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泰山护理职业学院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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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泰山护理职业学院Word格式.docx

全市职业教育逐步形成以综合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基本满足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需要。

3.专业设置调整成效显著。

2010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引导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实现协调发展。

2011年制订了《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出台了专业淘汰退出规定,构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长效机制。

2013年出台了《泰安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品牌专业建设行动,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评估。

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开设11个大类、66个专业、157个专业点,主要涉及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教育、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基本适应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市职业院校注重内涵建设,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立项“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工程,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被确定为首批“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市域内4所职业学校成功创建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2所职业学校列入首批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和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覆盖了五个县市区。

2011-2013年,我市累计获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11个、二等奖28个、三等奖57个,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个。

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98%以上。

泰安市教育局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职业教育还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还不够高,就业准入制度得不到相应落实。

双证互通还处于试点阶段,未全面推开,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发展还未完全实现协调互补。

2.职业教育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

“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附加的20%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投入等政策未得到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实训条件难以完全满足技能教学要求。

3.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教师素质和能力亟待提高。

当前我市职业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年龄结构失衡,教师老龄化趋势严重;

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

专任教师补充机制和兼职专业教师聘任机制还不完善。

4.校企合作缺乏深度。

校企合作多限于实习实训、安排就业,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合作不深入,学校培养的人才与实际需求还有差异,校企合作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发展面临的环境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教育类型,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2012年底以来,我省为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颁布实施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职业教育获得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当前,我市迎来省“一圈一带”推进实施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和主攻方向,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产业体系由“二三一”加速向“三二一”转变,全市加快发展以旅游文化产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对技术技能型人才产生了巨大的需求,而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渠道,这给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近年来,我市加大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加强布局调整和内涵建设,为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我市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发展要求,坚持以幸福教育理念为引领,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战略

1.超前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适应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超前规划技能型人才培养,在发展理念、办学水平、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力争居于省内一流。

2.统筹发展战略。

坚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定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并加快其内涵发展,统筹职业教育质量、规模、结构的协调发展,统筹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之间的互通衔接发展。

3.内涵发展战略。

树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发展观,加强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总体水平。

4.品牌发展战略。

构建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核心产业为依托的“校企联合、资源共享、集约发展”的集团发展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专业、特色院校。

5.全面发展战略。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育人为本,把学生职业生涯持续发展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要,促进学生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全面发展。

6.创新发展战略。

把改革创新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破除制约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体现终身教育和幸福教育理念,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相互衔接、开放兼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市职业教育进入全省前列,成为山东知名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1.培养规模目标。

稳步扩大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

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6.5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万人,各种形式职业培训达到年均10万人次以上;

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7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5万人,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达到年均15万人次以上。

2.基础能力目标。

打破校际、部门、行业界限,推进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中心)建设,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

2015年,全市规划建设1-2个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6-8个县域公共实训中心,50个专业实训基地;

2020年完成全市公共实训中心整体建设,全面投入使用。

3.专业建设目标。

围绕我市加快新型产业体系建设的发展要求,积极培育优势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打造品牌专业。

2015年建设30个市级品牌专业、100门精品课程;

2020年,建设一批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相关行业产业紧密联系的特色专业和专业群,产生品牌效应和社会效益。

4.师资建设目标。

依据省定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教师,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015年,完成100名“双师型”学科(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建立100个“名师工作室”;

2020年,完成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建设德才并重、奋发进取的教师队伍。

5.特色发展目标。

以特色专业和特色学校建设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特色专业、特色学校。

2015年,着力打造省级特色专业,一批特色学校初具规模;

2020年,打造成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成3-5所省内一流的示范性特色职业学校。

6.改革创新目标。

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及社会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

(一)统筹规划职业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科学界定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发挥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区域、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

1.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相衔接,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共同发展,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

统筹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确保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确保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基于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衔接,积极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立交桥”。

2.统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职业培训,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合理安排各级财政支持的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3.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劳动就业市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违反就业准入制度、随意招录没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就业培训。

(二)建立多渠道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路径

以服务学生职业生涯持续发展为目标,遵循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搭建招生考试、高考升学、校企合作和技能大赛等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技能型人才成长路径。

1.改革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建立统一的招生考试平台。

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符合设置标准的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中等教育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推行平行录取。

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市内外高职院校合作,开展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三二连读”联合培养模式。

逐步实现每所国家示范校和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有3-4个专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

2.完善“知识+技能”的春季高考,拓宽提升高技能人才成长路径,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在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双证互通”。

探索建立“知识+技能”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学分互认、学籍互转。

做好春季高考招生的宣传、组织和辅导工作,提高中职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深造的比例。

3.以实现产学研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推进长效机制,积极创新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方式,支持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教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增强教学针对性,提升教学品质。

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将工厂开到学校,将学校办到工厂,形成以学校为主体,校企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对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给予税收优惠。

4.大力开展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完善师生职业技能竞赛平台。

坚持技能大赛全员参与和选拔培优相结合的方针,达到以赛促练、以练促学、努力培优的目的。

职业院校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学生专业技能鉴定和创新创业大赛。

全市每年举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健全职业技能竞赛、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价制度。

落实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提高技能大赛获奖优秀学生的持续发展能力。

5.树立现代职业教育人才观,坚持德育为先,以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德育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把德育教育贯穿于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构建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新型模块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推进自主合作式、理实一体化等课堂教学模式。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学校、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主导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坚持“适应需求、持续协调、适度超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按照“做特、做精、做强”的思路,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

1.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

支持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的专业,避免重复设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竞争,关注就业水平和质量,实现技能型人才供需基本相当。

支持发展适应泰山区、景区经济发展的旅游文化产业、服务业等相关专业;

适应岱岳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的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物流、盐化工、机械加工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产业等相关专业;

适应新泰市经济发展的装备制造业和输变电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等相关专业;

适应肥城市经济发展的工业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产业、物流服务等相关专业;

适应宁阳县经济发展的矿用机械、输变电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

适应东平县经济发展的旅游文化产业、渔业和矿产资源采选业等相关专业。

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专业为龙头,以旅游服务、学前教育等热门专业为重点,以现代农业类、财经类、汽修类等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

2.加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

品牌专业建设是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工作,是学校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关键和突破口。

全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实施“3311”品牌建设工程,以“3311”品牌工程建设为载体,集中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专业,建设一批优秀教学团队,培养一批“双师型”学科(专业)带头人,提升职业教育品质。

(四)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中心)建设

推进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以综合性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性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

在龙头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的专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向学校、社会提供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和培训等一系列服务。

1.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配备工程,启动市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配备投入保障机制。

县(市、区)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以配齐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教学必须的设施设备,市财政对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1.7亿元完成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配备任务。

2.启动公共实训基地(中心)建设。

依托实训条件基础好的专业学校,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方式,建设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技能人才培养相配套、满足学校学生和企业职工实训需求、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的公共实训基地(中心)。

3.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建设全市统一的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开放式、智能化的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职能、城乡居民终身学习职能,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仿真实训教室建设,为构建网络环境下的职业教育教学新模式创造条件。

(五)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关键所在。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依据编制标准和职业院校的实际需求,统一核定编制,制定教师配备计划,合理配备教师。

教职工总额的80%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

2.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改进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

学校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教育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遵照有关规定自主招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教师。

建立知名专家、技师、技术能手等定期到学校授课制度,鼓励支持有专业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从教,使学校成为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传授技术知识的聚集地。

3. 

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健全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全员培训计划,市财政设立师资专项资金,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面。

实施名师和名校长培养计划,选派部分优秀教师和校长参加市级以上骨干师资培训,培养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管理专家。

加强职业院校校本培训,建立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轮岗实践锻炼机制,建立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让专业教师熟练掌握企业先进的技术技能。

4.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和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按照《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落实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政策,提升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5.加强职业院校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立完善师德年度考核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以教科研为先导,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研究氛围,培养造就一批研究型和专家型教师。

(六)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将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1.认真执行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政策。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收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各项保障政策,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的新机制。

2014年实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对国家中职示范校、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级、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的覆盖,2015年实现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覆盖,并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展至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逐步落实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政策。

2.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将财政用于教育的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

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

加强经费统筹,落实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筹资政策,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投入,不断扩大培训规模。

3.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督导,将各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综合督导考核指标,对没有足额落实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政策资金或弄虚作假的任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将民办职业教育作为全市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工作。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建立完善“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体制。

2.落实各类民办教育税费优惠政策。

将民办职业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鼓励县(市、区)对学校进行补助,建立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融资担保体系,扩大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职业学校办学结余分配政策,激发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

3.建立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专职教师统一人事代理制度。

民办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先选优、业务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

民办职业学校受教育者,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同等的待遇。

制定为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提供师资扶持的政策。

4.依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完善民办职业学校审批管理制度、变更与退出制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办学校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制度,通过年检和专业评估,指导民办学校规范发展、特色发展。

(八)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和任务,纳入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1.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合作运行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发改、经信、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税、地税、政策研究等部门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定期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及时向社会发布职业教育状况,定期举行职业教育发展协调会,开展职业教育专题调研活动,加强职业教育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深化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依据鲁政发[2003]83号文件等规定,落实好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

建立泰安市技能型人才储备库,完善有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的机制体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对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劳动价值和重要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新风尚,引导社会、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择业观。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任务。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依据各自职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行。

围绕本规划的落实,各部门、各学校要制订分年度或分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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