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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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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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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正确认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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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承包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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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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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水稻、柑橘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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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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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证书》
第一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概念
传统的“植保专业化”与现阶段“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概念区别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省在经济作物(棉花)主产区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实行“五统一”的植保社会化服务,即在一定区域对农作物病虫害实行统一预测预报,统一开方配药、统一施药防治、统一标准收费、统一标准验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
进入九十年代,因棉花棉铃虫大发生,农业部实施了棉花棉铃虫统防统治项目,在原有“五统一”的基础上,各地农业植保部门组织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这些服务是以“官办”或“半官办”形式进行的专业化防治,没有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生命力不强,发展缓慢。
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农村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各种农业产业化服务业得到很快发展,而传统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却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
为解决千家万户防病治虫难题,我省农业植保部门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在原有的“五统一”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新概念,即: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由具有一定植物保护专业技术条件的合法服务组织,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对农作物生长期病虫害实行安全高效的统一预防与治理的全程承包服务行为。
第二章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
统防统治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形势的需要。
1、发生种类多:
我省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多达1300种,可造成严重危害的达100多种,农田杂草180种,可造成严重危害的达100多种,害鼠6种。
2、大发生频率高:
20世纪50~70年代每年约有10种病虫害大发生,80~90年代每年约有15种病虫害大发生,进入21世纪每年暴发的病虫害增加到30种左右。
近年来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逐年加重发生,造成局部严重减产。
3、外来检疫性病虫害侵入种类多:
全国由20世纪70年代的1种增加到80年代的2种,90年代的9种,进入21世纪突升至20种以上,我省近年新传入和发现的扶桑绵粉蚧、稻水象甲、红火蚁、葡萄根瘤蚜等检疫性病虫害已成为制约当前农业生产的重大障碍。
4、发生面积大:
全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每年发生面积60~70亿亩次。
湖南省从上世纪90年代发生1.9亿亩次扩大到现在的4.6亿亩次。
5、危害损失重:
据世界粮农组织(FAO)统计,世界粮食生产常年损失率在37%以上,其中因虫害损失14%、病害损失10%、草害损失11%;
棉花常年因虫害损失16%、病害损失12%、草害损失5.8%。
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统计,近年全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经防治后每年仍造成粮食实际损失占总产的8%以上,棉花损失率为24%,蔬菜损失率为20~30%。
湖南省近10年平均农作物因病虫草鼠为害损失在100亿元以上。
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目前农作物病虫防治现状的需要。
目前,我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农业生产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组织化程度低,病虫防治措施难统一;
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快,从事农业生产以老、弱、妇为主,劳动能力弱,知识和技术水平相对偏低;
三是施药器械严重落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防治效果差,生产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四是不合理或盲目施药现象严重,农药用量增加,效率低,同时造成病虫抗药性上升快,防治难度加大;
五是农药市场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农民无法识别而导致防治失误;
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农药残留超标;
七是农药及其包装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加重。
由此可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尤显重要。
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加快和向现代农业发展的转变,一是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病虫专业化防控保障体系,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保障农民增产增收;
二是既要把病虫危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又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重视和关心农村、农业、农民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动植物疫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继续实施植保工程,探索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农业部农办农〔2010〕3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0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植保理念为宗旨,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提高防效、降低成本、减少用药、保障生产为目标,以集约项目、整合力量、优化技术、创新服务、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努力提升病虫防治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09]15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通知》)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逐步扩大全程承包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覆盖面。
第三章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好处
近三年来,我省农业植保部门对数百家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服务成效进行了归纳总结,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带来五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呈现了“三个减少”,即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减少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
服务组织直接从生产企业采购高效低毒的大包装农药,采用高效率且施药质量好的机动喷雾机施药,农药污染减少,且有效地解决农药包装物的面源污染问题。
二是展现了“三个提高”,即防治效率、防治效果、防治效益得到很大提高。
其中,防治效率提高30倍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的防治效果比传统农民自防自治普遍提高了5%以上,效益提高2倍以上。
三是实现了“三个安全”,由于各地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行了统一从厂家进口大包装农药、统一配药、统一按制定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统一进行药后防效检查,从而避免了那种开大处方、乱开处方的坑农害农行为、避免了广大农民见虫就打药、施药不科学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农作物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表现了“三个实惠”,即接受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的田块与农民自防田块相比,一季稻每亩减损增产稻谷50公斤以上,双季稻减损增产80公斤以上,每亩增收节支200元以上;
每位从业人员每年可增加一定收益;
广大农民可以从繁琐、费力的病虫害防治中解脱出来,从事农村加工业、养殖业或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切实做到了“农民种田我服务,农民打工我种田”的现代农业服务方式。
此外,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保证了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价要高于一般农民自防的,农民朋友又可增加收入。
五是体现了“三个作为”。
即各级政府广泛宣传发动和实施全程监管指导,农民亲身感受这是政府亲民爱民的真情作为;
农业植保部门的信息传递和新技术推广可以直接落实到田块而提高效率效果的真实作为;
所用农药直接从生产企业采购,铲除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土壤,形成了农药产业良性竞争服务“三农”的真正作为。
第四章正确认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
一、正确认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1、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服务主体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而服务组织是经过工商、民政、经管等部门登记,并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保护机构审核认定授权,获准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的公司、合作社(协会)。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商标,商标持有人是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植物保护机构对从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服务行为实行有效监管的形象特征,用以证明其使用者符合《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暂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拥有这个标志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是农民朋友可以信赖的服务组织。
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办公场所、设施和符合安全要求的仓储条件。
2、有先进的施药机械和植保装备。
3、有精干的服务团队,特别是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和经专业培训获得《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机防队员上岗证书》的机防队员。
4、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5、规范的操作程序、标准的服务承包合同、详细的可追溯作业档案。
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对象及其内容。
1、服务对象:
从事水稻、棉花、柑桔等作物生产的农户。
2、服务内容:
农作物生长期病虫害全程承包防治。
一般指单季农作物生产从播种到收获期间的主要病虫害的防治。
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运作方式
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市场化运作的纯商业化服务行为,不是政府的补贴行为。
是通过服务组织和农户之间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服务承包合同,双方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组织凭借自身的技术、设备和管理优势,通过服务来谋取自身利益,并实现社会效益,服务对象通过发包来解决自身的不足和矛盾;
双方通过履行合同来实现双方的目标。
五、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的相互关系
服务承包合同签订后,合同就赋予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积极配合开展一些相关的配套工作。
因为病虫防治的好坏与用种、管水、施肥等措施密切相关,选用抗性品种、科学管水、平衡施肥对减轻病虫发生与提高防治效果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是万能的“灵丹妙药”,不能包治“百病”。
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治受耕作制度、气候因素、品种等多种因素影响,在现有植保科技水平下,专业化统防统治可以有效控制大部分病虫害,但也有少数病虫害(如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棉花枯·
黄萎病、柑桔黄龙病)的影响因子较多,以目前的植保技术还不能完全有把握防控好,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服务组织一般会在承包合同内注明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要求农户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进行药剂防治,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承包合同的签订
一、签定合同的目的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一种有偿的专业化服务,是服务方和被服务方通过签定合同达成合作关系,签定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双方履行各自的职责,达到约定的目标,并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内容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承包服务合同包括如下内容:
1、明确合同双方主体;
2、明确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防治标准和赔偿标准;
3、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明确违约责任;
5、明确合同纠纷调处办法。
服务合同首先应合法、合理、合情,同时用词要准确、语言无歧义、涉及的细节要尽量约定写明。
①服务项目和内容:
包括作物、品种、实际面积、详细地点、服务期限和承包防治的主要病虫害种类。
②防治标准:
一般来说专业化统防统治承包田的防治效果应高于农民自防区的防治效果,但病虫暴发年份应酌情考虑。
水稻应该达到单个病虫损失率不高于1%,整体病虫损失率不高于5%。
棉花整体病虫损失率不高于8%。
③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应以县级植保部门制定收费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服务组织和农民充分协商,双方认可。
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当地当季作物的用药成本、施药工资、管理费用、机械折旧等因素。
④超标赔偿标准:
服务组织因防治失误造成产量损失应当赔偿,即赔偿受损田产量与当年该区域当季平均单产的差额部分,但最高赔偿标准早稻不超过400kg/亩,晚稻不超过450kg/亩,中稻不超过500kg/亩。
⑤损失及赔偿标准细则由县级植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制定,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发布实施。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服务组织:
应根据当地植保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对承包田病虫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组织安排专业机手开展服务;
有责任将技术方案、操作程序、作业档案公示告之服务的农户;
有义务将自身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实施技术、可追溯作业档案公开或上墙公示;
有义务为被承包户培训服务对象田的培管技术;
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收取承包费。
服务对象(农户):
对服务组织的资质、规模、水平、规章、制度、机手、服务措施和过程等有知情权;
对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权,特别是对防治效果的监督;
对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情况有发言权;
并有无偿开展配套的农业防治、科学管水、平衡施肥、分厢留沟等措施以及参加培训的义务;
有如实报告服务面积和按时交清服务费的义务。
四、纠纷解决: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在露天下作业,不确定因素多,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之间难免出现纠纷。
出现的纠纷主要表现在造成产量损失上。
一旦出现产量损失双方均应在收获前或损失出现最容易判断期弄清造成的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合同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如损失较大或纠纷难以协商可按以下程序解决:
1、申请鉴定:
可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事故鉴定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组织专家鉴定小组到田间进行实地调查或勘察,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出具鉴定意见。
2、协调处理: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双方根据专家鉴定小组意见进行调解、仲裁。
3、上诉处理:
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协调不成的,可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六章合同样本
一、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承包服务合同书
(参考样本)
甲方:
公司(合作社)
乙方:
县乡(镇)村组,村民
为了切实解决农户水稻重大病虫防治难的问题,做到科学用药,安全、高效、环保防治水稻病虫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年度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承包服务合同。
一、乙方以有偿服务形式将以下稻田病虫害防治工作交由甲方承包,具体面积和防治服务费用如下:
(单位:
元/亩、元、亩)
类型
承包丘块面积明细
品种
实际防治承包面积
单价
金额
早稻
晚稻
中稻
合计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二、服务内容及形式:
甲方对合同约定的乙方水稻丘块实施常规病虫害(即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蓟马、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全程承包防治服务。
即由甲方提供防治技术方案,包农药、包药械、包施药、包稻谷农药残留不超标、包危害损失超标部分赔偿的全程承包服务。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限:
早稻病虫害防治收取服务费 元/亩,晚稻病虫害防治收取服务费 元/亩,一季稻病虫害防治收取服务费 元/亩。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防治服务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对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的服务丘块、内容开展病虫害防治,保证水稻病虫害损失率在5%以下。
如果水稻病虫害损失超标,但损失不严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损失较重,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经县级植保事故专家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后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仲裁。
2、甲方负责回收承包服务面积内使用药剂的包装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须如实向甲方申报被承包丘块的实际面积;
按照甲方防治技术要求及时管水,并在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
如防治效果不达标,需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
不得在施药后将田中药水向临近水域排放。
因排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选好适宜的种植品种和栽培方式,播种前按照种子包装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种子消毒处理;
科学管水施肥。
3、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防治安排,甲方对病虫防治有决策权。
对达不到防治指标的丘块,甲方有权不安排防治。
六、责任免除:
以下原因造成的水稻产量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检疫性、突发性、暴发性病虫害难以准确、及时防控的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如南方黑条矮缩病、细条病、小球菌核病等病虫害)。
2、稻瘟病常发区、重发区发生的稻瘟病造成的损失。
3、因洪涝、干旱、冷害、污染、除草剂累积中毒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
4、乙方虚报承包面积,即乙方实际防治面积大于合同承包面积而影响效果所造成的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需共同遵守,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
二、柑橘病虫防治服务合同
公司(合作社、协会)
区、县(市)乡(镇)村组
村民
为切实解决农户柑橘病虫害防治难、成本高、效果差、残留高、污染重等突出问题,提高柑橘病虫害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增加农民效益。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年年度柑橘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承包合同
1、甲方提供全年柑橘生产过程中的本地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服务。
具体的防治对象为本地常发性的主要病虫害:
即柑橘红蜘蛛、锈壁虱、柑橘矢尖蚧、潜叶蛾、恶性叶甲、蝽蟓、炭疽病、疮痂病等。
柑橘溃疡病和大果实蝇在乙方的监督下施药,但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甲方对乙方柑橘防治范围内的病虫害防治进行全程承包,即包防治药剂、包田间施药。
3、甲方柑橘病虫害机防服务收费标准为:
全程承包每亩收
取元。
其中柑橘亩(株),冰糖橙亩(株),脐橙亩(株),椪柑亩(株),双方可结合栽培品种、树龄大小等实际因素增减费用。
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4、甲方应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施药,将病虫总损失控制在8%的经济允许水平以内,具体衡量标准如下:
A、柑橘红蜘蛛:
新梢叶不出现褪色或落叶;
B、锈壁虱:
黑果率控制在1%之内;
C、矢尖蚧:
虫果率控制在1%之内;
D、潜叶蛾:
为害叶率不超过15%;
E、炭疽病:
病果率、病叶率控制在2%之内;
F、疮痂病:
病果率控制在1%之内;
5、如因甲方服务不当造成乙方果品损失,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衡量标准,结合实情,病虫害为害损失总和以经济允许水平8%为限,超过部分,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以当地植保部门的赔偿标准为准。
6、乙方应如实填报田亩面积,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
加强田间管理,提供健身栽培和确保药效的肥、水条件。
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因气候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
冰雹、洪灾、干旱、山火、高温、台风等)造成的减产,甲方不予负责。
8、甲、乙双方就病虫害防治效果评价意见不一致时,双方根据损失赔偿标准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申请县级植保事故专家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鉴定结果进行仲裁。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跟踪卡
农户:
面积:
电话:
服务项目:
喷药()其它()
防治对象(面积):
。
农户评价:
。
服务态度:
好()比较好()一般()不好()
服务质量:
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农户签字:
机防队长签字:
×
专业合作社×
村服务队
年月日
第七章水稻、柑橘主要病虫害防治标准
一、水稻病虫害
(一)稻飞虱
早稻:
在孕穗末期主害代虫量达到百丛800—1000头。
中、晚稻:
在分蘖期虫量达到百丛300—500头;
在穗期百丛虫量常规稻为1000头,杂交稻1500头。
(二)稻纵卷叶螟
分蘖及圆秆拔节期每百丛有50个束尖,穗期亩平有幼虫10000条以上。
(三)二化螟
分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