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副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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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的问题
1.从严控制会议
整改目标:
实现各类会议数量逐年递减,会议经费逐年下降。
整改措施:
制定出台《贯彻落实<
中共陇西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实施细则》,大力精简各类会议。
上级党委或部门已通过电视电话会等形式将工作传达部署到县一级,以及县委、县政府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专门安排。
从严执行办会的审批程序,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现场观摩会外,各类会议一般安排半天时间,只安排分管常委参加。
责任领导:
责任主体: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整改时限:
2014年9月底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并长期坚持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
实现无纸化办公,做到一个单位只保留一种简报,文件种类和数量逐年递减。
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定办发〔2014〕82号),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无纸化办公,加快文件传输,非涉密类文件、材料提倡以电子介质传送。
凡可通过内部办公系统等便捷方式进行工作部署或处理的事项,一般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县政协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2014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全部取消未经批准自行开展的项目,经上级批准并可以合并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进行合并。
按照定西市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的通知》(定市委办明电〔2013〕118号)要求,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主体:
县重点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实施效能风暴行动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力推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县纪委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5.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杜绝新闻敲诈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行业之风。
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
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广播影视服务中心
县公安局
6.切实整治“庸懒散”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或曝光一批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等现象。
县纪委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7.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有效精简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五次清理保留取消和停止执行行政审批项目备案制项目的决定》,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县编委办有关窗口服务单位
2014年8月底出台《决定》并长期坚持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
8.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坚决杜绝公款送礼现象,肃清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大力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
县审计局
9.整治公款吃喝行为
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行为,严肃整治“舌尖上的浪费”。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甘发〔2014〕1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陇西县公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公款吃喝的行为。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
10.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
坚决禁止举办豪华铺张晚会和公款商务演出现象。
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严格按照《中共陇西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陇办发〔2013〕66号)要求精简各类节会,严把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
节俭举办李氏文化旅游节和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商业演出。
县委宣传部
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县直有关部门
11.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
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出境公务行为。
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着力整治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县纪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2.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进一步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做到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
认真抓好《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落实,严格执行常委公务用车统一调配制度。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车,严禁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县财政局
各乡镇
13.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全面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切实巩固党政机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县审计局
县直各部门
14.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严格遵守《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全县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严重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审计局
县直有关各部门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
15.严格规范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
全面规范行政经费预算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把好财政支出关口。
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经费等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着力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
县财政局
16.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严格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实现公务接待次数、费用同比“双下降”目标。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公务接待住宿、就餐标准以及《陇西县公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从严控制参陪人员,不上高档菜肴,做到菜品适当实惠、服务热情周到。
常委到县直部门调研不安排就餐,到乡镇调研在机关食堂用工作餐,并支付就餐费。
村级实行零接待。
确需在农户家中用餐的,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17.严格控制学习考察
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坚决遏制变相公款旅游之风,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按程序报批出国(境)考察学习培训活动。
国内、省内考察学习、招商引资、汇报衔接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时间,从严控制随行人员。
不得随意更改考察路线和时间,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
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假制度,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8.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结合县情实际谋划项目建设,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大力加强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确保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严格执行《陇西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度》、《陇西县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陇西县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办公制度》和《陇西县重点项目建设督查通报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额。
县发改局
19.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加强干部政绩观教育,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政绩考核办法,科学考核干部实绩,进一步完善陇西县“三位一体”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县委组织部
县目标办
县人社局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
20.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切实保障群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合法利益,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认真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按照《陇西县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纠纷。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县执法局
县法院
有关乡镇
21.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全面规范涉农收费和落实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组织开展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
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做到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2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着力构建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涉法涉诉中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培训工作,量化培训内容和时间,切实提高政法干警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严格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23.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着力在安全生产领域牢牢构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摸底排查,扎实推进整治,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全面规范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全市药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严格遵照执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甘食药监发〔2014〕169号),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法规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卫生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县教体局
县执法局
25.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制度,严厉打击连续超标排放、偷排偷放、闲置污染治理设施、无设施直排超标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实施取缔、关闭、停产并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
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转变。
县环保局
县发改局
26.坚决纠正教育事业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变相收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参与各种辅导班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县纪委
27.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着力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严防和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周
(八)整治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28.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整顿,提升机关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好办事,为全县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
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群众办事找不着人;
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
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马
(九)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29.坚决纠正各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切实把制止“三乱”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结合起来,在全县上下形成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良好氛围。
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集中治理有关职能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十)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的问题
30.严肃整治惠民政策落实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严肃整治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
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十一)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
31.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
通过依法清理整治,彻底杜绝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
集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人社局
2014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问题
32.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纪律要求,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切实净化党内政治空气。
按照《中央纪委、中央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