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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原始性、完整性。

4、负责管理在测样品。

5、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运行情况的记录和日常的维护、保养。

6、负责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7、保护用户的技术秘密。

8、有权拒绝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和其他方面的干预。

9、努力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10、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的各项规定。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验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故处理;

1)由于粗必大意,或保管不善丢失样品或人为原因造成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验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伪造数据,未检验无原始记录就出据检验报告。

4)由于人员、检测设备、仪器、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方法错误,数据差错,而造成检验结论错误。

5)由于操作者的错误,造成检测仪器损坏或人员伤亡。

6)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注意安全和质量造成的其他事故。

2、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大小分为以下几种:

损失情况

小事故

一般事故

大事故

重大事故

经济损失

<300元

300~3000元

3000~10000元

>1000元

人身伤亡

一人受伤或休工

<3日

一人受伤或休工3~30日

两人受伤或一人受伤,休工1~6日

三人以上受伤休工一年以上,或一人致残致死

3、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办公室。

5、事故发生5日内,有所长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做出处理,对事故做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方法,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6、重大、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所技术负责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安全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消防监督条例》和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2、坚持检查制度,逢节假日所组织检查,平时所、室每月检查一次,各室人员班前班后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陷患,预防火灾发生。

3、对电源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后切断电源,在做到有电有人,人走电断。

4、防火器材指定期专人负责管理,锁定位置保持完发,严禁他人挪用,违者罚款处理。

5、易燃易爆品,各科室要设专人管理要远离火源电源,严格按领取制度和保管规定执行。

对因发放,保管不当造成后果的责任者要按程度追究其经济或行政刑事责任。

6、所内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带病运转要严守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严格禁止私设电炉或用电炉、烘箱等电器设备烧水、热饭、取暖、烘烤衣物,有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造成后果者根据程度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检验室、样品室、仓库等地不准会客,不准吸烟,违者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程度严肃处理,对于防火安全有贡献者要给予奖励。

委托检验制度

1、抽样单、委托单的信息应完整、齐全;

2、委托单中信息应含有所送样品数、状态、依据标准、所检项目、验后样品处理方式、说明、送样人和接样人。

试验检测质量责任制度

1、严格按有关标准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团结互助,保证工作质量;

2、严格执行“计量法”,制定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和自校;

3、按时保质完成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并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填写试验报告,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公正可靠,并对所完成试验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4、严把“人情关”,不以权谋私,不改动实测数据,败坏职业道德;

5、爱护和自觉维护仪器设备,正确、熟练的操作仪器设备;

6、试验人员对承担试验项目的数据准确性和测试方法正确性负责;

7、对因不执行标准、规范和试验方法错误所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

8、对本人所承担的试验项目的公正性负责;

9、对本人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事故负责

抽样管理制度

(一)、抽样范围

1、客户要求的委托抽样检测;

2、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规定必须抽样的;

3、根据合同条款、检测方法要求抽样的。

4、政府下达的监督抽样检验任务。

(二)、抽样依据

1、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抽样;

2、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依据标准或方法的规定进行抽样;

(三)、抽样方案的制定

1、抽样方案由有关检测人员制定,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抽样方案的内容:

(1)、抽样依据;

(2)、检测对象的特性;

(3)、抽样时间、地点和人员;

(4)、抽样比例

(5)、抽样方法;

(6)、抽样结果。

(四)、抽样规定

1、抽样人员到抽样现场后,应及时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来意。

2、检测人员根据抽样方案进行检测抽样。

3、检测人员根据抽样结果,认真填写《抽样单》,并签名确认。

4、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抽样单》交业务室存档。

环境保护制度

1、检测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规范、方便检测工作的进行;

2、进入检测区域应遵守有关制度;

3、外单位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区域,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检测区域内穿统一的工作服;

5、离开检测室应切断水、电源(不影响使用),关好门窗;

6、消防、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放置于明显易取得的位置,并不得随意搬动。

7、检测室工作人员应保持本室的良好内务,保持室内、场地的整洁、安静;

8、室外进行的检测项目所需设施和环境条件,由检测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监控记录,对危及检测结果和安全的环境条件应停止检测。

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5、试验检测人员必须取得检验资格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6、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9、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与验收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需写出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2、供应商评审与比选、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3、当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主任组织验收:

按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核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零配件、性能等是否相符齐全。

若验收合格,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编号、建卡、登记台帐。

验收不合格,则与供应商联系返修或退货。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

2、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操作技能、熟悉检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受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3、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等,填写《仪器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技术负责人;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检测数据异常,仪器设备使用人要分析原因,如属仪器设备原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此前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如涉及到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必要时对样品重新检测,出具正确的报告;

6、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核查,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测量数据准确有效。

中间核查按《运行检查程序》办理;

7、办公室根据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建立仪器设备年检、周检和校准计划表,并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维修返回校准和自校等工作;

8、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事前应征技术负责人同意。

重新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业务室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编制仪器设备管理号,并保证所有在用仪器设备都由唯一仪器设备管理号,并在仪器上标明;

2、在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或自校并做到标示明确(合格、准用、停用),以确定其状态,以防止错用。

标志内容包括:

仪器型号、编号、检定(自效)日期、下次检定日期和管理员;

3、每台仪器设备均加以唯一性标识,如仪器设备编号、状态标签<红牌.黄牌.绿牌>。

三种标志应用范围如下:

(1)、合格证<绿色>:

凡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2)、准用证<黄色>:

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计算机、打印机);

多功能检测仪器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计量检定合格者;

检测仪器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级使用者。

(3)、停用证<红色>: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不合格者;

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验周期者。

(四)、仪器设备维护

1、对经常流动的检测仪器设备在搬运、贮存期间,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管理规定,避免受到颠簸、碰撞、跌落,防止损坏或丢失。

如遇意外或丢失,应予以说明,并追查其责任人的责任;

2、检测仪器设备应按不同的状态摆放整齐,对有缺陷或有怀疑的仪器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贴停用证标志,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防止与合格检测仪器设备混用或错用;

3、经调试、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必须重新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试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实在需要借出,需经所长批准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仪器设备应存放整齐。

按仪器设备自身存放要求,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根据要求专门存放。

(五)、仪器设备的维修、降级和报废

1、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维修时,由各试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长批准后实施。

维修情况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2、修理后的仪器设备都应重新检定(不论是否在原计量周期之内);

3、检测仪器的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4、凡降级使用的仪器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核实,由检定单位确定其实际情况提出适用范围的建议,经所长批准后实施。

降级使用情况应载入仪器设备档案;

5、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所长审批后,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检定

1、各试验室负责人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所长审批;

2、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各试验室负责人按计划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3、设备管理员委托各试验室建立本室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并将各种检定证书分类归档及建立试验室仪器设备检定周期汇总表。

(七)、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1、办公室应建立保管仪器设备档案,包括的内容有: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仪器设备履历表、开箱验收记录(安装调试验验收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计划、仪器设备维护记录、至少三年的检定证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未经定型的专用检验仪器设备应有的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2、仪器设备档案长期保存直至该仪器设备报废为止。

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一)、标准物质的购置和验收

1、各检测试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标准物质的购置申请,所长批准后,办公室负责购置;

2、所购置的标准物质应是有证标准物质,或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并在有效期内,其功能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3、新购置的标准物质,由各试验室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业务室对标准物质进行编号、登记台帐并建档,纳入《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统一管理;

(二)、使用管理规定

1、需要检定的标准物质,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2、标准物质的使用由各试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有使用记录。

3、标准物质应存放于卫生整洁的环境中。

4、有毒或有辐射的标准物质应建立专门的使用说明。

5、过期或失效的标准物质,应报告所长批准后销毁。

样品处置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接收与标识

1、业务室负责接收客户委托的送检样品。

客户填写“检验合同”,样品管理员应根据客户填写的“检验合同”,认真检查样品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商标、等级)、数量及外观状态,确认无误后签字,再对样品进行编号,其编号为样品的唯一性编号,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其编号不得改变。

同时填写《检验样品台帐》做好样品的交接工作,如客户提供有技术资料和特殊要求时在《检验合同》上备注中注明。

2、检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作为取报告凭证,一份随检验报告存档。

3、样品管理员认真填写《检验样品台帐》和《样品和报告发放登记表》。

对样品加贴样品标签,样品标签分白色和绿色两种:

白色标签用于检验用样品、绿色标签用于备用样品。

4、样品管理员将加贴白色标签的样品和检验委托单一起放在样品室的待检区

内,样品处于待检状态,将备用样品加贴绿色标签放在样品室的备样区。

对需要低温保存的样品应按有关规定放入冷藏柜保存。

(二)、样品的流转

1、样品管理员口头通知检验室领取样品,检验室人员在领取样品时,应检查样品数量与状况是否与《检验任务卡》上的记录相符,并在《检验任务卡》上签字验收。

如有不符和异常情况,应立即追查并做记录,必要时报告有关人员以便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在得到进一步说明或纠正后再进行检验。

2、样品检验按有关顺序流转。

样品自领取后至检验结束前处于在检状态,本所不再样品上粘贴状态标识。

3、样品在检验和流转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避免受到非检验性损坏。

样品在预处理(加工)过程中如遇意外损坏或污染,应重新在备样中取样,必要时应报告业务室与委托方取得联系,重新送样。

4、检验完毕,将需留样的样品退还业务室,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标签上打“√”表示已检样品,放入样品室的已检区内贮存。

5、一般情况下,对于客户无特殊要求且业务室留有备样的,检验后样品不再留样。

6、一般情况下,对于业务室未留有备样的,检验后样品应退回业务室。

7、在异常情况下,样品作废,应报告业务室与委托方面取得联系,重新送样。

(三)、样品的储存与处理

1、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样品室由业务室管理,样品架结实整齐,便于存放和运输;

2、样品分类定位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

3、对于贵重样品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并采取防护措施;

4、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样品应贮存在样品室内,室内应明显标识“待检”、“已检”、“备样”区域。

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等)的,应按相应规定处理。

6、业务室以样品建立检验样品台帐。

检验完毕后留样期不得少于相应标准规定的期限,标准无规定的,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申诉期,一般保留期限为30天,监督抽样的留样按质检部门任务下达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员凡需查询样品或领取备用样,须经业务室主任同意并登记.

8、委托方如需在检验报告规定期申诉期限内领回样品,应在检验样品台帐上签字并注明;

“对本样品检验结果无异议”后取回样品。

9、委托方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天内领取样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经业务室主任批准报所长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符合环保要求。

(四)、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1、样品室严格按委托方要求或有关规定对样品进行管理,执行〈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为检验委托方保密。

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样品室。

获得进入的参观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样品及其标识。

2、留样期内的样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3、样品管理员离开样品室,应随时关门上锁,注意样品的安全与保密。

易燃易爆样品,必须注意防火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对内部文件和外来文件进行有效管理,使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管理的文件资料

1、国家、行业等发放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2、本所发放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办法等;

3、仪器设备汇总表、台账等;

4、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检定合格证、验收、维修、使用、记录等;

5、样品、物资入库及发放登记等;

6、各类检验原始记录、委托单和检测报告书等;

7、用户反馈的质量意见及处理方法。

(二)、文件管理

1、办公室应建立文件档案目录,并由档案管理员专人管理;

2、本所文件的发放由所长确定,办公室要作好收文、发文、登记、签名工作;

3、文件的借阅应向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阅读完后应马上返还,文件复印应经所长批准后,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才有效;

4、技术档案是本所的技术机密,要编号造册并妥善存放在条件较好、温度、湿度适当的房间里,防止虫蛀霉烂,所有的技术档案由业务室统一保管。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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