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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AC
【答案】AC。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当选A。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当选C。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
D选项错误。
4、单选题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
地役权
质权
担保物权
留置权
C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故正确答案选C。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
约定:
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_____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由此可见,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
本题可作以下分析:
(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
(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正确。
(3)禁止“并用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
故D项错误。
本题难点在于
(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为C。
6、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正确
正确
7、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AD
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本题应选AD。
8、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_____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9、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10、多选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____。
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
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
ABCD
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11、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D
【答案】D。
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
A、B、C是法条原文。
正确答案为D。
12、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BD
【答案】BD。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3、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____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14、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
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
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
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
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
故正确答案为A。
15、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错误
错误
解析:
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6、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
17、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
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
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
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乙和丙
王某的妻子和乙
王某的妻子和丙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
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机关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
【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19、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故本题答案为D。
20、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ABD
正确答案:
ABD
《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
选项A、B错误。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
《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
故选ABD。
21、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
22、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
犯罪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有效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23、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
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
故选D
24、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
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
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
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ABC
【答案】ABC。
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
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
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
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25、单选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____
必须选择定金
必须选择违约金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答案】C。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
答案C项。
26、单选题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____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27、单选题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本题中乙