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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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doc

河南理工大学

2010年暑期“思政课”社会实践

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年级:

08级

班级:

2班

姓名:

董一平

学号:

310810040203

年7月27日2010

对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报告

调研时间:

2010年7月17日_---2010年7月29日调研地点:

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调查对象:

大口乡53个自然村及村卫生室、乡卫生院调查主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调查人员:

董一平

对偃师市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报告

在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中,合作医疗占了很大的比重,它不仅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农民生命质量提高,生存、生活发展的基本前提。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医疗保障需求不断增加,传统合作医疗显得不能够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迫切要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财政能力不断提高,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促使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诞生。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否到位?

是否有成效?

这一系列问题一直为政府和大众所关注。

为此,我通过实地走访以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就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的新型合作医疗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初步分析,并就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大口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状况

大口乡位于偃师市南部万安山北麓,总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04公顷,辖28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总人口4.4万。

2002年度完成国内生产总值

6.903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689元,财政收入达到697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66元,城乡居民储蓄总额1.3564亿元,人均居民储蓄总额24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87元。

另外,大口乡优越的地理位置,毗临郑州、洛阳航空港,境内县、乡公路纵横,交通通讯便利。

大口乡农村合作医疗兴于六十年代末,但由于原有的旧的合作医疗很大程度上靠政府的推动,没有完全按照农民群众的意愿兴办,另外还由于当时的制度不够完善,各种管理机制和群众的思想观念都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没过多长时间就失去原有的活力,走向衰落。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于是,各地逐渐掀起了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改革的高潮,重建新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从2003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逐渐在全国普及。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这使该制度逐步落到实处。

此次调查,我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式,一共走访了53个自然村,在每个自然村又选取了1户人家,同时,我还在市集、学校、企事业机关单位等进行实地走访。

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大口乡的普及率很高,但收效差异很大,组织管理模式、资金的筹集和标准、报销方式等方面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而不同。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和参与情况。

由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各自然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知晓情况差不多达到100%,每个自然村的参与率都达到95%以上,但仍有一小部分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没有参与,这并非宣传工作有问题,而是由于他们观念比较守旧,觉得自己一般情况下得的都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无须参与。

对于小病小痛,他们则采取自救自医的方式,或到一些民办的诊所进行治疗,因为大医院医疗收费一般较高,虽然有医疗保险,但也只是报销一定的额度,需要自己支付的仍然是一笔很大的费用,相比之下在民办诊所的诊断和医药费用却比较低。

(二)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形式方面有村办、乡办两种类型,以村办为主。

一般做法是,以村为单位成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制定本村的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并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但并不是每个村都设有卫生室或医疗站,以满足农民就近看病的需要,有些村,虽然设有医疗站、卫生所,可是条件极为恶劣。

所以,村卫生室(站)不能医治的病人,也只能转到乡镇卫生院或县以上医院就医。

(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和方式方面。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办法,按照农民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费1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每人每年各补贴10元的标准筹资。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个人交纳的10元钱中,2元拨入基金,8元注入家庭账户用于门诊治疗。

对于农民个人出资的款项,一般采取委托村委收取方式,部分村采取卫生院、乡政府工作人员直接到村、农民家的收取方式。

(四)关于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

偃师市结合实际情况自2007年5月1日起,将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体外超声碎石,白内障超声雾化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等特殊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大病统筹补助范围。

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门诊治疗的费用按40%予以补助,最高限额每年每人累计不得超过10000元。

从调查情况来看,新型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序比较繁琐,报销比例的标准不同。

90%以上的受访者反映,在村办卫生室或医疗站虽然也可以报销,但有些卫生室怕麻烦往往不给于报销,而只收现金。

有些只能在动大手术或犯大病时才能报销。

因此大部分的人都不明确究竟按哪一个标准进行报销。

同时,在报销费用的程度上,有的能够达到60%,有的只能报销其40%。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推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对大口乡53个自然村的53个农户及村卫生室(站)和乡卫生院调查显示:

在调查的53个农户中,年收入水平700元以下的6户,有4户、占66.7%

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700—1200元的14户,参加率73.3%;1200—1700元的13户,参加率83.3%;年收入1700—2200元的5户、2200—2700元的6户、2700—3200元的4户、3200元以上的5户,参加率均为100%。

尽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人均仅10元,但户均接近40元,对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户来说,除了对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以外,收入水平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有着不可忽视的制约作用。

2.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年龄特点。

在所调查的53个农户户主中,40岁以下的20人,参加合作医疗的16人,参加率80.0%;40—60岁的29人,参加率93.3%;60岁以上的9人,参加率77.8%。

这表明40岁以下的人因身体状况较好,20%不愿参加合作医疗;40—60岁之间因身体状况逐步下降,参加合作医疗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这个年龄段的人很愿意参加;而超过60岁的人则认为本身体弱多病不愿给家庭增加额外负担,参加率较低。

3.乡卫生院投入大、收益小甚至无收益,他们认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在对乡卫生院的走访时,有关人员反映乡卫生院冲锋在前,出人、出物、出车,广泛宣传,动员群众,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出了很大代价,但现在多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上市、县”。

乡级卫生院大多数因设施简陋、医疗技术条件差而很少有患者就诊、住院,甚至较以往门诊、住院病人数量更少、效益更低。

至少从目前看,乡镇医院并不能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

乡镇卫生院还承担着审核村级卫生所上报农户的各项农村合作医疗资料、看病情况。

目前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受益最大,其次是县级以上医院,但却加重了起着直接联系群众桥梁作用的乡镇级卫生院自身的负担。

4.农民就医治病费用仍较高,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现实。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53个农户看病共花费102698元,户均达1937元,人均453元。

得到补助金额为12956元,占看病全部费用的12.6%。

即农民自己还要负担近90%的看病费用。

5.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仍有一定难度。

尽管经过试点,各级政府、卫生院做了大量宣传、疏导工作,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有较高的认可度,但由于社会风气及医德医风诸多问题的存在,部分农民仍担心合作医疗资金能否公平合理地用在农民身上,能否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从而对此项民心工程仍存有不少疑虑,参加率不高。

6.“基本药物目录”不能适应农民实际看病需要。

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必须药品,如抢救危重病人的吸氧、使用新研制的疗效较佳的药品,当该部分医疗费占整个医疗费比重较大时,农民却得不到实惠。

如一个病人所需医疗费为4万元,其中3.5万元为必须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也就是只有5千元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助。

再者,农民患者不是医疗专家,就目前的医疗体制及医德、医风,也不可能让医生必须使用“基本药物目录”。

7.政府管理混乱,制度不明确,医疗机构标准不一。

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政府在这过程中属于大头,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政府未能有效确定统一的标准,以至于医疗机构处于无标准执行状态。

大部分人对报销的标准都没有确切的概念,能报销就已经很开心,根本不会去追究报篇二:

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

通过对我村农民从了解度、参与度、满意度三方面进行调查,统计数据,研究我村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以及影响因素,发现我们这一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调查地点:

调查时间:

2011年2月8号——18号

调查对象:

农户

调查方式:

调查问卷、访谈

一、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

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和国家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养老难的问题,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作为一项制度广泛普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中国农民的健康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为了相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社会,了解社会民生,寒假期间我对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村民看病情况作了调查,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先进性和惠民政策的益处。

二、调查方法:

我村共有216户农户,人口852人。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对这216户人家按一定顺序编码排序,进行随机抽样,抽取200户人家,对抽中的人家每家发放一份调查问卷,通过调查,我收集了我村村民自医疗合作制度实施以来的参合人数,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村民对制度的态度,也说明了农民在关注时事政策方面的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1、了解度

了解度在这里是这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程度,包括了解制度的途径,对报销制度、报销的起付钱和封顶线的了解,以及报销的方法等。

在对各年龄段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程度调查的农民中,30岁以下的占23%,30-50岁的占52%,50岁以上的占25%;其中,30岁以下的农民对“新农合”很清楚的占15%,知道但不太清楚的占68%,不了解的占17%;30-50岁的对“新农合”很了解的占28%,知道但不太清楚的占58%,不了解的占14%;50岁以上的农民对“新农合”很清楚的占6%,知道但不了解的占63%,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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