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924006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2.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Word文档格式.docx

经协商预留10个工作日,以备环保系统内部行文查验。

2.制定书面核查方案。

制定书面核查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专家人选、工作地点、进度安排等,并将方案及书面通知报厅分管领导批准。

3.对企业申报材料书面核查。

要求专家填写专家承诺函(附件2)及签到表,由专家内部选一人为专家组组长,专家组长对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书面核查,在专家提出审查意见意见基础上,由专家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后,形成专家书面核查意见表(附件3)。

4.书面核查告知。

对参加专家书面核查的企业,形成《申报材料书面核查结果》(附件4),专函告知推荐地市,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告知企业。

(四)启动现场核查。

我厅(消费品工业处)对申报材料经专家书面核查符合要求、建议进入现场核查的企业,组织启动现场核查程序。

主要程序为:

1.准备工作。

梳理现场核查的企业名单,所涉及地市分布地址等;

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数名(专家包括行业专家或有行业背景从事清洁生产的环保专家,一般以奇数为宜)。

要求专家分别填写专家承诺函(附件5),并选定一名现场核查专家组组长。

2.现场核查组织。

(1)省级层面拟定现场核查通知,明确现场核查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专家及组长人选、财务安排等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下发;

(2)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积极协助部署现场核查工作:

一是确定对口联络人。

收到通知后确定联络员,及时反馈至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二是资料准备。

通知企业现场核查时间,提醒企业将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提到的相关资料原件、车间、设备、仓库等备好待查,并提供如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备用;

三是人员准备。

当地工信部门派员参加现场核查,协助开展相关工作,通知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现场核查,向专家释疑。

(3)现场核查权责:

现场核查由专家组组长负责实施,现场核查前专家需了解项目申报资料和书面核查相关情况,专家组长根据项目的规模、行业特点确定现场核查的资料取证、现场查验,有责任提出利于验证项目的各种要求,由组长召集专家讨论,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形成专家组意见,填写《专家组现场核查意见表》(各行业分表,附件6)并签名。

(4)对企业现场核查要求。

企业要根据专家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生产工艺、设备改造等方面设计确属保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在现场核查中,存在有质疑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径直向省经信委提出书面申诉,省经信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专家组重新进行现场核查。

(五)推荐上报。

1.现场核查3个工作日后,对经专家现场核查通过的申报企业,以委公函形式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

2.后续管理。

及时衔接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业务司,跟踪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公示和公告情况。

将企业申报材料、专家书面核查意见、现场核查通知、专家组现场核查意见表等整套资料整理、归档。

应尽可能应用信息技术对各类审核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存和管理,以备查验。

(六)在条件成熟时,应尽可能应用信息技术将所有资料电子化并存档备查。

三、动态管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通过企业自查、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三种形式,每年对本地区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建立和维护核查专家库,保证专家组的质量和稳定。

在根据厅的统一部署建立专家库后,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实际情况及时增减主管行业的专家组成员、更新专家通讯录,对专家库进行完善并维护。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管理要求的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培训。

(二)建立和维护公告企业名单。

我厅将进入公告的企业纳入公告企业名单,做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依据和基础,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三)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附件7)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委托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定期对本地区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向我厅报告,我厅将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3.列入公告的企业要进行自查。

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就近一年来经营运行情况、执行《规范条件》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等进行自查。

企业自查材料分别报省市经信主管部门。

若发现问题可要求企业补充材料。

对有疑问的企业,可参照启动现场核查程序。

自收齐企业的申请材料后1个星期内或经现场核查无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报送自查报告。

(四)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对列入公告企业的抽查工作。

(五)在条件成熟时,应尽可能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动态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范条件的要件要求和程序开展组织、审查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地市核查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注重工作实效。

(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

2-1.申请公告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各行业分

列)

2-2.专家承诺函(书面核查环节)

2-3.专家书面核查意见表

2-4.申报材料书面核查结果(下发地市)

2-5.专家承诺函(现场核查环节)

2-6.专家组现场核查意见表(各行业分表)

2-7.行业规范条件目录

附件2-1-1

申请公告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适用于印染企业)

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是否提交

电子档(备份)

1.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等复印件。

2.水重复利用设施及其效果的说明,水重复利用率数据的详细计算过程。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审查相关文件。

4.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合同,处置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文件,危废处置合同等。

6.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的管理考核制度文件。

7.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8.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材料。

9.能证明《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所填情况属实的其他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

证明材料应分类整理、加注编号、编制目录,同一类别的证明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

附件2-1-2

企业需要说明的情况和相关资料清单

(适用于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粘胶企业)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两化融合

2、高效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3、采用何种新型节能、节水装置

4、原料堆放

5、实施雨污分流

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的批文

3、环评批复

4、环保、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意见(新建企业及改扩建企业)

5、清洁生产审核意见

6、能源审计结论与建议

7、排污许可证

8、上年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监测数据,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9、固废及危废处理证明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及措施

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认证

15、专利及节能减排奖励等

附件2-2

专家承诺函

(适用于书面核查环节)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本人愿意接受贵厅邀请,担任开展印染/再生纤维(涤纶)/粘胶纤维规范条件专家组成员,并郑重承诺:

1.将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核查意见。

2.如发现本人与企业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会主动申明并回避。

3.未经允许不单独与相关企业及人员接触、不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资料,泄露企业信息。

4.不索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和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可能影响核查意见公正性的财物、宴请及其他好处。

5.在核查期间,应遵守保密规定和核查纪律,不得泄露核查情况,以免干扰核查工作。

在政府部门的书面核查结果正式下发之前,不得泄露结果,以免引起混乱。

承诺人:

签署日期:

年月日

附件2-3

专家书面核查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核查日期:

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附件2-4

申报材料书面核查结果

序号

地区

行业

企业

核查结果

(通过/未通过及原因)

1

2

3

4

5

6

附件2-5

(适用于现场核查环节)

本人愿意接受贵方邀请,担任开展印染/再生纤维(涤纶)/粘胶纤维规范条件现场核查专家组成员,并郑重承诺:

2.将在了解项目申报资料和书面核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逐一现场核实。

3.如发现本人与企业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会主动申明并回避。

4.未经允许不单独与相关企业及人员接触、不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资料,泄露企业信息。

5.不索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和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可能影响核查意见公正性的财物、宴请及其他好处。

6.本人身体条件允许开展现场核查。

附件2-6-1

专家组现场核查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现场核查时间

审核项目

备注

在工业园区内

无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生产工艺和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

生产车间有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

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满足1:

8以下工艺要求

热定形、涂层等设备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7

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

8

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9

生产车间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空气无可见粉尘及烟汽

10

化学品存储整洁规范

11

有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

12

综合能耗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13

新鲜水取水量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14

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近一年无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15

依法办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证明(所有产能设备均通过环评)

16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

17

固体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18

水重复利用率在40%以上

19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申报时在有效期内)

20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均在附表一中填报

21

无搬迁计划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满足/不满足上述条件,基本符合/不符合合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要求。

同意/不同意推荐上报。

注:

企业无间歇式染色设备或者热定形、涂层设备请在备注中说明。

附件2-6-2

(适用于再生化学纤维(涤纶)企业)

现场核查时间:

备注

生产企业布局

是否符合本地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不在生态、自然保护区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工业企

业的区域内

工艺装备水平

企业生产规模、单线能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主要工艺装备水平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

资源

与消耗

单位产品水耗水平

单位产品能耗水平

单位产品物耗水平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水平

质量

与管理

企业是否采用DCS、PLC等信息控制系统

企业是否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实行能源、用水三级计量管理,数据统计是否齐全

是否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考核制度是否健全

质量数据统计是否完整

环境

保护

是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依据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

原料是否露天堆放、实施雨污分离

是否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齐全

是否具有环境、能源管理机构并建有环境、能源管理制度

废水排放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是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固废、危废处理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前两年内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

是否建有环境应急处置预案

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安全、职业卫生

项目建设是否遵循安全实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是否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有关规定

是否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是否建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申报前两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社会

责任

是否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证明;

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是否通过《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满足/不满足上述条件,基本符合/不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要求。

附件2-6-3

(适用于粘胶纤维企业)

 

对照《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及《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企业填表情况逐一核实。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满足/不满足上述条件,基本符合/不符合粘胶纤维企业规范公告申报要求。

专家组组员:

 年月日

附件2-7

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粘胶纤维

行业规范条件目录

1.《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印染企业规范公告

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

2.《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

3.

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40号)

3.《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

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2016〕32号)

4.《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

5.

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

第34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