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研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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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市汇总上报的项目35个,年度投资计划117.8亿元。
在粤东西北12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排第五位,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八位。
在粤北山区5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位居第二,比梅州少10个。
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四位,比梅州少48.4亿元,比河源少13.3亿元,比韶关少9.5亿元;
截止2月底,37个省重点项目中已开工29个,未开工8个,完成投资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35%。
按投资类型分类:
新建项目9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12.4亿元,完成投资0.2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2%;
续建项目25个,已开工23个,年度投资79.6亿元,完成8.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1.2%;
投产项目3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4.4亿元,完成0.3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7.8%。
按区域分类,以完成投资计划进度排序:
(1)清新县6项,年度计划投资17.3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2.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5%;
(2)英德市5项,年度计划投资13.8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0项,实际完成投资1.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9%;
(3)清城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
(4)市直15项,年度计划投资59.1亿元,已开工12项,未开工3项,实际完成投资4.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7.7%;
(5)广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2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1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4%;
(6)连州市3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05亿元,为年度计划1.2%;
(7)高新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9.6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亿元,为年度计划的0%;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未投资建设。
37个省重点项目中,完成投资进度为零的9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产业项目,占项目总数24%,年度计划投资24.4亿元,占年度总投资19.1%。
二是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完成。
37个省重点项目中,正在开展前期工作7个,未立项4个,未环评6个,未招投标3个。
三是项目用地尚未解决。
37个省重点项目中,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7个。
未取得用地指标17个(高速公路除外),因征拆补偿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8个。
四是项目资金尚未解决。
资金落实难是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今年我市省重点项目到位资金28.6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计划投资的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建设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五是项目推进信息不对称。
由于对投资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部分项目单位实际投入的资金与上报的投入数据不一致,存在实际投入资金大于上报投入数据现象。
从客观上看:
一是融资难。
国家从严控制信贷规模,放缓信贷投放,中长期贷款增幅逐步减少,加上我市融资平台少,门槛高,资金筹措压力大。
例如汕昆高速、汕湛高速为“省市共建、政府还贷”,我市各级政府需筹措资本金17.35亿元,按照我市各县(市、区)财力难以承担;
再如产业园区从征地拆迁、路网建设、城市配套建设等都需要大量配套资金的支持,而市财政对园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完全靠园区自筹资金极难度较大。
例如清远华侨工业园有8条主干路网工程在建,预计总投资约2.1亿元,其次,今年拟启动金北大道、开发大道扩建工程等一批道路建设,而园区的融资平台过低,融资抵押物不足,可用于融资的资产包少,融资工作开展十分困难;
云龙工业园的告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因本地财政薄弱,融资门槛过高,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二是用地难。
多数项目因用地无法保证,土规没调整到位,土地指标没解决而无法开工建设。
如:
电网今年在建的6个变电站项目,合计需要用地68.03亩,其中110千伏东坑输变电工程和220千伏旗胜站扩建工程因未取得用地指标等合法手续,已被国土部门勒令停工,并对土地进行复绿,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投产;
清远华侨工业园和连州民族工业园等园区因用地影响项目建设。
此外,用地指标和土规没有有效衔接好,也是影响项目的因素之一。
有的项目有用地指标但不符合土规,而符合土规的又没有用地指标。
广清合作园原向省备案选址位于高新区,目前园区已经确定落地石角镇,正在三通一平,如果不尽快调整土规,土地指标无法到位,相关工作和手续难以展开,园区涉及招商项目均无法进场施工;
连州市新宏昊矿业项目位于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区,符合土地规划,20**年二期项目有260亩用地指标未解决,影响到厂房等基础的建设。
三是征拆难。
20**年重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量大,特别是高速路、省职教基地、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长隆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开工建设。
汕昆高速、汕湛高速、高接高等3条高速路20**年的拆迁任务就达19125亩,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影响项目进度;
广清合作园区征地范围内有六间大型砖厂、两间大型养殖场、四间瓦厂和一间鱼粉厂总占地面积约1400亩,至今不能动工清表平整,导致园区征拆工作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项目无法顺利推进,入园企业无法落地;
银盏TOD项目征地总体进展顺利,但有剩余3亩土地属于新围村的鱼塘,农民认为该地为风水地,不同意征收,也影响项目的整体征拆;
广清城轨项目征收范围内文具厂的回收问题,因企业要价超出合理支付范围,目前谈判仍在进行中;
高接高连接线项目企业租了一个养殖场作为临时用地,钱已经交付,但对方收钱后至今拒不交地拆棚,影响工程施工作业。
此外,历史遗留问题也影响了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隆项目涉及经营性项目和历史遗留项目有72个,银盏片区清场工作基本完成,但龙塘片区10个场所还在积极协商中。
由于历史遗留项目涉及补偿金额大,且清府办[20**]19号《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未明确规定,难以界定补偿标准。
四是配套滞后。
由于供水、供电、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滞后,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例如精美特种型材项目需企业自建专线,可从新建的东坑站出线,由于目前东坑站进展不顺利,无法保障项目一期建成前供电,需要通过其他专线解决。
新宏昊项目电力供应不足,需新建一条线路连接白云庄站,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线建设和投产需求。
五是多雨季节。
由于正值春季,雨水天气偏多,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造成工地泥泞,影响项目土方平整施工。
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中小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涉及83宗,时间紧、任务重,要赶在汛期前加快进度,但因雨水影响,施工条件差,无法正常施工。
从主观上看:
一是协调力度不强。
如高接高工程对于航道航标价格和通航维护费用问题,由于双方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协商无果,影响工程施工;
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是以供热负荷为基础设计建造,供热负荷量的多少直接决定机组规模的大小,园区主要用能企业始终未予配合签订供热合同和提供相关数据,多有抵触,成效甚微,各项工作被迫推迟,设备无法招标,影响项目开工时间。
企业多次向政府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也多次进行协调处理,但问题至今未有解决。
二是主动性不强。
一些单位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性不强,少深入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不够,对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理解不详细、不全面,因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只是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
三是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如交通部门和有关项目业主提出招投标交易费、勘探设计费过高问题缺乏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下浮率,要视项目规模分层规定,不能一刀切。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华南863及天安智谷提出的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问题等,都涉及到现有相关部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项目单位提出的意见
一要深入项目单位。
相关单位要深入项目现场,尤其项目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衔接,切实了解项目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协调处理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要完善相关制度。
市重点办印发的《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第四点“合理降低造价,减少财政资金投入,节约成本”要求:
勘察费下浮50%以上(含50%);
设计费下浮40%以上(含40%);
监理费下浮30%以上(含30%);
施工费下浮10%以上(含10%,BT项目除外)。
交通和代建等部门提出该项规定对大项目而言可以起到节约成本作用,但是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如果费用一再压缩,承接方将无法运作,缺乏合理性。
三要出台相关政策。
华南863、天安智谷等高新技术企业提出希望能够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从政府的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实现双赢。
另外,根据粤府〔20**〕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议政府制定出台工业地产扶持政策,使资源配置得到有效利用。
四要明确收费和补偿标准。
高接高项目业主中交集团提
出区域内高速公路征拆补偿标准要统一,他们需拆迁408户,有88栋价格未谈拢,村民提出在补偿标准基础上每户再加20万,集团无法接受;
此外,清远的招投标交易费用明显高于其周边地区,特别是比广州收费标准还高;
目前项目车辆通行费尚没有确定,需要市政府尽快明确。
五要明确如何兑现优惠政策。
中交公司此前与市政府签订了合同,明确了税费返还金额,但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要求取消各地有关优惠政策,税费返还是否按合同履行,需市政府早日明确。
六要提前规划。
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凤凰村民安置区及沥头、青联、沙湖等安置区工程将计划交付使用,安置区商圈规划、商业运营模式、商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建设单位希望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以解决搬迁户的后续生活问题。
交通局提出高接高大桥车辆通行费确定工作要尽快启动。
四、几点建议。
20**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33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占到全市22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的一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20**年要取得开门红,抓好省重点项目进度是关键。
一是尽快下达建设用地计划。
省重点项目包括了园区、重要产业、重要交通、能源和民生项目,投资规模大,占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一半,建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
目前,欧派等部分项目已经上报用地调规材料,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沟通,尽快下达批复文件。
同时,建议市政尽快下达我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促进重点尽早动工建设。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
协调解决项目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和《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构建“政府督导、部门负责、协调联动”的加快推进项目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开发建设积极性。
三是落实相关制度。
20**年,我市为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相继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四套班子领导重点包干、分工负责、联系督导重点项目方案》、《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督查暂行办法》、《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等13个制度,成立了征地拆迁、环评、用地、招投标、融资等5个专责小组,要将这些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着力破解要素制约。
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资金、征地拆迁等三大瓶颈制约,要加大政策研究、充分利用有限土地指标,采取三旧改造、增减挂钩、扩资增产等方式解决用地紧张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对接和报批。
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拆迁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安置补偿落实到位,确保征拆工作能按时完成。
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重点安排领域及银行信贷重点支持领域的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
加强银政银企合作,通过BT、BOT、PPP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五是加强调研。
相关单位,尤其是项目审批部门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省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六是强化督查。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台帐,健全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提高管理效能。
加强监督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实施有效监管。
强化考核评比,完善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合同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