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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的()提出“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C、十七大D、十六届五中全会

二、名词解释

1、农业政策

2、农业功能

3、能源替代功能

三、简答题

1、简述农业的产业性质。

2、农业功能的内涵。

3、简述我国农业政策的目标。

4、简述农业功能的历史演变。

四、论述题

试述我国农业政策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2、D3、D4、C5、A6、B

1、农业政策:

是政府在一定时期为促进农业发展而提出的具体措施和制定的行为准则,其基本功能是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

2、农业功能:

指的是农业对整个社会系统和各个社会部门所产生的作用。

3、能源替代功能:

指的是有目的地生产生物质能含量大、利用价值高的农作物,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将凝结在农作物中的生物质能开发出来,并将其转化为可供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利用的能源。

1、农业产业具有如下基本特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首先,农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基础。

其次,农业是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

第三,农业是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

农业是天然弱质产业。

首先,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有机体,决定了它对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等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水利、交通、仓贮等基础设施的依赖性都很强。

而这些条件属公共品性质,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大、涉及面广,是个别生产者和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的。

其次,农业的自然风险大。

农业生产与自然气候的变化密不可分。

第三,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

第四,农业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低。

农业生产周期长且季节性强,投入的资源尤其是资金,周转速度慢、利用效率低。

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农业的上述产业特点,决定它不仅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而且是风险因素多的弱质产业,特别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

因此,支持和保护农业是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共同的做法。

2、一般意义上讲,农业功能指的是农业对整个社会系统和各个社会部门所产生的作用。

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产品供给功能。

指的是作为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农业必须满足人类衣食住行和工业生产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就业吸纳功能。

指的是农业作为重要的社会生产部门,具有吸纳劳动力就业并提供收入的功能。

市场贡献功能。

指的是农业在向社会提供农产品的同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也要消耗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是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重要市场。

要素贡献功能。

指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承载着向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提供贡献生产要素的功能。

外汇贡献功能。

指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农产品出口创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农业产出减少进口而节约外汇而为经济发展贡献外汇。

能源替代功能。

生态环境功能。

指作为最具自然再生产特征的产业之一,农业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文化传承功能。

指农业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必然对社会意识的形成产生影响,并可以通过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等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得以传承。

旅游休闲功能。

指以农业景观、农事活动、农展节庆为载体,展示现代农业、传播农耕文化、体验乡村风情,集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新型生态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是农业功能拓展的新领域。

3、在我国的农业政策文件中,农业政策的基本目标被描述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亦即产品目标、收入目标和竞争力目标。

随着农业功能的不断拓展,农业政策的目标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

粮食安全目标。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粮食自给率达到95%的政策目标。

农民收入目标。

鉴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弥合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政府农业政策核心目标的地位将长期保持。

农业竞争力目标。

由于农业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产业竞争力逐渐成为农业政策的重要目标。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农业竞争力比以往更加受到优先关注,提高农业竞争力成为农业政策的重要目标。

4、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其功能一直处于不断拓展和变化中,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也决定着农业政策调整的方向。

在农业社会时期,农业的功能主要是提供衣食住行所需要的农产品,为人类生存和创造历史奠定物质基础。

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农业除了提供衣食住行所需要农产品外,为其他部门发展提供资本、市场、劳动力等的功能随之产生。

在现代工业社会时期,尽管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都表现出下降的趋势,但从总体上看,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非但没有削弱,反而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要求,农业功能拓展在更广阔的领域进行,由经济范畴拓展到社会范畴,除已有经济功能不断强化外,还承担起保障农民就业、保护资源环境、文化休闲和农业文化的传承等社会和环境方面的非经济功能。

由于资源禀赋、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性,我国农业政策既有国际农业政策的一般性特点,也体现出自身的鲜明特点。

1、政策主导。

与资源要素、市场需求等因素一样,农业政策对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策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主导性,主要由于政府有着庞大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资源动员能力。

总体看,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政策的制定,都是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政治上尊重农民积极性”的指导方针下作出的,得到了农民群众广泛支持。

政策对农业发展的主导性特点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近年来中国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也与农业政策的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倾向直接相关。

2、循序渐进。

我国农村改革具有明显的渐进性特征。

在选择改革的突破口时,遵循了从小到大、从易到难、从外到内、从下到上的原则,采取了由浅入深、稳中求进的改革方略。

改革之初,往往是在旧体制中增加新的改革元素,或者在旧体制的边缘建立新体制。

一项新的农业政策的引入并不是在短时期内对原有政策的完全否定和背离,而是更多地在考虑在原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采取增量改革、体制外改革或双轨制办法引入新的农业政策,尽量使绝大部分人受益。

在政策的实施上,往往先在部分地区试点取得经验,并得到大多数人认可之后,再全面推广实施。

3、因地制宜。

我国地域辽阔,有平原,有山区,有草原,有丘陵,各地条件千差万别。

制定农业政策必须考虑这种自然和经济社会的不平衡性。

针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把因地制宜作为确定政策的一条基本原则,在制定农业政策时就针对区域特点采取了差别对待的方针。

同时在总体的政策框架范围下,赋予地方政府制定和选择本地区农业政策的一定权力,使中国的农业政策在保持整体统一性的同时又体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别性。

近年来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以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扶持重点,区域差别特征更为明显。

4、市场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过了一条由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道路。

农业政策也与整个经济体制一样走过了一条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之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剩余产品支配权,随着城镇经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以及城乡人口流动管制的放松,农民逐步获得了自主择业权,生产经营市场化取向十分明显。

与此同时,政府的职能也经历了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

尤其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改革进入了综合改革阶段。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乡镇机构改革逐步推进,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开始逐步建立。

5、法制规范。

一般来说,法律更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

随着法制化进程加快,用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与政治权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因此,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农业,及时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推动各项支农政策法律化、制度化,成为农业政策演变的重要趋势。

第一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我国20世纪60年代的人民公社实行()的体制。

A、二级所有、队为基础B、二级所有、社为基础

C、三级所有、队为基础D、三级所有、社为基础

2、()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载入《宪法》,以国家的根本大法保障这一制度长期稳定。

A、1978年B、1982年C、1985年D、1993年

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定了《物权法》,明确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A、2002年B、2003年C、2007年D、2008年

4、《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

A、十五年以上B、二十年以上

C、二十五年以上D、三十年以上

5、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

A、十五年不变B、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C、三十年不变D、五十年不变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集体经济

3、农村土地流转

1、为什么必须长期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简述改革开放后我国土地承包关系的演变历程。

3、谈谈对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认识。

4、谈谈怎样把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

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思路。

1、C2、D3、C4、A5、B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2、集体经济:

指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3、农村土地流转:

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由于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农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实践表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家庭承包经营在农业生产上一直有着突出的优势。

家庭承包经营符合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季节性、区域性的特征,给了农民比较稳定的预期,调动了农民农业投入的积极性;

给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信心,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

实践反复证明,农户家庭经营不是低效的,而是非常高效的,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长期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决定的。

人多地少,特别是农民多、耕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从短期来看,保障农户有一份承包地,农民就有了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从长期来看,即使城镇化率提高到70%以上的高水平,农民群体仍将是非常庞大的,而且仍将是农业生产的主体,现代农业建设仍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长期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是借鉴国际经验的要求。

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家庭经营仍是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只不过家庭农场的规模大小不同而已。

如果动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将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保障而减少农业生产投入,长此以往将势必影响国家的食品安全;

若试图快速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将会出现土地兼并,必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2、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期是广大农民群众非常关心、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中央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

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立到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明确土地承包期为15年。

在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之后,《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

将土地承包期延长为30年。

20世纪90年代之后,考虑到有些地方1978年就开始搞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如果第一轮承包期从1978年起计算,土地15年承包期最早将于1993年到期。

1993年中央决定:

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

三十年土地承包期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在政策突破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三十年土地承包期政策开始向法制化过度。

1993年,全国人大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载入了《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保障这一制度长期稳定,同年7月又将其载入了《农业法》。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提出。

尽管土地承包期从最初较短时间到十五年不变再到延长为三十年,已经有了明显拓展。

但无论是十五年还是三十年,始终未能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期有限问题。

三十年的承包期到了之后怎么办?

一直是广大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国家也十分重视。

十七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随后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了落实“长久不变”政策思路的要求。

3、所谓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指现有土地承包所形成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长久不变,既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长久不变,也包括承包期限更长,权利更加充分而有保障,义务更加明确,地块也不再动。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

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就是要把现有土地承包所形成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全部落实下来,在全面完成延长土地承包三十年工作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把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依法落到实处。

实现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通过稳定和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形成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长久不变,承包地块、面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期限由目前30年的固定期限转为长久不变。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已经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并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流转、收益以及征地后依法获得补偿等权利,按照“长久不变”的要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农民入股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权利,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法律制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4、为把“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预期,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认真解决土地延包遗留问题。

做好土地承包基础工作是落实“长久不变”要求的基本前提。

要把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和解决遗留问题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为“长久不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延包没有确权到户的,要加快确权并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对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研究解决好农村人地矛盾问题。

能否解决好因人口变动、承包地被征占而引发的人地矛盾,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稳定。

解决这个问题,一靠宣传,二靠流转,三靠社会保障。

靠宣传,就是要深入宣传法律政策规定及其重大意义,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性质。

靠流转,就是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通过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靠社会保障,就是对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通过农村社会救助和纳入低保、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其生活困难,而不应通过调整承包地的办法解决。

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中央已经明确要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落实“长久不变”的要求。

为落实这一要求,需抓紧研究提出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把三中全会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并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问题,如“长久不变”的起点和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

如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

如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问题等等。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耕地资源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

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种形式:

转包,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受让方履行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

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从实践情况看,转包和出租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两种主要形式。

(2)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下建设现代农业的积极探索,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流转使劳动力、土地技术、机械等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

土地流转后农业经营规模扩大,为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利加快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主体通过流转土地的形式进入农业,使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提升了农业产业整体素质。

土地流转使转出经营权的农民同时获得流转收益和其他产业收入,而规模经营主体则从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提高土地利用率等方面增加了收益。

此外,土地流转还解决了农民进城后经营土地的后顾之忧,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

(3)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同时要看到,农村土地流转也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个别地方违背政策的流转农民土地。

有的地方不顾条件盲目对流转下指标、定任务;

有的经营主体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承包地后再实行对外租赁经营,留下了隐患;

有的地方将流转耕地“非农化”,用于种树或挖鱼塘,以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名义违法搞非农建设。

  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不少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供需双方信息有效对接机制还没有形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流出方往往是分散的农户,在定价权上处于不利地位;

流转管理制度跟不上变化了的形势,流转纠纷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调处,有的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无序状态。

流转利益纠纷仍不同程度存在。

农户间流转以及短期流转中很多没有签订合同,为引发纠纷留下隐患;

有的在长期流转中双方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因经营风险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也引发利益矛盾。

在流转中存在着“非粮化”倾向。

由于种粮效益比较偏低,流转土地用于种粮的面积有进一步缩减的趋势,特别是企业进入土地流转用于种粮的相对较少。

(4)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契机。

一方面,快速城镇化带来了人口和劳动力结构的深刻变化,客观上要求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因此土地流转具有必然性;

另一方面,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业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为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可能性。

为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进一步全面落实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前提。

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确保做到“三个不得”。

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

积极开展流转服务,培育良好的流转市场环境。

正确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粮食生产支持政策

1、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的态势不可逆转,而提升粮食产出水平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供求将长期呈现()态势。

A、紧平衡B、总量宽裕

C、总量匮乏D、失衡

2、实施()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A、耕地资源保护B、粮食丰产

C、农民增收D、以奖代补

3、《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亿亩。

A、19B、18

C、16D、15

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

A、2003年1月1日B、2004年1月1日

C、2005年1月1日D、2006年1月1日

5、2004年,在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同时,中国开始建立重点粮食品种的()。

A、最高限价政策B、价格管制

C、最低收购价政策D、产量管制

6、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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