

综合规划科

3

比选项目名称

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

4

项目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

5

项目规模

详见比选公告

6

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具备工作开展条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踏勘论证意见和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意见)之日起60日内提交送审,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直至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

7

资金来源及比例

项目建设资金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比选范围

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组件工作。

包括用地分类面积表、权属汇总表,位置示意图、平面布置图、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示意图及其他有关材料。

按审批权限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发包人要求办理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10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

组件报告,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1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12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业绩要求:

见附录2

项目负责人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13

构成比选资料的其他资料

1.补遗书(如有)。

14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15

报价方式

1.本项目比选人设置最高比选限价,报价时不能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比选控制价上限的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2.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申请人的中选价不随物价或人工工资波动、工期提前或推后等而调整,不予调价。

16

最高比选限价

24.22万元(贰拾肆万贰仟贰佰元)

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1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19

装订的其他要求

比选资料全部采用纸质形式进行编制并装订成册

20

比选资料的密封

递交的比选资料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密封章

21

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0分

22

是否退还比选资料

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资料不予退还。

23

评审时间及地点

比选资料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

同递交比选资料地点

比选资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时间:

另行通知(以拆封现场通知的为准)

评审地点:

同第一个信封拆封地点

24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拆封程序

评审顺序:

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

注:

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若由授权代理人递交,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5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拆封程序

(1)按规定的拆封时间及地点,在责任科室代表、比选申请人代表、局机关党委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由责任科室宣布通过比选资料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在拆封现场,在责任科室代表、比选申请人代表、局机关党委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由通过比选资料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拆封第二信封比选资料,由责任科室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报价及其他内容;

比选申请人代表未参加比选资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拆封会的,视同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26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的构成:

由局机关相关科室3名工作人员组成;

27

评审办法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采用合格制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第一信封的比选申请人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基价按通过第一信封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平均值确定,采用百分比偏差率计算进行扣分,按偏差率大于评审基价1个百分点扣2分、小于1个百分点扣1分的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对比选申请人进行排序。

28

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单位数量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29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公示期限:

2天。

30

是否授权评选小组确定中选人

☑否

31

中选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通知

32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

地址:

德宏芒市勐焕路1号

电话:

********

邮政编码:

********

33

中选人应承担的

费用

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编制费由中选人支付,费用按采购人与编制单位签

订的合同金额支付。

34

不再比选

从比选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期间,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比选资料被否决的,不再进行比选。

35

复印件或扫描件

比选文件中要求比选资料中所指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为对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

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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