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流程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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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各项测量工作,并进行施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3、参加上级组织的对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并进行相应控制点和基准点的加密工作,保证自管段内控制点、基准点满足要求。
设置测量控制网和基准点并将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4、在复测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交接文件中存在差错或有争议时,(如核对图纸坐标、位置、标高以及分项工程衔接处的数据)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部工程部、监理、设计单位,以便及时处理。
5、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提交的相关要求应及时补充或完善测量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资料台账予以复核。
7、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8、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9、负责对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
10、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测量工作。
11、执行局《项目测量管理办法(试行)》,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2、负责工程完工后的竣工测量,提供编制竣工文件所需的测量数据。
三、测量队长职责
1、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及上级颁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熟悉领会标书文件,核对设计图纸及数据,绘制项目的有关样图及施工辅助图,填写项目测量原始资料,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
3、负责开工前测量方案的制定与上报工作、交接桩工作、导线控制点成果值、水准控制点成果值的复测工作、测量技术资料交底工作。
保证工程项目正常施工。
4、做好控制测量工作,放样前认真查阅图纸,准确计算,精心放样,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无误。
施工期间定期复核测量控制点成果值,熟悉控制标志的位置,作好各控制点桩撅的保护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测量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完善内业资料的编制工作,保存测量记录,履行签字、换手复核的手续;
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或测量室索要项目上各项测量资料。
6、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标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日检查,旬保养,月自检,自检记录存档,标定证书要上报相关监理工程师。
测量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公司,及时查找损坏原因。
7、负责项目贯通测量、竣工测量、竣工验交工作及验工计价相关的各项测量工作;
纠正施工期间的测量偏差,参与测量事故分析。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测量任务。
四、测量员职责
1、配合测量工程师施工放样,坚持实事实是、对测量放线认真负责。
2、测量前需熟悉设计意图,学习和校核图纸,了解施工部署。
3、负责测量仪器的核定、校正。
4、须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主要部位做好放线、复核工作,并在测量放线后对施工队进行测量技术交底,避免返工。
5、测量复核工作要主动。
测量复核工作要从审核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线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6、负责及时整理完善导线复核、测量记录等测量资料,并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测量任务。
五、测量内业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及外来文件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和保管。
2、负责测量施工原始记录的整理、收集、归档和保管。
3、负责测量施工资料的整理上报、发放及归档。
4、学习掌握技术规范,熟悉并审查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协助部长编制工程项目的测量技术方案。
5、参与项目组织的科研活动和QC小组攻关活动。
推广实施新的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负责记录每日天气情况,填写晴雨表及工程形象进度图。
7、负责本岗位使用的文件和资料(含记录)的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归档和保管。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测量制度
一、测量组内部规定
1、根据设计文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精测队应对各项建筑物的位置、方向、标高、尺寸、工程数量进行测定、计算和复核,保证工程项目准确无误地按设计施工。
2、测量员在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做好原始记录,严禁用纸片或小本子代替。
3、对各项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标注明显、计算清楚、签字完善,认真进行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不得使用。
4、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凭记忆补记。
记录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记录者、日期、气候及使用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质量和性能应定期进行检修。
确认其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时方可使用,否则应进行校正。
对于贵重精密的测量仪器(如全站仪)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检修,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或降低精度。
工作中,仪器不得受太阳暴晒或雨淋,需要移位时,不允许肩扛仪器,也不允许将仪器工具当坐凳或它用。
6、测量队人员在同一部位施工放线时要保证视镜人员与第一次人员不同,即在测量过程中要保证换手复测,要做到一人观测一人复核,另一人观测另一人复核。
7、现场的测量完成后,要对施工队伍的技术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交底格式统一制定,按流水号下发。
交底一式三份,测量队存档一份,该管段的技术负责人一份,施工队伍一份。
8、按时完成监理或业主要求完成的现场其它的测量工作。
9、准确、及时完成测量相应的内业资料。
10、竣工测量
⑴线路中线贯通测量时,在有桥梁、涵洞的地段,应从桥梁、涵洞的线路中线向两端引测贯通,贯通测量后的中线位置,应满足路基宽度和建筑接近限界的要求。
⑵工程竣工后应按要求放样路基中边桩点、各构筑物控制桩点,以供交验使用。
⑶竣工测量时应将导线点、水准点设于稳固建筑物上或接近线路的基岩上,无上述条件时,应埋设混凝土水准点。
二、要求施工队伍与测量组的配合工作
1、施工队伍要全力配合测量组的工作,提供测量人员在现场必要的测量辅助材料(如竹桩、油漆、引控制桩点用的钢钉或钢筋、混凝土等);
安排专人配合测量组的工作,服从测量组的安排;
在项目部的车辆不能到达现场时提供必要的车辆服务;
提供其他测量组要求的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相关服务。
2、施工队学习和领会测量组的技术交底,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问清楚后方可施工。
3、认真保护测量组交给施工的桩位及周围的控制点,对发现有破坏测量桩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测量组汇报。
4、尊重测量组的劳动成果,对于测量上有异议地段要及时与测量组沟通解决。
在现场发现测量成果与实际不符地段要及时向测量组提出以便解决。
5、测量人员在现场进行测量时要提供必要的场地服务,方便测量人员进行工作。
以便加快整体施工进度。
三、施工放线
1、路基土石方开挖前,施工队伍要提前三天通知测量组放开挖边线,以保证不耽误施工队伍正常施工,开挖线放出来后施工队伍要做好桩位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按开挖线每下挖4m后要及时通知测量组进行线位复测,填方段按测量边线每填高3m后要及时通知测量组进行线位复测。
2、桥梁施工,在钻孔桩或桥台开工前,测量组对以上线位施放二次线位(二次线位分别由不同的测量人员负责视镜),准确无误后给施工队伍下发技术交底,在钢护筒安装完成、钻机就位后要再次对线位进行复测,指导施工队埋好护桩以便与保护好桩位,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要对桩位的线位及高程进行复核,确保钢筋笼的准确就位,无误后允许施工队伍浇筑桩基混凝土。
在支墩柱模板前要进行一次测量,同时测量底部的实际高程对施工队伍进行交底;
在模板支完后要对模板的顶面高程及线位进行复测,在浇筑垫石时测量组要跟班控制垫石的线位及标高。
3、挡护工程开挖前要对挡护工程的线位进行详细放样,包括高程和挡护工程的开挖边线,并要求和指导施工队伍对边线进行护桩;
基础开挖完成后,测量组要对基底的尺寸的线位进行复核。
基础砌筑完成后,施工队伍做好墙体的坡度线后,测量组要对起墙的底线位进行复核。
6、排水系统要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放样,并交待和指导施工队伍做好护桩,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水沟的线位及高程进行抽检。
7、路基成型后或快成型的过程中要对路基的中线、边线进行复核;
对路基的标高进行复核。
8、其他需要测量的(如取土场的测量、弃土场地的测量)工作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9、每段工程开工前,施工队应与测量组联系,了解附近所布水准点、导线点,以免破坏,如发现施工队人为破坏,罚款1000元。
具体由测量组执行,任何人不得干预测量组对桩点保护方面的处罚权利。
四、施工测量检测和复核
1、测量组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由两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记录并签认,成果经测量组长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
3、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先检测后利用。
4、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
换手测量分工要明确,要做到一人视镜一人视点一人记录。
必须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5、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并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反复复核签认。
6、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签认。
五、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
1、测量仪器的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工具的使用说明书,熟悉仪器的各部分性能操作方法和日常保养知识,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外界环境条件,仪器的性能和精度符合需要施工测量的工况要求和规范要求。
2、测量仪器使用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使用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使用仪器作业。
3、仪器设备架设完成后,仪器操作人员用心守候,不得擅自离开。
4、测量仪器转站时,严禁将支架上的仪器横扛在肩上,必须装箱搬运。
测量收工时,按规定对仪器进行擦拭装箱。
携带仪器乘车时必须将仪器箱平放在车辆座位上或专人保管,不得无人监管使其受到震动。
5、做好仪器的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仪器工作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建立完整的测量仪器设备台帐,各工区使用的测量仪器纳入台帐统一管理。
7、测量仪器设备使用者负责试用期间的仪器保管,由工区测量主管具体分工。
做好仪器的防潮防晒防雨防尘工作。
8、加强保护措施,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一、交接桩和复测
1、项目部测量组参加交接桩工作。
与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GPS控制点、加密控制点、四等精密水准点。
2、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
GPS控制点坐标,水准点高程成果;
中线逐桩坐标;
曲线要素表;
断链表。
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
3、交接桩完成后项目部测量组组织各工区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业主、监理、设计院研究解决。
4、为确保测量工作进展顺利和方便施工,各工区测量组必须对控制点妥善保护,所有测量控制点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毁弃。
5、复测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
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6、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共用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
7、复测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8、复测工作完成后,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复测资料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项目部测量组将具体准确的控制点位及测量结果交付各施工工区使用。
二、施工控制测量
1、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工作,如GPS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测绘部门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和测绘成果,技术方案和测绘成果经测绘部门审批后下发。
下发后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2、各施工工区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技术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部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3、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4、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三、测量管理工作
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由各施工工区按照交通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项目部测量组复核。
竣工测量由项目部测量组组织实施。
2、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
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
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项目部和各工区分别组建测量组,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组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4、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5、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6、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7、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
9、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
超过检定周期或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
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
10、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停用及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
11、各工区均应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项目经理部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
四、误差/粗差的报告与处理
1、误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
①、测量组在测量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控制点进行复核,复测无误后将复核结果上报监理单位签认。
②、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
2、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
①、施工过程出现粗差时,测量队应及时报告项目总工和监理单位,由项目总工协同监理单位主持调查原因,其他相关部门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②、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复工。
③、当粗差调查有争议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历的第三方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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