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研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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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二O一四年六月
Chongqinginstituteofcityscienceandtechnologyuniversityundergraduategraduationthesis
ResearchonSubcontractingofRonstructionEnginerring
Undergraduate:
WuWenhao
StudentID:
20100490
Supervisor:
Lect.WangKairong
Major:
EngineeringManagement
Chongqinginstituteoftechnologyuniversitycitycollege
ofConstructionManagement
June2014
摘要
建筑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的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长足的发展。
但是当下建筑行业的竞争依然相当混乱,许多企业沉迷“多而全”而不能自拔,但是自身的利润还是相当的薄弱,很多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违反法律法规,针对这种情况,劳务分包企业的改革发展不容忽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地位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的不可或缺的产业,但是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注重自身施工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抓好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应成为工作重点,但是我国劳务分包制度尚不完善,所以整合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建立与我国现阶段国情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体系,具有相当高的研究价值。
本文首先介绍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和特征,其次结合建设劳务分包管理的实际情况指出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的现状以及产生这些现状的原因,再阐述了在劳务分包管理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然后再从劳务分包单位自身和管理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方法和对策,最后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我国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
劳务分包,管理机制,过程管理,政策建议
Abstract
Constructionindustryhasalwaysbeenthepillarindustryofnationaleconomy,thepastdecade,havemushroomedrapidgrowthofbuildingindustryofourcountry.Butthecompetitionoftheconstructionindustryisstillconsiderableconfusion,manyenterpriseswith"
morecomplete"
andcannotextricateoneself,butitsownprofitisquiteweak,manyenterprisesinthefuturepursuitofprofitandinviolationoflawsandregulationsforthiskindofsituation,thesubcontractingenterprisereformanddevelopmentshouldnotbeignored.
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ourcountry’seconomyandsociety,thestatusofconstructionindustryhavebecomehigherandhigher,resultingtotheindispensableindustryofourcountry.Butthecompetitionismoreandmorefierce,theconstructionenterpriseshouldpayattentiontoitsownconstructionlevel.Asforenterprise,graspingthesubcontractingmanagementshouldbefocusedon.Butinourcountry,thesubcontractingisstillnotperfected.Inthispaper,thesubcontractingmanagementmechanismwillbestudied.
Thispaperfirstlyintroducestheconceptandcharacteristicsofthesubcontracting.Secondly,combiningtheactualsituationofconstructionlaborsubcontractingmanagementanalysisofthecurrentstatusofthesubcontractingofconstructionmarketinChinaandthecausesofcurrentsituation.Thenexpoundingtheflawsinthesubcontractingmanagementandpronetosomeofthemajorproblems,andthenfromthesubcontractingunititselfandmanagementmethodisproposedtosolvetheproblemofsomeofthemajormethodsandcountermeasures.Atlast,astheimperfectoftheconstructionindustryinChina,weproposedsomeconstructivesuggestionsonthedevelopmentofenterprisesfromthepointofthegovernment.
Keywords:
Subcontractor,Managementmechanism,Processmanagement,Policysuggestions.
1.引言
面对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激烈竞争,以及劳务分包在我国的不成熟现象,为了更好的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不规范、经营不顺畅的问题,转变企业“人治”管理模式,确保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实现良性运转,需要促进企业经营及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这也是劳务分包企业做大、做精、做强的有力保证。
在企业管理机制方面,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企业员工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主要依据,提供适合其发展、可以使其优势充分展示的发展空间;
对于劳务分包企业而言,保持并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规范化经营,要从自身实际能力出发,结合当前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行业整体发展状况,积极开展探索,总结出真正适合自己的、科学且适用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流程,并在企业管理实践中严格执行。
1.1研究背景
建筑行业是房地产的下游行业,从某种程度上说属于完全竞争的行业,只能获得平均利润,当前,在我国建筑劳务市场中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已经备受业内人士关注。
据统计我国已经建立了9000家左右的劳务分包企业,约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15%,在册劳务任务约350万人,占3500多万建筑大军的1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需求[18]。
但这其中优秀的劳务企业数量太少,一些大型总承包企业对优秀劳务企业的争抢较为激烈,大量新劳务企业质量难以保证。
包工头带队目前仍然是我国建筑劳务主流群体,也是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的难点所在。
同时衍生出来了很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上的问题。
为规范我国建筑行业,促进劳务企业的良好发展,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规划》、《实施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等等一系列通知和意见来健全和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创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
1.2课题研究的意义
在当下我国建筑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激烈,同时也暴露出了许许多多问题,所以我国急需充分发展和完善现有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体系。
对于承建制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而言,要致力于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杜绝“包工头”现象以及无资质有技术承包,将“包工头”发展为劳务公司经理,打造企业品牌,促进企业在行业内及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对企业管理引起足够重视。
只有这样才能从建筑行业的根本上规范了整个行业,使得我国建筑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和成就。
所以规范建筑劳务分包的管理制度,以及探索出如何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务市场管理工作和找出能够解决劳务分包管理弊端的一些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1.3研究的思路内容及结构
文章共分七个部分,包括:
第一部分是引言,在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的基础上,阐述了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思路和结构。
第二部分是介绍劳务分包的理论知识,包括劳务分包的概念、形式、特征和角色分析。
第三部分是对劳务分包现状的分析,包括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不良现状的成因和对劳务分包概念认识不清。
第四部分分别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三个方面指出了劳务分包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是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包括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提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对策。
第六部分是规范我国劳务分包用工的政策建议
第七部分是结论,得出结论。
图1.1论文结构图
2.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概述
2.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概念
劳动分包是指施工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中施工承包企业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劳务承包企业是劳务作业的承包人;
劳务分包的目的和标的是劳务提供而非具体工程项目。
劳务承包企业是已经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并且不准将劳务作业转包给“包工头”所以劳务承包企业是有严格要求的,是不准个人或没有资质的企业去接包的。
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的许可。
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2.2劳务分包的形式
2.2.1自带式劳务分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不要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自带劳务承包的形式中,工长拥有双重身份,一个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其次他也是一个负责人,也拥有招收员工的权利,对所招收的员工有管理权;
他是企业与工人之间的纽带。
劳务承包工程过程主要是企业通过分包子项目给工长,然后签订承包合同,工长自己招收工人,工人的费用由工长垫付,工程结束后公司与工长结算。
虽然劳务企业与工长签订了合同,但是这属于企业内部的承包合同,因为他属于企业员工。
2.2.2零散式劳务分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零散劳务承包的对象是零散的零时工人,主要适合用于某些收尾项目在进度、时间上的考虑,零散聘用的一些闲散劳务进行劳务施工。
由于对象是零散个体,在法律层面需要通过工资发放方式或劳动协议的范围来界定其劳动关系。
在保障方面,由于劳动人员是临时性质的,不具备长期劳动协议,一般不享有伤病或工伤的补贴和保障。
2.2.3成建制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
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当前,由于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已经涌现出大量的成建制劳务分包单位。
该类型劳务分包单位在吸收一定的劳务人员后,以公司、企业形式成立,并加以管理,以成建制的形式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承包或分包。
2.3劳务分包的特征
劳务分包具有的特征:
一、劳务的无形性。
劳务是一种动态的提供服务的过程,与实务交易的商品贸易不同,劳务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其交易的是服务。
虽然劳务的成果有可能是实物,它的提供者是人,但它的交易仍然仅仅是服务而非实物。
其二,劳务的人本性。
劳务载体是自然人——劳动者。
要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重劳动者的民族习惯、重视劳动者人身权利,保障劳动者的福利。
其三、劳务的有偿性,服务者提供劳务。
被服务者支付报酬,这样提供的服务才能被称为劳务,无偿提供的劳动不能称为劳务。
2.4劳务分包中的角色分析
一个项目工程的分包主要发生在承包商或分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有其中二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业主不能直接指定劳务分包单位;
同时,由于业主与承包商此前亦有承包合同,承包商在建筑质量等方面应对业主负直接责任,所以业主在工程分包过程中也有利益的传递。
在具体的工程劳务分包中,劳务承包人是按劳务分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劳务活动,不可避免地受到劳务分包人的管理和监督,往往会形成劳务分包人、劳务承包人和劳务人员之间复杂的相互关系,并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理清各方之间的关系就具有了相当的现实必要性。
首先,劳务分包人与劳务承包人之间是基于约定产生的劳务合同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劳务承包人通过所雇佣的劳务人员的施工劳务活动,向劳务分包人履行劳务合同的债务(劳务),而劳务分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
这种劳务合同关系因为一般均按建设部推广的示范文本订立,不易产生模糊之处,在发生争议时可依照具体的条款进行处理。
所以,劳务分包行为可以分为三个主要角色,即业主、承包商、劳务分包单位。
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现状分析
3.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共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三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首,以专业承包企业为主,以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组织框架,劳务分包已经成为建筑施工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施工企业致力于建筑施工整体的管理,将建筑工程中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将会是今后建筑施工领域的一大发展趋势。
对于劳务分包企业来说,要将精力集中于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扩大行业内及社会影响力,所以要坚持走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但是从我国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来看,劳务分包企业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企业管理方面下大力气,严格各环节的管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
在当前,建筑行业中的劳务分包市场还不健全,总分包环节非常混乱。
劳务队伍的参差不齐。
有的施工企业对劳务队伍的资质要求也不重视,在合作中就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量大的工作一般都为个人承包或挂靠的施工队伍所承担的。
他们承揽到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耽误工期,质量不达标等。
合同对他们这种没有法人形式的施工队约束力大为下降。
一些施工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疏于对其过程控制。
突出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部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计划,对物资供应缺失预见性。
完全按照劳务队伍对材料的需求进行采购。
物资部门现要现卖,不询价、不比价。
二、安全质量标准不明确。
劳务队伍按照经验、习惯进行施工。
三、项目部不编制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凭劳务队伍的施工经验组织进行。
四、项目部没有详细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施工进度计划,对劳务队伍的施工进度管理缺乏控制。
劳务队伍按照自己的资源组织施工。
由于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划分不清,在工程施工中纠纷现象时有发生。
经统计,主要表现在安全施工责任分担、周转材料的装卸、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
有的是合同的谈判根本未涉及,有的是总承包方在合同谈判时避而不谈,目的在于压低劳务劳务报价。
总承包方在工程的某些方面故意含糊不清,玩文字游戏。
在这种不完全信息状态的博弈中,劳务分包方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而工程承包后,在工程进行中经常与承包商发生矛盾。
在工程的发包上“长官意识”严重,随意修改合同项目,增加项目、费用,根本不考虑劳务队伍能力;
二是有的外包工程项目根本就不签合同,上场就干,各个部门控制无依据,考核无标准,形不成严密的管理,出现了问题谁也不负责。
从个人长期角度来看,包工头转变成劳务分包企业的经理也将从专业化中得到更大的利益,未来的利益将能弥补现在的损失,但是在短期内包工头们尚未看到长期利益的存在,要他们接受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制度还需要一些时日。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包工头”作为农民工职业介绍人先后进入了建筑行业,逐步形成了“包工头”割据建筑劳务市场的格局。
许多“包工头”的劳务队伍已经颇具规模,拥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规模。
近来,“包工头”侵犯农民工合法权利、拖欠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跑时有发生,影响十分恶劣。
3.2对劳务分包概念认识不清
劳务分包不是转包或违法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所说的“转包”、“违法分包”对象均是“工程”,而不是劳务。
由于自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涉及建筑劳务企业及劳务分包的问题,但是施工劳务分包绝不属于“转包”、“违法分包”。
由于《建筑法》对劳务分包的阐述不清和我国立法的滞后,政府没有提供相应的工程劳务交易平台,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在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候私下交易。
在目前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很局限,一般是通过别人介绍和邀请投标。
这种选择有悖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扭曲的劳务资源配置方式,也不利于劳务企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在劳务队伍选择中托人情,找关系的现象很突出,无形中给腐败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对施工企业来说,这样的选择,未必有利于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和更强大。
3.3不良现状的成因
3.3.1劳务企业内部原因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在建工程的时候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的要求很高。
劳务分包企业现金主要依靠总承包商的工程款,而总承包商主要依靠开发商的工程款或者银行贷款职称。
如果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很快就影响到劳务分包企业。
一般情况下,即使开发商很有实力,为规避风险的需要,其付款条件也不会超过进度款的80%,余下的20%的资金压力转移给施工企业承担[10]。
所以如果劳务分包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或者财务规划失当,很容易造成现金流断裂,影响施工进度和工人工资的正常发放。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面临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企业承揽的工程量增长迅速,但技术人才并没有随之增加。
很多年轻技术人员心态浮躁、经验不足,甚至缺乏对工作职责的责任感。
技术人员监督不到位,会助长工人的惰性;
技术人员知道不科学、出现错误的指导,则会降低工人的认同感,增加劳务分包队伍控制协调难度。
此外,作为劳务分包管理的执行主体,技术人员每天同工地打交道,也会产生懈怠情绪。
一旦丧失技术管理的动力和激情,劳务队伍的管理就更难以按既定计划推进。
实际操作中,在队伍的选择上对所要使用的劳务队伍不认真考查筛选,其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资金状况如何,不甚了解,甚至连有无法人资格,“三证”是否齐全也不过问,只是凭关系,凭亲友的介绍就进行工程项目发包。
结果导致劳务人员技能无法满足工程要求,影响工期和质量,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不论内部队伍有无活干,优先安排外包,形成了内部队伍找活干,外部队伍任务完不成的局面,把内部队伍当成包袱。
接触面狭窄,仅限目前使用的几个队伍,不能吸纳新队伍,结果是外包队伍出现优越感,无形中增大了成本。
外包工程零,队伍繁杂,浪费很大。
缺乏规范的招标意识在引进劳务分包队伍过程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项目部对招标工作的规范操作重视度不够,甚至缺失招标流程,不仅使劳务队伍素质得不到保证,还会造成作业面初次分配不可行,增加进场后重新分配作业面的协调难度,导致施工队伍之间的衔接脱节或者纠纷推诿。
招标工作不规范还会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形成法律漏洞,容易滋生腐败,使劳务分包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管理风险。
科学完善的招标流程,有助于科学判定作业量,分配作业面,使得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队伍更好的管理。
3.3.2劳务企业外部原因
市场的先天制约,劳动力市场的劳动供给质量低下,劳务市场的供给趋势越来越紧张,目前劳务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技术和经验的传递出现断层,也造成建筑业农民工相对数量不对称。
开发商为了提早完工,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由于劳动力的趋紧,在短时间得不到改善,所以进一步加剧了“民工荒”现象的发生。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和获得额外的利益,常常会指定一部分工程的分包劳务,形成了违法甲指分包,使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管理难度大大的加大了,对工期、工序、工种方面的管理措施变得复杂化,管理指令只能通过开发商的过滤后在传送到劳务队伍,管理的时效和指令执行效力大打折扣。
建筑行业中76.1%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关系进入劳务队伍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很明显,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工作生活中发生纠纷的时候,他们往往集体出动,造成大规模的罢工、怠工、造成群体性时间[19]。
而群体性事件的波及面和影响很大,往往会惊动政府相关部门,这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
国家正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基本的政策基调在建筑行业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保护,尤其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
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政府部门对建筑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
劳务分包队伍甚至过度利用政府政策优势,时不时集体讨薪,增加了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困难。
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4.1劳务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
4.1.1作业人员问题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绝大部分是由农民直接转行而来,存在着作业人员素质不足的情况。
他们接受的正规职业道德和技术教育不足,其技术素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建筑劳务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参差不齐的现象。
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也缺乏专门的教育和科学管理知识的培训。
还有就是作业人员的稳定性差,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流动性大的特征,导致劳务公司的工人的工作地点也不稳定。
建筑劳务公司是根据承接的劳务对象确定其需要工种的种类和工人的数量,同时,特定工程不同的施工期需要工种的种类和工人的数量由不相同,导致作业工人的正常流动,针对某个具体的企业和工程来言,作业人员的流动性大。
并且劳务公司的作业班组因利益的驱使,普遍存在拼凑起来的班组现象。
存在“拿起锄头是农民、放下锄头是建筑工人”的现象。
4.1.2劳务公司自身管理薄弱
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成建制的劳务公司,不允许使用“包工头”和零散式的劳务用工,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