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海关保安服务项目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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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海关保安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名称:
包头海关保安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
BTHG2015-001
采购方式:
货比三家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包头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海关行政科
日期:
2015年01月29日
第一章招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主要格式
附件:
合同范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
通过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一、根据包头海关行政科的反馈意见,采用货比三家方式采购招标保安服务项目(详见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二、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四、响应文件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每套正本1份,副本2份,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货比三家采购文件于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下载()。
六、为了便于唱标和响应文件的归类整理,供应商务必将“投标报价一览表”与“货比三家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投标报价一览表”或“响应文件”字样。
填写时字迹须工整、清楚。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2月2日下午15:
00时,包头海关四楼会议室。
八、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现场投标,超过规定的投标时间其投标将被拒绝。
详细地址: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1号
包头海关
2015年1月29日
货比三家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包头海关机关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采购
2
项目编号
BTHG2015-001
3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
包头海关行政科
邮编:
014010
地址: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1号
联系人:
程韬电话:
5995167
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5
投标货币
人民币
6
投标语言
中文
7
服务时间
一年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2月2日下午15时前
10
货比三家时间
2015年2月2日下午15时前
11
开标地点
包头海关四楼会议室
12
付款方式
单位自行支付
一、总则
(一)项目概况:
项目范围:
1、负责办公楼内外管辖区域正常的办公秩序;
2、办理来访人员出入登记手续及车辆管理工作;
3、管理好门卫设施使用;
4、安全监控;
5、做好综治、安全的各项工作记录;
6、负责夜间办公楼的巡视检查工作。
项目要求:
1、保安服务应遵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甲方的行为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工作人员着行业服装上岗;
3、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保安人员须持证上岗;
4、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负责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障,服务期间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财务损失等劳动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保安服务发包或转包,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6、派驻保安人员不得少于6人。
(二)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谈判文件与递交谈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构成法律约束。
2、应该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3、联合体主办人应该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该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该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该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文件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包含各种税、费、险种及所有费用;投标人认为应提出的其它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报价);
(4)近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工程清单;
(5)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二)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2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
2.标志:
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可以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七、评标
(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本工程采用货比三家评估法进行评标。
(2)货比三家评估法:
是指对所有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项目价格、项目质量、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三)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二)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季度预付乙方保安服务款项。
第三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一、组织评标
谈判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审查实质性响应货比三家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谈判满足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做废标处理。
谈判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相同的机会;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
行政科指定专人负责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采购中心、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行政科在谈判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谈判活动。
行政科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
(一)行政科织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报价。
监督人员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首轮报价,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未公布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向采购中心提出与谈判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谈判专家的回避申请采购中心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采购中心应向该谈判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二)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有关法律和货比三家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
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的,经谈判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货比三家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经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货比三家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首轮)报价已超出采购预算的;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未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而是原文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充当所投设备的参数的;对重要参数项有负偏离的;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型号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销售授权要求的。
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三)谈判
1.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产品性能质量、技术参数、功能和整体方案、售后服务水平、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
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
(1)货比三家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
(2)货比三家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
(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
(4)价格谈判;
(5)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
2.货比三家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可以对货比三家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货比三家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不得改变货比三家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能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造成采购人不能支付。
货比三家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货比三家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货比三家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以对货比三家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谈判小组根据货比三家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第二轮谈判
采购中心将货比三家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或集中通知的方式通知全部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并要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根据澄清或修正的情况和谈判的需要,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和价格的谈判,直至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等满足货比三家文件的要求。
4.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交谈判小组。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交齐后,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通过谈判、澄清,在满足竞货比三家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按照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质量优者优先,报价和质量均相同时,服务好的优先,谈判小组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
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如果谈判小组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对谈判报告确认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主要格式
投 标 函
致: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招标。
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授权日期:
年月日
投标报价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投标总价(元)
2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说明:
a)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漏写或错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b)此次报价不得超于14万元,否则视为废标。
c)如有多位项目负责人的,上表可只填写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近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工程清单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元)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
1、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复印件,或验收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
包头海关行政科
采购人(甲方):
包头海关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包头市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机场办事处部分办公室功能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
(2)投(竞)标人提交的投(竞)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服务承诺等全部投(竞)标文件
(3)人员定岗一览表
(4)货比三家报告
(5)评标报告
(6)中标通知书
(7)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8)海关授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委托书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项目内容
1、项目范围:
1)负责办公楼内外管辖区域正常的办公秩序;
2)办理来访人员出入登记手续及车辆管理工作;
3)管理好门卫设施使用;
4)安全监控;
5)做好综治、安全的各项工作记录;
6)负责夜间办公楼的巡视检查工作。
2、项目要求:
1)保安服务应遵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甲方的行为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工作人员着行业服装上岗;
3)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保安人员须持证上岗;
4)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负责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障,服务期间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财务损失等劳动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保安服务发包或转包,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6)派驻保安人员不得少于6人。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保安服务期限为一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保安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招标约定的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未达到标准,在当月结算的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及时以转账形式支付保安服务费。
4、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的保安工作享有监督和检查权,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正。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时应严格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物品。
如发现甲方物品有破损,应及时告知甲方。
2、乙方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如造成甲方和甲方客户物品损失、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无违法犯罪前科,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4、乙方应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及时、完整地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保、提供各种福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5、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其他第三人伤亡的,此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服务转让第三人
九、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定以下(贰)种方式解决争议:
(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采购人:
包头海关
授权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