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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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简称评价指标)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文件编制的基础上,重点在体制与机构、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服务、管理、学术成果与交流等方面制定了评价指标和量化设计,并根据图书馆的现实工作和发展趋势,在评价内容上进行了适当拓展,以更好地指导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
本评价指标将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评价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参考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相关的数值做适当调整,以适应“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需求。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如表1所示。
表1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试行)
分类
评价项目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小计
说明
A
体制与机构
70
根据总得分统计确定评价等级:
1、900≤优秀≤1000
2、800≤良好<900
3、700≤一般<800
4、600≤合格<700
B
工作人员
100
C
经费、馆舍、设备
175
D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195
E
服务
270
F
管理
115
G
学术成果与交流
65
H
特色与创新
10
合计
1000
评价结果: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如表2所示。
2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依据实施指南
得分
A
体制与机构
70分
A1体制
46分
A11管理体制
20分
实行院(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6分),由主管院(校)长直接领导(4分);
图书馆馆长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分);
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其他校级学术性机构成员(2分);
馆长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定(3分);
听取馆长涉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分)
第2.1条
第2.2条
A12组织机构
18分
图书馆为学校二级建制单位(6分);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设立图书馆内部机构与岗位,业务功能部门反映教育和信息服务职能(2分);
设立基本业务功能部门2个以上(4分),缺一个部门扣2分;
每增加一个功能部门(如参考咨询、技术部等)(2分),加分不超过6分
第2.3条
A13图书馆分
馆制
8分
根据服务教学、科研、社区与企业的需要,建立总馆与院系、社区与企业二级分馆的组织架构(3分);
采用文献信息资源统一管理模式,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3分);
二级分馆接受总馆的业务指导与协调(2分)
第2.4条
A2机构
24分
A21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机构
17分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图书馆的院(校)长担任主任委员(4分);
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分);
工作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分)、系(院)主管教学或科研的系(院)负责人(1分)、专业带头人(1分)、教师(1分)、学生(1分)代表组成;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图书馆(3分);
有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2分)
第2.5条
A22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任务
7分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4分);
听取图书馆馆长年度工作汇报,包括师生读者意见和要求、图书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3分)
B
工作人员
100分
B1
馆长条件
22分
B11岗位设置
8分
设立馆长岗位(5分);
根据学校规模、系(院)或校园分布情况,配备副馆长或馆长助理(3分)
第3.2条
B12馆长素质
与职责
14分
馆长是专业技术岗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分),应保持适当的稳定性(3分);
业务副馆长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3分);
图书馆馆长主持全馆工作,组织制订发展规划和实施,包括制度制定、队伍建设和经费使用管理等(2分);
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或分管相应工作(2分)
B2
队伍建设
78分
B21队伍建设
与落实
10分
有图书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3分);
实行聘任制或公开招聘(2分);
有图书馆人员参与图书馆的人才引进专家小组(3分);
有在职培训和进修计划(2分)
第3.3条
第3.4条
B22人员数量
和年龄结构
10分
工作人员数量按在校生人数3000人以上和没有分馆的按不低于3‰配备,或在校生人数少于3000人的按不少于8人定编(7分);
年龄结构合理(3分)
B23人员素质
26分
工作人员有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60%(6分);
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占30%以上(4分);
工作人员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占100%(4分);
专业馆员数量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50%(3分);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低于30%(5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低于70%(4分),不满足的酌情扣分
第3.3条
第3.5条
B24专业人员
配置
12分
图书情报专业人员数量达到工作人员数的20%(5分);
计算机专业或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20%(3分);
与本校主体专业有关的专业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60%(4分);
第3.4条
B25馆员培训
9分
馆员培训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3分);
专业馆员不少于72学时/年/人,辅助馆员不少于10学时/年/人,参加培训且达标人数的比例大于80%(6分),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按比例酌情扣分
第3.7条
B26人员考核
7分
有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聘任制的考核办法(3分);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2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2分)
第3.8条
B27特种岗位
4分
制定图书馆特种岗位管理制度(2分);
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2分)
第3.9条
C
经费
馆舍
设备
175分
C1
经费
44分
C11校拨经费
情况
26分
图书馆经费占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比例达到教育部基本办学条件中的有关规定(15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行费和专项建设经费等列入学校年度预算(8分);
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经费投入(3分)
第4.1条
第4.4条
C12其它经费
4分
争取社会捐助或等额实物捐赠等其它经费来源,近5年内累计金额达5万元以上(4分),达不到的酌情扣分
第4.2条
C13经费使用
情况
14分
图书馆经费按学校预算落实和执行(6分);
经费使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审计要求(5分);
有年终决算和经费使用分析报告(3分)
第4.3条
C2
馆舍
40分
C21独立馆舍
12分
有独立馆舍(12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酌情扣分
第4.5条
C22阅览座位
10分
阅览座位与学生数之比达到1:
8(10分),达到1:
9(7分),达到1:
10(4分),不足1:
10(1分)
第4.7条
C23基本设施
与环境
14分
有防寒(1分)、防暑(1分)、防潮(1分)、防灾(1分)、防火(1分)、防盗(1分)等安全设施;
阅览室照度符合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的相关规定(3分);
图书馆阅读环境舒适、优美(3分);
馆舍周边绿化覆盖、环境优雅(2分)
第4.6条
C24人文环境
建设
4分
注重人文环境建设,人文氛围浓厚,并体现办馆特色(4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酌情扣分
第4.8条
C3
设备
45分
C31网络设施
18分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安保监控、楼宇自动控制、消防与广播系统等遵循有关标准规范(5分);
局域网采用主干为千兆,图书馆建有二级网络系统(3分),桌面终端为10/100Mbps或以上(2分);
网络管理与技术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2分);
有满足需求的UPS不间断电源(2分);
为读者提供无线网络环境(3分);
提供相应的电源插座(1分)
第4.9条
C32服务器
9分
配备专用服务器,包括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网站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等(4分);
图书馆重要应用系统服务器有相应的备份措施,以保证数据安全恢复(2分);
有独立或与学校共用的标准化机房,所有服务器自行管理(2分);
服务器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和兼容性好(1分)
第4.10条
C33存储
6分
存储设备能满足信息资源存储需求(6分),不满足的酌情扣分
C34软件
12分
有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4分);
有正版操作系统,包括UNIX或WINDOWS或LINUX(2分);
有ORACLE或SYBASE或SQLSERVER等正版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2分);
有业务需要的各类应用系统软件(2分);
有用户一站式认证系统和资源统一管理系统(2分)
C4
技术保障
46分
C41网站建设
与维护
15分
有独立的图书馆网站(5分);
网站主页栏目设置合理,逻辑结构清晰、响应速度快(2分);
网站内容全面反映图书馆馆藏资源和各项服务工作(2分);
网上资源7×24小时在线服务(4分);
有专人维护(1分);
数字资源提供校外访问(1分)
第4.10条
C42资源数字化与资源整合
11分
注重图书馆特色资源与学校科研成果资源的数字化处理和数据备份(3分);
建设1个特色资源数据库或机构知识库(2分),累加超过4个按8分计算
第4.11条
C43设备设施
管理与维护
16分
学习空间、数字资源查询及阅览室等计算机台数占总阅览座位数5%以上(8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计算机提供馆藏书目、数字文献、视音频资源等查询和提供INTERNET浏览服务(2分);
计算机提供光驱设备及USB端口使用服务(1分);
提供新媒体资源浏览与阅读服务(2分);
提供图书自助借还服务(1分)、自助打印复印服务(1分)、自助扫描服务(1分)
第4.9条
C44新技术应用
4分
跟踪最新技术发展,制定应用计划(2分);
开展新技术应用的实践与探索,如移动图书馆、互联网+图书馆、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2分)
第4.12条
D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195分
D1
馆藏
110分
D11纸质文献
(必备指标)
55分
(1)综合、师范、民族、文史、财经、政法、艺术类院校图书馆纸质图书生均年进书量不少于3册(40分),每减少0.1册扣2分;
(2)理工、农、林、医、体育类院校纸质图书生均年进书量不少于2册(40分),每减少0.1册扣2分;
近3年生均中文期刊0.05种(3分);
馆藏外文图书生均0.1册(2分);
建立1个成型的特色馆藏室(5分),增加1个(5分),不超过(10分)
第5.2条
D12数字文献
40分
全文数字期刊1万种以上或具有两种以上数字期刊数据库(2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购买3种以上大型商业数据库(5分),含技能与实操数据库并至少有1种供学生考试考证用的数据库(2分);
文献信息资源符合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需要(3分),有长期积累并形成数字特色资源(3分);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