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全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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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实验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实验室是本站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
因此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
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
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实验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
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
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
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
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8、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
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
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在用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和执行程序,包括偏离时应采取的措施。
1、每年制定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执行就地就近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按周检计划及时送检。
2、周期检定计划在每年年底以前,由技术负责人根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周期检定的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上报站领导,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3、按计划到期的计量标准器,由技术负责人下达周期检定通知,并且将检定证书与所属器具包装好送检;
检定后的计量标准器必需经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将检定证书交项目负责人存档。
4、按计划自检的计量器具,由技术负责人下达自检通知书,项目负责人完成后将原始数据及检定证书交技术负责人验证盖章,并进行登记。
自检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长期保存。
5、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标准不能再做计量标准使用,降级至工作计量器具。
6、到期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站领导,超期使用严格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出现故障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站领导,由领导确定报废、检修或新购。
7、计量档案管理员及时做好周检计划执行情况和检定结果等历史资料记录,认真贴好标准标识和合格标识。
本制度确保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适合计量标准的保存和使用,同时应满足所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
应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测和记录,对实验室互不相容的活动区域进行有隔离。
1、实验室设备环境状态应达到以下标准:
设备保存,对号就位;
管理有帐,流转登记;
柜外存帐,加罩防护;
设备设施,清洁防尘;
空气无丝,地面无灰;
空气干净,室温稳定;
室内无杂物,摆放要整洁;
用电有保险,停用断电源。
2、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存放,设专人保管,保存在密封、避光、避热源、避火花源、防振、防碰的安全处,并建立领用消耗登记本。
做到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同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使用人必须掌握安全使用知识和熟悉处理事故的能力。
3、使用强电源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必须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部检查,在无短路、无断路、无破露、无腐蚀、接线正确、接地良好、保险合适的情况下,方可启用。
无操作能力者不得启用设备。
4、操作使用汞做为介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时,必须在专门实验室进行,做到防溢、防漏、防破碎,对于室内散落汞物质必须进行严格的清理和回收。
5、实验室要配备空调、温、湿度计等必要的监控设备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
操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控并记录,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
6、对电磁干扰、灰尘、震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7、当环境条件可能危及到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时,应停止计量检定工作,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以采取措施保证检定工作的有效进行。
8、实验室必须坚持做到定期清洁,计量器具等定期保养、定期检查,根据不同设备及部位分别使用不同清洁器具,对于精密部件,不得用粗糙物、有腐蚀油剂进行擦洗;
对于使用汽油、酒精擦洗设备的部件时,必须做好通风、防火措施,之后及时排除油气挥发物,保证室内安全。
本制度规定了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时必须要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并对规程或规范的发放、领用、更换进行了具体规定。
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是建立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必备技术文件,开展计量检定时,应当使用与计量检定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2、要确保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放到位,并作好发放记录;
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收。
3、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由站长确定发放范围,进行发放登记。
受控文件由综合室加盖“受控”印章进行标识,并注明分发号作为受控号。
4、若原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更,要将更改通知及时发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进行相应更换,由综合室对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作废文件收回,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5、作废文件应及时清理销毁,若须保留应加盖“作废”和“保留”印章,并作好记录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检定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检定规程中所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定边取数据。
2.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
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定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所需数据由检定员用钢笔填写,检定员、核验员签字必须用钢笔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其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检定员、核验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合格后,加盖本站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本制度明确了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和界定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现、报告和处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工具损坏)、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等。
1.1
仪器设备事故:
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1.2
人员安全事故:
工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1.3
工作责任事故:
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安全、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2.按照《石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人,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4.一切事故经由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
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事故旁击者予以证明,室负责人签字,上报站领导。
5.对于一般事故,可由本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通知当事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
6.对于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直到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对于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的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存档。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
实验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1.
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
2.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2.7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2.8
计量标准履历书
2.9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
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
发生逾期不还、丢失、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5.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
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计量管理制度
一、全所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它计量法规。
二、仪器负责人负责全所的计量仪器设备、计量容器、计量仪表等的管理。
三、强检的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等要有计量检定登记表,注明仪器仪表的名称、检定日期、末次检定时间、检定情况等,按检定周期及时送检。
四、非强检的计量仪器按我所制定的检定操作规程认真按周期自检,并有自检记录。
五、经检定的计量仪器要有明显的标志:
绿色的《合格证》、黄色的《准用证》、红色的《停用证》。
六、容量瓶、移液管等玻璃器具要执行“精密玻璃仪器管理办法”,购入但未被科室请领的,在入库前要由指定科室进行校正(移液管、滴定管由化学检验室校正,容量瓶由抗生素检验室校正),不经校正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
经校正的玻璃容器应有标志和记录。
七、新购置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首先送检或自检,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八、计量仪器维修后,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自检仪器的周期记录与结果,均应装入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