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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案例Word文档格式.docx

其中:

  

(1)耕地:

包括灌溉水田、旱地、菜地等,面积10.1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9%。

其中灌溉水田5.3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67%;

菜地0.72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11%,旱地3.34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3.00%,其它耕地0.73万公顷,占7.22%。

  

(2)园地:

包括果园、茶园等,面积0.9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7%。

园地中以果园为主,占园地面积的71.95%。

  (3)林地:

林业部门统计面积7.37万公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7.5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5%。

其中有林地6.20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2.45%。

全市森林覆盖率20.7%。

  (4)牧草地:

面积0.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

  (5)水面:

包括淡水产养殖、水库、河流、坑塘水面等,面积10.2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3%。

河流水面2.79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27.11%,坑塘水面7.36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71.52%,水库面积0.13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1.37%。

  2、建设用地

  全市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用地面积8.0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9%(详见表五)。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包括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特殊用地等,面积6.31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2%。

其中城镇用地1.649万公顷,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26.10%;

农村居民点用地2.34万公顷,占37.03%;

独立工矿用地2.107万公顷,占33.34%;

特殊用地0.223万公顷,占3.63%。

  

(2)交通用地:

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港口码头等,面积0.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

其中公路用地0.34万公顷,占交通用地的51.56%;

农村道路用地0.29万公顷,占44.63%;

铁路用地161公顷,占2.44%;

港口码头用地90公顷,占1.37%。

  (3)水利水工:

面积1.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5%。

其中水工建筑面积0.38万公顷,占水利水工面积的37.19%;

沟渠面积0.64万公顷,占水利水工面积的62.81%。

  3、未利用土地

  全市未利用土地含荒草地、裸土地、田坎、滩涂和裸岩等难利用地,面积1.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

其中荒草地1.03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5.19%,田坎0.20万公顷,占12.66%,滩涂0.33万公顷,占20.90%,其它土地0.02万公顷。

  

(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1、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利用方式多样。

  佛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东连广州市,毗邻港澳,水、陆、空交通便捷,地处南亚热带气候区,光、热、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土地利用方式多样,对于外向型经济发展十分有利。

全市农、林、渔业用地面积2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57%;

建设用地8.0万公顷,占20.78%。

建设用地中,以居住和工业用地为主,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9.27%和29.72%;

农业用地中以耕地、林地为主,分别占农用地的35.01%和26.03%。

  2、土地利用率高,利用效益差异较大。

  佛山市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达95.88%。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产出率较高,1996年平均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1656万元(当年价,下同)。

但是,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区域土地利用效益的差异,总体上东南部高于北部和西南部。

东南部平均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2683万元,北部和西南部只有504万元,土地利用效益差异较大。

  3、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

  1996年全市户籍人口316.12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1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21人,是全省平均密度的2倍,是全国平均密度的6倍。

全市人均土地面积0.12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32公顷,是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年人均自产粮食147公斤,只能满足基本口粮需要,耕地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市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据土地详查统计,全市未利用土地1.58万公顷,除了滩涂田坎地0.53万公顷外,可供开发的荒草地1.03万公顷,能够开发成耕地的约只有0.133万公顷。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农建设用地增长快,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大量耕地,致使耕地锐减,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各项建设事业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占用耕地数量日益增加,农业结构调整也大量占用了耕地,使全市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据国土部门统计,1986—1996年,全市耕地减少2.578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258万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0.916万公顷,平均每年占用0.092万公顷;

农业结构调整占用1.432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143万公顷。

耕地锐减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建设的扩大,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

今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口增加,人地矛盾会愈加尖锐。

  2、土地开发利用欠缺全面规划,城镇建设规模大,存在不合理用地与浪费土地的现象。

  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不多,分布分散,利用难度较大,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确保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

一方面各地欠缺土地开发规划,或规划不够具体,难以操作;

另一方面城镇建设规模大,部分非农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宽打宽用,一些工业、商业和房地产用地沿交通线带状分布。

一些地方由于利益的驱动,存在着征而不用,闲置土地,甚至有法不依,违法用地等现象,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据1997年全市土地清查统计有3267公顷(4.9万亩)征而未用的闲置地。

  3、部分地区有重用轻管现象,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生态恶化。

城镇和工业的迅速发展,人口密度大,乡镇工业发达,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与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三废”产生量大的小企业并存,污染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据环保部门统计,1997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1293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9557万吨,二氧化硫10.7万吨。

有些地方由于盲目开采,乱砍滥伐,挖沙取土,导致水土流失,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田质量下降,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一)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我市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46万公顷(7万亩),开垦新增耕地0.47万公顷(7万亩)。

为确保我市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的措施。

开发整理垦复补充耕地是一项重大任务,规划前期主要是依靠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规划后期主要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规划到2010年补充耕地0.47万公顷,土地开发主要在三水市、高明市、南海市西北部丘陵地区,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过后备资源的开发,使耕地总量保持不变。

禁止在文物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泄洪区内开垦耕地。

  在抓好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加强对因建设、生产挖损和自然灾害破坏及农村空闲旧宅基地的复垦和整理。

土地整理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较多的地区,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整理村边空闲地;

在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较多耕地的地区与耕地后备资源缺乏的地区,积极提倡退园还耕,退塘还耕;

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加大土地整理力度,重点推行田块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面积。

土地整理主要分布在顺德市、南海市、三水市、高明市。

  1、荒山荒地。

全市未利用土地1.58万公顷(23.80万亩),可供开发利用的荒草地1.033万公顷(15.5万亩),田坎0.2万公顷(2.93万亩),其中可开垦为耕地0.133万公顷(2万亩),宜果园地0.233万公顷(3.5万亩),宜林地0.667万公顷(10万亩)。

规划期末开发荒地新增耕地面积0.1万公顷(1.45万亩),园地353公顷(0.53万亩),林地0.779万公顷(11.69万亩)。

  2、河滩地。

全市有河滩地面积0.334万公顷(5.01万亩),主要分布于西、北江河沿岸,由于受季节性洪涝威胁,可根据季节种植蔬菜、牧草、饲料,对其充分利用。

但是,对河滩地的利用,应在保证不影响防洪排涝等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并且要经过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3、荒水面。

全市约有1333公顷(2万亩)水库水面可综合利用,发展淡水养殖。

  4、土地整理。

规划期末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37万公顷(5.55万亩),其中通过园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165万公顷(2.48万亩),水面鱼塘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158万公顷(2.37万亩),废弃交通道路整理增加耕地面积67公倾(1000亩),整理农村废弃旧宅基地增加耕地面积400公顷(0.6万亩)。

退园还耕和退塘还耕要进行综合论证,在不减少农民收入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地进行。

  

(二)提高已利用土地潜力分析

   

1、提高农业用地生产潜力

  

(1)提高粮食生产潜力。

全市现有水田1/15公顷年水稻产量700公斤以下的中低产田面积1.333万公顷(20万亩),通过增加投入,改善水利排灌条件,增肥改土,推广良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经改造后,预计1/15公顷可增产粮食50公斤,每年可增产粮食约1万吨。

  

(2)提高蔬菜生产潜力。

1996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5.277万公顷(80万亩),通过改善灌溉条件,推广良种,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每年1/15公顷产量可从现在的1912公斤提高到2000公斤,每年可增加产量7万吨。

  (3)提高水果产量。

全市有低产园地面积0.333万公顷(5万亩),通过增加投入,整治改造,推广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品质量是大有潜力的。

  (4)整治鱼塘,提高产量。

全市每年1/15公顷产量300公斤以下的鱼塘面积约0.333万公顷(5万亩),浅、水、瘦、漏和排灌不良的鱼塘2万公顷(30万亩),通过整治,改善生产条件,推广“鱼禽畜”立体生产,养殖优质品种,可大大提高鱼塘的产量和水产品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提高非农建设用地效率

  

(1)使用新征土地,必须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市人多地少的实际取标准下限,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立项关和用地审批关,做好建设规划,开发一片,建成一片,受益一片。

  

(2)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管理,做好村庄规划,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旧宅基地,拆旧建新,大力推广建设多层农民公寓,控制建设单家独院住宅。

通过农村居民点改造,利用旧村建新村,建设新村搬旧村,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把空置的农村居民点改造整理为农用地,部分改为工业用地。

  (3)因地制宜,充分挖掘现有工业用地潜力,努力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不搞花园式工厂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4)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盘活闲置土地。

据统计,1997年全市闲置土地约0.33万公顷(4.9万亩),可用于城镇建设、工矿事业和交通用地,充分利用这部分土地,可解决今后非农建设用地的部分需求。

(5)加速旧城区改造。

旧民房拆建改造,严格执行城镇建设规划,旧城区的工矿企业,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区,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三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目标

  为实现2010年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土地利用必须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到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加2.8倍,达到2460亿元,年均递增10.12%,工农业总产值9060亿元,户籍人口控制在395万人,暂住人口68万人。

城市化水平达到68.2%。

为此,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如下:

  1、耕地。

通过土地开发、垦复、整理,2010年耕地面积保持10.12万公顷(151.7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29%,其中南海市3.862万公顷(57.92万亩),顺德市1.774万公顷(26.61万亩),三水市2.862万公顷(42.93万亩),高明市1.585万公顷(23.77万亩),市区0.037万公顷(0.54万亩)。

按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395万人计算,人均耕地保有量0.026公顷(0.384亩),并建设管理好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7.31万公顷(109.65万亩)。

  2、林地。

增加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丘陵山区和城乡的全面绿化,提高环境质量。

通过对疏林地的改造,荒地荒山的开发,到2010年,林地面积7.94万公顷(119.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比1996年增加0.41万公顷(6.2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7.33万公顷(1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生态公益林面积3.33万公顷(50万亩)。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南海、顺德市要达到5%,三水、高明市要达到10%。

  3、各项建设事业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

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必要的交通、能源、水利、社会公共设施及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城乡居民点等非农建设应充分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尽量使用闲置地、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

规划期末非农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6万公顷(129.9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51%,新增建设用地0.663万公顷(9.95万亩)。

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0.46万公顷(7万亩)以内,南海市1133公顷(1.7万亩),顺德市1133公顷(1.7万亩),三水市1133公顷(1.7万亩)、高明市934公顷(1.4万亩)、市区334公顷(0.5万亩)。

  4、开垦整理新增耕地。

积极开发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鱼塘,到2010年开发荒山荒地0.911万公顷(13.67万亩)。

其中开垦耕地面积0.1万公顷(1.45万亩),整理、垦复土地增加耕地面积0.37万公顷(5.5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267万公顷(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333万公顷(20万亩),整治鱼塘2万公顷(30万亩)。

规划期间增加耕地面积0.47万公顷(7万亩),其中南海市1133公顷(1.7万亩),顺德市1133公顷(1.7万亩),三水市1300公顷(1.95万亩),高明市1101公顷(1.65万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土地利用方针

  1、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保证粮食生产用地,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

采取严格措施,切实保护好现有的耕地。

  2、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必需的建设用地,特别是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在规划布局上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3、积极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盘活、消化闲置土地,确保国民经济稳步协调发展。

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加大开发荒山、荒地和土地整理力度,增加对土地开发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做好建设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4、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好非农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抓好乡镇企业的改造,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关系,采取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措施,在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加大土地整治保护的力度,加强对水土流失的治理,依法保护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保护区和生态资源保护区,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防止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根据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如下(详见表二):

 

(一)农用地

  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29.172万公顷(437.5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80%,其中:

  1、耕地

  为了确保我市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规划期间必须保证粮食生产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被占用减少,提高耕地质量和经济效益,耕地优先用于粮食、蔬菜生产用地,管理并建设好已划定的7.31万公顷(109.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见表三),规划到2000年开发新增耕地1333公顷(2万亩);

到2010年开发整理新增耕地0.47万公顷(7万亩),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10.12万公顷(151.7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6.29%,人均耕地面积0.026公顷(0.384亩)。

规划期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改挖鱼塘和种植木本水果。

  2、园地

  为发挥我市自然资源的优势,在土地利用上,应进一步调整水果种植结构,增加名、特、优、稀、新品种,在布局上,继续向西北丘陵山区转移。

规划到2000年和2010年,园地面积分别为9933公顷(14.9万亩)和11033公顷(16.55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58%和2.87%。

规划期末比1996年增加1527公顷(2.29万亩)。

园地主要是利用低山、低丘地带发展,对占用耕地改种水果的园地,应在不减少农民收入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选择部分土地,逐步整理为耕地。

要结合城乡绿化,园林建设,基本农田防护林建设发展水果生产。

  3、林地

  发展林业是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搞好林业建设是保证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到2010年林地面积7.937万公顷(119.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并实现全市城乡绿化。

通过对疏林地的改造,对未成林的抚育,调整林业内部树种结构,使有林地面积增加到7.333万公顷(110万亩),加上园地木本果林等其它林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2%。

为加强环境保护,提高抗灾能力,应进一步抓好农田防护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建设,全市建设生态公益林3.333万公顷(50万亩),规划建设森林公园10个,面积0.667万公顷(10万亩),主要项目有:

西樵山、南国桃园、三水森林公园、海景森林公园、云勇林场等。

严禁未经批准毁林开垦。

  4、牧草地

  我市牧草地面积很少,规划期末,保持220公顷(0.33万亩)。

  5、水面

  水面用地包括河流、坑塘、水库等用地。

规划到2000年、2010年水面用地分别为10.183万公顷(152.75万亩)和9.99万公顷(149.87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6.73%和25.96%,规划期末比1996年减少0.294万公顷(4.42万亩)。

其中坑塘水面整理为耕地0.158万公顷(2.37万亩)。

水面应尽量做到综合利用,特别是淡水养殖,要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水产品总量增加应以提高鱼塘单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积极开发利用山塘水库等水域资源。

利用低洼地、荒水地发展水产养殖。

2010年水产养殖用地保持在4.4万公顷(66万亩),比1996年减少667公顷(1万亩)。

规划期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改挖鱼塘。

  

(二)建设用地

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8.662万公顷(129.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2.51%。

其中: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规划期间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点、独立工矿及其它事业的土地利用率,协调好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新增用地要按照“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抓好全面规划,做好选址布局,尽量避免占用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到2000年、2010年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6.461万公顷(96.91万亩)和6.693万公顷(100.4万亩),规划期末比1996年增加用地面积3753公顷(5.63万亩)。

  

(1)城镇用地:

城镇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用地标准,今后用地应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

从实际出发,规划先行,分片实施,尽量使用荒地、劣地,避免占用良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城镇用地必须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城镇发展必需的用地。

到2010年全市城镇户籍人口达291万人,比1996年增加148.28万人,城镇用地规模将达2.854万公顷(42.82万亩),比1996年增加1.206万公顷(18.09万亩),其中占用耕地0.207万公顷(3.1万亩)。

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88平方米,4个县级市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指标原则上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佛山市区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在5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城镇用地要充分考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合理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农村居民点用地: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用地规模明显下降。

到2010年农村人口104万人,比1996年减少69.4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604万公顷(24.06万亩)以内,比1996年减少0.735万公顷(11.03万亩),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54.23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要按照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标准宅基地的要求,做好用地规划,充分利用旧宅基地和村边空闲地,提倡建农民公寓。

对于分散的村庄要逐步向中心村集中,通过村庄改造,整理土地复垦还耕。

  (3)独立工矿企事业和特殊用地:

2010年全市独立工矿企事业和特殊用地2.234万公顷(33.52万亩),比1996年减少0.096万公顷(1.44万亩)。

独立工矿企事业用地今后应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严格控制占地多、产出少、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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