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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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民文化程度总体普遍较低,已经影响了农业先进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方式的推广和应用,特别是近年发展较快的花卉苗木、特种水产和畜禽等农业产业,其技术推广和标准化建设后劲乏力;

影响了外出务工的就业率和就业档次,进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通过调查研究,市农办提出了以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培训工程建议,按照政府统筹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全市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达50万人次,其中5万名农业劳动力获得“绿色证书”或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使农业劳动力普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农民的转岗转业就业技能培训达3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能掌握一门以上非农就业技能,并对其中的2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学历培训和新一代农民的培养,有1000名优秀农民进高校培养,获得农业高级研修证书。

全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具有高中段以上文化程度达到30%以上。

目前农民培训工程已纳入市政府2004年为农办实事的工程之一,市财政将核拨资金千余万元用于全市的农民培训特别是失地农民及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岗转业培训。

四是开展农村财务立法的调研,努力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依。

农村财务特别是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市政府的立法计划,我市自2015年起,开始了《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的调研和主要内容的起草工作,期间六移其稿,最后形成了《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审定,2015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市政府180号出台了《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务公开说到底,是要给农民一个知情权,这是农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的前提和基础。

我市的村务公开制度建于1998年底,几年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各级按照“贵在坚持、重在规范、着眼在实效”和“5个100%”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市村务公开已基本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并且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要表现为:

1、推行村务公开的思想氛围已经形成。

在过去的2年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统一思想认识作为搞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对一些基层干部先后出现的不愿、不敢公开,不愿全面明细公开,不想及时持久公开等模糊认识,通过切实加强教育,广泛宣传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搞好村务公开作为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而使搞好村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合力抓村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2、开展村务公开的工作日趋规范。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精神,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规范化操作规程”和“村级财务公开示范表式”等政策意见,各地也相应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同时,为了确保全市村务能如期公开、规范公开,全市还建立了市、区、县(市)及乡镇三级村务公开检查监督制度,市里每半年和年度对各地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通报;

各区、县(市)每半年和年度开展全面检查,每季末进行重点抽查;

各乡镇则建立起每季一次的村务公开全面检查制度。

据三季度全市村务公开检查统计,所抽查的70个村中,村务公开率达100%,规范率达96%。

3、实施村务公开的效果日益体现。

一是解决了农村存在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村务公开,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都进行翔实公开,从而改善了党群关系,化解了农村矛盾。

二是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

实行村务公开后,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有了较充分的体现,村干部办事同群众商量的多了,自行其事的少了,村级经济及公益事业建设民主决策的多了,独断专行的少了。

三是实行了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

根据中央关于“取消村组招待费”的文件精神,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分类、逐步取消村务招待费的意见,将村务招待费分为行政事务招待和经济业务往来招待二大类,并提出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村级因“上请、互请和自请”而发生的招待费,实现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

目前全市已有西湖、萧山、富阳、桐庐、淳安等地出台并实施了该规定,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三、深化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去年底,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市的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近一年来,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截止10月底,我市已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193个,纳入乡镇会计代理中心代理记账的村4501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97.0%和96.8%;

共配备代理中心会计405名,平均每名代理会计代理11.5个村;

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的乡镇172个,涉及的村数4221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86.4%和90.8%。

回顾我市推进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主要做了以下4方面的工作:

1、试点先行,探索经验。

2015年,富阳、西湖等地为了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借鉴外地经验,对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试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在总结二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我们一方面要求其他区、县(市)积极开展1-2个乡镇的试点,另一方面市里分别在滨江区长河镇、萧山区南阳镇、余杭区崇贤镇等7乡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通过试点,不但摸索出了一套具体的操作程序,而且还掌握了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难点的方法,从而为全市面上稳步推进积累了经验。

2、专题部署,全面推进。

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富阳市召开了全市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现场会,市委副书记于辉达要求各地以创新的思维,从改革体制和制度入手,把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并就如何全面实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会议之后,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积极行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召开乡镇机关干部、村级班子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各级组织、纪检、农办、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组织部门做好牵头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农村工作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财政部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形成了合力推进代理制工作的良好格局。

3、精心组织,严格实施。

为统一标准,严格操作程序,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及时联合出台了《杭州市乡镇会计代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主要把握好以下4个环节:

一是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

各乡镇对村级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办事,切实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是依法行政,办好委托。

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必须由村民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级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与乡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三是建立机构,配备人员。

各乡镇都建立相应的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并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设施,代理中心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乡镇农经站的指导与监督。

代理中心会计实行对外招聘,择优录取。

四是财务清理,办好移交。

对要求委托代理的村,组织人员对其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达到账实、账款、账证相符,在此基础上,由村经济合作社与代理中心办理移接交手续。

4、加强检查,促进规范。

为检查各地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进展情况,市农办先后三次召开代理制工作实施情况汇报会,在听取各地前一阶段工作汇报交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经常深入乡镇基层,对全市的代理制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面对面指导。

7月份,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推进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查漏补缺,搞好总结,迎接检查。

8月份,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组织各区、县(市)分别组成12个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34个乡镇进行百分制考核,检查内容分组织领导、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建设、效果评价3大方面,23项指标,检查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联合形成《关于杭州市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四、实施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推进村级组织制度创新,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我市大规模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始于1998年的撤村建居。

截止2003年8月,全市已完成和正在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达到110个,清查核实集体净资产39.03亿元,量化到农户资产27.01亿元,占清查核实集体净资产的69.2%,持股农民达到44317人。

已有5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社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

其主要特点:

1、把握改革条件,明确改革任务。

股份制改革是有条件的,一是要有较多的集体净资产,以利于产权的明晰与量化;

二是要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实现股民的红利分配;

三是要有干净干事的村级班子,以利于政策把握与改革的实施。

根据股份制改革的条件,结合杭州实际,我市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

通过3-5年的努力,将杭州城郊绕城公路以内的200多个村及县城、中心镇周边的近100个村,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和行政村撤并再改造100个左右的村,使全市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村的总数达到400个左右。

2、把握政策尺度,稳妥推进改革。

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市已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清产核资实施意见、撤村建居后原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第二批撤村建居单位开展股份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州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从指导思想到基本原则,从产权界定到股权设置,从组织结构到分配关系,形成了一个比较严密而完整的政策体系。

3、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规范操作。

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们要求各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建立由社员代表参加的清查核实小组,负责开展人口的清查和资产的核实工作,清查核实的结果必须报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二是制订方案,量化资产。

为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求集体净资产在扣除待处理资产、留作社会保障资金后,原则上全部用于股权量化,全部量化有困难的,按照集体资本金80%以上的比例量化,集体资本金不足80%的,要予以帐户调整。

量化的股权一般设“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撤村建居时在册一次性农转非人员,享有“人口股”,年满16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农业户口在村里的年限享有“农龄股”。

撤村建居时已农转非的人员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或给予享受“农龄股”,或按其在村里的农龄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是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代表要求年满16周岁,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股份经济合作社制订的《章程》,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并严格执行。

股东代表实行一人一票制。

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收益在依法纳税、提取20%的公积金、30%的公益金后,按股份进行分配。

4、把握指导力度,做好检查督促。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

在市委市政府明确政策的基础上,市、区、乡镇各级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政策培训。

市级召集撤村建居村的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社长和村总会计,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主要政策和主要操作环节的培训;

各区和乡镇,从务实和操作出发,对各村进行细化政策的培训。

使村级这一实施主体,把握和实施好政策。

二是开展工作交流。

为相互借鉴和学习,市有关部门多次运用座谈会、交流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经验交流,以推动改革的整体推进。

与此同时,我们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一些原来集体经济家底不清,村级班子不强,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的村,加强面对面的指导。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

组织人员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制度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互查互审或专项审计,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土地承包管理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力求达到家喻户晓。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为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市在3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性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

一是邀请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组织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者、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了现场收看。

二是举办电视宣传晚会。

3月1日晚上,在杭州电视台举办了“春暖大地”的专场电视宣传晚会,市级农口部门、各区、县(市)农办和乡镇的农经干部共200余人参加了晚会的节目活动,晚会紧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内容,分市政府领导讲话、知识抢答、改革成果回放、游戏、小品等栏目,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是开辟“杭州龙网”专栏宣传。

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领导的讲话全文在“杭州龙网”上发布,并在网上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竞赛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了知识竞赛。

四是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法》单行本、公告。

全市共印发单行本近2万册,基本做到乡镇村主要干部人手一册。

同时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印成公告6000余份,要求在各村的村务公开栏中张贴。

五是组织开展培训。

市里分三批对县、乡两级农经干部和部分乡镇领导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区、县(市)组织负责对村主要干部进行培训,受训人数达2015余人次。

2、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时间跨度长达30年,各种资料必须做到有据可查。

为此我们首先要求各级将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各村的土地承包工作方案、党员会户主会的签到名册、会议形成的承包方案决议、土地承包清册、承包合同、承包权证审批表等重要资料,完整地收集归档,装订成册,并分县、乡、村三级建档保存管理。

其次要求建立健全承包管理机构,县、乡建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市、县建立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

二是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

目前我市已有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58.24万亩,涉及流转农户31.01万户;

山地使用权流转78.64万亩,形成规模经营的大户3549户。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求凡农户之间自由流转一年以上的,都要求订立合同。

凡委托村经济合作社流转的,要出具委托书,村与农户就流转期限、面积、权益处置等内容签订协议,并在承包合同和承包权证上注明。

凡流转后形成的十亩以上的大户,都要单独建立大户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耕地10亩以上大户由乡镇管理,30亩以上由县级管理,50亩以上由市级管理。

三是加强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

首先是及时发现纠纷。

当前我市的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有土地流转特别是大户承包、土地征用、村干部低价承包集体土地、“农嫁居”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不落实、承包人拖欠承包款等5方面。

其次秉公调处纠纷。

重视调查取证,实事求是,对涉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纠纷,则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对调处不成,申请合同仲裁的,则严格按照《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法》规定的办案程序进行。

第一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被诉方根据申请副本做好答辩准备;

第二是委派2名以上持证人员实地调查,做好调查笔录;

第三是审理,组建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组成的仲裁庭;

第四是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先予调解;

第五是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裁决;

第六是裁决书送达,取回送达回证,逾期不履裁决由仲裁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规范了办案程序,我市到目前为止,在仲裁承包合同纠纷中没有发生过因程序不当而出现的问题。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规范农村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减停免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总体方案,我市于2015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2015年底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基本落实到位,2003年3月,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专门组织6个检查小组,历时半个月,对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的方法,在全面听取区、县(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8个乡镇的35个村,并走访农户80余户。

从检查情况看,一是全市从2003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了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了屠宰税及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

二是2015年省对全市财政转移支付4152万元,各区、县(市)对乡镇转移支付3915万元的财政转移资金基本落实到位。

三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已由区、县(市)财政统一发放,并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个人帐户。

对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根据省核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除学校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外,其余部分纳入县(市)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四是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由改革前农民人均负担127.4元,下降到人均46.14元,减幅达63.78%。

2、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认真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点开展对农民建房等5个领域涉农收费情况的清理,通过清理公布并建立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就学、农村计划生育、农民结离婚登记、农村用电等5个领域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其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布于众,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或举报;

通过建立涉农收费的立项登记制度,使市、县二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变动情况,有效监督和规范涉农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

通过开展不定期的检查与暗访,并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杜绝了各种擅自设立、扩大范围、超过标准及搭车的乱收费行为;

通过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定期掌握全市农民家庭的生产经营收支和实际负担动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正确信息。

七、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调查研究,掌握现状。

为掌握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市农办自2015年起先后组织3次开展对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统计与典型解剖,据统计,目前我市农村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5个,其中专业合作社66个,专业协会119个,拥有社员(会员)2.58万人,带动农户18.87万人,占农户总数的15.5%。

从产业划分看,其中从事种植业138个,畜牧业20个,渔业14个;

从社员分布看,乡内的160个,跨乡的25个;

从兴办方式看,农技部门牵头的83家,基层供销社牵头的40家,企业牵头25家,农民自发的37家。

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年末拥有固定资产10873万元,2015年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62404万元,纯收益10992万元,其中向社员返利3382万元。

其主要特点表现为:

一是多元化牵头兴办。

有大户牵头兴办的,部分在发展效益农业中涌现出来的种养能人,发挥能人效应,联合农户带头兴办合作社;

有龙头企业创办的,部分龙头企业,为了与农户结成更为紧密的联合体,发挥龙头企业更强的带头作用,同时也为了增强企业加工原料来源的稳定性,牵头创办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也有基层农技推广和供销合作组织领办的,发挥其自身的科技、信息和流通的优势作用。

二是多形式并存。

既产加销一体型的,围绕本地拳头产品,联合专业生产大户,开展生产服务和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

也有产销结合型的,通过开拓产品市场,统一打造品牌,开展行业服务;

还有生产服务型的,根据专业生产的需要,联合专业大户,建立以生产环节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专业合作组织。

三是利益机制多样。

既有紧密型的,即合作社不但开展技术合作,同时还实行经营和资本合作;

也有半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社,或收购社员的产品,按市场定价,一次结算,不再返利,如果销售环节亏损,社员也不再补亏;

或是按批发价向入会社员统一供种、供药、供料等,使社员在生产环节受益;

也有松散型的,与会员大多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由协会根据自身实力,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是作用发挥明显。

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农业生产水平都有了一定提高,政府关于农业产业规划、产业导向及支农贴农的政策信息得以及时传递。

2、制订政策,鼓励发展。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要求通过积极引导,鼓励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加快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通过加大资金扶持、税收减免及用电用地运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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