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云梦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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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云梦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境内河、湖纵横,港渠交错,水域面积66平方公里。

县河(无客水进入)全长12公里。

在城关集纳城区污水后已由原来走洛阳段入县河改道经西大渠从公路口泵站排入府河。

  境内的主要河流府河流经义堂、胡金店、清明河、城关、隔卜、道桥等乡镇,全长约53公里。

径流面积489平方公里。

其中老府河北接府河南通汉北河,由护镇船闸和肖李船闸控制。

府河常年平均流量54.6m3/s,是我县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也是我县境内的唯一客水。

  云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常年平均气温15.5℃,常年主导风向冬季NNE,夏季SSE,平均风速3.2m/s,相对湿度79%。

年降雨量(集中在5-7月)1070mm左右,多年平均蒸发量1490mm。

  境内矿藏岩盐、石膏和芒硝储量丰富,系云应凹陷矿带,处全国第一。

分布面积约10平方公里。

岩盐的采选精制单厂全国生产能力之最,达80万吨/年。

精制食盐运销世界各地和神州大地。

  2.2生态环境形势

  2.2.1城市环境形势

  云梦县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1)部分水域污染较严重,水环境容量不足以支撑经济粗放型发展。

全县主要污染河流已遭到不同程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化学需氧量。

城市内河渠网水质呈恶化趋势,已经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尚好。

全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百分率大于80%。

  (3)噪声扰民现象日益突出。

全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社会等级A声级在38.4—61.3分贝之间,噪声扰民投诉比例逐年增加,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的比例较大,其次是交通噪声。

  2.2.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滞后。

到2007年底,云梦县没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

到2008年底,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由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对周围环境特别大,地下水资源造成圈套污染威胁。

  2.2.3生态建设亟待加强,生态系统功能需提升环境

  全县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森林覆盖率虽然有所增长,但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总体质量不高。

  全县河流水资源开发强度加大,生态用水被挤占,开发活动引起的断流增加;

乡镇地下水超采。

规模化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化学品使用等产生的面源污染引发的生态问题也较严重,“水华”等生态灾害出现范围扩大。

  2.2.4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农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的产生的环境污染长期以来未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安全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

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在农村地区出现,农业区的面源污染、土壤生态系统的退化、生物多样性单一、转基因生物的引入、外来生物物种入侵等,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面临更大的压力。

  2.2.5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形势紧迫

  全县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已经起步,但医疗废物处置水平距国家法规、标准要求差距较大,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有待加强。

  2.2.6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机制有待完善

  资源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尚不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未完全落实,偏重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环境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资机制有待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态建设比较薄弱,跨界污染问题突出,解决矛盾困难。

环境执法不够有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管理体制、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3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五”期间,化工、纺织、机械、建材等重化工业已经成为我县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十一五”期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将由2005年的46.9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1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

2010年以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12%以上。

但由于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不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环境资源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3总体战略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体化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先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3.2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按照:

“五个统筹”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从区域整体的角度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分类指导,分区推进:

全县12个乡镇地域差异显著,各地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各不相同,需要“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实施分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分区、分阶段有序开展工作。

  比较借鉴,自主创新:

着眼于武汉城市圈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分析未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制约因素,正视当前的环境状况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要求的差距,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新思路,谋划新发展。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同时,生态环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须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经济杠杆,排污交易:

从全球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来看,相对于高成本的行政减排,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低成本的温室气体减排更加有效。

从这点上说,武汉城市圈在圈域内建设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是个重要创新。

这意味着在国家行政性指标、财税政策外,由于排放权配额交易的可能,我国市场化节能机制已经萌动。

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权交易等制度,配套建设圈域内“云梦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创新排污权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3.3奋斗目标

  总体目标:

发挥云梦县平原水网景观和丘陵山地自然生态的优势,突出“山、水、田、城”的特色,构建“青山、绿水、蓝天、美城”的生态格局,将云梦打造成空间结构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合理和人居环境优美的宜居休闲生态城市。

  阶段目标:

  到2015年,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及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大幅度削减,府河水质维持良好水平。

  到2020年,全县区域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基本达到生态县市要求,建成生态乡镇群。

  3.4具体指标

  根据将云梦县宜居休闲生态城市的总体要求,本次规划设计了七个大类指标,作为考核城市圈生态环境状况的科学依据。

指标值的确定,既考虑到城市圈各个城市与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现状,又考虑到今后15个的发展趋势,并同湖北省的相关规划指标相衔接。

具体指标是:

  3.4.1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氨氮和氯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削减5-8%。

  废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

  工业固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实现依法处置。

  3.4.2环境质量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全县城区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的天数每年大于300天。

  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到2020年,府河云梦境内隔卜桥以上河段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桂花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5%。

隔卜桥以下河段(含老府河)达到Ⅳ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城区环境噪声昼夜连续等效声级达到云梦县城区噪声功能区划所划定的各类标准。

  辐射环境控制目标:

  全县核放射源确保安全使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医用放射装置达到国家规定的辐射防护规定。

  3.4.3污染防治指标

  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逐年提高。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大于8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90%。

  重点污染源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达到9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新建污染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大于90%。

  3.4.4生态保护和建设指标

  森林覆盖率大于18%。

  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25%以上。

  绿色、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5%以上。

  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破坏恢复率达到30%以上,不发生地质灾害破坏。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m2。

  3.4.5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达到标准化水平。

  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80%的重点污染源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100%。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建立自动监控平台。

  建成云梦环境保护网站,实现环境监管网络化。

  建成云梦环境投诉处理中心,开通环保12369投诉电话。

  ———建立云梦排污权交易制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3.4.6环境保护投入指标

  全县2008-2020年生态环保投入计划25.3亿元,占GDP比例约为2%。

  4主要任务及措施

  4.1统筹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区域一体化的要求,积极参与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起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规划引导机制、合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实现优势互补、互动发展。

  

(1)实现生态环境规划一体化。

  

(2)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

  (3)节能减排一体化。

  (4)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5)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6)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

  (7)实现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一体化。

  (8)实现生态环境信息一体化。

  4.2以生态经济理论指导经济结构调整

  4.2.1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资源型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

有重点地改造一批骨干工程,发展一批高新技术工程。

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工业生产模式向低能耗、低污染、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方向转变,提高工业整体素质。

重点抓好汽车、机械装备、建材、纺织、食品及盐化等传统产业的污染治理与技术升级改造工作。

全面推进节水、节油、节电、节煤、降噪、低电磁污染、使用洁净燃料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充分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多次加工增值。

  4.2.2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结合资源、环境特点,探索适合全市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农业模式,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和产品优质化,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2)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

  (3)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4)增强农业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

实施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保护农林病虫害的天敌,减少化学药品施用量,促进土壤肥力再生,减轻种植业对资金投入的依赖。

  4.2.3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倡导将生态观念和生态文件融入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用生态概念包装旅游资源,用生态文件观念塑造人文景观。

加强对城市圈各类旅游资源的整合,使生态旅游产业成为城市圈的支柱产业。

  4.3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

  4.3.1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

  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

发展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做好污水处理回用,提高用水效率。

注重农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节水作物;

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安全评估。

尽可能做到充分利用自然水系调控功能,减轻对生态干扰,保证生态蓄水,以及保持河道疏通、净化。

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科学制定水资源供求计划,实施“三湖连河”工程,构筑新河橡胶坝。

做好蓄水、引水、调水工作,正确处理防洪与抗旱、开源与节流、上游与下游、城市与农村的用水矛盾,管好用好水资源。

  4.3.2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

  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注意优化用地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

农村通过调整、撤并、移民方式,促进村以下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相对集中。

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

控制基本建设巩固用地规模,优化建设工程方案,减少占用土地。

严格土地管用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禁止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4.3.3保护森林资源

  依托重点生态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优化林地、林种及树种结构,营造混交林(多树种、多品系块状混交或利用地形自然混交),改造低产、低效(防护效能)林,发展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保护天然林,增加森林生物产量,提高防护效能,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

  4.3.4保护湿地资源

  加强湖区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发湿地资源,保障蓄洪行洪安全。

突出“水乡村寨”特色,构建“梦里水乡”景观,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县。

  4.3.5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从严审批矿产权,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内采矿,治理整顿矿业秩序。

科学地制定矿产开采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区和限采区、禁采区,禁止在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限制关闭不符合开采条件的矿山。

  4.3.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历史遗址保护区建设

  

(1)历史遗址保护区建设。

加大对保护历史遗址经费投入和建设管理力度,重点保护利用建设云梦楚王城。

  

(2)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组织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生物资源就地保护和基因库建设。

建立野生动植物抢救中心和珍稀动植物栽培基地,对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严格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

  4.4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

  4.4.1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府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老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4.4.2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3)城市改造与城市绿化建设。

  4.4.3加强农村环境建设

  重点做好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工作。

  4.5弘扬生态文明

  4.5.1加强生态文明的研究、宣传与教育。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生态观念;

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

培养和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生态观念的任务。

  4.5.2倡导绿色生产观。

  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

  4.5.3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

  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5重点工程

  根据云梦县生态环保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步骤,按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水利、清洁能源、生态恢复与环境整治、生态家园、生态文明、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初步进行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项目分类,制定和实施重点绿色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总投资25.3亿元。

  5.1生态工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示范工程、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示范工程、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和小锅炉改用天然气工程等。

总投资3亿元。

  5.2生态农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开发项目、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药和化肥减量及配方使用技术推广、土地平整利用项目等。

全县项目10个,总投资6.35亿元

  5.3生态林业工程

  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平原绿化项目、绿色通道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等。

总投资2亿元。

  5.4生态旅游工程

  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建设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项目,开发城效旅游观光农业项目等。

总投资1.5亿元。

  5.5生态水利项目

  主要建设生态水系工程—府河白鹤口像胶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汉北河孝感引水工程云梦分工程。

  5.6清洁能源工程

  开发并推广使用城镇居民生活服务的天然气、沼气、风能、太阳能等生物能源、建设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

其中2009-2015年实现城区小型燃煤生活锅炉煤改气,扩大天然气用量,实现二氧化硫减排。

  5.7生态恢复与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善废弃放射物的清理与收储工作,建设矿区生态环境重建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

总投资3.85亿元。

具体是:

  1、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2.95亿元。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个,投资1.15亿元,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7个,投资1.8亿元;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0.3亿元。

主要是工业废气治理项目3个,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1300吨/年,工业粉尘200吨/年。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0.6亿元。

主要是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80吨/日。

  5.8生态家园工程

  主要建设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庄,总投资3.6亿元。

主要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圈等农村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城市生态园林项目。

  5.9生态文明工程

  重点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设施,普及生态文件知识,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设施项目,创建绿色学校,推进生态示范“四级联创”,制定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总投资1亿元。

  5.10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工程

  重点建设重大环保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病虫害等灾害预警预测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宣教能力建设工程等。

  6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使云梦县环境管理能力水平有质的提高,实现环境管理政策、体制和手段创新,首先应该进行观念和思路创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环境管理创新和能力建设,采取“划分区域,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思路,确立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作用。

以环境容量为载体,科学论证,力争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以环境保护立法为基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市场机制得到应用,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环境管理体系。

  6.1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健全综合决策机制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将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作为要素参与综合平衡,把保护环境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使环境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人口计划、生态建设规划相互衔接、互为重要依据。

  建立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各级政府要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国土整治与资源开发、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及专项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环境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不得实施。

  建立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

政府成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重大决策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和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制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要经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委员会预审。

  建立部门联合会审制度。

政府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环境与发展联席会议,对与环境有关的决策进行会审,通报重大决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环境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努力提高环境与发展密切结合的组织程度。

  建立环保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对环境与发展决策中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舆论的监督。

依法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问题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2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和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制度、环保资金投入制度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制度。

真正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和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制。

切实把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确定环保优先原则,研究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把绿色GDP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继续推行环保任期目标责任制,政府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通过逐级签订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加强任期内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

把考核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计划、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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