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环境保护工作度总结及工作思路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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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生态建设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充分发挥生态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抓好分解和落实工作。
把《纲要》的8项主要目标和10大专项行动纳入到各级、各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中去,并强化监督执行和跟踪反馈工作,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
目前,各地生态市建设工作已基本接近完成年度目标要求。
(二)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坚持市、县、乡镇、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把各类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努力发挥创建示范效应,奉化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象山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镇海创建国家级生态区、慈溪创建省级生态市、余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等均成为各地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
积极探索社会化创建机制,继续做好环保模范单位评选等基层绿色创建活动,建成省级生态县市区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3个、省级生态乡镇69个,使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注重宣贯生态文明知识。
结合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市委“六个”加快发展战略精神,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共建生态文明的专题培训工作,解读和部署我市“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工作任务。
搭建各种宣教平台,开展“迈向生态文明”大型公益行动、“甬台温生态文明建设行”及第五届“环保、故乡、山江海”等主题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了解、参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挥民间组织的公众管理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充实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全社会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有新措施
在顺利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基础上,继续坚定不移地把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导向、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好落实。
(一)分解落实“十二五”和年度减排任务。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修编完成《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摸清和梳理“十二五”减排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准确核定减排总量。
同时以全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更新数据为基准,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容量、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十一五”减排绩效和“十二五”削减潜力等多种情况,制定《“十二五”及2011年宁波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并以责任书形式明确各地减排任务,确保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2.8%、1.9%、3.8%和4.8%。
(二)全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
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在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方面,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设计能力16万吨/日的江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完成主干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负荷达60%;
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鄞西污水处理厂预计年底前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象山西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宁海长街和西店、象山石浦、奉化莼湖等中心镇污水处理厂还在抓紧建设之中。
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加快重点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国华电厂、北仑第三发电厂、大唐乌沙山电厂的脱硝机组将在年底前全面投用;
宁波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开工建设,镇海炼化催化裂解再生烟气脱硫工程完成前期工作;
持续开展各类非电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污染物排放严于国家标准限值。
(三)继续抓好减排成果利用工作。
不断巩固减排绩效,继北仑区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后、宁波国家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也有序展开。
大力促进区域和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列入国家和省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累计投资22.28亿元,占项目总投的50%以上,以宁海浙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市供销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镇海炼化资源回收及宁海国华电厂资源综合利用等四大循环经济标志性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充分运用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调控作用,继续深入探索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镇海区等地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上有新成效
结合《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和《宁波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实施重点区域煤耗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步伐,逐步解决近年来我市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引发的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工作。
按照三年三期在城区全面建成无燃煤区的总体目标,今年主要是完成海曙、江东、江北、鄞州4区范围内154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此项工作还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市环保局今年具体实践“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为此,市局会同4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整治时间表、加快天然气和集中供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114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开展改造整治工作。
截止至10月底,列入年度淘汰改造任务的154台燃煤锅炉已完成114台,完成年度计划的75%。
另根据实际情况,在江北、鄞州两区提前淘汰了明年计划的34台燃煤锅炉,为全年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和城区大气质量逐步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余姚、慈溪等地的无燃煤区建设也全面启动。
(二)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油气回收工作。
继续根据《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管理外地机动车转入,严禁国Ⅲ标准以下车辆进入,至10月底共审核通过外地车转入3253辆。
同时加快机动车排气监控网络建设进度,继续推进市六区四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目前市六区4个检测站已完成设备安装和人员上岗培训工作,正进入紧张的软件调试和计量认证阶段,其余五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为我市明年启动中心城区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做好了技术准备。
此外,还继续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已完成272座加油站,4座油库和129辆油罐车的改造工作,超过年初确定的完成20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目标。
(三)全面启动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工作。
结合我市区块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在镇海、慈溪等有机废气污染突出区块,探索建立有机废气总量控制机制。
在化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彩钢瓦生产、汽车修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排放源调查及总量测定等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有机废气减排和削减技术方案,逐步开展了相关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限期做到集中收集、达标排放。
四、深化依法监管工作格局,在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上有新进展
认真分析各地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形势和问题,将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及饮用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列入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巩固减排绩效,维护区域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持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及“绿剑”系列等专项行动。
今年1-10月份,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2470人次,检查企业16117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304家,罚款总额达5463万元,个案处罚额度达4.18万元。
全市共依法取缔企业492家,停产整治企业128家,媒体曝光企业35家,限期治理企业118家,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2人,起到了对各类漠视环境保护、违法排放行为的震慑作用。
特别是3月以来,面对我省台州路桥、湖州德清等地相继发生的“血铅”事件,全市环保系统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把铅酸蓄电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列入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我市61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依法治理。
目前全市除1家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在产外,其他企业均以采取关闭、停产整顿等措施,并将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原则,全面引导行业提升转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开展电镀、印染行业专项治理行动。
“十二五”是国家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电镀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宁波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明确年度治理任务和工作重点,下发工作方案。
余姚、奉化、宁海、鄞州、镇海、杭州湾新区等电镀行业集中区域按照项目原址整治年内完成、异地搬迁明年见效的治理目标,坚决关停擅自扩大产能和排放不达标企业,加大手工线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和现有达标企业的整改提升进度,其中杭州湾新区和宁海电镀城等重点治理项目已取得显著成效。
继续深入开展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工作,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印染行业整治和提升工作。
(三)严管辐射安全和固废处置工作。
以开展“放心放射源”和“放心熔炼企业”整治创建工作为主线,实时掌握全市放射源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各地“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工作已完成市级验收,并确保做到辐射单位100%持证运营。
以强化废旧金属熔炼单位核查监管为核心,妥善处置了展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铜制品、金苹果(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放射性异常等事件,使污染物得到及时控制和转移,切实维护了周边群众身体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
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建成投运全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市六区及慈溪市医疗废物“无缝化”处置管理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积极推进奉化、象山、鄞州、北仑等地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废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持续保持100%。
(四)抓实环境应急防范和信访处置工作。
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重化工和能源基地,我市危化行业存在诸多环境安全隐患。
为此,全市环保系统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落实重点企业“一案一阀一池”等防治制度,并分别在镇海、北仑、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地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进一步强化各地应对突发环境问题能力,2011年我市共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6起,均为一般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确保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
同时妥处环境信访和纠纷案件,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和信访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通过领导包案、现场督办等形式,截止到10月底,市受理中心共办理环境信访件2197件,与去年同期(2550件)相比下降13.8%。
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90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
信访处理率100%,满意率98%,切实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和区域社会稳定。
五、深化主动服务意识,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新举措
以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活动,努力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强化环评准入监管。
大力开展区域发展和建设规划环评工作,相继完成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评、余姚滨海产业园规划环评、宁波化工区规划环评等,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
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及涉重金属行业等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截至到10月底,全市环保部门通过咨询说明、预审把关等形式,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497个,以污染物总量约束形成倒逼机制,努力实现区域“增产不增污”。
(二)优化经济服务水平。
主动为市、县两级重大项目服务,对市里关注程度高的如镇海炼化一体化、宁波台塑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落实专人跟踪管理服务,协助业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同时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协调各地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事项。
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大力推动公司上市和再融资、企业产品商标评定、单位荣誉评选等工作,其中出具公司上市、再融资环保核查证明9份、服务企业参评各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商号近600家,为企业持续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三)提高审核行政效能。
各地环保部门勇挑重担,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对于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投资项目,在评估、审批、验收等环节优先安排,缩短时间,推动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截至到10月,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4523个,其中工业项目1874个、生态项目410个。
出具环评报告书202个,报告表2425个、登记表1896个,审批项目总投资达3322亿元。
六、深化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在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有新拓展
以去年10月我市被国家列为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市为契机,并充分发挥这一工作体制机制优势,认真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目前各地已结合实际完成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政府按时履约履职。
(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各地年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强化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
各地也加大投入,确保各类环境治理资金持续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区域环境整治方面倾斜。
全市共完成588个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生活垃圾三级收集处理模式覆盖行政村达98%,建成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设施300座,建成环境整治村2100个、省级全面小康村326个,完成“千里清水河道”226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7平方公里,实现废弃矿山治理率达92.8%,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二)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会同各地环保部门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完成镇海、慈溪、奉化、宁海等地饮用水源地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环境整治工作,关停有关污染企业,完善核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余姚市还实施了环四明湖集污工程、陆埠水库生态湿地等项目建设,逐步建立起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全市102个水源地全部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覆盖面达100%,合格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强化执法监管手段,持续巩固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治理成果。
加大治理资金投入,推动开展全市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养殖面源污染对农村河道、村庄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深化改革创新步伐,在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上有新进步
以全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理顺我市环保系统工作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不断整合和提高环保部门工作执行力。
(一)完善制度建设工作。
开展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和噪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完成五大水库水环境功能区域界限划定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深入研究以资源环境有偿使用为核心的生态补偿制度,协调统筹全市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和资金的分配和落实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及生态补偿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继续深化环境保护分级管理和协作工作机制,压缩行政管理层级,加快建立新形势下两级环保部门沟通及时、配合默契、运转有序的上下联动协调机制。
(二)提高监测监控能力。
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点位283个,除24个点位因企业停产停用外,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率达98%,确保对污染排放的实时监控。
完成中心城区有机废气自动监测、机动车排气检测等监管系统建设,持续加大对城区空气环境的监测监控力度。
投入400万元建成白溪、横山、亭下、皎口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持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预警能力。
此外,各地也加快了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进度,新增大气质量监控点位,逐步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由单点管理向流域、区域管理发展。
(三)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内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绩效对账”等作风建设活动,还着重开展了建党90周年、文明机关创建等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全市环保队伍的思想作风、勤政廉政和业务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学习上的勤奋、干事业的激情和用权上的谨慎,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
同时今年以来,各地环保部门还开展了内部机构整合和调整工作,提升队伍力量,一线和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工作认识上,部分地方和环保系统的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推动手段,对如何持续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创新不够、办法不多。
二是在产业发展上,各地落后产能淘汰、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步伐有待加速,造成部分企业仍热衷于铺摊子、扩产能,创新投入不足,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少数污染企业违法违规扩大产能等行为仍然存在,需引起高度警惕。
三是在执法监管上,近年来各地环保任务日益繁重,部分地方环保部门人手、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逐步显现,环境监管机构和效能亟需进一步强化。
四是在环境质量上,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持续快速推进,诸如城市“灰霾”等新的环境问题开始出现,环境质量状况整体改善依然不明显,与人民群众期望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
对此,全市环保系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继续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的有效力和执行力,在工作思路上,从侧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削减排污总量向促进区域产业集约与总量控制并重、更加注重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者和执行者;
在工作重心上,从侧重城市环境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向城乡统筹推进和工业、农业、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并重转变,统筹协调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的新局面。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我市大力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推进年,也是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快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关键建设年。
对此,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新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第七次环保工作大会主要精神,提出2012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
即牢牢抓住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这条主线,以落实我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核心,以强化环保优先发展理念促进污染减排为方向,以维护区域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成效,以促进生态文明传播和生态文化繁荣为内涵,务实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实效,基本构建起全市上下产业结构发展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趋势稳定、社会生态文化氛围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大格局。
具体要发挥好六个“突出”作用:
一、突出生态建设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动生态文明战略深入发展
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把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和区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过程之中,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使之真正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旗帜和方向。
遵循生态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切实按照“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确定的功能区划原则审批建设项目,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优化。
重点开展环境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政绩考核机制等符合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发展方向的调控措施;
贯彻落实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持续开展象山港、三门湾等近岸海域生态保护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解决各地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司法保障支持不够、一些环境保护制度不符合当前实际、与其他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倒逼驱动作用,实现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持续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抓实抓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三大措施:
重点开展135兆瓦以上燃煤机组综合脱硝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减排工程;
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替代制度,把好火电、钢铁、印染、电镀等行业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巩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脱硫脱硝设施减排成效,强化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鼓励各地实施具有区域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抓好镇海、北仑等临港片区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在农村区域推进以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为主要内容的减排措施,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利用、立体种养、节约型农业技术等五大模式为核心的循环农业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围绕当前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实施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电镀、印染行业的环境治理任务,实现全市水污染物重金属排放量比2009年削减10%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好我市“十二五”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矛盾及部分突出污染问题。
积极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深入推动各类化工区、机动车尾气及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中心城区禁燃煤区建设、加油设施油气回收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突出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监管保障作用,确保环境执法成效深入人心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深入调研,不断完善稽查、联查和督察等环保执法工作手段,综合经济、工商、安监、卫生、电力等执法部门力量,持续开展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
同时不断创新环境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深入开展“飞行监测”,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和“数字环保”进程,推动全大市建立“移动执法”工作体系,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甬江流域、生态敏感区域的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形成维护群众健康、震慑违法行为的强大监管势头。
始终把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及危废、危化处置监管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实消除各类环境信访隐患。
全面优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定期公开全市环境质量、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环境处罚行为信息,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突出生态创建和环保主题宣传的示范推动作用,促进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以全面开展第二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为中心,分解落实城市环境整治任务,确保2012年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各地也要继续以各类生态和绿色创建为导向,大力培育基层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低碳发展载体,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结合生态创建工作,继续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加大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广大农村生态环境面貌。
注重环境主题宣传力度,围绕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污染减排、生态创建、世界环境日等中心内容,大力传播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的社会氛围。
五、突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服务引导作用,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环保优化发展理念,按“先评价、后建设”原则,将项目选址、总量调剂作为首要因素加以考虑,通过区域环评、标准引导、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监管倒逼等环保准入手段,严控“两高一资”等资源环境消耗大的项目,大力扶持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活动,规范审批手续、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做好省、市里重点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