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庭审笔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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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有琴,已押解至候审室;
证人王佳杰,已传唤至证人休息室。
证人宋军伟,已传唤至证人休息室。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宣布法庭纪律:
(一)所有到庭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鼓掌、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呼口号、插话或当庭发言,如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书面提出;
(三)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通讯工具;
(四)法槌敲响后,全体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保持法庭肃静;
(五)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六)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如有请退庭,在庭外等候传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9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本案的审理,控辩双方有没有申请通知出庭的证人?
公诉人:
有。
证人王佳杰,宋军伟已到庭
没有
请证人到证人休息室等候
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人员起立!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审判席入座)(待合议庭成员入座后)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至候审室,公诉人、辩护人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全部通知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敲击法槌一下)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上庭。
(法警将带入法庭在被告席入座,审判长示意法警为被告人解除械具,法警在被告人身后站立值庭)
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审判庭今天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抢劫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下面查明被告人身份。
审判员:
被告人鲍鹏程,请介绍一下你的基本信息,
被告:
被告人鲍鹏程,男,1995年5月6日生,号1。
汉族,
初中文化,省怀远县人。
被告人蔡雪冰,请介绍一下你的基本信息,
被告人蔡雪冰,女,1997年12月6日生,号9,汉族,初中文化,省怀远县人。
被告人有琴,介绍一下你的基本信息,,
被告人有琴,女,1996年3月17日生,号1,汉族,初中文化,省怀远县人。
被告人鲍鹏程,你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没有。
你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因涉抢劫罪,
你是否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收到。
收到的日期?
被告人蔡雪冰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何时收到?
被告人有琴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本院审判员德胜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程丽君、灵会三人组成合议庭。
主审法官灵会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年毅聪担任法庭记录。
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卫佳、印媛出庭支持公诉。
另外,根据被告人鲍鹏程的委托,安定律师事务所指派贾蕊律师担任鲍鹏程的辩护人,根据被告人蔡雪冰法定代理人王冰清的委托,安邦律师事务所指派南南律师出庭担任被告人蔡雪冰的辩护人,以上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
被告人鲍鹏程对法庭组成人员的是否听清?
听清。
被告人蔡雪冰?
听清了。
被告人有琴?
听清楚了。
现在告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述;
(五)认为法庭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六)如不服一审判决,有依法提出上诉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被告人鲍鹏程听清楚了吗?
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鲍鹏程的辩护人?
被告人蔡雪冰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蔡雪冰的法定代理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法定代理人:
听清,不申请回避
蔡雪冰的辩护人?
被告人有琴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根据法律规定,在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副本十日后人民法院即可开庭审理。
现在由主审法官灵会主持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宣读起诉书
审判员(起诉书宣读完毕后):
法警将被告人蔡雪冰、有琴带至庭外候审。
(法警带至庭外候审室)
被告人鲍鹏程,起诉书的容是否听清?
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你当时打联系房主被害人某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呢?
就是跟她说打算租她的房子,然后跟他约定一下看房的时间地点。
约定的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当时是约去出租屋里谈,说的是下午三点。
下午去看房子为什么去买刀和胶布?
。
发问完毕
鲍鹏程的辩护人有没有问题发问?
鲍鹏程,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鲍鹏程,当时出租屋里有几个人?
鲍鹏程:
三个,只有我,蔡雪冰,还有房主玉佩。
当时出租屋里有家用设施吗?
只有简单的一床,和桌椅。
房主玉佩在出租屋里居住吗?
屋子里只有简单的几样东西,我想是方便出租的,玉佩不在里面住。
蔡雪冰的辩护人有没有发问的问题?
法警将被告人鲍鹏程带至庭外候审,传被告人蔡雪冰到庭。
被告人蔡雪冰,起诉书的容是否听清?
被告人蔡雪冰你为什么和鲍鹏程一起去出租屋?
老鲍要我陪他一起去的。
那你有没有和被告鲍鹏程、有琴一起去买了刀和胶布及绳子?
是。
辩护人:
发问完毕h
被告人鲍鹏程的辩护人有没有发问的问题?
有,被告人蔡雪冰,问你如下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发问完毕。
法警将被告人蔡雪冰带至庭外候审,传被人有琴到庭。
被告人有琴,起诉书的容是否听清?
传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到庭
公诉人有没有问题需要对质的?
下面由公诉人针对指控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抢劫罪,出示定罪事实的证据:
公诉人:
审判员:
请法警将证据交被告人、辩护人质证。
(法警将案发现场方位示意图向被告人、辩护人出示)
被告人鲍鹏程及其辩护人对该组证据质证?
被告人蔡雪冰及其辩护人对该组证据质证?
被告人有琴对该组证据质证?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公诉人;
下面,公诉人提请法庭传证人王佳杰出庭作证
传证人王佳杰到庭。
(法警将证人引导至证人席)
证人请说明你的自然情况和身份
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权利义务,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能否保证你当庭所作的证言是真实的?
我保证当庭所作的证言都是完全真实的。
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名。
(法警将保证书交由王佳杰签名后送交给审判长)
证人王佳杰述你所知道的相关案件事实。
公诉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被告人鲍鹏程及其辩护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蔡雪冰及其辩护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被告人有琴可以向证人发问
没有其他有关量刑事实的证据出示。
被告人鲍鹏程的辩护人有没有相关量刑事实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公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蔡雪冰及其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有琴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人蔡雪冰的辩护人有没有相关量刑事实的证据出示
有,
被告鲍鹏程及其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人有琴有没有相关量刑事实的证据出示?
有
法庭辩论
(合议庭当庭简短评议后)本庭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鲍鹏程,你有权做自我辩护,是否要进行自我辩护?
我已委托我的辩护人代我发言。
下面由被告人鲍鹏程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蔡雪冰是否作自行辩护?
我已委托我的辩护人替我辩护。
被告人蔡雪冰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蔡雪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书
被告人有琴是否作自行辩护?
(合议庭当庭简短评议后)通过第一轮辩论,对指控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抢劫罪,控辩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有:
1、双方对主犯从犯有争议
2、双方对是否构成入户抢劫有争议
请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第二轮辩论发言,首先由公诉人答辩。
下面由被告人、辩护人进行第二轮辩论发言。
首先由被告人鲍鹏程及其辩护人发言。
由我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蔡雪冰及其辩护人发言
被告人有琴发言?
没有意见。
公诉方有没有补充的辩论意见?
没有意见
(合议庭当庭简短评议)通过两轮的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已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将在评议时充分考虑。
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现在被告人作最后述。
被告人鲍鹏程。
被告人蔡雪冰
被告人有琴
(合议庭当庭简短评议)通过今天的庭审,本庭查明了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的犯罪事实,现依法确认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抢劫罪。
因被告蔡雪冰不满十八周岁,本院依法通知了蔡雪冰的法定代理人王冰清到庭参加诉讼,下面由法定代理人就蔡雪冰犯罪所应当吸取的教训、处罚意见以及今后如何帮教发表意见
被告法定代理人:
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将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带至庭外候审(敲击法槌一下)。
(法警将被告人带至候审室,合议庭退庭进行评议)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合议结束后回到审判席入座)
(敲击法槌一下)现在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到庭。
(法警带被告进入法庭在被告席入座,并为被告人去除械具,法警在被告人身后站立值庭)
全体人员起立!
鲍鹏程、蔡雪冰、有琴抢劫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18日开庭审理,经过合议庭评议,现在判决如下:
(判决书)
(全体人员坐下后)今天是口头宣判,本庭将在五日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3份。
以上判决被告人鲍鹏程是否听清?
是否上诉?
以上判决被告人蔡雪冰是否听清?
以上判决被告人有琴是否听清?
现在宣布闭庭(敲击法槌一下),将被告人鲍鹏程、蔡雪冰、有琴还押,被告人、辩护人核对开庭笔录并签名。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